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移动浏览光盘
简介
目录
总 论
Ⅰ 刑 法
目 录
第一节 刑法的意义和功能
1.刑法的意义
(1)刑法与犯罪法
(2)刑法的概念
一、广义的刑法
二、刑法普通法与刑法特别法
三、刑法的种类
四、国际刑法
五、刑法的公法性质
(3)刑法的从属性与独立性
(4)刑法的适用者
(1)刑法日的的多样性
2.刑法的目的
(2)刑法的目的
一、刑法上的正义理念
二、刑法上的安定性理念
三、刑法上的公共福利理念
四、刑法的目的、理念的相互关系
3.刊法的机能
(1)刑法的一般机能
(2)保护机能
(3)规律机能
一、评价机能
二、意思决定机能
(4)保障机能
一、格老秀斯
(2)启蒙时代刑法的刑法思想
三、托马鸠斯
四、孟德斯鸠
二、普芬多洛夫
1.启蒙思想与近代刑法
第二节 近代刑法学的历史
(5)机能的协调
(1)启蒙思想的意义
五、法国百科全书学派
六、卢梭
七、贝卡里亚
八、伏尔察
九、边沁
(3)启蒙思想与现代刑法
十、费尔巴哈
2.古典学派
(1)意义
(2)德国古典学派的主要观点
3.现代学派
(1)意义
(2)近代学派的基本思想
一、刑罚的目的
三、犯罪学、刑事政策、社会政策
二、行为与行为人
(4)犯罪外表说
(3)国际刑事学协会的创立
(5)现代学派的影响
4.刑法学派之争
(1)意义
(2)学派对立的原因
一、德国社会经济的变化
二、犯罪统计学、意大利学派的形成
二、行为与意思
(3)争议的论点
一、刑罚的本质
三、行为与行为人的关系
四、刑事政策的要求
(4)学派之争的终结及收获
一、教育刑论和刑事政策学的发达
二、日本刑法理论中的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
1.社会主义国家的刑法思想
(1)基本思想的特色
第三节 现代刑法思潮
(2)具体特色
一、罪刑法定主义原则
二、国家正当防卫与国家紧急救助
三、死刑
2.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思想
(1)学派之争以后的刑法思想
(2)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一、目的行为论与因果行为论
二、日本最近的刑法思想
第四节 各国刑法
1.德国刑法
(1)概说
(2)沿革
一、古代日耳曼
四、启蒙时代
五、现行刑法的制定
二、中世纪
三、罗马法的影响
(3)修改刑法的工作
一、战前的全面修改工作
二、战后的全面修改工作
三、刑法的部分修改
二、历史实证主义
三、黑格尔学派
一、古典时代
(4)刑法学
四、学派之争
五、新康德学派
六、纳粹刑法学
七、联邦德国刑法学
八、民主德国刑法学
2.法国刑法
(1)概况
(2)制定过程和基本性质
四、第四期
三、第三期
一、第一期
二、第二期
(3)刑法的变迁
(4)内容
3.英国刑法
(1)概说
(2)沿革
(3)法律渊源
一、普通法
二、从属的立法
三、制定法
(4)解释
(5)刑罚制度
4.美国刑法
(1)概说
(2)沿革
(3)法源
(5)模范刑法典
(4)解释
5.意大利刑法
(1)历史概况
(2)现行刑法的要点
(3)战后的刑法修改
(4)学术界的动态
6.苏俄刑法
(1)刑事立法的历史
(2)刑法思想的历史
(3)刑事立法及刑法思想的现状和问题
第五节 日本刑法典的沿革
1.明治初年的刑法
(1)临时刑律
(2)新律纲领、改定律例
2.旧刑法
(1)旧刑法的制定
(2)旧刑法的特色
(2)现行刑法的特色
3.现行刑法
(1)现行刑法的制定
(3)现行刑法的部分修改
一、战前的部分修改
二、战后的部分修改
4.刑法修改工作
(1)修改刑法假案
(2)修改刑法准备草案
第六节 罪刑法定主义
1.罪刑法定主义
(1)意义
(2)沿革
3.略诱及和诱罪
(3)思想基础
(4)派生的要求
一、从刑法的渊源上排斥习惯法
三、禁止类推解释
四、排斥绝对不定期刑
二、排斥刑法溯及力
(5)日本的制度
(6)否定罪刑法定主义
(7)现代意义
第七节 刑法的渊源
1.刑法典
(1)实质意义上的刑法和形式意义上的刑法
(2)形式意义上的刑法与刑法典
(3)刑法典与总则的适用
(2)法定犯与自然犯
2.特别刑法
(1)意义
(4)刑法典的性质
(3)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3.空白刑法
(1)意义
(2)罪刑法定主义与空白刑法
(3)补充规范的修改废止与空白刑法的时间效力
第八节 刑法的解释
1.刑法的解释
(1)刑法解释的特色
(2)缩小解释与扩张解释
2.类推解释
(1)意义
一、类推解释赞成论
(2)对于类推解释的观点
二、允许类推的立法化
(3)禁止类推解释的限度
第九节 刑法的效力
1.刑法的地域的效力
(1)属地主义
(2)保护主义
(3)属人主义
(4)世界主义
(5)外国刑法的效力
(6)国际刑法
一、国际刑法的意义与名称
二、法的性质
三、国际刑法的课题
(1)刑法不溯及原则
2.刑法的时间效力
(2)行为时法主义和审判时法主义
(3)刑罚的变更
3.限时法
(1)问题的所在
(2)限时法的意义
一、认为规定在一定的有效期间所制定的法律就是限时法
二、在一定有效期间所规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内容包括按照一时情况的法律,作为限时法
(3)判例的变迁
4.刑法对人的效力
(1)问题
(2)国内法上的限制
(3)国际法上的限制
(4)其他
(2)形式意义的犯罪
(1)实质意义的犯罪
Ⅱ 犯 罪
1.犯罪的意义
第一节 犯罪的意义
三、责任(有责性)
(2)须与犯罪成立要件区别的概念
(1)意义、内容
二、违法性
2.犯罪的成立要件
一、构成要件该当性
(1)意义
(2)法益概念的变迁
三、人的处罚阻却事由和责任性阻却事由
3.法益
(3)法益的分类
(4)法益的机能
4.客观的可(处)罚条件
(1)意义
(2)问题
三、人的处罚阻却事由和人的刑罚消灭事由的区别
(2)人的处罚阻却事由与犯罪的成立与否
二、关于刑法第105条以及天皇、国会议员、外交官
一、人的处罚阻却事由与刑法第244条
(1)意义
5.人的处罚阻却事由
(3)非身份人的共犯与排除适用人的处罚阻却事由
一、排除适用的根据
二、第三者教唆犯人的亲属,让他们藏匿犯人、湮灭证据的情况
(4)人的处罚阻却事由否定论
(5)人的处罚阻却事由和犯罪不成立的事由
一、人的处罚阻却事由与构成要件
二、人的处罚阻却事由与违法性阻却事由
第二节 行为
1.行为的意义
(1)作为犯罪概念基础的行为概念
(2)关于行为概念的对立观点
(3)忘却犯
2.因果的行为论
3.目的的行为论
(1)意义
(2)内容
(4)结束语
(3)理论上的结论
第三节 构成要件
1.构成要件的意义
(1)构成要件的意义
(2)构成要件与类型概念
(3)构成要件与构成要件该当性
(4)构成要件与犯罪构成事实
(5)构成要件与犯罪类型
(6)构成要件与违法性、有责性
(7)构成要件的诸要素
(8)构成要件意义的、规范的要素
(9)主观的违法要素
2.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1)意义
(2)特殊的主观的违法要素
(3)一般的主观的违法要素
3.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1)意义
(2)和罪刑法定主义的关系
一、立法上
二、解释上
(3)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故意、错误
4.犯罪主体
(1)法人的犯罪能力
一、理论的考察
二、日本国法制中的法人处罚
(2)身份犯
一、意义
(4)追缴的价额
二、纯正身份犯
三、不纯正身份犯
四、身份犯与刑法第65条
一、意义
(3)两罚规定、代罚规定
二、处罚事业主的根据
5.犯罪客体
三、处罚事业主的独立性
(1)意义
6.构成要件该当性
(2)构成要件该当性与构成要件以及犯罪构成事实的区别
(3)判断构成要件该当性的性质
(4)构成要件该当性的状态内容
(5)实行行为
7.不作为犯
(1)作为犯与不作为犯
(2)不纯正(不真正)不作为犯
一、意义
二、不纯正不作为犯与构成要件该当性的判断
三、违反作为义务在体系上的地位
一、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
(3)作为义务
二、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
8.因果关系
(1)因果关系
一、意义
二、因果关系论在体系上的地位
三、因果关系的理论
四、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2)条件说
一、意义
五、因果关系否定论
二、批判
三、判例的立场
一、意义
二、判断相当性的基础
(3)相当因果关系说
三、对于相当因果关系说的批判和研究
四、判例和相当因果关系说
(4)因果关系的中断
一、意义
二、批判
三、判例的观点
五、因果关系的断绝
一、历来的各种学说
(5)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四、溯及禁止论
二、批判
(6)过失犯的因果关系
一、总说
二、条件说的适用
三、具体的事例
9.犯罪的种类
(1)即时犯、继续犯、状态犯
(2)实质犯、形式犯
(3)侵害犯、危险犯
(5)目的犯
(4)举动犯、结果犯
一、概念
(6)结果加重犯
三、有故意的结果加重犯
二、“偶然的结果加重犯”和“基于过失的结果加重犯”
(7)隔离犯
(8)结合犯
1.违法性的意义
(1)违法性的意义
一、犯罪与违法性
二、违法性与构成要件
三、违法性与违法阻却事由
第四节 违法性
(2)客观的违法性与主观的违法性
(一)作为命令规范的性质
一、违法性的本质
五、客观的违法性与主观的违法性
四、形式的违法性与实质的违法性
(二)法律规范的理论结构——评价规范和意思决定规范
二、客观的违法性论和主观的违法性论之间的对立
(一)客观的违法性论的意义
(二)主观的违法性论的立场
三、主观的违法论对客观的违法论的反驳
四、客观违法性论者的反论
五、违法性论的方向
三、实质的违法性的意义
二、形式的违法性与构成要件该当性
一、构成要件的违法性的意义
(3)形式的违法性与实质的违法性
四、形式的违法性与实质的违法性的联系
五、形式的违法性和历史的、社会的制约
一、不作为与刑法规范
三、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违法性
(4)不作为的违法性
二、纯正不作为犯的违法性
(一)基于法令的情况
(二)基于法律行为(契约、事务管理)的情况
(三)以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作为根据的作为义务
(5)过失犯的违法性
三、作为违法要素的注意义务的标准
二、注意义务与违法性
一、问题
四、与构成要件该当性的关系
五、违法阻却事由
(1)总说
一、意义
2.违法性阻却事由(正当化事由)
二、原理
三、分类
(2)社会的相当性
一、意义
二、视作违法阻却原理的见解
三、视为构成要件该当性阻却事由的见解
四、否定的见解
二、关于主观正当化要素的学说
一、意义
(3)主观的正当化要素
(一)职权(职务)行为、权利(义务)行为
三、认定主观正当化要素的范围
一、依照法令的行为
(4)依照法令的行为、正当行为
(三)明示法令适法性的行为
二、正当行为
(二)排除政策上违法性的行为
三、劳资争议行为
(一)争议行为与刑法的联系
(二)市民刑法规范与劳动法规范
(三)劳动组合法第1条Ⅱ项与判断违法性的标准
(四)目的正当性
(五)手段的正当性
(三)违法阻却的范围
四、基于受害者承诺的行为
(二)违法阻却的根据
(一)总说
(六)争议行为与刑法36条、37条
(四)承诺的要件
(五)承诺的效果
五、基于推定承诺的行为
(一)总说
(二)推定的根据
(三)效果
六、治疗行为
(一)客观上行为是以治疗为目的的
(二)行为者认识到治疗目的
(三)治疗的方法和手段在专业上一般是得到承认的
(四)得到本人的承诺
七、去势、绝育、人工流产
(五)有治疗能力者的行为
(一)意义
(二)毁灭没有生存价值的人的生命
(三)不伴随缩短生命的纯正安乐死
八、安乐死
(四)伴随着缩短生命的积极安乐死
九、被允许的危险
(一)意义
(二)过失和被允许的危险
(三)“被允许的危险”的理论作用
(四)故意犯和被允许的危险
十、自救行为
(一)意义
(二)确认的根据
(三)成立要件
一、正当防卫的意义和要件
(一)正当防卫与紧急行为
(二)正当防卫的要件
(5)正当防卫
(三)侵害方面
(四)防卫行为
二、防卫的意识
(一)对立的学说
(二)防卫行为的相适应性
(一)问题
(四)消除对立的学说
三、打架斗殴与正当防卫
(三)防卫意识和积极的意识
(二)打架斗殴判例的变迁
(三)打架斗殴与“紧迫”
(四)打架斗殴与防卫意识
四、对物防卫
五、防卫过当
六、假想防卫
(6)紧急避难
一、紧急避难的本质
(一)违法阻却说
(二)阻却责任说
(三)二元说
(二)现实的危难
(一)能构成紧急避难的法益的范围
二、紧急避难的要件
(三)不得已而进行避难的行为
(四)保持法益权衡的原则
(五)在业务上负有特别义务者的例外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难的区别
四、超法规的紧急避难
(一)根据违法阻却说
(二)根据责任阻却说
五、对避难行为的正当防卫
(一)从违法阻却说得出的结论
(二)从责任阻却说得出的结论
(三)要件
(二)法律性质
(一)意义
六、义务的冲突
七、避难过当
(四)作为责任阻却理由的义务的冲突
(一)避难过当的法律性质
(二)避难过当的两种情况
八、假想避难
第五节责任
1.总说
(1)责任的本质
一、意义
二、违法性与责任的区别
三、责任评价的对象
四、行为责任与人格责任
(2)道义责任论
(3)社会责任论
(4)人格责任论
(5)心理责任论
(6)规范责任论
(7)责任主义
一、意义
(一)“没有责任就没有刑罚”的原则
(二)责任主义与刑罚
(三)作为量刑标准的责任主义
(一)确信犯的定义
一、确信犯与犯罪的成立
(8)确信犯与责任
二、结论
(二)确信犯与违法意识
二、确信犯与动机
2.责任能力
一、责任能力的实质意义
(一)刑法上的规定
(二)通说
(三)少数说
(1)责任能力的意义
二、责任能力形式上的意义
(一)通说
(二)少数说
三、限定责任能力
四、原因上的自由行为
(2)心神丧失人和心神耗弱人
二、与少年法的关系
一、意义
(4)刑事责任年龄
(3)又聋又哑的人
三、立法例
(5)原因上的自由行为
二、责任与行为同时存在原则
一、概念
3.故意
(1)故意体系的地位
一、刑法第38条1项的
“犯罪故意”与体系上的动摇
二、故意与主观违法要素
三、故意与目的行为论
四、故意与刑法第38条
五、故意在体系上的地位与刑法第38条
(2)故意的要件
一、事实的认识
(一)可罚性的认识
(二)目的犯的目的与故意
二、违法的意识(认识)
(三)幻觉犯罪
三、期待可能性
一、对符合构成要件的客观事实的认识
(一)行为(包括行为主体、行为客体、行为状况)
(二)结果
(三)因果关系
(3)事实的认识
二、有关违法性事实的认识
三、对内容的认识
一、未必的故意与不确定故意
(4)未必的故意
三、盖然性说
二、未必故意与有认识的过失
四、容认说
五、判例上反映的观点
六、故意的内容与判断标准..
(一)概念
二、侵害故意、危险故意
(5)故意的种类
一、确定的故意、不确定的故意
七、弗兰克公式
(二)危险故意和未必故意
三、概括的故意
(一)意义
(二)行为两分说
(三)概括故意说
(6)违法的意识
一、概说
二、责任说与故意说
(二)故意说
(一)总说
(三)责任说
4.错误
(1)错误的意义
一、意义
二、分类
(3)具体的事实错误
(2)事实错误
一、意义
二、具体事实错误的重要性的判断标准
(一)具体的符合说
(二)法定符合说
(4)抽象的事实错误
一、意义
二、抽象的事实错误的重要性的判断标准
(二)构成要件符合说
(三)法益符合说
(一)法定符合说
(四)抽象符合说
三、不权衡感情是抽象符合说的基础
(5)客体的错误
一、意义
(二)错误是跨越有关属于不同构成要件抽象事实的情况
(7)因果关系的错误
(一)错误是有关属于同一构成要件的具体事实的情况
一、意义
(6)方法的错误
二、方法错误重要性的判断标准
一、意义
(二)错误是有关属于不同构成要件客体的情况
(一)错误是有关属于同一构成要件客体的情况
二、判断客体错误重要性的标准
二、韦伯的概括故意
. (8)具体符合说、动机说
一、意义
二、检讨
(9)法定符合说
一、判定错误重要性的标准
二、法定符合说和具体符合说
三、法定的符合说和方法错误
(10)法益符合说
三、草野说
一、抽象符合说
二、牧野说
(11)抽象符合说
(12)可罚的符合说
四、批判
(1 3)违法性阻却理由的错误
(1 4)人的处罚阻却事由的错误
(15)法律错误
一、意义
二、法律错误的效果
三、法律错误还是事实错误
二、包摄错误的重要性
(一)对法律概念的适用错误
(16)刑罚法规的错误和非刑罚法规的错误
一、意义
(17)包摄的错误
二、这些错误在刑法上的重要性
一、意义
二、新理论的展开
一、传统的见解
(三)对构成要件的包摄错误
(1)过失体系的地位
5.过失
(二)对社会概念的包摄错误
三、社会背景
四、过失犯的违法和责任
(2)过失的要件
一、概说
二、实现构成要件
三、违法性
四、有责性
(五)狭义的客观注意义务
(四)客观的结果回避义务
(三)客观的结果回避可能性
(二)客观的预见义务
二、客观的注意义务
一、概说
(一)客观的预见可能性
(3)注意义务
三、主观的注意义务
(一)主观的预见可能性
(二)主观的预见义务
(三)主观的结果回避可能性
(四)主观的结果回避义务
四、注意义务的根据、标准、程度
(一)根据
(二)标准
(三)程度
五、实现构成要件的行为和违反客观的注意义务
四、有认识的过失和无认识的过失
(一)意义
一、在心理方面的区别
三、在规范方面的区别
二、关于对象的区别
(4)过失的种类
(二)有认识的过失与未必的故意的区别
(三)其他问题
五、业务上的过失
(一)总说
(二)加重刑罚的根据
(三)业务的意义
(一)意义
(二)过失的重大性
(一)总说
六、重大过失
七、法律的过失
(二)违法认识不要说
(三)违法认识必要说
(四)违法认识可能说
(五)自然犯、法定犯区别说
(六)责任说
6.期待可能性
(1)期待可能性的意义
(2)期待可能性上的问题焦点
一、期待可能性与责任能力
二、期待可能性的标准
四、作为责任阻却事由的期待可能性的意义
三、期待可能性体系的地位
五、关于期待可能性的错误
(3)过失行为与期待可能性
(4)违法拘束命令
第六节 未遂犯
1.未遂犯的意义
(1)概念
(2)处罚未遂的根据
(3)要件
(4)处罚
2.着手实行
(1)意义
一、过失犯的未遂
三、结果加重犯的未遂
(5)未遂犯成立与否有争议的情况
二、不作为犯的未遂
一、间接正犯
(2)着手实行时期有争议的犯罪
二、作为原因的自由行为
三、隔离犯
四、结合犯
五、过失犯
3.预备、阴谋
(1)意义以及刑法上的处理
(2)可罚的预备、阴谋
(3)预备、阴谋的处罚
(4)预备的不完成
(1)本质
二、法律说
一、刑事政策说
4.中止犯
(2)成立要件
一、任意性
二、中止行为
(3)处罚
一、加重的未遂
二、预备中止
5.预备的中止
(1)准用否定论
(2)准用肯定论
(3)作为修正形式的预备
(4)准用的效果
6.结果加重犯的未遂
一、客观说(实质的客观说)
7.不能犯
(1)关于不能犯的学说
二、主观说
三、定型说(形式的客观说)
(2)关于不能犯的判例
一、关于方法的不能
二、关于客体的不能
(3)关于不能犯的立法
8.事实的欠缺
(1)意义
一、关于主体事实的欠缺
(2)处理
四、关于行为状况的事实欠缺
三、关于手段事实的欠缺
二、关于客体事实的欠缺
第七节 正犯共犯
1.总说
(1)正犯与共犯的区别
一、意义
二、学说史的概论
三、区别正犯与共犯的各种学说
(一)主观说
(二)客观说
(三)折衷说特殊的目的行为支配说
四、正犯与共犯的区别际准
(二)规定包括的正犯者概念的共犯立法
一、意义
(一)传统的共犯立法
二、共犯立法的两种倾向
(2)包括的正犯者慨念
三、包括的正犯者慨念的特征与批判
(二)批判
(一)特征
(3)正犯概念与支配行为
一、意义
三、对支配行为概念的批判
(一)是现实的支配行为,还是可能的支配行为
二、目的的行为论的支配行为的意义
(二)教唆、帮助行为是支配行为吗?
(三)间接正犯与支配行为说
(4)限制的正犯论、扩张的正犯论
一、限制的正犯论
二、扩张的正犯论
(5)正犯的种类
一、单独正犯
一、概念
五、同时正犯
二、处分
六、其他
(6)同时犯
四、其同正犯
三、间接正犯
二、直接正犯
三、过失共同与同时犯
(7)间接正犯
一、总说
二、间接正犯的正犯性
三、间接正犯的非共犯性
四、间接正犯的形态
(一)利用无制法上的行为能力者
(二)利用他人的适法行为
(三)利用没有责任的人
五、间接正犯的着手实行时期
一、意义
(8)自手犯
三、认定为自手犯的情况
二、否定说与肯定说
(9)有故意的工具
一、共犯的意义
二、必要的共犯
三、任意的共犯
(11)必要的共犯与任意的共犯
一、任意的共犯与共犯慨念
(10)共犯的种类
二、必要的共犯的概念
三、集合犯罪与共犯规定
(一)集合犯罪的概念
(二)集合犯罪与刑法总则“共犯”规定的适用
四、对立犯罪与共犯规定
(一)对立犯罪的概念
(二)对立犯罪的规定形式
(三)对立犯罪与共化规定的适用
(12)犯罪共同说.行为共同说
(13)共犯独立性说,共犯从属性说
一、共犯从属性问题
二、共犯从属性的理论(共犯从属性说)
(一)最极端的从属形式
(二)极端从属形式
(三)限制的从属形式
(四)最低限度的从属形式
三、共犯独立性理论(共犯独立性说)
(一)意义
(二)作为特别罪的教唆未遂
(14)共犯的从属性(程度)
2.共同正犯
(1)共同正犯的要件
一、总说(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
二、共同正犯的要件与共谋共同正犯
三、偶然的共同正犯与承继的共同正化
四、共同正犯与同时犯
二、判例上的所谓共谋共同正犯
(2)共谋共同正犯
一、意义
三、共犯共同意思主体说的意义与价值
(3)无形的共同正犯
一、意义
二、批判
(4)承继的共同正犯
一、意义
二、成立范围
(5)片面的共同正犯
一、片面共犯的问题
二、片面的共同正犯
(6)过失犯的共同正犯
一、过失共同正犯成立与否
二、过失共同正犯的构成
三、“作为原因上的自由行为”的共同正犯
四、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
3.教唆犯
(1)教唆犯的要件
一、使他人产生犯罪决意的行为
二、基于被教唆者的犯罪实行
(2)基于过失的教唆犯
一、基于过失的共犯
二、基于过失的教唆犯
(3)未遂的教唆
一、意义
二、煽动者的问题
(4)煽动者
一、意义
二、教唆者的故意与未遂的教唆
(5)教唆的未遂
(6)间接教唆、再间接教唆
(7)独立教唆
(8)煽动
4.从犯(帮助犯)
(1)从犯的要件
一、从犯的意义
二、从犯成立的要件
三、从犯的未遂
四、从犯的帮助(间接从犯)
五、从犯的处罚
(2)基于过失的从犯
(3)片面的从犯
二、具体的区别
三、错误
一、区别的标准
(4)无形的从犯与教唆犯的区别
(5)有形的从犯与共同正犯的区别
一、区别从犯和正犯的问题点
二、区别从犯和正犯的标准
(一)形式说
(二)决意标准说
三、守望行为是否从犯
二、预备罪的共同正犯
5.预备罪与共犯
(1)预备罪与共同正犯
一、实行行为者与预备行为者的共同
二、预备罪的从犯
三、自己预备和他人预备
(2)预备罪与从犯
一、预备行为与从犯
(1)刑法65条Ⅰ项的意义
一、意义
6.共犯与身份
二、根据
三、“身份”的意义
四、“共犯”的范围
五、身份者对非身份者加功的情况
(2)刑法65条Ⅱ项的意义
一、根据
二、“身份”的意义
三、“共犯”的意义
四、身份者对非身份者加功的情况
7.共犯和未遂
一、共犯的未遂
二、共同正犯的未遂
(1)共同正犯和未遂
三、共同正犯的中止未遂
(2)教唆犯、从犯和未遂
一、共犯的未遂和共犯的从属性
二、教唆的未遂
三、从犯的未遂
四、狭义的共犯和中止未遂
8.共犯和错误
(1)共同正犯上的错误
(2)教唆犯、从犯上的错误
一、教唆犯上的错误
二、从犯上的错误
(4)间接正犯和教唆犯的错误
(3)共犯形式相互之间的错误
(2)行为说
9.共犯的竞合
第八节 罪数
(1)罪数论
1.决定罪数的标准
(4)构成要件该当次数说
(5)意思说
(3)法益说
(6)判例的立场
2.法条竞合
(1)特别关系
(2)吸收关系
(3)择一关系
(4)补充关系
二、营业犯、职业犯
(1)结合犯
一、常习犯(惯犯)
(2)集合犯
3.包括的一罪
(3)接续犯
(4)狭义的包括一罪
(5)其他
4.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不可罚的事前行为
(1)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2)不可罚的事前行为
5.科刑上的一罪
(1)观念的竞合(想像的竞台)
(2)牵连犯
(3)科刑上的一罪
(1)意义
6.并合罪
(4)连续犯
(2)并合罪处断的各种原则
一、吸收主义
二、并科主义
三、加重单一刑主义
(3)现行法的立场
Ⅲ 刑 罚
第一节刑罚的本质
1.报应刑论和目的刑论
(1)意义
一、报应刑论的意义
二、目的刑论的意义
(2)对报应刑论和目的刑论的批判
一、对报应刑论的批判
二、对目的刑论的批判
(1)意义
(2)一般预防说
一、基于执行刑罚的一般预防说
2.一般预防说与特别预防说
三、世界的倾向
二、心理强制说
三、基于规律机能的一般预防
(3)特别预防说
一、格罗尔曼的特别预防说
二、李斯特的特别预防说
三、批判的考察
(4)一般预防说、特别预防说与报应刑论、教育刑论的关系
3.社会防卫说
(1)意义
(2)新社会防卫论
二、最低限度原则
一、国际社会防卫协会会议
三、对新社会防卫论的批判
4.刑罚的个别化
(1)意义
(2)犯罪学的发展和刑罚的个别化
(3)现代刑法与刑罚的个别化
(2)自由刑
第二节 刑罚的种类
1.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
(1)生命刑
2.主刑、附加刑
(3)财产刑
一、死刑废止论的展开
(2)死刑废止论的历史及其影响
(1)意义
3.死刑废止论
二、世界上废止死刑的国家
(3)死刑废止论的根据
4.惩役、监禁、拘留
5.自由刑的单一化
(1)意义
一、国际刑法及刑事会议的决议和比较法的考察
二、对自由刑单一化赞成与否的见解
(2)关于日本刑法的立法论
6.罚金、罚款
7.拘押在劳役场
8.没收
(1)没收的意义、性质
(2)能够没收的物
一、总说
二、构成犯罪行为之物
(3)特别规定
三、供给或准备供给实行犯罪行为之物
四、由犯罪行为所产生之物
六、作为前款所列之物的代价而取得之物
五、因犯罪行为所得之物、作为犯罪行为的报酬所得之物
9.追缴
(1)性质
(2)追缴的目的
(3)允许追缴的情况
(3)处分
第三节刑罚的适用
1.法定刑、处断刑、宣告刑
(1)法定刑
(2)处断刑
(3)宣告刑
(2)要件
(1)意义
3.累犯
(3)刑的减轻
(2)刑的加重
(1)意义
2.刑的加重、减轻
4.常习犯
(1)意义
(2)立法例
(3)现行法的立场
(4)准备草案
5.自首、认罪
6.酌量减轻
7.加减例
8.刑的量定
(3)行为人责任与刑的量定
(2)行为责任与刑的量定
(1)刑事责任与刑的量定
(1)意义
(4)行为责任与行为者责任的综合统一
9.不定期刑
一、刑法学派之争与不定期刑
二、加重刑和保安收容处分的二元主义
三、是不定期刑还是二元主义
(2)关于不定期刑理论的变迁
(3)不定期刑与假释制度
(4)不定期刑的确立及其条件
10.刑的免除
(1)免除的种类
(1)规定的精神
11.未决前羁押日数的计算方法
(2)任意计算和法定计算
(3)刑罚执行的免除
(2)免除的性质
(3)无期刑与未决计算
第四节 刑罚的执行
1.刑罚的执行
(1)总说
(2)死刑的执行
(3)自由刑的执行
(4)财产刑的执行
2.行刑
(1)意义
(2)行刑的发展
(3)现行行刑制度的概观
(5)分类处遇制
(4)累进处遇制
二、缓刑制度的机能
3.缓刑
一、意义
(1)缓刑制度
(2)缓刑制度的本质
一、理论上的对立
二、本质的特征
(3)现行法上的结构
一、缓刑的要件
二、缓刑期间和保护观察
三、缓刑的撤销
4.缓期宣告
(1)意义及沿革
(2)与缓刑的比较
(3)准备草案上的缓期宣告
5.保护观察
(2)现行法上的保护观察
(1)意义
6.刑罚执行的减轻、免除
(1)受到外国判决的人
(2)时效
7.假释
(1)假释、累进制度、保护观察制度三者之间的关系
(2)累进制度的机能
(3)假释制度的开展
一、假释制度的本质
二、与保护观察制度的结合
三、现行法上的结构
第五节 刑罚的消灭
1.刑罚的消灭
(1)刑罚执行权的消灭
(2)刑罚的宣告的失效
2.刑的时效
3.恩赦
(1)大赦、特赦
(2)减刑
(3)刑罚执行的免除
(4)复权
(5)手续
4.法律上的复权
第六节期间计算
1.期间的计算方式
2.刑期的计算
(1)意义
一、定义
第七节保安处分
3.其他期间的计算
1.保安处分的意义、种类
二、必要性
三、沿革
四、要件
(2)种类
一、对人的保安处分
(2)二元主义
一、并科主义
2.一元主义、二元主义
(1)一元主义
二、对物的保安处分
二、替换主义
3.刑罚和保安处分的替换性
(1)可以认定替换性吗?
(2)被立法所承认的替换性的形态
4.保安处分和刑罚的异同
(1)意义
5.少年法上的保护处分
(2)保护处分
Ⅰ 序 说
1.刑法总论与各论的关系
各 论
2.犯罪类型
Ⅱ 侵害国家法益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
1.内乱罪
(1)总说
一、犯罪性质
二、犯罪类型
(一)内乱罪、内乱未遂罪
(二)内乱预备、阴谋罪
(三)内乱帮助罪,内乱预备、阴谋帮助罪
(四)破坏活动防止法与内乱罪
(2)紊乱国宪的目的
(3)暴动
(4)内乱罪与总论中共犯规定的关系
2.外患罪
(1)总说
一、罪质
二、犯罪类型
(一)诱致外患罪
(二)援助外患罪
(三)诱致外患未遂罪、援助外患未遂罪
(四)预备、阴谋外患罪
3.危害国交罪
(1)概说
一、罪质
(三)违背局外中立命令罪
(二)私战预备及阴谋罪
二、犯罪类型
(一)损坏外国国徽罪
第二节对国家作用的犯罪
1.妨害执行公务罪
(1)总说
一、罪质
二、妨害执行公务罪(狭义)
三、职务上的强制罪
四、损坏封印罪
五、非法避免强制执行罪
六、妨害拍卖、投标罪
七、非法协议罪
八、抱有政治目的的妨害执行公务罪及职务上的强制罪的预备、防间谍、教唆、煽动等(破防法第40条3款)
九、以促使犯妨害执行公务罪或职务上的强制罪为目的,集体提供利益等(禁止暴力行为法第3条Ⅱ项)
(2)公务员、公务机关
二、适法性的要件
一、问题
(3)职务行为的适法性
三、适法性的判断标准
四、职务行为适法性在体系上的地位
(4)刑法上强暴的概念
一、最广义的强暴
二、广义的强暴
三、狭义的强暴
四、最狭义的强暴
(5)刑法中胁迫的概念
一、广义的胁迫
二、狭义的胁迫
三、最狭义的胁迫
(6)职务上的强制
(7)损坏封印
一、客体
三、罪数
二、行为
(8)非法避免强制执行
(9)非法协议
2.脱逃罪
(1)总说
一、罪质
二、单纯脱逃罪
(一)主体
(二)行为
(三)在发生天灾事变时脱逃的囚犯
三、加重脱逃罪
(一)主体
(二)行为
五、援助脱逃罪
(一)主体
四、抢夺被拘禁人罪
(二)行为
六、看守人等援助脱逃罪
(一)主体
(二)行为
七、未遂罪
(2)脱逃罪的主体
一、既决或未决的囚犯
二、受传唤状执行的人
(3)脱逃行为与使他人脱逃的行为
一、脱逃行为
(1)总说
一、罪质
二、使他人脱逃的行为
3.藏匿犯人及湮灭证据罪
(三)故意
二、藏匿犯人罪
(二)行为
(一)客体
三、湮灭证据罪
(一)客体
(二)行为
四、有关亲属的特例
五、准备草案和藏匿犯人、湮灭证据罪
(2)犯应处罚金以上刑罚的罪的人
(3)藏匿和隐避
(4)湮灭有关他人的刑事被告案件的证据
一、他人的刑事被告案件
(一)“他人的”刑事被告案件
(二)刑事被告案件
二、证据
(5)藏匿犯人、湮灭证据罪和共犯
三、湮灭、伪造、变造、使用
(6)有关亲属的特例
(7)威逼证人
一、罪质
二、客体
三、行为
四、故意
4.伪证罪
(1)总说
一、意义
二、伪证罪
(一)主体
(二)行为
(三)处罚
三、虚伪鉴定、虚伪翻译罪
(2)伪证罪的主体
(3)虚伪的陈述
5.诬告罪
(1)总说
一、意义
二、目的
三、行为
四、处罚
(2)虚伪的申告
6.渎职罪
(1)总说
一、滥用职权罪和贿赂罪
(二)犯罪类型
(一)意义
二、滥用职权罪
三、贿赂罪
(一)本质
(二)主体
(三)收贿罪的客体
(四)行为
(五)收贿罪的犯罪类型
(六)行贿罪的犯罪类型
(七)贿赂罪与恐吓罪的关系
(八)没收、追缴
(2)滥用职权
(3)凌虐
(4)“比照伤害罪,从重处断”的意义
(6)“关于职务”的意义
二、行贿罪
一、收贿罪
(5)贿赂罪的本质
一、职务
二、“与职务有密切关系的行为”的概念
(7)贿赂
一、对价(等价)关系
二、可以成为贿赂内容的利益
三、社交上的馈赠和贿赂
四、和职务分不开的职务外的报酬
(8)贿赂的提供与收受
(9)请托的意义
(10)向第三者提供贿赂
(11)斡旋收贿罪
一、收贿人把贿赂归还给行贿人的情况
(12)贿赂和没收、追缴
二、追缴数人共同收贿
三、其他问题
(13)贿赂罪和共犯
Ⅲ 对社会法益的犯罪第一节 对公共安宁的犯罪
1.骚扰罪
(1)总说
一、骚扰罪的本质
二、骚扰罪的构成要件
(一)概说
(二)共同实行和共同意思
三、骚扰罪的处罚
四、聚众不解散罪
二、对群集犯罪的处罚规定
(三)群集犯罪
(一)群集犯罪与共同正犯
(一)群集与无名性
一、群集与犯罪
(2)群集犯罪
(二)对群集的规章制度
(3)搔扰罪的主观要件
一、搔扰罪和共同意思
(二)群集犯罪与骚扰罪
(三)群集犯罪和内乱罪
(四)集团游行、集团示威游行的规则
二、未必的共同意思实体
三、共同意思和各个分担者的意思
(4)骚扰罪和总则的共犯规定
一、问题
二、探讨
2.放火罪及失火罪
(1)总说
一、罪质
三、放火
(二)非现住建筑物
(一)现住建筑物
二、放火罪的客体
四、烧毁
五、公共危险
(2)放火罪与公共危险
一、意义
二、公共危险
三、判断危险性的标准
四、公共危险和故意
(3)放火与延烧
一、延烧罪的意义
二、概念
一、烧毁在构成要件上的地位
二、延烧罪的认识对象
三、与失火的关系
(4)烧毁
二、不作为的放火
一、妨害救火罪
三、具体事例
(5)妨害救火罪与不作为放火
三、两罪的关系
(6)业务上失火
一、业务上失火罪
二、业务的意义
三、业务的具体事例
3.关于决水及妨害水利的犯罪
(1)总论
一、罪质
二、决水罪
(一)浸害罪
(四)过失浸害罪
(二)决水危险罪
(三)妨害防汛罪
(2)决水与浸害
一、决水
二、浸害
三、妨害水利罪
4.妨害交通罪
(1)总说
一、客体
二、行为
三、责任
四、结果责任
(2)妨害交通与危害交通
一、两者的差别
二、责任
(3)颠覆破坏火车,电车等罪与危害交通罪的结果加重犯
一、是否需要有人在内
二、“与前条之例相同”的意思
(2)鸦片烟
5.关于鸦片烟罪
(1)麻醉药的规定
6.关于饮用水的犯罪概说
(3)鸦片烟、鸦片烟的吸食器具的输入、制造及贩卖罪
(5)持有鸦片烟罪
(4)吸食鸦片罪、提供吸食场所罪
(1)污染罪
一、污染净水罪
二、污染水道水源罪
第二节 关于公共信用的犯罪
(1)总说
1.伪造货币罪
一、本质
(2)混入有毒物质罪
(3)损坏水道罪
三、污染净水、水道致死伤罪
一、净水混入毒物罪
二、向水道、水源混入毒物罪
二、中心概念
(一)伪造、变造
(二)行使
三、犯罪类型
(一)伪造货币罪(狭义)、行使伪造的货币罪
(二)伪造外国货币罪、行使伪造的外国货币罪
(三)收受伪造的货币罪
(四)收受后知情行使罪
(五)伪造货币预备罪
(2)伪造、变造货币
一、伪造
三、伪造与变造的区别
(3)行使伪造的货币与诈欺
二、变造
(4)收受伪造货币后的知情行使
(1)总说
一、意义
二、文书
(一)意义
2.伪造文书罪
(二)真正文书、不真正文书、虚伪文书
三、行为
(一)有形伪造
(二)变造
(三)无形伪造
(四)行使
四、犯罪类型
(二)伪造公文书罪
(三)伪造私文书罪
(一)伪造诏书罪
(四)制作虚伪公文书罪
(五)对公证证书等作不实记载罪
(六)制作虚伪私文书罪
(2)文书的意义
一、刑法上的文书
二、伪造文书罪上的文书
(一)伪造文书罪中的保护法益
(二)狭义的文书
(三)图画
三、猥亵罪中的文书
四、毁弃文书罪中的文书
(3)名义人的实际存在性
一、问题
二、判例的动向
二、学说、判例的概观
(4)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
一、意义
(5)有形伪造和无形伪造
一、伪造的概念
二、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的对立
三、无形伪造的处罚
四、处罚冒用代理名义的根据
(一)是有形伪造还是无形伪造
(二)以刑法159条Ⅲ项为根据说
(三)本人作名义人说
(四)设定特殊制作名义的见解
(一)问题
(二)违反委托意图而行使代理权的情况
五、超越代理权限与伪造文书罪的成立与否
(五)立法上的解决
(三)在代理权界限内的行为
(6)伪造与变造文书
一、伪造与变造的区别
(一)伪造
(二)变造
二、伪造与变造界限内的问题
(一)改变证据价值的程度
(二)从制作名义出发的探讨
(7)冒用代理、代表名义
一、伪造文书与冒用代理名义
二、处罚冒用代理名义的根据
(一)以刑法第159条第Ⅲ项作为根据说
(二)违反委托意志而行使代理权的情况
(一)问题
三、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和伪造文书罪的成立与否
(三)设定特殊制作名义的见解
(四)按照立法的解决
(二)名义人本人说
(三)行为符合代理权限的情况
(8)制作虚伪公文书罪与间接正犯
3.伪造有价证券罪
(1)总说
一、特征
二、有价证券
三、行为
(一)伪造
(二)变造
(三)虚伪登载
(四)行使
(五)交付
(2)有价证券的意义
(三)行使伪造的有价证券罪
(六)输入
(二)虚伪登载有价证券罪
(一)伪造有价证券罪
四、犯罪类型
(3)有价证券的伪造、变造与虚伪登载
一、伪造有价证券罪的本质
二、伪造与虚伪登载
三、变造
4.伪造印章罪
概说
一、意义
二、客体
(1)总说
1.猥亵、奸淫及重婚罪
四、犯罪的形态
三、行为
第三节 有关风化的犯罪
(2)公然猥亵
(3)猥亵书刊
(4)陈列猥亵物
一、图画
二、其他物
三、公然陈列
(5)强奸与准强奸
一、强奸罪
二、准强奸
三、强奸、准强奸与亲告要件
(6)强奸致死伤
2.有关赌博及彩票的犯罪
(1)概说
一、赌博罪
(一)单纯赌博罪
(二)常业赌博罪
二、彩票罪
(三)开设赌场罪、聚集赌徒罪
(一)发行彩票罪
(二)经销发行的彩票罪
(三)授受彩票罪
3.对于礼拜场所及坟墓的犯罪
总说
一、对礼拜场所不敬罪
二、妨害传教、礼拜、葬仪罪
三、挖掘坟墓罪
四、损坏、遗弃、取得尸体等罪
五、由于挖掘坟墓而损坏、遗弃、取得尸体等罪
六、对非正常死亡人的秘密埋葬罪
Ⅳ 对个人法益的犯罪第一节对生命、身体的犯罪
一、客体
1.杀人罪
(1)总说
二、行为
三、共犯
一、区别的意义
二、阵痛说
(2)人和胎儿的区别
三、全部露出说
四、独立呼吸说
五、一部分露出说、头部露出说
(3)杀人罪与参与自杀罪的区别
2.伤害罪
(1)总说
二、伤害的手段
三、伤害和暴力
一、总说
(2)伤害的意义
(3)故意伤害罪
一、问题
二、结果加重犯说的根据
三、故意犯说的根据
四、结果加重犯说的妥当性
(4)伤害助势罪
一、宗旨
二、构成要件
(5)同时犯的特例
(6)准备凶器聚集罪
一、概说
二、聚集罪的构成要件
三、集结罪的构成要件
(1)总说
一、过失致伤罪
二、过失致死罪
三、业务上过失致死伤罪
3.过失伤害罪
四、重过失致死伤罪
(2)业务上过失致死伤
一、意义
二、业务的意义
三、业务上过失加重处罚的理由
4.堕胎罪
(1)总说
一、意义
(三)业务上经同意的堕胎罪
(二)经同意的堕胎罪
(四)未经同意的堕胎罪
二、客体
(一)自己堕胎罪
四、类型
三、行为
(2)自己堕胎与经同意堕胎的关系
一、两罪的基本关系
二、能否成为间接正犯
三、能否成为共同正犯
四、能否成为教唆犯、从犯
(二)客体
二、单纯遗弃罪
(一)主体
5.遗弃罪
(1)总说
一、罪质
(三)行为
三、保护责任者的遗弃罪
(一)主体
(二)客体
(三)行为
四、遗弃尊亲属罪
五、遗弃致死伤罪
(2)遗弃的意义
第二节关于自由、安全的犯罪
1.逮捕及监禁罪
(1)总说
一、意义
二、客体
三、行为
(一)逮捕、监禁罪
(二)逮捕、监禁尊亲属罪
(三)逮捕、监禁致死伤罪
五、罪数
(2)监禁的意义
四、类型
2.胁迫罪
(1)总说
一、意义
二、胁迫罪
(一)胁迫的对象
(二)胁迫的意义、程度、方法
(三)聚众与胁迫
(四)与其他犯罪的关系
(三)妨害他人行使应行使的权利
(五)关于处罚暴力行为等的法律
(二)强迫他人实行无义务实行之事、
(一)手段、方法
三、强迫罪
(四)关于处罚暴力行为等的法律
(2)行使权利和胁迫罪的成立与否
(1)总说
一、罪质、法益、意义
二、犯罪的各种类型
(一)拐取未成年人罪
(二)营利拐取罪
(三)移送国外拐取罪
(四)以移送国外为目的的买卖人口罪
(五)将被拐取人或被卖人移送国外罪
(六)收受、藏匿、隐避被拐取人或被卖人罪
一、立法的沿革
(2)诱拐身价金
三、假案、准备草案等
(七)亲告罪
二、改正法的基本立场
三、改正法的内容
(一)诱拐身价金罪
一、意义
(1)总说
4.侵犯居住罪
(四)预备诱拐身价金
(三)由于解放被诱人而减轻刑罪
(二)帮助诱拐身价金、以身价金为目的而收受被拐取人
二、客体
三、行为
(一)侵入
(2)侵入居住和违法性
五、罪数
(二)不退出罪
(一)侵入居住罪
(二)不退出
四、类型
5.妨害秘密罪
概说
一、意义
二、犯罪类型
(一)开拆书信罪
(二)泄露秘密罪
第三节对名誉、信用的犯罪
1.对名誉的犯罪
(1)总说
一、意义
二、类型
(一)毁损名誉罪
(2)名誉的意义
一、作为名誉犯罪里保护法益的名誉
三、告诉
(二)侮辱罪
二、外部的名誉
(3)公然的意义
(4)侮辱和毁损名誉
一、问题
二、区分的标准
(一)以侵害法益为区分标准的观点
(二)以有无指摘事实为区分标准的观点
(5)毁损名誉和事实证明
一、问题
二、事实的证明
三、事实证明的法的性质
(一)刑罚阻却事由说
四、判例的动向
(二)违法阻却事由说
(三)构成要件该当性阻却事由说
五、事实证明和正当行为
2.对信用及业务的犯罪
(1)总说
一、毁损信用罪
(一)财产罪说
(二)毁损名誉罪说
(三)独立罪说
二、妨害业务罪
(一)财产罪说
(二)并有说
(三)保护自由说
(2)刑法上的诈术、势力的意义
一、诈术
三、立法上的问题
二、势力
(3)业务的意义
一、业务的意义
二、业务中是否包括公务
(一)积极说
(二)消极说
(三)折衷说
(4)用势力妨害业务和劳资纠纷
一、用势力妨害业务罪的成立与否
(一)势力的意义
(二)妨害业务与危险说
二、劳资纠纷与用势力妨害业务罪
(一)劳资纠纷和刑法上的犯罪
(二)罢工纠察员与用势力妨害业务罪
一、财物罪与利益罪、得利罪
(1)财产罪的分类
第四节对财产的犯罪
1.总说
二、领得罪和毁损罪
三、夺取罪与侵占罪,冒得罪和骗取罪
(2)财物的意义
一、是有体物还是可能管理物
二、是否必须是具有财产上的价值
三、是否包括不可移动的物
(3)财产上的不法利益
(4)不法占有的意思
二、客体
(一)财物
(二)不动产
(1)总说
2.窃盗罪
一、意义
(三)占有(所持)
三、行为
(一)窃取
(二)侵夺
(三)着手
(四)既遂
五、亲属之间相盗的立法例
(五)非法占有的意思
四、处罚
(2)窃盗罪的法益
一、本权说
二、所持说
三、批判的考察
(3)占有(持有)
一、意义
四、占有上锁或封印容器内的物品
二、占有(持有)与本权
三、共同占有
五、死者的占有
六、不动产的占有(持有)
七、脱离占有物
(4)侵夺不动产
一、罪质
二、客体
三、行为
四、主观要件
五、处罚未遂
(5)亲属之间的窃盗、侵夺
一、免除刑罚的性质
二、适用范围
3.强盗罪
一、意义
(1)总说
四、共犯
五、准用规定
三、亲属关系的认识及错误
二、客体
三、行为
(一)暴力、胁迫
(二)抢劫
(三)不法得利
四、类型
(一)强盗罪
(二)事后强盗罪
(三)昏迷强盗罪
(四)强盗致死伤罪
(2)强盗罪与恐吓罪的区别
(六)强盗预备罪
(五)强盗强奸罪、强盗强奸致死罪
(3)强盗得利罪与处分行为
(4)事后强盗
(5)强盗致死伤罪
一、是结果加重犯的规定吗?
(一)第1说
(二)第2说
(三)第3说
(四)批判
二、在强盗时机就够了吗?
4.诈欺罪
(1)总说
一、欺骗
二、骗取
(一)因果关系
(四)对心神丧失者的骗取
(二)被骗人和被害人
(三)骗取和放弃
三、客体
四、财产上的损失
(一)必要说
(二)不要说
(三)财产上损失的意义
五、Ⅱ项诈欺
六、事后行为
(2)诈欺罪和恐吓罪的区别
一、诈欺罪与恐吓罪的异同
二、以虚构的危害事实相告
(一)判例的态度
(二)从客观上把握欺骗行为和恐吓行为
(一)诈称为警察官的情况
三、假冒身份骗取财物
(三)原因标准说
(二)诈称学生资格的情况
(3)无钱饮食与诈欺
(4)不法得利
(5)诉讼诈欺
(6)准诈欺
5.恐吓罪
(1)总说
一、意义
二、客体
三、行为
(一)恐吓
四、和贿赂罪的关系
(三)不法利益的取得
(二)财物的取得
(2)行使权利和恐吓罪
一、判例的态度
二、学说上的见解
6.侵占罪
(1)总说
一、意义
二、单纯侵占罪
(一)客体
(二)行为
(三)违法性、有责性
(四)和窃盗罪的关系
四、侵占脱离占有物
(二)成立要件
(一)脱离占有物
三、业务上侵占罪
(一)业务
(二)特殊性
五、亲属之间相盗的立法例
(2)侵占罪和违背任务罪的区别
一、问题
二、历来的区分标准
三、侵占罪和违背任务罪的本质特征
五、法条竞合
四、侵占罪和违背任务罪的区别
(3)不法原因的给付和侵占
一、问题
二、肯定侵占罪说
三、否定侵占罪说
四、探讨
二、主体
一、意义
(1)总说
7.违背任务罪
三、行为
(一)目的
(二)故意
(三)违背任务的行为
(四)财产上的损害
四、处罚
五、与其他犯罪的关系
(2)违背任务罪的本质
一、滥用权限说
二、处理事务说
三、违背信任说
8.关于赃物的犯罪
(1)总说
(二)搬运
(一)收受
(三)寄藏
二、沿革
一、慨论
三、行为状态
(四)故买
(五)牙保
四、行为主体
(2)赃物罪的本质
(3)赃物的意义
一、总说
二、由于财产犯罪而取得的财物
三、可以请求返还之物
(4)赃物罪的故意
(5)关于亲属之间的特例
二、毁弃公文书罪
四、损坏建筑物罪
三、毁弃他人的文书罪
一、概论
(1)总说
9.毁弃及隐匿罪
五、损坏器物罪
六、损坏界标罪
七、隐匿书信罪
(2)毁弃文书
一、毁弃文书
二、公文书
三、私用文书
四、毁弃
(3)毁损境界
(1)潜伏罪
1.总说
2.轻犯罪的类型
第一节 轻犯罪法
V 特别刑法之罪
(2)携带凶器罪
(3)携带侵入用器具罪
(4)流浪罪
(5)粗野、蛮横罪
(6)灭灯罪
(7)妨碍水路交通罪
(8)拒绝援助事故罪
(9)滥用烟火罪
(10)滥用爆炸物罪
(11)投注危险物罪
(12)释放危险动物罪
(16)申告虚构的事实罪
(15)诈称称号、冒用标志证章等罪
(13)粗暴罪、挤进队伍罪
(14)妨碍安静罪
(17)不实记载典当帐簿等罪
(18)不申报需要扶助的人、尸体等罪
(19)变更非正常死亡的尸体现场罪
(20)裸露身体罪
(21)虐待动物罪
(26)在街路上便溺罪
(29)共谋加害身体罪
(28)妨碍通路、围观、尾随罪
(27)丢弃污染物罪
(23)偷窥罪
(25)妨害水路流通罪
(24)妨害仪式罪
(22)乞食罪
(34)虚伪广告罪
(33)滥用招贴、除去或污损标志罪
(31)恶作剧妨碍业务罪
(30)唆使动物、牛马惊奔罪
(32)非法侵入田地罪
第二节 暴力行为等处罚法
1.关于第1条
2.关于第2条
3.关于第3条
第三节 盗犯防止法
1.总说
2.正当防卫的特则
(1)正当防卫要件的扩张和缩小
一、要件
一、要件
二、效果
二、效果
(2)对假想防卫、防卫过当的免责
3.常习窃盗、强盗罪
(1)常习特殊窃盗、强盗罪
(2)常习累犯窃盗、强盗罪
(3)常习强盗伤人、常习强盗强奸罪
第四节 取缔爆炸物罚则
1.总说
(1)罪质与其体系的地位
(2)爆炸物的概念
(5)使用爆炸物帮助罪
(4)使用爆炸物胁迫、教唆、煽动、共谋罪
(6)不能证明有使用爆炸物的目的
(7)爆炸物的不告发罪
(3)使用爆炸物预备罪
(2)使用爆炸物未遂罪
(1)使用爆炸物罪
2.各犯罪类型与它的问题
(8)爆炸物犯罪的不告发罪
(9)藏匿、隐蔽爆炸物犯人之罪
(10)自首免刑
(11)与刑法的比较
3.立法问题
第五节 防止卖淫法
1.防止卖淫法
(1)总说
(2)卖淫关系法制的沿革
(3)卖淫的定义
(4)刑事处分
2.防止卖淫的困难性
(5)辅导处分和保护更生
第六节 破坏活动防止法
1.总说
2.暴力主义的破坏活动
3.煽动
4.限制破坏性团体
二、主张实施内乱罪、外患罪的正当性、必要性等
一、内乱罪、外患罪的教唆、煽动
(1)刑罚规定的补充调整
5.各种犯罪类型
三、自首减免
四、因政治目的的放火预备罪
五、因政治目的的骚拢预备罪
(2)担保规定
一、团体行为的违禁罪
二、违反团体活动的限制处分罪
三、违反退出命令的罪
(3)滥用公安调查官职权罪
刑法学词典
光盘服务联系方式: 020-38250260 客服QQ:4006604884
云图客服:
用户发送的提问,这种方式就需要有位在线客服来回答用户的问题,这种 就属于对话式的,问题是这种提问是否需要用户登录才能提问
Video Player
×
Audio Player
×
pdf Play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