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疍民是我国南方地区的重要族群,疍民的发展历史久远,贯穿整个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从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直到明清,及至现代,都有疍民的发展痕迹。在历史上,疍民曾盛极一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疍民曾掌握长江峡中地区;唐宋以后,岭南疍民遍布江河沿海地区,是当地采珠业、捕捞业、航运业的重要承担者。可见,岭南疍民对我国海洋事业,对经营南海,曾作出特殊的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本书是继现代著名学者陈序经的《疍民的研究》之后,目前惟一论述疍民的专著。
本书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分上下编:上编追源溯流,梳理了长江流域之疍民(统称为“北蜑”)从先秦到入宋后的历史发展的过程;下编论证了岭南疍民并非“北蜑”迁徙而来的观点,揭示了岭南疍民的历史渊源和沿革。“北蜑”与“南疍”的关系与区别,一目了然。后一部分附编为岭南疍民资料汇辑,收录了关于岭南疍民的古籍、史料记载,为读者提供了了解、研究疍民历史的文献参考资料。
目录
前言
上编北蜑——长江流域的蜑民
一、先秦时期的吹竽“但”与“巫诞”
二、两汉时期的“巴郡南郡蛮”
三、三国时期的“诞”
四、两晋时期巴地的“夷蜑”
五、南北朝时期的“蛮蜑”
六、隋唐五代的“巴蜑”
七、入宋后关于“北蜑”的记载
下编南疍——岭南疍民
*节“南疍”渊源
一、新石器时代岭南贝丘遗址的贝丘民
二、汉代岭南“断发文身”越人的一支
三、汉唐时期的“采珠民”与汉晋的“鲛人”
第二节隋唐宋元时期的岭南疍民
一、主要史实
二、疍民社会
第三节明清时期的岭南疍民
一、分布
(一)广东地区
(二)广西地区
二、日常生活
三、经济生活
四、社会生活
五、文化生活
六、明清当局的统治政策
第四节结论——“北蜑”与“南疍”的异同
一、“北蜑”与“南疍”之异同
二、研究蜑民史对研究岭南历史及其文化的意义
附编岭南疍民史料汇编
一、正史文集类
二、广东方志类
【书摘与插画】
上编北蜑——长江流域的蜑民
在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两支不同地域、时代、文化、族属的蜑人。一为鄂、川、湘、黔边区的蜑人,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上游地区;一为两广、海南岛及福建等地的疍人,主要分布在珠江流域、韩江流域及沿海地区。因南北地域差异,我将前者简称为“北蜑”,后者则概名为“南疍”。
一、先秦时期的吹竽“但”与“巫诞”
历史文献关于“蜑民”的记载,首见于汉代《淮南子·说林训》:“使但吹竽,使氐厌窍。”我认为此“但”即指“蜑民”,虽字有别而音相同,其实一也。对此,学界有不同看法。杨武泉认为:“《文子·上德篇》此句作‘使倡吹竽’,可知‘但’为‘倡’之讹,不得视为族称。”杨武泉:《岭外代答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113页。我认为杨说值得商榷,理由有三:
一是“但”与“氐”为南北不同民族。两者都是族类称谓,且分为南北两地,故从行文言,“但”与“氐”是极为对仗的,而“倡”与“氐”相排比,则不伦不类了。因“倡”是指人的职业,“氐”则为人的族群,两者是不相称的对比,为行文之大忌。
二是“竽”为笙类乐器,南方民族有史以来长期流行。《周礼·春官·笙师》:“掌教吹竽笙。”早在先秦时期,楚人已喜以笙为乐。1937年湖南楚墓曾出土葫芦笙一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葫芦笙四件。唐宋以后,关于南方少数民族用笙的记载不胜枚举。迄今,竽笙仍是南方众多少数民族的笙管乐器。可证“使但吹竽”之载可信。
三是《文子》一书,相传为老子弟子文子所作。唐代柳宗元《辨文子》一文,已指出:其旨意皆本《老子》,但有剽窃他家而意绪文词互相抵牾之处,殆出后人所增益。可证《文子》一书多为后人伪托增益,故以《文子》证汉代淮南王刘安所纂《淮南子》之讹,其法不可取。恰好说明增益者不解“但”为何物,误以为“倡”为乐者,故以意擅改之。
结论是:汉代以前已有“但”之族名。因先秦时,岭南尚未开通,限于河山之隔,故此“但”当系指“北蜑”,而非“南疍”,即主要指活动于长江流域的蜑人。
先秦文献中,还有关于“诞”的记载。据《后汉书·南蛮列传》注引《世本》曰:
廪君之先,故出巫诞。
此记载的重要意义有三:
一是《世本》是先秦重要史籍之一。据刘向《别录》云:“《世本》,古史官明于古事者之所记也。”换言之,《世本》应为先秦史官所作,所记之事止于春秋,秦、汉间事为后之好事者所续补,可证“诞”名渊源之早。
一是点明“诞”为“廪君之先”。换言之,从族别言,“诞”至“廪君蛮”再至土家族,其传承关系,一目了然。
一是从地域言,“诞”活动于“巫”地,即长江峡中地区,这与后世两晋、南北朝“蜑人”活动地域不谋而合。
二、两汉时期的“巴郡南郡蛮”
先秦时期的“巫诞”,繁衍而成“廪君”。
秦代,巴中的“巴氏”,为“蛮夷君长”,臣服于秦。
汉代,发展演变为“巴郡南郡蛮”。按:巴郡,今川东境;南郡,今湖北西南部地区。其主要地区为川、鄂边境。总之,“峡中蜑”是其主要族属。
关于这一历史发展过程,《后汉书·南蛮传》(卷八十六)有专门记述:
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樊氏、瞫氏、相氏、郑氏。皆出于武落钟离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长,俱事鬼神,乃共掷剑于石穴,约能中者,奉以为君。巴氏子务相乃独中之,众皆叹。又令各乘土船,约能浮者,当以为君。余姓悉沉,唯务相独浮。因共立之,是为廪君。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盐水有神女,谓廪君曰:“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廪君不许。盐神暮辄来取宿,旦即化为虫,与诸虫群飞,掩蔽日光,天地晦冥。积十余日,廪君伺其便,因射杀之,天乃开明。廪君于是君乎夷城,四姓皆臣之。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
及秦惠王并巴中,以巴氏为蛮夷君长,世尚秦女,其民爵比不更,有罪得以爵除。其君长岁出赋二千一十六钱,三岁一出义赋千八百钱。其民户出幏布八丈二尺,鸡羽三十。汉兴,南郡太守靳彊请一依秦时故事。
至建武二十三年,南郡潳山蛮雷迁等始反叛,寇掠百姓,遣武威将军刘尚将万余人讨破之,徙其种人七千余口置江夏界中,今沔中蛮是也。和帝永元十三年,巫蛮许圣等以郡收税不均,怀怨恨,遂屯聚反叛。明年夏,遣使者督荆州诸郡兵万余人讨之。圣等依凭阻隘,久不破。诸军乃分道并进,或自巴郡、鱼复数路攻之,蛮乃散走,斩其渠帅。乘胜追之,大破圣等。圣等乞降,复悉徙置江夏。灵帝建宁二年,江夏蛮叛,州郡讨平之。光和三年,江夏蛮复反,与庐江贼黄穰相连结,十余万人,攻没四县,寇患累年。庐江太守陆康讨破之,余悉解散。
从上述记载可作出如下结论:
(1)“巫诞”至“廪君蛮”至“巴氏蛮”至“巴郡南郡蛮”,一脉相承,发展过程十分清晰。
(2)“巴氏蛮”统一巴中地区,“是为廪君”,“廪君蛮”崇奉白虎为图腾。
(3)东汉时,迁“潳山(今湖北长阳)蛮”、“巫(今重庆巫山)蛮”于南郡江夏地区,使“廪君蛮”势力发展壮大。
还需指出的是,先秦的“巫诞”在汉代则称作“巫蛮”。如,上述《后汉书·南蛮传》(卷八十六)的“巫蛮”许圣;《后汉书·和帝纪》载:永元十三年(101)十一月,“巫蛮叛,寇南郡”。次年,“夏四月,遣使者督荆州兵讨巫蛮,破降之”。可见从先秦迄汉,峡中巫山一带一直是蛮蜑活动的重要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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