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社会婚姻形态

副标题:无

作   者:王晓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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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4303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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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元代婚姻礼仪习俗继承南宋婚俗的特点是十分明显的,尤其是朱熹《家 礼》成了《至元婚礼》的直接翻版,影响可谓至深且巨。北、南两宋是中古 时代社会变迁的裂变期,婚姻礼俗袭晚唐、五代多变不一、互不统习的特点 而损革因袭、去繁就简。元朝婚姻习尚是这一趋向的总结。 婚姻礼俗是社会风尚的重要环节。礼俗行为并非总是与书本教条划等号 的。由朱熹革新制订而元朝官方认可的婚姻礼制,只能是一个规范元朝人婚 姻关系的基本原则,并没有必须如此这样一层具有强制性的含义。尽行“六 礼”,以及“婚礼”之“礼”施行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世俗婚姻之家并不 是都相同的,这要看联姻双方间的经济条件。因此,元代江南的郑氏家族就 明显地感到“婚姻乃人道之本,亲迎、醮啐、奠雁、授绥之礼,人多违之” 。显而易见,在南宋境域的江南地区,婚姻礼仪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婚 礼处于择此选彼、变动不居的状态。因为元朝疆域广阔,南北地理差异大, 加之民族成分复杂,婚礼的不一致性是自然的。即便是汉族人口聚居区,婚 姻习俗也十分不同。例如京师大都与苏杭的婚俗就有区别:“都中官员士庶 之家,聘女将嫁之明日,家人送女儿人堂中澡浴。男家一应都散汤钱,凡应 役者堂有差。男家复把避风盏之类,迟明则出嫁。” 最后分析蒙古人婚俗。元朝蒙古人婚姻礼俗是有元一代婚俗的重要成分 ,它既有典型的游牧草原社会特征,又与汉族婚习有着许多共通之处。 “无城壁栋宇,迁就水草无常”的游牧形态,以及“牧且猎、衣以韦毳 ,食以肉酪”的生产生活方式,是蒙古人婚姻习俗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入 主中原以后,蒙古人崇尚的仍然是“老稚尚弓猎,不复知耕弃;射雕阴山北 ,饮马长城旁;驼羊足甘旨,貂鼠充衣裳”。游牧生活方式并没有发生根本 性改变。立足于此的婚姻礼俗亦一仍其旧。 蒙古人缔结婚姻,男看家道,女重颜色。“大凡结亲呵,儿孩儿便看他 家道,女孩儿便看她颜色。”父母替儿子说亲时,须反复恳求女方父母,以 示诚心与尊重。“多遍索了与呵,便重;少遍索了与呵,便轻。”女方接受 男家求婚,双方家长在一起饮许亲酒。蒙古语称许亲酒为“布浑察儿”“布 浑察儿”一般由女方家中备办。经由媒人给子女提亲的,也较普遍。在蒙古 语中,谓媒人是“算刺赤”。“通媒合族,真实交姻”是蒙古人奉行的婚姻 准则。缔约姻事的男女双方互称“忽答”,结成固定的姻亲关系,彼此之间 遵循“亲厚上又亲厚”的原则。如成吉思汗与克烈部人王罕即有“换

目录


导言
第一章 元代婚姻礼仪制度
一、婚姻六礼,酌古准今
二、媒妁人
三、婚聘书式
四、聘财等第
第二章 元代人婚龄
一、辽、金、宋三朝婚龄
二、元代女子婚龄
第三章 元代婚姻形式[上]
一、元代蒙古皇族通婚圈
二、元代社会等级婚姻
三、元代族际婚
第四章 元代婚姻形式[下]
一、元代收继婚
二、元代赘婿婚制
三、元代的典雇妻俗
四、元代妻妾婚制
第五章 元代妇女社会地位
.一、元代命妇封赠制度
二、元代节烈旌表制度
三、元代普通妇女的社会地位
第六章 元代户婚律体系
一、婚姻成立之规范
二、元代婚律中的夫妻关系
三、违律为婚
四、奸非罪
五、阶级内婚
六、元代婚律之蒙古因素
结语
引用书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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