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共同题名:Farewell song

副标题:无

作   者:饶雪漫著

分类号:

ISBN:978750394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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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离歌3》中,决心与过去告别的马卓独自到北京上大学,法律系大三   的她进入一家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当实习生,却因此遭遇了问题少女洛丢丢   和她神秘的母亲吴媚媚,并被洛丢丢偷走了毒药留给她的唯一信物。为了   拿回毒药的护身符,马卓孤身深入虎穴,却被洛丢丢陷害丢掉了工作,并   因此和犯罪集团有了瓜葛,前途险恶。与此同时,马卓听说阿南要将家乡   的超市卖掉迁来北京,不愿阿南为自己继续牺牲的她,决定回到家乡劝阻   阿南,却宿命般再次遇见了消失数年的毒药。毒药迟到的道歉让马卓轻易   原谅了他,但他却同时带来了令马卓震惊的消息:原本与阿南相恋的夏花   就要结婚了,新郎不是阿南,而是一个曾经深深影响过毒药和夏花命运的   人物……    《离歌》是著名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的经典作品,讲述四川姑娘马卓   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在前两部中,马卓与养父阿南的平静生活被男生毒药   和他的姐姐夏花打破,狂傲不羁的毒药深爱着马卓却一次次伤害了她,而   阿南也不由自主地爱上了酷肖马卓死去母亲林果果的夏花,甚至因此荒废   了自己的事业。    命途多舛的马卓和毒药能不能最终在一起?《离歌》中的每一个人是   否都能获得苦苦期待的幸福?《离歌3》将于2010年暑期华丽登场,唱响这   段青春故事扣人心弦的休止符。   

目录

深夜两点半,路灯照耀下的城市像深海一样安静。
  经历了这莫名其妙的一天,我的脑海里却怎么也安静不下来,不知道为什么,心头像被谁用枪打出一个缺口,呼呼啦啦涌出许多的前尘旧事,把我淹没得快喘不过气。自从来到北京,我感觉自己的人生又一次被割裂开来。像当初离开成都时一样,那个小马卓从此跌进岁月的漫漫长河再难寻回。不知道是回忆总是充满不堪还是性格所致,反正我不喜欢回忆,宁愿一往无前。所以大学四年期间,我的电话总是一周一次,例行公事。除去过年,我也基本很少回家,奇怪的是,阿南从不质问我什么。我猜他多少能敏感地觉察到我的变化,但却故意绝口不提。我们之间那道鸿沟不需隐藏,但却谁都视而不见。
  对现在的我来说,那个家就像一副旧春联,经年累月,本来的颜色早就褪尽,但似乎不到那个时候,怎么也不能揭下它。
  只是“那个时候”不知道会是哪天?如果他真的选择来北京,那一天会不会就永远都不会到来?
  我无法去解剖自己的内心,到底是害怕还是担心着什么,一直想做一只自由的风筝,其实又担心他放掉线我会找不到回家的路,真是患得患失。
  我坐在颜舒舒的车里,车窗打开,任冰冷的风刮着我的脸,我觉得自己需要冷静。
  颜舒舒却关闭了车窗,语气生硬地说:“会感冒。”
  “对不起。”我说,“今晚让你受惊了。”
  “客气个啥。”她说。“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个小三八,又是90后又是富二代,比定时炸弹还危险,认识她偿命偿不够。”说完,她又把脸凑过来,很严肃地压低声音说:“放心好了,今晚她要是被五马分尸了,你我都不在场,我做证明。”
  我说:“她什么事都不会有。”
  “你怎知,我看那帮人不好惹。”
  “我有把握。”我说。
  颜舒舒加快车速说:“你身上有种大姐大的风范,高一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好像没什么令你害怕的事情一样。”
  “胡扯。”我说。
  她只是笑。
  那个凌晨我住在颜舒舒家,她填了三个钟头的单子,我也几乎一夜没睡,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她说:“你猜针头对准我的时候我在想啥?”
  “不知道。”
  她笑着点燃一根烟,吸了一口,说:“我在想,如果肖哲在的话,他会不会勇敢地冲上去和她搏斗?”
  我还没回答,她自己笑得弯下了腰,连连摆手说:“光是想想都可笑啊,绝对不可能,太不符合他的性格了!”
  我赞同:“偷偷地拨110比较符合他的风格。”
  我们笑作一团。
  其实也不是那么好笑的事,但可以让人好笑的事仿佛越来越少,于是笑点就变得越来越低。总的说来,和颜舒舒在一起的时间是轻松的。她也算是我旧的记忆里最舍不得剔除的那一部分。
  快清晨时,她睡着了。睡之前,她无数次嘱咐我要叫她起来送我去机场。但我还是没忍心,替她做了一个三明治放在厨房,就蹑手蹑脚地离开了。
  我定的是早上八点半的航班,我到机场的时候才七点不到,机场人烟稀少。选择在这个时候出发的多是商务人士,个个表情严峻,或是端着咖啡,或是看手机和手表,表情拒人于千里之外。登机之后,我的座位靠近窗户,阳光渐渐开始加剧。我摸摸肿胀的眼皮,戴上眼罩,打算睡一觉。
  可是却怎么也睡不着。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十八岁那年,坐在飞机上,我握着他给我买的新手机,立下的誓言——“请等我回来。我一定会回来。”
  但现在,我早就决定不回去了,不是吗?
  我喜欢上了北京,喜欢了这个城市的巨大、忙碌、空荡,甚至无情。因为在这里,我才有足够的能力生长,爆发,从而真正长出一个全新的我。
  下了飞机,我就给方律师打了一个电话请假。告诉他家中有事,我要后天才能去上班。他关心地问我需不需要帮忙,我说不必只是小事不用担心。就在电话放回口袋的那一刹那,我一抬头,好像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心快要跳出胸腔。
  仿佛记忆中他第一次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帽檐扣得低低的,但那个下巴独特的轮廓却叫我永生难忘。
  茫茫人海,竟然能在异地的机场凭着他那副下巴彼此重逢?电视剧这么演都会被骂的。我讥笑自己,看来这四年,我忘记的事情不只一句誓言。
  我买了机场大巴的车票,登上车,寻到最后一排的位子坐下。连续24小时没有睡意的我,摁着发痛的太阳穴,戴上了IPOD的耳机。
  陈奕迅唱:
  “头沾湿无可避免
  伦敦总依恋雨点
  乘早机忍耐着呵欠
  完全为见你一面”
  我看向窗外,南京的空气不见得比北京新鲜,到处灰扑扑的,早上十点,这个城市已然苏醒,排放污染物,蒙蔽一切。
  “寻得到尘封小店
  回不到相恋那天
  灵气大概早被污染
  谁为了生活不变”
  把音量调小,我微闭着眼睛,揉着太阳穴。
  “越渴望见面然后发现
  中间隔着那十年
  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恍惚中,竟然又看到那个熟悉的人,跟我同一辆大巴。可惜等我张大眼睛,他已经落座,第一排的位置。车子发动,我只能看到他的后脑勺,我稍微侧头,看到他的穿着——是现在流行的英伦小西装。
  夏泽,西装?
  我笑了。
  怎么可能是他?
  我闭着眼睛继续听这首叫做《不如不见》的歌。胸口离开我十几个小时的护身符回到应有的温度,总算令我心安。
  到站后,我睁开眼,下意识地往前看,那个座位上的人已经不见了。我下了车,迟疑着要不要打个电话提前告诉阿南,最终还是决定放弃。既然都“惊喜”了,就索性“惊喜”到底吧。
  我到长途车站去买票,很不巧,上一班已经开走,要等一个多小时才有下一班车。我不想吃饭,就到水果摊买了两个苹果,又去超市买了一瓶酸奶,透过超市的玻璃窗,我好像又看到那个穿英伦西装的人,转头,却谁也没有。
  一夜没睡,只能怪这旧环境旧空气让我产生不该产生的幻觉。
  喝掉一大瓶酸奶,辗转数小时,终于回到熟悉的城市,熟悉的小区,可是,门口的那个熟悉的“果果超市”却凭空消失了,变成了一家美容院。
  我站在那里,看着那个美容院的大招牌,心像被谁无端挖去了一大块,疼得快不能呼吸。
  如果说他卖掉县里的那个超市,是为了在市里开一家更大的,那如今他又卖掉这家市里的超市,难不成就是为了把超市开到北京去么?还是因为北京房子的压力,让他不得不做出这样的一个选择?
  看来,我回来迟了。
  (9)
  我上楼,按了半天门铃,半天没人开门。
  我看了看表,五点。离晚饭时间应该还有一会儿。我找出包内层的钥匙来开了门。家里整洁干净,这是他一贯的作风。厨房里还炖着鸡汤,小火,冒着热气。想必他不会走远。
  我回到我的房间,一切未变。就连床单,好像也是昨天才洗过,散发着肥皂的清香。我疲惫之极,脱了鞋倒到床上,很快就睡着。醒来的时候,身上盖着被子,而他就坐在我房间的小沙发上,看着我笑着问:“醒了?”
  “嗯。”我坐起身来。
  “看你睡得香,没舍得叫你,怎么会突然回家?”
  “学校有假期,回来看看你。”不知道怎么的,就撒了谎。他的样子看上去很憔悴,胡子也长了,好像很多天都没休息好一样。
  “也不知道打个电话,吓我一跳,还以为家里进贼了。”他起身说,“不早了,你饿了吧,出来吃点东西。”
  我看了看表,将近八点,我竟然睡了如此之久。
  我跟着他来到客厅,他热好了饭菜,居然还有我最喜欢的糖醋鱼。我盛了两碗饭,跟他一人一碗,他从桌子底下拿出一瓶酒对我说:“高兴,喝两口。”
  “什么事这么高兴?”
  “还用问!”他说,“你回来了呀。”
  我去厨房拿了酒杯,给他把酒斟上。
  他抿上一小口,抬起头四下看看房子对我说:“对了,有件事正要告诉你,这房子我准备卖了,这些年升了不少值,挺划算的。”
  “为什么要关掉超市?”我问他。
  “哦。”他说,“我老了,要休息了。”
  “你好懒的。”我说,“四十几岁,才是壮年,休息个啥?”
  他笑:“你奶奶也不习惯住这里,喜欢呆在县里,有麻将打。你走了,我一个人住这么大房子,觉得很孤单。也没什么意思。”
  “可是,”我放下筷子说,“就算你去北京,我也没时间陪你的。”
  “我不要你陪啊。”他愣了一下说,“我有我自己的事情。”
  “爸。”我说,“可不可以不要这样?”
  “不要怎样?”他说。
  “我走到哪里,你就跟到哪里。我已经长大了,我要过我自己的生活,你这样会让我心里不好受,你明白不明白?”
  他看着我,很奇怪的表情,像看一个外星人。
  过了很久他才说:“你是怕我打扰到你吗?”
  我试图让他明白:“我只是想独立,我迟早要靠我自己,不能总依赖着你。”
  “你还在读书——”
  “很快就毕业了,”我打断他,“我会找到工作,养活我自己,当然,还有你。”
  他摇头:“我哪要你养!”
  “这些年,我欠你太多了。”
  他表情一怔地说:“你怎么,居然用‘欠’这个字?”
  “对不起,可能是我用词不当。我明白你对我好是我的福份,但你也要明白,我已经长大了,我可以照顾我自己。你不能总是围着我打转转,你总要有你自己的生活,和你喜欢的人,结婚,生子,过日子!”
  “你是说我成了你的负担?”
  我连忙说:“你别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他生气地说,“你是要跟我把账算清楚,然后好一刀两断的吗?”
  我的天。
  我以为我们可以平起平坐地交谈,我以为只要我跟他好言好语,他一定会理解我的意思。我完全没想到事情会变得如此之糟糕。他真的是生气了,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站起身来,回了他自己的房间,很久也没出来。
  我也完全失去了食欲。跑到沙发上坐着思考了好一阵,我决定去敲他房间的门。
  他没有应我。
  我扭开门,看到他坐在靠窗的那个摇椅上,闭着眼睛,不知道是不是睡着了。南方的夜,因没有暖气,比北方还要寒冷。我僵手僵脚地走到他身边,弯下腰,替他盖了一张小毯子。他眉毛皱了一下,肯定是没睡着,只是不愿意理我。我在他椅子边的地板上坐下,看到他的床头,竟然还是放林果果的那张照片。离去这么多年,她的笑容好像从来都没有改变,同样无法改变的事实是,我和她越来越像。这一切就像一个解不开的魔咒,提醒我日夜提防命运的陷阱和不测,时时不得安宁。
  “别生气了好不好?”我求他,“你知道我的意思的。”
  他还是不肯理我。
  “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做自己想做的,不要每一步都扶着我搀着我,我才会有成就感,你说是不是?”
  他终于肯睁开眼看我一眼,但还是没有说话。
  “我去把饭菜热一热,我们把饭吃了,好不好?”
  “你哪天回去?”我起身走到门边的时候,听到他的问话。
  “明天晚上最晚一班飞机。”我说。
  “我开车送你去机场。”他说,“趁我现在还有点用。”
  我知道他在说气话,但我不会生他的气。
  晚餐再度开始的时候,却接到方律师的电话,语气和态度都不算很好,直截了当地问我洛丢丢是怎么一回事。
  我问他:“你指什么?”
  “她说你授意别人绑架她,并勒索她妈妈的钱财。”
  “没有的事。”我说,“等我回去,会跟您解释清楚。”
  “我现在就要解释。”方律师说,“你在我这里打工,你授意相当于我授意,这个罪我可担当不起!”
  这层关系我可完全没想到!听他这么一产,我赶紧放下碗筷,回到里屋,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她好好说了一遍。
  方律师听完后,只问了我一句:“为什么要丢下她不管?”
  “他们不会把她怎么样,我觉得,她应该受点教训,不然永远都学不乖。”
  “你觉得,你有多大能耐可以自己去觉得?你知不知道她被他们打得快残废了,如果她真的出了什么事,我们怎么跟她妈妈交待!”
  “对不起。”我说。
  “算了,不说了。你尽快回来,收拾你所有的东西,离开我的事务所。”方律师说完,挂了电话。我再打过去,他没接。
  我完全相信,像洛丢丢这种人,为了报复我,她用小刀把自己身上刻出一道道伤痕都能做得到。
  我并不怪方律师发火,要怪只怪我自己,或许这件事,我本应该处理得更好一些。
  我回到客厅,因为心头有事,吃了一半的饭又再也吃不下去了。阿南问我:“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我说,“工作上出了点小问题,被律师骂了。”
  “不要紧,”阿南说,“骂骂就学会工作了。我当年当搬运工的时候,一天被老板骂一百次,不然,我怎么都下不了决心自己开家超市当老板。”
  我勉强地笑了笑。
  “不开心就不做了,换份工或许更好。”他毫无原则的迁就又来了。
  (10)
  黄昏的时候睡了一大觉,夜里就睡不着了。
  我考虑要不要跟吴媚媚打个电话,但觉得电话里事情说不清楚,最后还是决定回去当面解释。想来想去,或许自己真的太自以为是,完全没站在方律师和事务所的立场想,所以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不知道方律师气过后会不会收回成命,我只知道我不能失去这份工作,因为它对我真的太重要。阿南睡了,我能听到他隐约传来的咳嗽声,说真的,这两年,他老得很快,我不能确定是不是感情上的事,既然他不方便跟我吐露,我觉得我还是保持沉默比较好。
  我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想看一看南方夜的天空。透过玻璃窗,我依稀看到小区马路上站着一个人。灯光昏黄,让我不是很确定。但他好像已经站在那里好久了,就在我出现在窗边的时候,他对我挥了挥手。
  我一把推开了窗。
  我的视力还算不错,我想我没有认错,就是那件英伦西装,那个差不多跟了我一天的人,令我差点失声尖叫。
  我把头探下去一点点,他继续朝着我挥了挥手。
  我在上,他在下,我看不清楚他的脸,但我知道他一定是在叫我。就在这时候,两边的路灯好像更亮了很多,像一条闪闪发亮的时光长河诱惑我泅渡。楼下的人向前走了两步,身形动作让我的心呼之欲出,我无法自控,从窗台上跳起来,蹑手蹑脚地出了家门,一路往楼下冲去。我跑得飞快,好几次差点摔倒。刚跑下楼,楼道里就蹿出一个人来,一把搂住了我。
  是他。
  事隔这么久,那让我眷念和崩溃的气息依然保持着昨日的霸气和温柔,像一块沾满可可粉的松露巧克力一样融化在我的脸上,就好像他从不曾远离,他一直在我身边,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和恋人,前世注定,今生有缘,来生还要继续纠缠。
  他一直抱着我,很用力,却一句话也不肯说。我本来在发抖,此刻完全不了,身子出奇的僵硬,在他的拥抱中我听到自己骨骼用力作响的声音。是我也在用力地抱着他的吧?我想,这从来也未曾期盼过,永远也不曾忘记的拥抱,像打包记忆的大手,忽地扯开缎带,往事散落一地,我们自顾不暇。
  这难道就是我不顾一切非要跑回来的真正原因吗?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轻轻放开我,我注视着地面,我们的影子又长又细,像画在地上的两棵树。我稍稍恢复思考能力,想起为什么他会在这里?或者那个从机场起就一直跟着我的人就是他?哦,不,一定是他。
  但是,为什么直到现在他才肯真正出现?
  “其实我在机场就看到你了。”他笑着说,“你还是那个样子,背个小包,挂个耳机,黑着一张脸,像全世界都欠了你的钱。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跟你说话。我他妈想了一整天,对自己说,如果我来你家,可以再遇到你,我就不犹豫了。”
  犹豫?
  在他的字典里,有这个词么?!还是因为什么我所不明了的关乎时间或者关乎别人的理由,让他学会了犹豫?一想到这个,我的眼泪就快要下来了,我用全身的力气推开了他,跌跌撞撞地往小区外面冲去,我跑得很快,他好不容易才追上我,那时候我正穿过马路,他从后面拉住了我。我们俩就站在马路中央对视,车辆不满地按着喇叭从我们身边疾驰而过。
  “跟我走,”他说,“马小羊。”
  “为什么?”我刚问出这个傻问题,他已经招停一辆正好经过的出租,拦腰抱起我,硬把我塞进了出租车。
  我没有防御的能力,似乎在旁的事情上反应越快,到他这里,就会变得越迟钝。那种病叫什么来着?没错,差时症。
  虽然他看上去文质彬彬到令我不敢相认,居然还穿西装出来吓人,但不得不承认的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他。他决定了的事情,不允许你有任何反抗,既然知道反抗无意义,我索性安下心来,任他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让他带我去他想去的地方。
  此时此刻,若他是一条河,我就是失桨的小船。
  13弄27号,这是他的家。
  暗黄色的灯泡依然低垂在大门口,发霉的木柱依然还是那个味道,堂屋还是一样的大而空旷,地面清扫得十分干净,还泼过水,显得亮堂堂的,一向凌乱的家里竟然收拾得这么整齐,像是为了迎接贵客。但一定不是我。
  我一想到这些个,就又开始痛苦了。
  他拖来一张椅子,我就坐下。然后,他用水壶灌了一壶水,开始烧开水。堂屋的桌上放着好几种茶叶,铁观音,乌龙,还有碧螺春。我不知道他从何时起开始喜欢上喝茶,当然,我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这是当然。
  “想喝什么?”他弯腰问我,像个专业的侍应生。
  “谢谢。”我说,“不用。”
  “那就来点酒。”他打开壁橱门,从里面拿出一瓶红酒,拔掉瓶塞,自己喝了一大口,然后硬塞到我手里来:“喝!”
  “不。”我说。
  他自己又猛灌了一大口,然后他丢掉瓶子,抱住我的头,俯下身,吻住了我。红酒流进我的口腔,并不多,可我怎么觉得自己已经醉得不醒人事?
  “对不起。”他的唇辗转到我耳边对我说,“一直想说对不起。”
  我本来应该给他一个耳光的,就在这一句温柔的道歉里,我放弃了抵抗,一肚子委屈迅速地溃散,化为不值一提的灰。
  我还是当年那个不中用的我,几年的时间也没有令我在他面前变得更骄傲一点。只是这样的重遇,对我而言更像一个传奇。在所有关于重逢的设想里,这是从没有过的最最戏剧的一种。
  但即便是如此,也还是再度遇到了他。呵,连我自己大概都未察觉到,我是多么期待能够与他重逢。这个想法几年来一直被我埋在心底,埋得太深,让我几乎都快忘记了。
  他的手掌抚过我的脖子,指尖轻触到我挂在脖子里的护身符,便一把将它扯出,略带惊喜地问我说:“它一直在这里?”
  如果他知道我为了它,我昨晚差点丢了性命,今天又丢掉了工作,不知道他会做何感想?
  “来。”他拉着我一起坐到台阶上,就在那里,他曾经一脚踹在我的胸口,我有一小块心从此遗落在那里,那个空洞的缺口让我又爱又恨,却也是存在的必须,我未曾想过复原。
  “说说你的现在。”他把酒瓶递给我。
  “你先说。”
  “我还行。”他说,“这几年一直在深圳,开了几家茶楼,生意不错。”
  “我在念书。”我说,“北京。”
  他笑:“其实我一年去北京数十次。”
  我本来想问:“一个人去?”问出口的时候却变成了:“你常回家么?”
  “没回来过,这还是第一次。机场看到你的时候,我以为我眼睛出了问题。”
  “其实我也很少回的。”我说。
  “那就是缘分呗。”他搂住我,逼我再次与他对视。他的眼神里有种让我陌生到极致的温和,像是把所有的桀骜都熬化了。这温和与他留在我记忆里最后一次的凶狠残暴差之千里。到底是岁月,还是谁,改变了他?
  我忽然很想知道答案。
  “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回来。”他说,“我都快把这里忘了。”
  “包括我吗?”我说。
  他伸出手,捏住我的手,很用力,疼得我哇哇直叫。
  “说错话就要付出代价。”他笑着说。
  “那你回来干吗?”我捂着我痛得要死的手问道。
  “来参加我姐的婚礼。我就这一个亲人,她一辈子最重要的时刻,我不得不回来。”
  “什么?”我是真的没听清,又或者,他有很多的姐姐,我不能确定到底是哪一个。
  他点燃一根烟,一字一句地对我说:“夏花,明天就要结婚了。我姐夫你也应该认识,就是于安朵的爸爸于秃子。”
  听到这个消息,我脑子里首先浮现出的是阿南那张憔悴的脸,然后我整个人就傻在那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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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共同题名:Farewell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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