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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本书共分二十章:第一章论书证的分类及相应的证据力;第二章论书证复制件的证据力;第三章论物证的范围及证明效力;第四章论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的自认;第五章论诉讼代理人代为自认的证据效力;第六章论证人的适格性与强制作证义务;第七章论对证人的询问方式及其程序规则;第八章证人的年龄和身份等因素对其作证能力的影响;第九章对诉讼中一人同为证人与诉讼代理人双重身份的质疑;第十章论正确认识和确定录音证据的效力;第十一章论鉴定及鉴定结论效力之认定;第十二章论鉴定结论作为一种证据方式新型模式之确定;第十三章论事实推定及其证明效力;第十四章对质证制度及相关问题的探讨;第十五章司法认知与禁止自我归错规则的适用;第十六章
目录
目录
八 英美法系中公文书与私文书的区分及证据力
四 关于大陆法中询问证人的方式与程序规则
(一) 询问证人的主体
(二) 询问证人的方式
(三) 诱导性询问
(四) 关于证人品行、利害关系等因素对证人证言认定效力的影响
(五) 敌意证人
五 关于我国询问证人的方式及其程序规则
(一) 询问证人的主体
(二) 询问证人的方式
(三) 诱导性询问
九 大陆法系对书证在概念及观念视角上的认识与理解
(四) 证人的信用
(五) 唤起证人记忆
(六) 隔离证人
六 归论
第八章 证人的年龄和身份等因素对其作证能力的影响
一 判例简介:华红庆诉翟晓东人身损害赔偿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各国(或地区)涉及证人资格上的立法例
四 各国(或地区)有关证人资格的学说
五 对我国民诉立法上就证人年龄是否有所限制的认识
十 大陆法系有关书证的分类及证据效力
六 因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是否影响其作证能力
(一) 有条件地承认利害关系对证人能力并非构成影响
(二) 无条件地规定基于利害关系的原因不得对证人作证构成影响
(三) 明确规定因利害关系将影响证人的作证能力
(四) 对本案的一些认识
七 归论
第九章 对诉讼中一人同为证人与诉讼代理人双重身份的质疑
一 判例简介:浙江省诚议棉纺织厂诉南京东方漂染总厂销售公司购销合同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问题的探讨
(一) 法国
四 各国(或地区)的相关做法之比较
五 归论
第十章 论正确认识和确定录音证据的效力
一 判例简介:孙振宝诉王伟返还财产案(判例一);大连金州粮食实业开发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金州支行等票据案(判例二)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录音证据法律属性之确定
四 两大法系有关录音证据的界定与适用
五 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对有关私自录音证据效力的规定
六 归论
第十一章 论鉴定及鉴定结论效力之认定
(二) 德国
一 判例简介:邱满囤诉汪诚信等侵权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关于鉴定结论的概述
四 鉴定结论的诉讼功能
五 对鉴定人的选任
(一) 英美法系选任鉴定人的模式
(二) 英美法系选任鉴定人制度中的一些固有弊端及克服措施
(三) 大陆法系选任鉴定人的模式
六 对确立我国新形势下鉴定人制度的探讨
(一) 目前的基本状况
(三) 意大利
(二) 对基本状况的评析
(三) 改革的思路
七 关于适用鉴定人制度的有关规则
(一) 两大法系的相关做法
(二) 对我国鉴定人适用规则的一些看法
八 关于鉴定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 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的一些做法
(二) 对我国鉴定人权利与义务的探讨
九 归论
第十二章 论鉴定结论作为一种证据方式新型模式之确定
(四) 日本
一 判例简介:王新明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遵化市支公司保险赔偿纠纷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对鉴定人在观念上的认识及在法律上的定位
(一) 英美法系的认识观及对鉴定人职能属性的界定
(二) 大陆法系的认识观及对鉴定人职能属性的界定
(三) 我国对鉴定人的认识观及其对鉴定法律地位之探讨
四 对鉴定结论的质疑
(一) 质疑产生的必要前提——对鉴定结论局限性的认识
(二) 大陆法系对鉴定结论适用质疑程序的理念与做法
(三) 英美法系对鉴定结论适用质疑程序的理念与做法
十一 我国有关书证的分类及其证据效力
(四) 对于我国就鉴定结论如何确立质疑制度的探讨
五 对鉴定人的“意见”范围与证人证言的“事实”范围的探讨及其程序意义
(一) 英美法系的认识观
(二) 大陆法系的认识观
(三) 对我国相关问题的探讨
六 对鉴定结论的审查与采信
(一) 英美法系对鉴定结论的审查与采信
(二) 大陆法系对鉴定结论的审查与采信
(三) 关于对我国法官就鉴定结论进行审查与采信的探讨
七 关于鉴定人因职能行为造成损害的责任问题
(一) 我国台湾地区
(一) 概说
(二) 两大法系鉴定人的职能属性及其对责任的影响
(三) 对我国鉴定人责任问题的探讨
八 归论
第十三章 论事实推定及其证明效力
一 判例简介:李真怀诉贵阳针织二厂劳动报酬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对推定的一般认识
四 推定属性之机理
五 事实推定及基本属性
(二) 我国大陆
六 事实推定与举证责任
七 适用规则之设置
(一) 设置适用规则的必要性
(二) 适用规则之创设
八 归论
第十四章 对质证制度及相关问题的探讨
一 判例简介:吉林市佛教协会北山玉皇阁诉吉林市佛教协会北山玉皇阁法物流通处租赁合同纠纷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质证的概念
四 质证程序的模式选择
第一章 论书证的分类及相应的证据力
十二 归论
(一) 英美法国家的质证模式
(二) 大陆法国家的质证模式
(三) 模式选择之优势比较
(四) 我国诉讼立法对质证模式的既定影响
五 我国诉讼中有关质证制度的特点和内容
(一) 有关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平等或对等地位的确立
(二) 有关交叉询问规则的设置
(三) 有关直接、言词原则的体现
六 关于我国质证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一) 质证的主体问题
第二章 论书证复制件的证据力
(二) 质证对象问题
(三) 关于质证的内容
(四) 关于质证的方式
(五) 质证制度与庭审方式的结构性调整
七 归论
第十五章 司法认知与禁止“自我归错”规则的适用
一 判例简介:辛保森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湖北省枝城市支行储蓄存款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法意解说
四 对司法认知问题的中外比较与研讨
一 判例简介:李育琼等诉樊渭清分割共有财产案
五 对采用禁止“自我归错”规则的实务研讨
六 归论
第十六章 论确立司法认知的范围及法律效力
一 判例简介:辽宁省工信科技实业公司诉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供销社经济贸易总公司等购销合同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司法认知在证据法上的价值功能
四 司法认知的对象
(一) 大凡英美法系国家在立法上抑或学理上设定的对象转为宽泛
(二) 大陆法系各国在立法上乃至学理上的解释较为矜持
(三) 我国立法及学理对司法认知对象的确定
二 问题的提出
五 对司法认知上所涉及“众所周知”的事实范围的界定
(一) 普遍性说
(二) 相对性说
(三) 区域性说
六 司法认知的效力
七 归论
第十七章 论民事案件证明标准之确立
一 判例简介:辽宁中贸发进出口公司诉海南中南能源发展公司易货贸易合同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对证据标准的用语或表述
三 对我国现行立法上有关缺陷问题的认识
四 民事案件证明标准与刑事案件证明标准的比较
(一) 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
(二) 民事、刑事案件证明标准的比较
五 证明的程度与证明标准的量化
六 “盖然性占优势”标准与“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标准解说
(一) “盖然性占优势”标准
(二) “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标准
七 我国法官适用民事证明标准之确立
(一) 对我国立法上所设置证明标准之探析
(二) 对我国设置“法律真实”标准之探析
四 各国(或地区)有关书证复制件适用证据力的立法与理论
八 归论
第十八章 论举证责任制度中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之界定
一 判例简介:海口蓝天实业发展公司诉海南国际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购销钢材合同定金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的源流及与英美法系之比较
(一) 源流
(二) 与英美法系之比较
四 行为责任之个性分析
(一) 行为责任的内涵
(二) 行为责任的个性特征
五 两大法系的比较与对我国的借鉴价值
(三) 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的探讨
五 结果责任的个性分析
(一) 结果责任的成因——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状况的出现
(二) 结果责任的个性特征
六 归论
第十九章 论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体系之构建
一 判例简介:杨玉林诉王作云等代销合同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源流
四 现代举证责任分配的主要学说及评析
六 归论
(一) 法规分类说
(二) 待证事实分类说
(三) 法律要件分类说
(四) 负担对抗说
五 法律要件分类说遇到的挑战及评价
六 探讨构建我国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立法和司法建议
(一) 对我国适用法律要件分类说作为审判时的理论依据之探讨
(二) 对我国举证责任分配适用一般规则与例外规则的探讨
(三) 对我国举证责任分配适用经验法则之探讨
(四) 对我国举证责任分配适用诚实信用原则之探讨
第三章 论物证的范围及证明效力
七 归论
第二十章 论法官的采证
一 判例简介:中国银行秦皇岛分行诉秦皇岛市拆船公司、秦皇岛热电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人秦皇岛市橡塑填料厂借款担保纠纷一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采证的含义之界定
四 对采证对象基本问题的探讨
五 关于采证对象之确定
六 采证对象的内容
(一) 证据能力
(二) 证据的证明力
一 判例简介:贾国宇诉北京国际气雾剂有限公司、龙口市厨房设备用具厂、北京市海淀区春海餐厅人身损害赔偿案
(三) 证据能力与证据证明力的相互关系
七 对采证标准的一般认识
八 采证标准之确定
九 采证的基本逻辑方法
(一) 逐一甄别法
(二) 相互对比法
(三) 综合印证法
十 归论
后记
一 判例简介:彭满枝诉彭秀洪等房屋买卖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物证的概念及在学理上的分类
四 英美法系国家对物证的认识
五 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对物证的认识
六 前苏联和我国对物证的认识
七 对物证范围的界定
(一) 英美法系对物证范围的界定
(二) 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对物证范围的界定
(三) 前苏联和我国关于物证范围的界定
(四) 对于我国的立法上界定物证范围的探讨
二 问题的提出
八 关于物证与书证在属性上的界定
九 物证的适用规则
(一) 英美法系的做法
(二) 大陆法系的做法
(三) 对我国的物证适用有关规则的探讨
十 归论
第四章 论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的自认
一 判例简介:孙振宝诉王伟返还财产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当事人的行为能力
三 对问题的研讨
四 自认作为证据方式的法律属性与效力
(一) 实质意义上的划分
(二) 形式意义上的划分
五 归论
第五章 论诉讼代理人代为“自认”的证据效力
一 判例简介:李淑贤、王庆祥诉贾英华著作权纠纷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诉讼代理权的法意
四 两大法系有关诉讼代理人代为自认的立法与学说
五 对我国有关诉讼代理人代为“自认”效力的研讨
四 对书证的概念与范畴的界定
六 对当事人撤回诉讼代理人代为自认效力的探讨
七 归论
第六章 论证人的适格性与强制作证义务
一 判例简介:大连市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诉山东省医疗器械公司烟台医用氧舱厂联营合同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对证人的认识
(一) 对证人在概念上的认识
(二) 对证人在理念上的认识
(三) 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
四 证人资格
五 书证的证明功能
(一) 证人资格释义
(二) 各国或地区学理和立法例有关证人资格的比较
(三) 对我国立法就证人资格有关规定的认识
五 对证人资格(或能力)的限制或例外情形
(一) 智力和精神状态
(二) 年龄
(三) 身份关系
(四) 品行和名誉因素
六 关于证人作证的义务与责任
(一) 及时出庭作证
六 英美法系对书证的理念与概念上的理解
(二) 如实作证
(三) 接受法官、当事人等的询问
七 关于证人作证的权益保障
(一) 拒绝证言权
(二) 宣誓拒绝权
(三) 享有获得经济补偿权
(四) 使证人及近亲属获得司法保护权
(五) 其他权利
八 归论
第七章 论对证人的询问方式及其程序规则
七 英美法系有关书证的分类及证明效力
一 判例简介:李谷一诉《声屏周报》记者汤生午和《声屏周报》社名誉侵权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关于英美法中的询问证人的方式与程序规则
(一) 主询问
(二) 反询问
(三) 再询问
(四) 诱导性问题
(五) 唤起证人的记忆
(六) 对证人的质疑
(七) 其他相关的程序规则
八 英美法系中公文书与私文书的区分及证据力
四 关于大陆法中询问证人的方式与程序规则
(一) 询问证人的主体
(二) 询问证人的方式
(三) 诱导性询问
(四) 关于证人品行、利害关系等因素对证人证言认定效力的影响
(五) 敌意证人
五 关于我国询问证人的方式及其程序规则
(一) 询问证人的主体
(二) 询问证人的方式
(三) 诱导性询问
九 大陆法系对书证在概念及观念视角上的认识与理解
(四) 证人的信用
(五) 唤起证人记忆
(六) 隔离证人
六 归论
第八章 证人的年龄和身份等因素对其作证能力的影响
一 判例简介:华红庆诉翟晓东人身损害赔偿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各国(或地区)涉及证人资格上的立法例
四 各国(或地区)有关证人资格的学说
五 对我国民诉立法上就证人年龄是否有所限制的认识
十 大陆法系有关书证的分类及证据效力
六 因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是否影响其作证能力
(一) 有条件地承认利害关系对证人能力并非构成影响
(二) 无条件地规定基于利害关系的原因不得对证人作证构成影响
(三) 明确规定因利害关系将影响证人的作证能力
(四) 对本案的一些认识
七 归论
第九章 对诉讼中一人同为证人与诉讼代理人双重身份的质疑
一 判例简介:浙江省诚议棉纺织厂诉南京东方漂染总厂销售公司购销合同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问题的探讨
(一) 法国
四 各国(或地区)的相关做法之比较
五 归论
第十章 论正确认识和确定录音证据的效力
一 判例简介:孙振宝诉王伟返还财产案(判例一);大连金州粮食实业开发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金州支行等票据案(判例二)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录音证据法律属性之确定
四 两大法系有关录音证据的界定与适用
五 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对有关私自录音证据效力的规定
六 归论
第十一章 论鉴定及鉴定结论效力之认定
(二) 德国
一 判例简介:邱满囤诉汪诚信等侵权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关于鉴定结论的概述
四 鉴定结论的诉讼功能
五 对鉴定人的选任
(一) 英美法系选任鉴定人的模式
(二) 英美法系选任鉴定人制度中的一些固有弊端及克服措施
(三) 大陆法系选任鉴定人的模式
六 对确立我国新形势下鉴定人制度的探讨
(一) 目前的基本状况
(三) 意大利
(二) 对基本状况的评析
(三) 改革的思路
七 关于适用鉴定人制度的有关规则
(一) 两大法系的相关做法
(二) 对我国鉴定人适用规则的一些看法
八 关于鉴定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 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的一些做法
(二) 对我国鉴定人权利与义务的探讨
九 归论
第十二章 论鉴定结论作为一种证据方式新型模式之确定
(四) 日本
一 判例简介:王新明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遵化市支公司保险赔偿纠纷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对鉴定人在观念上的认识及在法律上的定位
(一) 英美法系的认识观及对鉴定人职能属性的界定
(二) 大陆法系的认识观及对鉴定人职能属性的界定
(三) 我国对鉴定人的认识观及其对鉴定法律地位之探讨
四 对鉴定结论的质疑
(一) 质疑产生的必要前提——对鉴定结论局限性的认识
(二) 大陆法系对鉴定结论适用质疑程序的理念与做法
(三) 英美法系对鉴定结论适用质疑程序的理念与做法
十一 我国有关书证的分类及其证据效力
(四) 对于我国就鉴定结论如何确立质疑制度的探讨
五 对鉴定人的“意见”范围与证人证言的“事实”范围的探讨及其程序意义
(一) 英美法系的认识观
(二) 大陆法系的认识观
(三) 对我国相关问题的探讨
六 对鉴定结论的审查与采信
(一) 英美法系对鉴定结论的审查与采信
(二) 大陆法系对鉴定结论的审查与采信
(三) 关于对我国法官就鉴定结论进行审查与采信的探讨
七 关于鉴定人因职能行为造成损害的责任问题
(一) 我国台湾地区
(一) 概说
(二) 两大法系鉴定人的职能属性及其对责任的影响
(三) 对我国鉴定人责任问题的探讨
八 归论
第十三章 论事实推定及其证明效力
一 判例简介:李真怀诉贵阳针织二厂劳动报酬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对推定的一般认识
四 推定属性之机理
五 事实推定及基本属性
(二) 我国大陆
六 事实推定与举证责任
七 适用规则之设置
(一) 设置适用规则的必要性
(二) 适用规则之创设
八 归论
第十四章 对质证制度及相关问题的探讨
一 判例简介:吉林市佛教协会北山玉皇阁诉吉林市佛教协会北山玉皇阁法物流通处租赁合同纠纷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质证的概念
四 质证程序的模式选择
第一章 论书证的分类及相应的证据力
十二 归论
(一) 英美法国家的质证模式
(二) 大陆法国家的质证模式
(三) 模式选择之优势比较
(四) 我国诉讼立法对质证模式的既定影响
五 我国诉讼中有关质证制度的特点和内容
(一) 有关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平等或对等地位的确立
(二) 有关交叉询问规则的设置
(三) 有关直接、言词原则的体现
六 关于我国质证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一) 质证的主体问题
第二章 论书证复制件的证据力
(二) 质证对象问题
(三) 关于质证的内容
(四) 关于质证的方式
(五) 质证制度与庭审方式的结构性调整
七 归论
第十五章 司法认知与禁止“自我归错”规则的适用
一 判例简介:辛保森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湖北省枝城市支行储蓄存款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法意解说
四 对司法认知问题的中外比较与研讨
一 判例简介:李育琼等诉樊渭清分割共有财产案
五 对采用禁止“自我归错”规则的实务研讨
六 归论
第十六章 论确立司法认知的范围及法律效力
一 判例简介:辽宁省工信科技实业公司诉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供销社经济贸易总公司等购销合同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司法认知在证据法上的价值功能
四 司法认知的对象
(一) 大凡英美法系国家在立法上抑或学理上设定的对象转为宽泛
(二) 大陆法系各国在立法上乃至学理上的解释较为矜持
(三) 我国立法及学理对司法认知对象的确定
二 问题的提出
五 对司法认知上所涉及“众所周知”的事实范围的界定
(一) 普遍性说
(二) 相对性说
(三) 区域性说
六 司法认知的效力
七 归论
第十七章 论民事案件证明标准之确立
一 判例简介:辽宁中贸发进出口公司诉海南中南能源发展公司易货贸易合同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对证据标准的用语或表述
三 对我国现行立法上有关缺陷问题的认识
四 民事案件证明标准与刑事案件证明标准的比较
(一) 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
(二) 民事、刑事案件证明标准的比较
五 证明的程度与证明标准的量化
六 “盖然性占优势”标准与“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标准解说
(一) “盖然性占优势”标准
(二) “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标准
七 我国法官适用民事证明标准之确立
(一) 对我国立法上所设置证明标准之探析
(二) 对我国设置“法律真实”标准之探析
四 各国(或地区)有关书证复制件适用证据力的立法与理论
八 归论
第十八章 论举证责任制度中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之界定
一 判例简介:海口蓝天实业发展公司诉海南国际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购销钢材合同定金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的源流及与英美法系之比较
(一) 源流
(二) 与英美法系之比较
四 行为责任之个性分析
(一) 行为责任的内涵
(二) 行为责任的个性特征
五 两大法系的比较与对我国的借鉴价值
(三) 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的探讨
五 结果责任的个性分析
(一) 结果责任的成因——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状况的出现
(二) 结果责任的个性特征
六 归论
第十九章 论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体系之构建
一 判例简介:杨玉林诉王作云等代销合同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源流
四 现代举证责任分配的主要学说及评析
六 归论
(一) 法规分类说
(二) 待证事实分类说
(三) 法律要件分类说
(四) 负担对抗说
五 法律要件分类说遇到的挑战及评价
六 探讨构建我国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立法和司法建议
(一) 对我国适用法律要件分类说作为审判时的理论依据之探讨
(二) 对我国举证责任分配适用一般规则与例外规则的探讨
(三) 对我国举证责任分配适用经验法则之探讨
(四) 对我国举证责任分配适用诚实信用原则之探讨
第三章 论物证的范围及证明效力
七 归论
第二十章 论法官的采证
一 判例简介:中国银行秦皇岛分行诉秦皇岛市拆船公司、秦皇岛热电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人秦皇岛市橡塑填料厂借款担保纠纷一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采证的含义之界定
四 对采证对象基本问题的探讨
五 关于采证对象之确定
六 采证对象的内容
(一) 证据能力
(二) 证据的证明力
一 判例简介:贾国宇诉北京国际气雾剂有限公司、龙口市厨房设备用具厂、北京市海淀区春海餐厅人身损害赔偿案
(三) 证据能力与证据证明力的相互关系
七 对采证标准的一般认识
八 采证标准之确定
九 采证的基本逻辑方法
(一) 逐一甄别法
(二) 相互对比法
(三) 综合印证法
十 归论
后记
一 判例简介:彭满枝诉彭秀洪等房屋买卖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物证的概念及在学理上的分类
四 英美法系国家对物证的认识
五 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对物证的认识
六 前苏联和我国对物证的认识
七 对物证范围的界定
(一) 英美法系对物证范围的界定
(二) 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对物证范围的界定
(三) 前苏联和我国关于物证范围的界定
(四) 对于我国的立法上界定物证范围的探讨
二 问题的提出
八 关于物证与书证在属性上的界定
九 物证的适用规则
(一) 英美法系的做法
(二) 大陆法系的做法
(三) 对我国的物证适用有关规则的探讨
十 归论
第四章 论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的自认
一 判例简介:孙振宝诉王伟返还财产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当事人的行为能力
三 对问题的研讨
四 自认作为证据方式的法律属性与效力
(一) 实质意义上的划分
(二) 形式意义上的划分
五 归论
第五章 论诉讼代理人代为“自认”的证据效力
一 判例简介:李淑贤、王庆祥诉贾英华著作权纠纷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诉讼代理权的法意
四 两大法系有关诉讼代理人代为自认的立法与学说
五 对我国有关诉讼代理人代为“自认”效力的研讨
四 对书证的概念与范畴的界定
六 对当事人撤回诉讼代理人代为自认效力的探讨
七 归论
第六章 论证人的适格性与强制作证义务
一 判例简介:大连市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诉山东省医疗器械公司烟台医用氧舱厂联营合同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对证人的认识
(一) 对证人在概念上的认识
(二) 对证人在理念上的认识
(三) 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
四 证人资格
五 书证的证明功能
(一) 证人资格释义
(二) 各国或地区学理和立法例有关证人资格的比较
(三) 对我国立法就证人资格有关规定的认识
五 对证人资格(或能力)的限制或例外情形
(一) 智力和精神状态
(二) 年龄
(三) 身份关系
(四) 品行和名誉因素
六 关于证人作证的义务与责任
(一) 及时出庭作证
六 英美法系对书证的理念与概念上的理解
(二) 如实作证
(三) 接受法官、当事人等的询问
七 关于证人作证的权益保障
(一) 拒绝证言权
(二) 宣誓拒绝权
(三) 享有获得经济补偿权
(四) 使证人及近亲属获得司法保护权
(五) 其他权利
八 归论
第七章 论对证人的询问方式及其程序规则
七 英美法系有关书证的分类及证明效力
一 判例简介:李谷一诉《声屏周报》记者汤生午和《声屏周报》社名誉侵权案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关于英美法中的询问证人的方式与程序规则
(一) 主询问
(二) 反询问
(三) 再询问
(四) 诱导性问题
(五) 唤起证人的记忆
(六) 对证人的质疑
(七) 其他相关的程序规则
民事证据法判例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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