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法典论》完稿于明治二十三年(1890年)。作者穗积陈重(1855—1926),法学博士,出生于四国伊予国的宇和岛藩,是日本著名的学贯东西且博古厚今的资深法学家。
《法典论》也是一部立法史与立法技术的专门著作。全书分别就法典的性质、沿革、法律家与法典编纂、非法典编纂论,以及法典编纂的治安策略、守成策略、统一策略、整理策略、更新策略五种目的进行了历史考证,同时就法典的体裁、法典编纂的组织,以及程序进行了论证。
目录
序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法典编纂论的性质
第二章 法典编纂论的沿革
第三章 法律家与法典编纂
第四章 非法典编纂论
第一 法典不能伴随社会的进步
第二 法典不能包含法律之全部
第三 法典不能终止单行法
第四 法典不能终止裁判例之必要
第五 法典编纂未必会减少诉讼
第二编 法典编纂的目的
第一章 治安策略的法典编纂
第二章 守成策略的法典编纂
第三章 统一策略的法典编纂
第四章 整理策略的法典编纂
第五章 更新策略的法典编纂
第三编 法典的体裁
第一章 沿革体的法典
第二章 编年体的法典
第三章 韵府体的法典
第四章 论理体的法典
第四编 法典编纂委员
第一章 准备委员
第二章 起草委员
第三章 审查委员
第四章 修改委员
第五章 编纂委员长
第六章 外国人委员
第五编 法典编纂的程序
第一章 法典编纂规程
第二章 法典的范围
第三章 法典的主义
第四章 法典的本位
第五章 法典的纲领
第六章 法典的文体
第七章 法典的材料
第八章 法文的起草
第九章 草案的公布
第十章 草案的改进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法典编纂论的性质
第二章 法典编纂论的沿革
第三章 法律家与法典编纂
第四章 非法典编纂论
第一 法典不能伴随社会的进步
第二 法典不能包含法律之全部
第三 法典不能终止单行法
第四 法典不能终止裁判例之必要
第五 法典编纂未必会减少诉讼
第二编 法典编纂的目的
第一章 治安策略的法典编纂
第二章 守成策略的法典编纂
第三章 统一策略的法典编纂
第四章 整理策略的法典编纂
第五章 更新策略的法典编纂
第三编 法典的体裁
第一章 沿革体的法典
第二章 编年体的法典
第三章 韵府体的法典
第四章 论理体的法典
第四编 法典编纂委员
第一章 准备委员
第二章 起草委员
第三章 审查委员
第四章 修改委员
第五章 编纂委员长
第六章 外国人委员
第五编 法典编纂的程序
第一章 法典编纂规程
第二章 法典的范围
第三章 法典的主义
第四章 法典的本位
第五章 法典的纲领
第六章 法典的文体
第七章 法典的材料
第八章 法文的起草
第九章 草案的公布
第十章 草案的改进
法典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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