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

副标题:无

作   者:王健著

分类号:

ISBN:97875620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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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本书共分五章,其内容包括中华法系下的古典法律教育、法科留学、法律学院、近代法律教育机制的形成、法律教育思想的兴起与演进。 本书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及实用性,可供广大相关人士参阅。

目录

目录
导言
第一章 中华法系下的古典法律教育
一 萌芽与兴起
秘密法时代的法律传授
法律的公布与诸家私学的兴起
二 成长与终结
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到法律教育的儒家化
唐宋时期的读经习律与司法考试
明代的“讲读律令”与清代的刑名幕学
三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法科留学
一 法科留学的萌芽
容闳与中国近代留学教育的开创
伍廷芳及其后继者
马建忠、陈季同及其他早期的法科留学生
二 赴日研习法政运动
时代背景
为什么要到日本学习法政
法政速成科与留日习法运动的高潮
留日法科学生的学习生活
三 法科留学在东西洋之间
清末的留欧习法与留学政策之变
1911年以后的法科留学
第三章 法律学院
一 讲授西方法律的早期开端
同文馆:新式教育机构的创办
丁韪良与“万国公法”的传授
讲习“公法”的历史遗产
二 法律学院的创办与发展
北洋大学法律科
南洋公学特班、政治班
湖南时务学堂
京师大学堂法政科—北京大学法科
国立(公立)大学法科的发展
三 清末民初的法政学堂(校)
晚清修律与京师法律学堂的创办
清末法政学堂的蜂起
民国初年对法政学校的整顿
四 北有朝阳 南有东吴
私立大学与教会大学法科概述
震旦大学与燕京大学的法学院
东吴法学院
朝阳大学
第四章 近代法律教育机制的形成
一 法学学制的演进
《钦定学堂章程》与《奏定学堂章程》中的法科设置
大学法学教育制度的进一步确立
完备大学法学教育制度的几个立法文件
教育部与司法院交叉管理法学教育
大学法学课程之厘定
大学法律系的分组制
二 大陆与英美的法律教育制度
大陆法系(民法法系)
英美法系(普通法法系)
第五章 法律教育思想的兴起与演进
一 早期的观察与批评(1930年代以前)
新的法政教育观念的兴起
蔡元培的大学法学教育思想
刘伯穆(W. W. Blume)的三点建议
周鲠生的为收回法权而作法律教育准备的建议
二 关于法律教育的大讨论
概述
丘汉平:寻求现代法律教育的目标
燕树棠:造就具有“法律头脑”的法律人才
吴经熊:培养理想与现实完美结合的法律人才
杨兆龙:中国法律教育之弱点及其补救方略
孙晓楼:“法律教育的得失,有关国家的盛衰”
阮毅成:近代法律教育的失败及其补救
三 不同视角下的中国法律教育
蔡枢衡对中国近代法学与法学教育的总结性批判
朱家骅关于法律教育的宏观政策分析
庞德关于中国法律教育的改进方案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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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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