简介
本书辑录民国时期上海地区官方发布的与中医药行业有关的重要法律法规,以及这些政令发布后所产生的社会反响和相关重大事件。政令包括中医药管理、中医教育及中医考核领照等法规;医事主要记录中医前辈为维护中医地位所做的抗争。
目录
中医管理政令及医事
— 1
一、《管理医士暂行规则》(1922年3月) — 4
二、上海淞沪商埠卫生局公布《医士登记并开业试验章程》
(1926年 10月)— 15
三、《上海特别市市政府卫生局管理医士(中医)
暂行章程》(1927年8月)— 21
四、抗争《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之障碍案》
(1929年3月)— 25
五、《修正上海市卫生局管理医士(中医)暂行章程》
(1931年2月)— 31
六、《上海市管理医士(中医)暂行章程》
(1934年3月)— 33
七、《上海市卫生局修正管理中医条例》
(1935年5月)— 36
八、《中医条例》(1936年1月)— 39
九、《上海市中医注册规则》《上海市中医声请给证章程》
(1937年1月)— 44
十、申请拟定《中医请领部证章程》(1939年4月)— 47
十一、《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管理中医暂行规则》《内政部核
发中医证书变通证明办法》(1940年8月)— 48
十二、《上海特别市卫生局中医注册规则》《上海特别市卫生局
中医请领部证章程》(1941年5月)— 53
十三、《上海特别市各区办理医药从业登记办法》
(1943年 12月)— 55
十四、《收复区开业医事人员管理办法》(1945年 12月)— 60
十五、《上海市卫生局办理原在收复区开业医事人员资历审查及
考询办法》(1946年4月)— 62
十六、《上海市卫生局核发医事人员临时开业执照办法》
(1947年4月)— 64
中医教育政令及医事
一、《大学令》漏列中医教育案(1912年 10月)— 73
二、创办上海中医专门学校(1916年8月)— 80
三、中医力争加入学校系统又一努力(1925年8月)— 95
四、教育部发布“中医学校改称传习所”案(1929年4月)— 97
五、在上海召开全国教材编辑会议(1929年7月)— 100
六、教育部取缔上海中医三校案(1946年2月)— 104
中药行业政令与医事
一、 北洋政府内务部订定《管理药商章程》(1915年 12月) — 111
二、《中西药店注册暂行章程》(1922年 12月)— 114
三、《管理药商规则》(1928年9月)— 123
四、《管理成药规则》(1930年4月)— 129
五、《上海市成药注册规则》(1935年5月)— 135
六、《修正管理成药规则》(1937年1月)— 138
七、药房登记暂予搁置(1940年1月)— 140
八、中西药商注册登记(1946年5月)— 141
中医其他政令与医事
一、 禁止中医使用西药西械 — 145
二、中医医室暂行规则— 147
三、卫生行政人员考试条例— 151
四、管理中西医药新闻广告— 152
五、上海中西医药研究社办理中医药讼案鉴定— 155
六、中医药技术奖励条例— 162
七、中医师所得税评定— 166
八、法租界中医政令与医事—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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