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这是一本关于逻辑学的书,逻辑学是亚里士多德所创,虽然他并没有称其为逻辑学,而是叫分析学,但是他在该书中的确讲述的是关于思维的形式和方法。他谈到概念的划分,一般性和普遍性,本质属性和偶然属性,他以为属比种更加真实地是实体,也就是说种概念具有较高的普遍性,相对而言,属概念较为狭义而具体。
在《范畴篇》里,亚里士多德首先使用了范畴这个术语的,他规定出十个范畴,作为基本概念,它们是:实体、数量、关系、性质、活动、遭受、姿态、时间、地点、状态。他认为最重要的是前面四个范畴,特别是性质,尤为重要。
规定明确而清晰的范畴是为了判断,判断是为了在最后得出结论,这个过程就是推论,亚里士多德首创了三段论法,即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在《解释篇》里他分析和明确阐述名词、动词和句子的性质。我们可以在这里获得一定的启发,那就是注意到了事物的常态。
目录
第一章 同名异义的东西、同名同义的东西;由引申得名的东西。
第二章 (1)简单用语和复合用语。
(2)(a)可以用来述说一个主体的东西,(b)存
在于一个主体之中的东西,(c)既可以用来
述说一个主体、并且又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
的东西,(d)既不可以用来述说一个主体、
又不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的东西。
第三章 (1)可以用来述说宾词的东西也可以用来述说主体。
(2)一个种之内的诸属的属差和另一个种之内的诸
属的属差不同,除非一个种是包含在另一个种
之内。
第四章 思想对象的八种范畴。
第五章 实体。
(1)第一性实体和第二性实体。
(2)存在于本质属性和偶然属性与它们的主体之间的关系的差别。
(3)一切不是第一性实体的东西,都或者是第一
性实体的一个本质属性,或者是第一性实体
的一个偶然属性。
(4)在第二性实体中,属比种更加真正地是实体。
(5)一切不是种的属都是同等程度的实体,所有
的第一性实体都是同等程度的实体。
(6)除属和种之外,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是第二性
实体。
(7)第一性实体对第二性实体以及所有其他宾词的关
系,和第二性实体对所有其他宾词的关系一样。
(8)实体绝不是一种偶然属性。
(9)属的属差不是偶然属性。
(10)属、种和属差,作为宾词,对于它们的主体
是“一义的”。
(11)第一性实体是个体;第二性实体是个体的性
质的规定。
(12)实体绝不具有一个相反者。
(13)实体没有程度的差别。
(14)实体的特别标志是:它可以用相反的性质来
加以述说。
(15)相反的性质不能用来述说任何实体以外的东
西,甚至不能用来述说命题和判断。
第六章 数量。
(1)分离的和连续的数量。
(2)各种数量,即数目、口语、线、面、立体、
时间、地点等等之划分为这两类。
(3)有些数量的各部分之间有一种相对的地位,
有些数量的各部分之间则没有。各种数量划
分为这两类。
(4)数量方面的词之用于不是数量的东西上面,
是由于这些东西和上述各种数量之一有关
系。
(5)数量没有相反者。
(6)像“大”和“小”这样的词,乃是相对的,
而不是数量方面的,并且不能是彼此相反
的。
(7)最有理由认为包含着一个相反者的,是地点。
(8)数量不能够有程度的不同。
(9)数量的特别标志是可以用相等或不相等来加
以述说。
第七章 关系。
(1)相对者的第一种定义。
(2)有些相对者有相反者。
(3)有些相对者有不同的程度。
(4)一个相对的词总有它的相关者,并且双方是
互相依赖的。
(5)相关者只有当相对者获得它的适当的名称时
才清楚地显出来;在有些场合,为了这个目
的就必须创造新词。
(6)大部分相对者是同时产生出来的,但知识的对象
和知觉的对象乃是先于知识和知觉而存在的。
(7)没有一个第一性实体或一个第一性实体的部
分是相对的。
(8)相对者的修正定义,把第二性实体除外。
(9)除非我们知道和一个东西相对的那个东西,
否则,就不可能知道这个东西是相对的。
第八章 性质。
(1)性质的定义。
(2)性质的各种不同种类:
(a)习惯和状态;
(b)能力;
(c)影响的性质[影响的性质和影响之间的
区别];
(d)形状等等。 [疏、密等等不是性质。]
(3)形容词一般地是由相应性质的名称引申转成的。
(4)大多数性质都有相反者。
(5)如果两个相反者之一是一个性质,另一个相
反者就也是一个性质。
(6)在大多数场合,一个性质能有不同的程度,
而大多数性质也能以不同的程度为主体所具
有。形状的性质是这条规律的一个例外。
(7)性质的特殊标志是:事物就性质而言可以用
相同或不相同来加以述说。
(8)习惯和状态作为种乃是相对的;作为个体则
是性质方面的。
第九章 略述活动、遭受和其他的范畴。
第十章 四类“对立者”。
(a)相关者。
(b)相反者。 (有些相反者有居间的东西,有些没有。]
(c)实有者和缺乏者。
表达具有和丧失的词不是实有者和缺乏者,虽然
前两者彼此之间,以及后两者彼此之间,是在同
样的意义上相互对立的。
同样地,形成一个肯定命题和一个否定命题的基础
的两个事实之互相对立,其意义是像肯定命题和
否定命题本身之互相对立一样。
实有者和缺乏者之互相对立,其意义不同于相关者
之互相对立。
实有者和缺乏者之互相对立,其意义不是像相反者
之彼此互相对立那样。
因为:(I)它们既不属于没有居间者的一类,又不
属于有居间者的一类。
(II)不能有从一个状况(缺乏或丧失)到
它的对立者的转变。
(d)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这两者之和别种相反者不
同,是由于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两者中总有一方
是错误的而他方是正确的。 [互相对立的两个肯
定命题好像也有这个标志,但它们并不如此。]
第十一章 继续讨论相反者。
恶一般地来说是善的相反者,但有时两种恶是相反
者。当一个相反者存在时,另一个不必存在。
相反的属性适用于同一个属或种以内。
相反者必须本身是在同一个种以内,或在对立的种
以内,或者本身就是种。
第十二章 “先于”一词用于:
(a)时间上在先的东西;
(b)为他物所依赖而自己却不依赖于他物的东
西;
(c)排列上占先的东西;
(d)更好的或更可尊敬的东西;
(e)两个互相依赖的东西里面那个为他方的原因
的一方。
第十三章 “同时的”一词用于:
(a)同一个时候产生的东西;
(b)两个互相依赖但任何一方都不是他方的原因
的东西;
(c)同一个种以内的各个不同的属。
第十四章运动有六种。
改变与其他各种运动不同。
运动的相反者的定义,以及各种不同的运动的相反
者的定义。
第十五章 “有”一词的各种意义。
第二章 (1)简单用语和复合用语。
(2)(a)可以用来述说一个主体的东西,(b)存
在于一个主体之中的东西,(c)既可以用来
述说一个主体、并且又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
的东西,(d)既不可以用来述说一个主体、
又不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的东西。
第三章 (1)可以用来述说宾词的东西也可以用来述说主体。
(2)一个种之内的诸属的属差和另一个种之内的诸
属的属差不同,除非一个种是包含在另一个种
之内。
第四章 思想对象的八种范畴。
第五章 实体。
(1)第一性实体和第二性实体。
(2)存在于本质属性和偶然属性与它们的主体之间的关系的差别。
(3)一切不是第一性实体的东西,都或者是第一
性实体的一个本质属性,或者是第一性实体
的一个偶然属性。
(4)在第二性实体中,属比种更加真正地是实体。
(5)一切不是种的属都是同等程度的实体,所有
的第一性实体都是同等程度的实体。
(6)除属和种之外,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是第二性
实体。
(7)第一性实体对第二性实体以及所有其他宾词的关
系,和第二性实体对所有其他宾词的关系一样。
(8)实体绝不是一种偶然属性。
(9)属的属差不是偶然属性。
(10)属、种和属差,作为宾词,对于它们的主体
是“一义的”。
(11)第一性实体是个体;第二性实体是个体的性
质的规定。
(12)实体绝不具有一个相反者。
(13)实体没有程度的差别。
(14)实体的特别标志是:它可以用相反的性质来
加以述说。
(15)相反的性质不能用来述说任何实体以外的东
西,甚至不能用来述说命题和判断。
第六章 数量。
(1)分离的和连续的数量。
(2)各种数量,即数目、口语、线、面、立体、
时间、地点等等之划分为这两类。
(3)有些数量的各部分之间有一种相对的地位,
有些数量的各部分之间则没有。各种数量划
分为这两类。
(4)数量方面的词之用于不是数量的东西上面,
是由于这些东西和上述各种数量之一有关
系。
(5)数量没有相反者。
(6)像“大”和“小”这样的词,乃是相对的,
而不是数量方面的,并且不能是彼此相反
的。
(7)最有理由认为包含着一个相反者的,是地点。
(8)数量不能够有程度的不同。
(9)数量的特别标志是可以用相等或不相等来加
以述说。
第七章 关系。
(1)相对者的第一种定义。
(2)有些相对者有相反者。
(3)有些相对者有不同的程度。
(4)一个相对的词总有它的相关者,并且双方是
互相依赖的。
(5)相关者只有当相对者获得它的适当的名称时
才清楚地显出来;在有些场合,为了这个目
的就必须创造新词。
(6)大部分相对者是同时产生出来的,但知识的对象
和知觉的对象乃是先于知识和知觉而存在的。
(7)没有一个第一性实体或一个第一性实体的部
分是相对的。
(8)相对者的修正定义,把第二性实体除外。
(9)除非我们知道和一个东西相对的那个东西,
否则,就不可能知道这个东西是相对的。
第八章 性质。
(1)性质的定义。
(2)性质的各种不同种类:
(a)习惯和状态;
(b)能力;
(c)影响的性质[影响的性质和影响之间的
区别];
(d)形状等等。 [疏、密等等不是性质。]
(3)形容词一般地是由相应性质的名称引申转成的。
(4)大多数性质都有相反者。
(5)如果两个相反者之一是一个性质,另一个相
反者就也是一个性质。
(6)在大多数场合,一个性质能有不同的程度,
而大多数性质也能以不同的程度为主体所具
有。形状的性质是这条规律的一个例外。
(7)性质的特殊标志是:事物就性质而言可以用
相同或不相同来加以述说。
(8)习惯和状态作为种乃是相对的;作为个体则
是性质方面的。
第九章 略述活动、遭受和其他的范畴。
第十章 四类“对立者”。
(a)相关者。
(b)相反者。 (有些相反者有居间的东西,有些没有。]
(c)实有者和缺乏者。
表达具有和丧失的词不是实有者和缺乏者,虽然
前两者彼此之间,以及后两者彼此之间,是在同
样的意义上相互对立的。
同样地,形成一个肯定命题和一个否定命题的基础
的两个事实之互相对立,其意义是像肯定命题和
否定命题本身之互相对立一样。
实有者和缺乏者之互相对立,其意义不同于相关者
之互相对立。
实有者和缺乏者之互相对立,其意义不是像相反者
之彼此互相对立那样。
因为:(I)它们既不属于没有居间者的一类,又不
属于有居间者的一类。
(II)不能有从一个状况(缺乏或丧失)到
它的对立者的转变。
(d)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这两者之和别种相反者不
同,是由于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两者中总有一方
是错误的而他方是正确的。 [互相对立的两个肯
定命题好像也有这个标志,但它们并不如此。]
第十一章 继续讨论相反者。
恶一般地来说是善的相反者,但有时两种恶是相反
者。当一个相反者存在时,另一个不必存在。
相反的属性适用于同一个属或种以内。
相反者必须本身是在同一个种以内,或在对立的种
以内,或者本身就是种。
第十二章 “先于”一词用于:
(a)时间上在先的东西;
(b)为他物所依赖而自己却不依赖于他物的东
西;
(c)排列上占先的东西;
(d)更好的或更可尊敬的东西;
(e)两个互相依赖的东西里面那个为他方的原因
的一方。
第十三章 “同时的”一词用于:
(a)同一个时候产生的东西;
(b)两个互相依赖但任何一方都不是他方的原因
的东西;
(c)同一个种以内的各个不同的属。
第十四章运动有六种。
改变与其他各种运动不同。
运动的相反者的定义,以及各种不同的运动的相反
者的定义。
第十五章 “有”一词的各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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