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纲要

副标题:无

作   者:万毅著

分类号:

ISBN:978781087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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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程序正义是刑事诉讼法永恒追求的基本价值。一部刑事诉讼法如何科学地设计诉讼程序以充分体现程序正义,并通过正义程序保障实现实体正义,这是制定和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四川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万毅以《程序如何正义——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纲要》为题撰写了本书,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作者以程序正义作为中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改革的中心议题,以如何体现和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正义性和正当性为经纬,按照“立法现状”、“主要问题”、“改革方案”的体例,依次对我国现行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程序的改革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讨,指出了现行制度的不足之处,并就此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革方案。本书的不少内容和观点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对于当前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但是,作为一名年轻学予在漫长求学生涯中的探索之作,书中的一些观点不无可商榷之处,有的内容还可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作者是一位颇具才华的学子,希望也相信他在今后的理论研究中锲而不舍,更上一层楼。更多>>

目录

导论
第一章 立案制度改革
方法现状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启动程序
主要问题
立案程序减损了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机能
改革方案
取消立案程序作为刑事诉讼启动程序的地位
第二章侦查制度改革
 第一节侦查体制改革
立法现关
一、职权式单轨制侦查模式
二、检警双向制约模式
三、强制侦查措施非司法审查化
主要问题
一、采行职权式单轨制侦查模式,在限制辩护方调查取证权的同时未能赋予其证据保全请求权,导致辩护 职能在侦查阶段的严重“虚置”和“空转”
二、检警双向制约模式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严重的机制冲突印“检警冲突”,造成了诉讼关系的不顾、侦查机制的不畅
三、侦查机关的强制性侦查行为缺乏司法控制,权力的恣意行使缺乏必要的制衡,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 状况堪忧
改革方案
一、在维持职权式单轨制侦查模式的同时赋予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以证据保全请求权
二、明确规定侦查权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系侦查辅助机关,公安机关在人民检察院的指挥下进
行侦查
三、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审判,任何人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者科处其他刑罚;未经人民法院审查,不得对公民实施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以及其他强制性侦查措施。”
第二节 侦查程序改革
立法现状
主要问题
一、犯罪嫌疑人难以获得充分、有效的律师帮助,导致其权利难以得到及时救济
二、以确保获取“口供”为中心的讯问程序设计,带有较强的强制性和封闭性,导致刑讯逼供的频发
三、强制措施配置不科学、不合理,难以实现保全证据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
四、未贯彻强制侦查法定原则,对于监听、监视录像等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法律缺乏规定,随
意性太大
改革方案
一、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享有充分的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二、以确保供述的任意性为中心重构侦查讯问程序
三、强制措施体系配置的科学化和合理化
四、贯彻强制侦查法定原则,实现监听、监视录像等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定化
五、设置侦查期限,侦查期间后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必须中止
第三章 起诉制度改革
第四章 审判制度改革
第五章 执行制度改革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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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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