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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对收费标准的管理行为,提高收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2006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颁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从申请、受理、调查、论证、审核、决策、公布、公示、监督、检查等环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暂行办法》界定了收费的类别和相应的收费标准审核原则,并在具体规定中体现了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促进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以及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的要求。《暂行办法》强化了收费成本的审核,规定对部分收费标准调查论证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或专业机构的作用;要求对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年审、收费监测或定期审核,突出了收费标准的动态管理;规范了价格、财政部门受理、调查、论证、审核、决策、公布收费标准等收费管理行为。同时,《暂行办法》也对执收单位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以及实施收费等作出了规定,规范了收费行为。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暂行办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对加强和改进收费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学习、贯彻《暂行办法》,帮助广大群众了解国家收费管理政策,参与研究起草《暂行办法》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和部分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同志编写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解读》。编者根据起草《暂行办法》的背景、目的和条款包含的内容,按条目顺序对每个条款作了较为全面、准确的解读。特别是对一些难点重点问题作了详尽的分析和解答。本书还收录了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部分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收费标准的申请和受理
第三章 收费标准审批的程序和原则
第四章 收费标准的公布和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部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攻许可的决定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法征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凭《收费许可证》领购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试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的通知
第一部分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部分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收费标准的申请和受理
第三章 收费标准审批的程序和原则
第四章 收费标准的公布和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部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攻许可的决定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法征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凭《收费许可证》领购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试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的通知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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