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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目录
第一章 南京国民政府与德国外交关系
第一节 中德元首、要员交往及外交往来
1. 蒋介石为全面加强中德合作致塞克特函稿(1935年11月23日)
2. 希特勒为发展对华合作事致蒋介石电(1936年5月13日)
3. 蒋介石为促进中德全面合作复希特勒函稿(1936年9月7日)
4. 蒋介石为答谢赠照致希特勒函稿(1936年 月 日)
5. 蒋介石为发展中德军事经济合作致柏龙白函稿( 年 月 日)
6. 克兰报告与德方要员商谈中德关系事致蒋介石等电(1936年1月16日)
7. 翁文灏致塞克特贺寿电稿(1936年4月21日)
8. 塞克特为德方指派莱谢劳访华事致蒋介石函(1936年5月16日)
9. 柏龙白为莱谢劳访华及向蒋介石赠车事致蒋介石函三件(1936年5月)
10. 克兰转呈柏龙白贺蒋介石寿电致翁文灏函(1936年9月19日)
11. 莱谢劳为蒋介石贺寿来往电(1936年10月22日)
12. 蒋介石致柏龙白贺电稿(1937年3月11日)
13. 国民政府向德方要员授勋草案
14. 妥玛思为答谢中方授勋致蒋介石函(1936年12月14日)
15. 克兰为确立“中德合作基础”致蒋介石报告(主文)(1935年 月 日)
16. 徐道邻拟《促进中德邦交办法》(1935年10月16日)
17. 德国远东经济考察团访华史料一组(1935年11月—1936年2月)
18. 西安事变发生后中德要员来往电(1936年12月)
19. 驻德大使程天放欢迎孔祥熙访德致南京外交部电(1937年3月6日)
20. 财政部抄录齐焌关于中德关系现状之报告(1938年8月5日)
21. 德国派员赴滇办理领事事务有关文件(1939年4月—5月)
1. 徐道邻著《德意志与中日两国之外交关系》(1932年12月)
第二节 “大三角”中的中德日关系
2. 徐道邻拟《德国在东三省之贸易》(1933年1月28日)
3. 就日本军官参观德国莱因钢厂供华军械事中德交涉电(1936年2月—3月)
4. 关于德日签订反共协定及其对华影响问题中德来往电(1936年11月—1937年3月)
5. 实业部抄送《日德防共协定第一声》一文致外交部等公函(1936年12月14日)
6. (佚名)拟《德意日三国同盟后太平洋上各国外交政策的分析与我国应采的对策》(1937年11月)
7. 孔令侃关于德方与华北伪政权订立易货协定及我方对策致孔祥熙往来电(1938年12月)
8. 财政部为日德密订商约事致贸易委员会代电(1939年2月28日)
9. 蒋介石就中国抗战问题答德国海通社记者问(1939年7月17日)
10. 德国驻华大使馆为德侨在牯岭被捕事致中国外交部函(1939年8月23日)
11. 桂永清、陈介等为德国调停中日战争及拟承认汪伪事致蒋介石密电一组(1940年10月—1941年10月)
2. 行政院为对日德意三国断交并宣战事致财政部训令(1941年12月9日)
1. 外交部通告对德意断交致财政部公函(1941年7月3日)
第三节 中德断交、撤侨及战后外交关系
3. 凌其瀚拟《德意驻渝大使馆人员撤退办法大纲》(1941年7月9日)
4. 有关旅华德侨撤退回国文件一组(1941年7月—1942年1月)
5. 齐焌关于中德断交后合步楼公司处理问题之签呈(1941年12月1日)
6. 齐焌关于处理留渝德侨之签呈(1941年12月21日)
7. 蒋介石为保护德方驻渝代表韦尔纳致翁文灏代电(1942年1月12日)
8. 财政部为派员出席敌国侨民问题处理会议致外交部公函(1941年12月14日)
9. 经济部暨资源委员会关于战后对德索赔问题核实有关数据文件一组(1945年11月)
10. 外交部条约司拟《对德和平条约我国拟提条约草案》(1946年)
11. 罗伯特·马丁著《德国纳粹集团势力在中国商界复兴》(1947年5月2日)
1. 外籍顾问延聘手续归由军政部统一办理文件(1932年1月)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聘用德国顾问
第二章 德国军事、经济顾问在中国
2. 关于改进德籍顾问聘用办法文件一组(1932年8月—9月)
3. 佛采尔拟聘任德籍顾问办法及其实施情况(1933年7月—1934年6月)
4 克兰为聘用德籍技术顾问事致资源委员会函(1936年11月16日)
5. 列蒲山为愿来华担任顾问事致翁文灏报告(1937年1月27日)
6. 克兰为聘请德国参谋军官事致翁文灏函(1937年月2日20)
7. 军委会办公厅关于委任法肯豪森为军事总顾问致参谋本部公函(1937年5月7日)
8. 法肯豪森关于来华德籍顾问任用及管理问题致王文宣函(1937年6月30日)
9. 德国顾问在华工作分配一览表(1937年8月)
10. 德国专家在华工作津贴办法(1937年 月 日)
11. 军委会办公厅、军政部等关于抗战开始后可“照常信任”德国专家来往文电(1937年8月—9月)
12. 合步楼公司为派遣顾问指导供华火炮使用等问题致何应钦函(1937年8月25日)
第二节 德国顾问对中国政治、军事、经济之建议、报告
1. 佛采尔关于发展、整理中国军队致蒋介石建议书两件(1933年2月—5月)
2. 克兰为蒋介石筹划设立“实力中心点”组织之建议(1935年 月)
3. 法肯豪森关于中国抗日战备之建议书两件(1935年—1937年 月)
4. 列蒲山呈何应钦《关于国防经济研究委员会之建议》(1937年)
5. 克兰拟《中国政府更新组织之商榷》(1937年2月)
6. 克兰拟《发行建国公债之建议》(1937年2月)
7. 法肯豪森拟《关于整理军平时驻地暨弹药补给准备之建议》(1937年7月5日)
8. 施太乃斯提议中国效仿德国组织“冲锋队”之建议(1938年9月10日)
9. 列蒲山拟《国防经济及其使命》(193 年 月)
1. 奥托·俄普夫拟《发展中德贸易意见书》及中方之研究报告(1935年2月)
一、有关中德贸易综合文件
第三章 中德易货贸易及经济合作
第一节 中德易货贸易
2. 资源委员会统计中德贸易货物总价概算初稿(1935年9月)
3. 中德军火、农矿品贸易洽商情况表(1936年)
4. 翁文灏拟《中德易货应行注意各点》(1936年)
5. 孙拯编制之《中德贸易数量统计表》(1929年—1934年)
6. 谢北劳拟《审核中德易货案帐目报告书》(1939年1月18日)
7. 李耀煌为设立统一易货贸易机构事致孔祥熙呈文(1939年3月1日)
8. 沈晋康著《中德贸易统计表(1927年—1940年)》
二、中德易货贸易各方往来电函文件
9. 孙拯关于对德贸易建议事项致翁文灏函(1935年9月3日)
10. 克兰关于德方所需货物情况致翁文灏函三件(1935年10月—11月)
12. 克兰、柏龙白为感谢中国售德钨砂致蒋介石电(1935年11月)
11. 德国国防部急购中国钨砂致孔祥熙密电稿(1935年11月)
13. 何应钦为购德军火价格事致翁文灏函两件(1935年11月—12月)
14. 蒋介石为组织中德易货机构致翁文灏手令(1936年2月13日)
15. 克兰为催运供德钨砂事致翁文灏等电三件(1936年1月—3月)
16. 克兰抄报德国民食部订单致孔祥熙电(1936年2月13日)
17. 翁文灏抄报克兰易货电致孔祥熙函稿(1936年2月17日)
18. 翁文灏、孔祥熙等为购运钨砂供德事来往函电(1936年3月—4月)
19. 柏龙白为德方供华军火事致蒋介石函(1936年5月13日)
20. 蒋介石为拟派员赴德查阅中德易货帐目事致柏龙白函稿(1936年5月)
21. 叶琢堂为中德易货事致翁文灏等往来电文一组(1936年9月—10月)
22. 蒋介石为批评德方不守协议等事致翁文灏密电两件(1936年11月—12月)
23. 叶琢堂关于详定运德货物标准事致翁文灏函两件(1937年1月)
24.叶琢堂报告1936—1937年度中德贸易状况致翁文灏函(1937年2月4日)
25. 翁文灏为明确对德易货手续事致蒋介石等函一组(1937年2月)
26. 蒋介石关于中德易货事致关德懋快邮代电一组(1937年7月—8月)
27. 蒋介石为增加对德出口农产品事致克兰电稿(1937年9月11日)
28. 资源委员会、中央信托局关于中德易货事致行政院、财政部往来电文一组(1938年3月—10月)
29. 中信局与资委会国外贸易所就售德钨砂三百吨结帐案矛盾之调解经过(1938年6月—8月)
30. 资委会、中信局关于中德易货事与行政院、财政部等往来函电一组(1939年1月—6月)
31. 中德易货对德购料小组审核会第一次会议纪录(1939年6月20日)
32. 中德双方关于存粤日占区五百吨钨砂交易的一组史料(1938年12月—1942年5月)
第二节 中德双边经贸合同及有关文件
1. 中国农产品与德国工业品互换实施合同(1934年8月23日)
2. 齐焌为呈送《中德易货运输及价目协订办法协议草案》致翁文灏函(1935年8月12日)
3. 中德信用借款合同(1936年4月8日)
4. 资源委员会委托中央信托局办理中德贸易进出口事宜协定(1936年 月)
5. 中德银行易货贸易结算办法(1935年6月)
6. 沙赫特为中德订立货物互换合同事致孔祥熙函(1935年 月 日)
7. 翁文灏为中德签订信用借款合同事致克兰电(1936年4月12日)
8. 蒋介石、孔祥熙为正式批准中德易货合同事与希特勒、沙赫特等互致贺电(1936年4月)
9. 沙赫特为中德订立借款合同事与蒋介石、孔祥熙来往函(1936年5月)
10. 德国金汇银行为对华借款合同事致孔祥熙函(1936年5月22日)
11. 凌宪扬拟《办理中德易货案意见书》(1939年3月1日)
12. 张度等为呈送《中德易货新协定意见书》致孔令侃电稿(1939年5月2日)
第三节 中国访德代表团之筹建及活动
1. 克兰拟中国访德代表团组织计划及推荐团员名单(1935年 月)
2. 关于筹建安排中国访德代表团事宜中德之间来往电(1935年12月—1936年3月)
3. 顾振等赴德期间就中德间签约、购械及双边关系诸问题与翁文灏等往来电(1936年2月—5月)
第四节 中德间关于工业、交通及其他各类合作事项
一、中德合办飞机制造厂
1. 李景枞关于中德合办飞机制造厂事致蒋介石呈文(1934年6月 日)
2. 李景枞关于中德合办飞机制造厂合同事致孔祥熙函(1934年6月)
3. 李耀煌等为解释中德合办飞机厂合同各款内容致孔祥熙呈文(1934年6月 日)
4. 张度为中德合办飞机厂选址等事致孔祥熙签呈(1934年7月11日)
5. 李耀煌等审核中德合办飞机厂合同致孔祥熙签呈(1934年8月 日)
6. 张度等呈孔祥熙《关于飞机厂合同报告》(1934年 月)
7. 中德合办航空机身及航空发动机制造厂股份有限公司合同.(1934年9月29日)
8. 孔祥熙为中德合办飞机制造厂事致蒋介石密电(1934年10月1日)
10. 陈庆云为中德合制飞机种类问题致孔祥熙函(1935年4月11日)
9. 张度关于中德合办飞机制造厂组织情况致孔祥熙签呈(1934年12月26日)
11. 张度等为修改中德合办飞机制造厂合同事致孔祥熙签呈(1935年5月10日)
12. 中德合办航空机身及航空发动机厂股份有限公司补充议定书(1935年6月13日)
13. 李耀煌等呈报孔祥熙中航器材厂发起人会议情况(1935年9月26日)
14. 中国航空器材制造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1935年9月)
15. 中国航空器材制造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1935年9月)
16. 李耀煌为中航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补充条文致孔祥熙签呈(1935年9月26日)
17. 中国航空器材厂第二次董事会会议记录(1935年11月15日)
18. 陈庆云为中德合制飞机种类诸事致司得赐函(1935年12月16日)
19. 中德合办飞机制造厂三年分工建设计划(1935年)
二、中德合办钢铁厂
20. 克兰为中德合办钢铁厂事致翁文灏电(1936年1月16日)
21. 中德合办湘潭中央钢铁厂契约(1937年6月25日)
22. 合步楼公司为拨付湘潭中央钢铁厂到期款事致资委会函(1937年8月5日)
23. 妥玛斯为拒绝向中方转送钢铁厂订货单清算书事致翁文灏函(1937年8月6日)
24. 关于利用停建湘潭钢铁厂之资金向德方订购机器材料有关函件一组(1939年6月—1941年10月)
三、其他中德合作项目及有关事宜
25. 中国交通部与德国汉沙航空公司签订之航空邮运合同(1930年2月21日)
26. 李耀煌关于筹建中德合作新兵工厂事呈孔祥熙文稿(1934年11月—1935年2月)
27. 克兰为中德合办轮船公司事致翁文灏函(1935年10月31日)
28. 顾谦吉为与德人师茀尔合作考察中国西部事致钱昌照呈(1937年6月)
29. 中信局为吉安钨铁厂垫付合步楼机器款事致资委会函稿(1937年11月19日)
30. 教育部关于解除德人柏德同济大学医学院院长职务事与德国大使馆等来往文电(1938年4月—5月)
31. 中央银行重庆稽核处为查核德方中国博物馆购货款事致中信局函(1939年2月22日)
32. 翁文灏为支付德西门子洋行电器款事致孔祥熙函稿(1939年10月13日)
第四章 中德关系之其他方面
第一节 德国与粤、桂、冀察地方实力派
1. 克兰与两广当局签订之《中德交换货品合约》(1933年7月20日)
2. 克兰与广州永隆建筑公司签订之《琶江口各兵工厂建筑物承建合约》(1933年12月14日)
3. 克兰与广东当局签订之《防毒面具厂合约》(1934年9月8日)
4. 翁文灏为德粤关系事与克兰来往电(1936年1月—4月)
5. 克兰为解释德粤合作生产武器事致关德懋电(1936年2月13日)
6. 柏龙白为说明德粤关系致蒋介石电(1936年3月24日)
7. 蒋介石复柏龙白电稿两件(1936年3月—4月)
8. 德国国防部国防经济厅为广东订购防毒器械事致蒋介石电(1936年4月4日)
9. 顾振等致行政院秘书处报告两广、冀察各派系购德武器情形密电(1936年5月—6月)
11. 谭伯羽报告两广购德军械事致翁文灏密电(1936年7月29日)
10. 军委会办公厅抄报有关广东制毒工厂情报致军政部兵工署函(1936年7月)
12. 翁文灏为谭伯羽电告德桂军火交易事致钱昌照函(1936年8月1日)
第二节 有关中德关系的其他文件
1. 徐道邻拟《1932年上半年德国在远东之贸易》(1933年2月13日)
2. 王受龄建议蒋介石效仿希特勒呈文(1936年4月10日)
3. 军事委员会政治部为日本遭受德苏互不侵犯条约打击事致各级政治部密电(1939年8月29日)
4. 日本外务省通商局编《德国在化经济势力调查》(1940年)
5. 军委会昆明行营关于查缉德国间谍在华活动事致外交部驻滇特派员密令(1942年3月4日)
6. 云南省政府关于制止美国援华空军人员与驻华德侨来往事致外交部驻滇特派员训令(1943年11月27日)
7. 外交部云南特派员关于驻华德侨任职美国援华空军部队事致外交部代电(1944年9月9日)
附录 德国与汪伪政权(1940年—1945年)
1. 汪伪外交部处理德国驻沪领事不满“待遇”问题文件(1940年6月—7月)
3. 汪伪外交部拟《欧洲国家承认国府大事记》(1941年8月)
2. 伪满外长为德意等国承认汪伪致徐良贺电(1941年7月3日)
4. 汪伪行政院为任命驻德大使致伪外交部训令(1941年9月15日)
5. 汪精卫为德国驻汪伪大使呈递“国书”所致答词(1941年 月 日)
6. 有关汪伪政府加入《国际防共协定》文件一组(1941年11月—12月)
7. 汪伪外交部长褚民谊为保护德国在华利益致德国驻伪大使韦尔曼照会(1942年 月 日)
8. 汪伪外交部欧洲司司长张剑初与德国驻伪总领事吉浦利会谈纪略(1942年2月21日)
9. 德国大使馆为定期互相致贺事致汪伪外交部节略(1942年4月14日)
10. 里宾特洛夫为欢迎汪伪政府参战致汪精卫函(1943年1月 日)
11. 汪伪政府关于保护德国权益事与德国大使来往照会(1943年12月)
12. 褚民谊关于处理对德关系事宜致汪精卫呈稿(1944年1月)
13. 汪伪外交部为德国宣布投降处理善后事致各方文件一组(1945年6月—7月)
14. 关于德国驻汪伪大使馆向伪政府赠送广播器材事德伪来往文电三件(1945年6月—7月)
中德外交密档:1927年~194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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