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书摘:]一、司法行政计划与组织人事管理
司法行政计划管理,就是要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斗标与任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要完成的任务和实施的方法与步骤。要充分考虑有关环境,比如园际同内的政治环境,改革开放和经济、文化发展的社会环境,司法工作的内部环境等,分析可能会遇到的各种情况,决定对策或策略,考虑司法行政工作应采取的行动,确定完成司法行政计划的主体。
作为政府机关的工作范围,司法行政计划与政府其他部门的计划在一定程度上相类似。其内容包括:(1)目标计划与手段计划。目标计划即确定日标、编制预算、明确完成时间的计划;手段计划即有关执行的政策、程序、方法的计划。(2)特种计划与常备计划。特种计划指为达到特定目的而使用一次的计划,常备计划指为了达到一般的目标而可以反复使用的计划。(3)长期计划与短期计划。长期计划一般指3年以上的预见性、纲领性的计划,短期计划一般指季度、月度甚至更短时间的计划。此外还有中期计划,一般是年度计划。司法行政计划的编制遵循民主集中、实事求是、细微周到的原则。其编制程序包括确定目标、调查研究、审定模拟计划、优选最佳方案、制定分支计划等。执行计划注意准备好必要的条件,包括人、财、物,同时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加强计划执行中的控制,注意反馈等。
司法行政机关是管理司法行政事务的组织体。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模式中,各司法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上下机构之间,构成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即纵向结构。在司法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省辖市、地区司法局,县、县级市、市辖区司法局,以及乡镇司法助理员五个等级层次中,高层负责制定总目标与方针政策;中层负责制定具体目标,执行上级政策,协调下级活动计划;低层负责贯彻上级决定,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工作;基层负责落实上级各项决定和政策。司法行政机关要寻求和建立适当的纵向结构,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行政效能。与此同时,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之间、机关内部的各行政机构之间及非隶属关系的各行政机关之间,构成了司法行政机关的横向结构。在分设横向机构时,要坚持因
地制宜,发挥专业优势,既有利于控制和上下沟通,又有利于相互协调、节约开支等原则。
司法行政人事管理是司法行政机关为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的管理和监督,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司法行政人事管理的执行机构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内的人事部门,其管理的主要内容有职位分类,人员任免,人员调配,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人员的考核、奖惩,人员培训,工资福利,离退休及退职,人事统计,人员档案管理等。司法行政人事管理要坚持党的领导、任人唯贤,适才适用、扬长避短,实行依法管理。
司法行政人事管理实行下述各项相关制度:
职位分类制度。即用人单位将全部职位按其业务性质、内容,以及责任轻重、繁简与所要求的知识、技能、经验水平等,归入适当的职级、职等,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部机构及其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合同制职工等。
任用制度。指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严格依照任用程序,逐级提拔,并实行因人择事,任职回避。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任免程序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审批任免等,并实行任
前公示制。
考核制度。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通过一定方式对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品行、学识、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以及性格、健康状况等所进行的考察和评价,以判断工作人员是否称职,作为确定工作人员的待遇、升降、奖惩及培训的依据。其中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包括在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测评,形成客观务实、定量分析的考核材料,人事部门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分管领导确定考核等次、并将结果反馈给所在单位等步骤。
培训制度。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知识。培训方式有职前培训、在职培训。
奖惩制度。对受奖个人或集体的事迹,必须调查核实,并根据其实绩、作用和影响大小,全面衡量、慎重确定奖励项日和等级。在奖励中,先进工作者由所在单位审批;个人三等功、先进集体和集体三等功,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个人一、二等功,集体二等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批;一、二级英模,集体一等功,由司法部审批。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8种。
工资和福利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实行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工资应适应各种工作人员的特点,明确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司法行政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是防止和反对腐败现象、保持机关战斗力的有力保障。要选拔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的优秀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要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机关党委要充分认识党在新世纪的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任务,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队伍健康成长。
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在中纪委、监察部和司法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对司法部机关各部门、司局级以下工作人员、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及部任命的这些单位的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家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议命令及司法部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受理的案件包括:群众检举、控告的,领导批办的,有关部门移送的,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以及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申诉的。
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受理案件一般采用的方式有:(1)主办,即由司法部纪检监察部门直接调查处理的违法违纪案件;(2)协办,即由其他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案件,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可以协助调查了解。(3)转办,即由下属部门查处的案件和检举、控告信件,可函转有关部门或省(区、市)司法厅(局)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4)催办,即对领导批示,交由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实行定期催办。承办机关一般在三个月至半年内上报查处结果。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初步核实案件后,应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作出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说明情况、建议有关单位作出恰当处理、立案等不同处理。对于立案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核实后,写出调查报告;调查后发现检举、控告失实的,写出撤销案件报告;被调查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应加强同部政治部、机关党委的密切合作,加强对部机关、直属单位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对部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立、合署办公、撤销及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司法行政系统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
乡镇法律服务所应当与本地区公证处协商建立公证协作和联系制度,可以在乡镇法律服务所内设置公证联络员。
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协助开展的证前服务包括:广泛宣传公证制度的重要作用以及申请办理公证的有关知识;收集、传递证源信息,做好介绍、联络公证工作;解答公证法律询问,代写公证申请书以及与申办公证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公证处授权交办的其他证前服务工作。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接到当事人的口头或者书面公证申请后,应当协助对申办是否属于公证业务范围和本地区公证处管辖,申请人的身份是否符合有关法规,申办的手续、有关的文书和证明材料是否完备等问题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公证申请应当移送公证处正式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指出解决办法;对申办手续和有关文书材料不完备的,应当告之并协助申请人补齐;对申办事项明显违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拒绝协助办理,并明确告知申请人有权申请公证处重新审查。
乡镇法律服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申办公证,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根据公证处的具体授权委托,可以:(1)协助审查申请公证的事实、文书及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2)公证处认为申办事项的证明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协助通知当事人按要求进行补充,或者协助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资料;(3)必须由当事人亲自申办的公证事项,当事人确有困难的,可以协助公证人员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4)协助向当事人送达公证文书,对公证处拒绝公证的,协助向当事人说明拒办理由和对拒办不服的申诉程序;(5)协助当事人向公证处交纳公证费。
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协助进行公证事务的证后回访,重点回访和检查经公证的合同、协议等民事、经济法律事务文书的履行情况;对经协助办理的公证事务在证后发生纠纷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协助或者独立进行调解。
在积极开展协办公证的基础上,乡镇法律服务所可以对一些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限短的协议或者合同办理见证,主要包括:农村业务承包合同、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的各种合同、简单的民事和经济合同以及其他需要服务的项目。办理见证业务,是从审查、完善合同,证明其真实、合法、可行到监督合同履行、及时调解所发生纠纷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见证,必须当场目睹并亲自调查核实,查明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为能力、申请事项和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并主动开展法律咨询和审查修改合同等工作,帮助当事人完善其法律行为,然后才可以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予以证明。
……
目录
目 录:
当代中国司法行政制度概述(代序) ………………1
第一章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制……………………1
第一节司法行政机关的历史发展………………………l
一、古代司法行政机关…………………………………1
二、清末与民国司法行政机关…………………………3
三、新中国司法行政机关………………………………6
第二节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建与设置……………………8
一、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建………………………………8
二、司法部的职责和机构……………………………10
三、地方司法行政机关………………………………14
第三节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16
一、司法行政计划与组织人事管理 …………………16
二、司法行政计财装备管理…………………………19
三、司法行政领导、思想政治工作与机关事务管理……21
第四节司法行政法制与程序…………………………25
一、司法行政法制……………………………………25
二、司法行政处罚与司法行政复议…………………26
三、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赔偿………………………29
第二章司法行政队伍建设……………………34
.第一节司法行政队伍的素质与服务…………………34
一、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整顿………………………34
二、司法行政队伍的法律服务与精神文明建设……36
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38
四、司法行政系统表彰与处分………………………41
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司法行政队伍…………44
第二节司法行政队伍廉政建设………………………47
一、司法行政系统的反腐败斗争……………………47
二、反腐败斗争的发展与面临的问题 ………………50
三、司法行政机关纪检监察…………………………53
第三章律师管理制度………………………………55
第一节律师制度的恢复发展…………………………55
一、律师制度的恢复…………………………………55
二、律师制度的改革…………………………………57
三、《律师法》与律师制度的规范化…………………59
四、公司律师、公职律师与律师业面临的挑战………62
第二节律师机构的设置与管理………………………64
一、律师机构形式……………………………………64
二、律师事务所的设立、终止与年检…………………67
三、律师管理体制 ……………………………………7l
四、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73
五、收费制度…………………………………………76
第三节律师的执业与权利义务………………………77
一、律师资格的考试考核与授予……………………77
二、律师执业证书的申领和注册……………………80
三、律师的种类和专业职务…………………………82
四、律师的业务范围与培训 …………………………85
五、律师办案的权利与义务…………………………87
第四节律师的诉讼代理与辩护业务…………………91
一、民事诉讼代理……………………………………9l
二、行政诉讼代理……………………………………95
三、刑事辩护…………………………………………97
四、刑事诉讼中的代理………………………………98
第五节律师代理非讼与其他业务……………………101
一、法律顾问工作……………………………………101
二、非诉讼代理………………………………………103
三、专项法律服务……………………………………106
四、解答法律咨询与代写法律文书…………………108
第四章公证管理制度………………………………110
第一节公证概述………………………………………110
一、公证制度的恢复…………………………………110
二、公证制度的发展与改革…………………………112
三、公证的特征与原则………………………………116
第二节公证机构与公证人员…………………………118
一、公证机构…………………………………………118
二、公证人员…………………………………………120
第三节公证的管辖、程序与效力……………………123
一、管辖、当事人与公证人员回避…………………123
二、公证的一般程序…………………………………124
四、公证的效力……………………………………… l
第四节有关人身、财产与婚姻家庭关系的公证……132 i
一、有关人身状况的公证……………………………132
二、有关婚姻家庭状况的公证………………………133
三、有关遗嘱与继承的公证…………………………135
第五节部分民事与经济事务公证……………………138
一、民事合同公证……………………………………138
二、经济合同公证……………………………………141
三、招标、投标、拍卖、开奖公证……………………144
四、公司事务与金融事务公证………………………146
第五章基层司法行政制度、法律服务与人民
调解工作…………………………………150
第一节基层司法行政制度……………………………150
一、司法所的设立与职能……………………………150
二、司法所的建设……………………………………153
三、司法助理员………………………………………155
第二节基层法律服务的发展与基本制度……………157
一、基层法律服务的出现……………………………157
二、法律服务所的设置与管理………………………159
三、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160
四、基层法律服务面临的问题与改制………………163
第三节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业务………………………167
一、担任法律顾问……………………………………167
二、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169
三、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71
四、主持调解纠纷……………………………………173
五、解答法律询问与代写法律文书…………………175
六、协助办理公证与办理见证………………………177
第四节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与法律服务电话…………179
一、法律咨询服务机构………………………………179
二、法律服务专用电话………………………………182
第五节人民调解工作基本制度………………………185
一、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185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187
三、人民调解员………………………………………188
四、人民调解的管辖与程序…………………………190
第六节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与规范…………………193
一、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193
二、司法调解中心……………………………………196
三、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199
第六章法律教育、研究管理与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202
第一节专业法律教育…………………………………202
一、法律本科教育……………………………………202
二、法学研究生教育…………………………………205
三、法律专科与中专教育……………………………207
第二节成人与学校公共法律教育……………………210
一、党校与干校法律教育……………………………210
二、函授、电大、业余法律教育与法律自学考试……212
三、学校公共法律教育………………………………215
第三节法学研究管理…………………………………217
一、法学研究团体登记与体制………………………217
二、法学研究方针与课题管理………………………220
三、优秀科研成果奖励………………………………223
四、司法部司法人权研究中心………………………225
第四节法律宣传普及…………………………………226
一、法律宣传的管理与方式…………………………226
二、法律宣传媒体……………………………………229
三、第一、第二个普法五年活动 ……………………232
四、第三、第四个普法五年活动 ……………………235
五、青少年法制教育…………………………………237
第五节依法治理活动…………………………………241
一、依法治理活动的展开……………………………241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244
第七章法律援助、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司法
鉴定与仲裁机构登记…………………246
第一节法律援助基本规范……………………………246
一、法律援助活动……………………………………246
二、法律援助的性质与范围…………………………249
三、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资金与方式………………251
第二节法律援助程序…………………………………255
一、法律援助的指派与申请…………………………255
二、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实施与法律责任…………257
第三节国家司法考试管理……………………………258
一、国家司法考试的实施……………………………258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61
第四节司法鉴定管理…………………………………262
一、司法鉴定工作的恢复发展………………………262
二、司法鉴定目标与机构管理………………………264
三、司法鉴定人的管理………………………………267
第五节仲裁机构登记管理……………………………269
一、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实施………………………269
二、仲裁机构登记程序………………………………271
第八章监狱制度…………………………-…………273
第一节监狱制度的发展与基本规定…………………273
一、“文化大革命”后的劳改与监狱…………………273
二、《监狱法》与监狱工作方针………………………275
三、监狱管理机构与监狱人民警察…………………277
四、监狱工作中的问题与监狱体制改革……………280
第二节监狱的安全防范与警戒………………………282
一、防范设施…………………………………………282
二、安全警戒…………………………………………284
第三节入监、刑罚的执行与监狱秩序………………286
一、入监制度…………………………………………286
二、刑罚的执行………………………………………288
三、分押制度…………………………………………289
四、分类管理…………………………………………291
五、罪犯改造规范……………………………………293
六、罪犯通信与会见制度……………………………295
七、日常考核与计分考核……………………………296
八、监外执行与减刑、假释…………………………299
第四节罪犯的生活、教育与劳动规范………………301
一、罪犯生活规范……………………………………301
二、教育与罪犯学习规范……………………………304
三、罪犯的劳动与监狱生产规范……………………306
第五节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310
一、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标准与要求……………310
二、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原则与申报程序………313
三、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活动……………………315
第六节刑满人员的出监、安置帮教与罪犯社区
矫正……………………………………………316
一、出监………………………………………………316
二、安置………………………………………………318
三、帮教………………………………………………319
四、罪犯的社区矫正…………………………………321
第九章劳动教养制度………………………………324
第一节劳动教养基本制度与方针……………………324
一、劳动教养制度的恢复……………………………324
二、劳动教养的体制、适用与方针…………………326
三、劳动教养场所与管理队伍………………………329
第二节劳动教养的执行与管理………………………332
一、劳动教养的审查与收容…………………………332
二、入所教育与分类分级管理………………………334
三、劳动教养人员的权利与会见、通信管理………335
四、劳动教养戒毒工作………………………………337
五、劳动教养场所的警戒与安全管理………………339
第三节劳动教养人员的生活、劳动、教育规范与
奖惩……………………………………………341
一、生活卫生规范……………………………………341
二、劳动生产规范……………………………………342
三、教育规范…………………………………………343
四、奖惩………………………………………………346
第四节现代化文明劳动教养所创建与解教安置
工作……………………………………………348
一、现代化文明劳动教养管理所创建目标…………348
二、现代化文明劳动教养管理所考核评审程序……350
三、解教与出所教育…………………………………35l
四、安置帮教工作……………………………………352
第十章 司法协助、对外司法交流与司法外事
制度……………………………………………355
第一节司法协助与对外司法交流……………………355
一、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司法协助……………355
二、与国外的司法交流………………………………359
三、与国外的司法协助………………………………362
第二节司法外事工作制度……………………………365
一、司法外事的指导思想、管理体制与审批权限 …365
二、司法外事的审批程序与纪律监督………………368
后记………………………………………………………371
当代中国司法行政制度概述(代序) ………………1
第一章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制……………………1
第一节司法行政机关的历史发展………………………l
一、古代司法行政机关…………………………………1
二、清末与民国司法行政机关…………………………3
三、新中国司法行政机关………………………………6
第二节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建与设置……………………8
一、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建………………………………8
二、司法部的职责和机构……………………………10
三、地方司法行政机关………………………………14
第三节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16
一、司法行政计划与组织人事管理 …………………16
二、司法行政计财装备管理…………………………19
三、司法行政领导、思想政治工作与机关事务管理……21
第四节司法行政法制与程序…………………………25
一、司法行政法制……………………………………25
二、司法行政处罚与司法行政复议…………………26
三、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赔偿………………………29
第二章司法行政队伍建设……………………34
.第一节司法行政队伍的素质与服务…………………34
一、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整顿………………………34
二、司法行政队伍的法律服务与精神文明建设……36
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38
四、司法行政系统表彰与处分………………………41
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司法行政队伍…………44
第二节司法行政队伍廉政建设………………………47
一、司法行政系统的反腐败斗争……………………47
二、反腐败斗争的发展与面临的问题 ………………50
三、司法行政机关纪检监察…………………………53
第三章律师管理制度………………………………55
第一节律师制度的恢复发展…………………………55
一、律师制度的恢复…………………………………55
二、律师制度的改革…………………………………57
三、《律师法》与律师制度的规范化…………………59
四、公司律师、公职律师与律师业面临的挑战………62
第二节律师机构的设置与管理………………………64
一、律师机构形式……………………………………64
二、律师事务所的设立、终止与年检…………………67
三、律师管理体制 ……………………………………7l
四、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73
五、收费制度…………………………………………76
第三节律师的执业与权利义务………………………77
一、律师资格的考试考核与授予……………………77
二、律师执业证书的申领和注册……………………80
三、律师的种类和专业职务…………………………82
四、律师的业务范围与培训 …………………………85
五、律师办案的权利与义务…………………………87
第四节律师的诉讼代理与辩护业务…………………91
一、民事诉讼代理……………………………………9l
二、行政诉讼代理……………………………………95
三、刑事辩护…………………………………………97
四、刑事诉讼中的代理………………………………98
第五节律师代理非讼与其他业务……………………101
一、法律顾问工作……………………………………101
二、非诉讼代理………………………………………103
三、专项法律服务……………………………………106
四、解答法律咨询与代写法律文书…………………108
第四章公证管理制度………………………………110
第一节公证概述………………………………………110
一、公证制度的恢复…………………………………110
二、公证制度的发展与改革…………………………112
三、公证的特征与原则………………………………116
第二节公证机构与公证人员…………………………118
一、公证机构…………………………………………118
二、公证人员…………………………………………120
第三节公证的管辖、程序与效力……………………123
一、管辖、当事人与公证人员回避…………………123
二、公证的一般程序…………………………………124
四、公证的效力……………………………………… l
第四节有关人身、财产与婚姻家庭关系的公证……132 i
一、有关人身状况的公证……………………………132
二、有关婚姻家庭状况的公证………………………133
三、有关遗嘱与继承的公证…………………………135
第五节部分民事与经济事务公证……………………138
一、民事合同公证……………………………………138
二、经济合同公证……………………………………141
三、招标、投标、拍卖、开奖公证……………………144
四、公司事务与金融事务公证………………………146
第五章基层司法行政制度、法律服务与人民
调解工作…………………………………150
第一节基层司法行政制度……………………………150
一、司法所的设立与职能……………………………150
二、司法所的建设……………………………………153
三、司法助理员………………………………………155
第二节基层法律服务的发展与基本制度……………157
一、基层法律服务的出现……………………………157
二、法律服务所的设置与管理………………………159
三、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160
四、基层法律服务面临的问题与改制………………163
第三节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业务………………………167
一、担任法律顾问……………………………………167
二、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169
三、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71
四、主持调解纠纷……………………………………173
五、解答法律询问与代写法律文书…………………175
六、协助办理公证与办理见证………………………177
第四节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与法律服务电话…………179
一、法律咨询服务机构………………………………179
二、法律服务专用电话………………………………182
第五节人民调解工作基本制度………………………185
一、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185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187
三、人民调解员………………………………………188
四、人民调解的管辖与程序…………………………190
第六节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与规范…………………193
一、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193
二、司法调解中心……………………………………196
三、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199
第六章法律教育、研究管理与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202
第一节专业法律教育…………………………………202
一、法律本科教育……………………………………202
二、法学研究生教育…………………………………205
三、法律专科与中专教育……………………………207
第二节成人与学校公共法律教育……………………210
一、党校与干校法律教育……………………………210
二、函授、电大、业余法律教育与法律自学考试……212
三、学校公共法律教育………………………………215
第三节法学研究管理…………………………………217
一、法学研究团体登记与体制………………………217
二、法学研究方针与课题管理………………………220
三、优秀科研成果奖励………………………………223
四、司法部司法人权研究中心………………………225
第四节法律宣传普及…………………………………226
一、法律宣传的管理与方式…………………………226
二、法律宣传媒体……………………………………229
三、第一、第二个普法五年活动 ……………………232
四、第三、第四个普法五年活动 ……………………235
五、青少年法制教育…………………………………237
第五节依法治理活动…………………………………241
一、依法治理活动的展开……………………………241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244
第七章法律援助、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司法
鉴定与仲裁机构登记…………………246
第一节法律援助基本规范……………………………246
一、法律援助活动……………………………………246
二、法律援助的性质与范围…………………………249
三、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资金与方式………………251
第二节法律援助程序…………………………………255
一、法律援助的指派与申请…………………………255
二、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实施与法律责任…………257
第三节国家司法考试管理……………………………258
一、国家司法考试的实施……………………………258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61
第四节司法鉴定管理…………………………………262
一、司法鉴定工作的恢复发展………………………262
二、司法鉴定目标与机构管理………………………264
三、司法鉴定人的管理………………………………267
第五节仲裁机构登记管理……………………………269
一、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实施………………………269
二、仲裁机构登记程序………………………………271
第八章监狱制度…………………………-…………273
第一节监狱制度的发展与基本规定…………………273
一、“文化大革命”后的劳改与监狱…………………273
二、《监狱法》与监狱工作方针………………………275
三、监狱管理机构与监狱人民警察…………………277
四、监狱工作中的问题与监狱体制改革……………280
第二节监狱的安全防范与警戒………………………282
一、防范设施…………………………………………282
二、安全警戒…………………………………………284
第三节入监、刑罚的执行与监狱秩序………………286
一、入监制度…………………………………………286
二、刑罚的执行………………………………………288
三、分押制度…………………………………………289
四、分类管理…………………………………………291
五、罪犯改造规范……………………………………293
六、罪犯通信与会见制度……………………………295
七、日常考核与计分考核……………………………296
八、监外执行与减刑、假释…………………………299
第四节罪犯的生活、教育与劳动规范………………301
一、罪犯生活规范……………………………………301
二、教育与罪犯学习规范……………………………304
三、罪犯的劳动与监狱生产规范……………………306
第五节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310
一、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标准与要求……………310
二、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原则与申报程序………313
三、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活动……………………315
第六节刑满人员的出监、安置帮教与罪犯社区
矫正……………………………………………316
一、出监………………………………………………316
二、安置………………………………………………318
三、帮教………………………………………………319
四、罪犯的社区矫正…………………………………321
第九章劳动教养制度………………………………324
第一节劳动教养基本制度与方针……………………324
一、劳动教养制度的恢复……………………………324
二、劳动教养的体制、适用与方针…………………326
三、劳动教养场所与管理队伍………………………329
第二节劳动教养的执行与管理………………………332
一、劳动教养的审查与收容…………………………332
二、入所教育与分类分级管理………………………334
三、劳动教养人员的权利与会见、通信管理………335
四、劳动教养戒毒工作………………………………337
五、劳动教养场所的警戒与安全管理………………339
第三节劳动教养人员的生活、劳动、教育规范与
奖惩……………………………………………341
一、生活卫生规范……………………………………341
二、劳动生产规范……………………………………342
三、教育规范…………………………………………343
四、奖惩………………………………………………346
第四节现代化文明劳动教养所创建与解教安置
工作……………………………………………348
一、现代化文明劳动教养管理所创建目标…………348
二、现代化文明劳动教养管理所考核评审程序……350
三、解教与出所教育…………………………………35l
四、安置帮教工作……………………………………352
第十章 司法协助、对外司法交流与司法外事
制度……………………………………………355
第一节司法协助与对外司法交流……………………355
一、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司法协助……………355
二、与国外的司法交流………………………………359
三、与国外的司法协助………………………………362
第二节司法外事工作制度……………………………365
一、司法外事的指导思想、管理体制与审批权限 …365
二、司法外事的审批程序与纪律监督………………368
后记………………………………………………………371
当代中国司法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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