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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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曾宪义主编

分类号:

ISBN:97872090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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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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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奴隶制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章 中国法律的起源
第一节 氏族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的转化
一 母权制习惯向父权制习惯的转化
二 父权制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的转化
第二节 习惯法的产生及其表现
一 习惯法的产生
二 习惯法产生的主要表现
第三节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第二章 奴隶制法律制度(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公元前476年)
第一节 立法思想与立法概况
一 立法思想
二 立法概况
三 中国奴隶制法律制度的特点
第二节 行政法律规范
一 宗法等级制度与中国奴隶社会的行政立法
二 分封制——中国奴隶制社会的政权组织形成
三 小宗服从大宗,宗法与国法政纪相通
四 官吏设置和任免、考核及奖惩制度
五 世卿世禄制度的瓦解和封建制官僚制度的萌芽
第三节 刑事法律规范
一 刑名
二 罪名
三 刑法适用原则
第四节 民事法律规范
一 民事权利主体
二 民事法律关系与主要调整方法
三 商朝的婚姻、继承法规
四 西周的婚姻、继承法规
五 春秋时期民事、婚姻家庭、继承法律规范的变化
第五节 经济法律规范
一 西周的经济管理与官吏设置
二 税收制度
第六节 司法制度
一 夏、商的司法职官与司法制度
二 西周、春秋时期的司法机关和司法管辖
三 审判制度与诉讼原则
四 证据原则
五 判决书的制作
六 法官的责任
七 刑罚的执行
八 监狱管理
封建制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三章 秦代的法律制度(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
第一节 秦代立法思想和立法概况
一 立法思想
二 立法概况
三 从《云梦秦简》看秦代立法
四 秦代的法律形式
第二节 秦代行政法律规范
一 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
二 各级官吏的设置
三 官吏的选用、职责、任免、考核及奖惩
第三节 秦代的刑事法律规范
一 罪名
二 刑罚制度
三 定罪量刑原则
第四节 秦代的民事法律规范
一 民事法律原则
二 婚姻与继承
第五节 秦代的经济法规
一 农业生产与畜牧业管理
二 手工业管理
三 财政金融
四 商业贸易
五 资源保护
第六节 秦代的司法制度
一 皇帝的最高法律监督和司法审判权
二 设置完备的司法机构及职官
三 封建审判、诉讼原则和制度
四 监察制度
五 监狱管理
第四章 两汉的法律制度(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
第一节 两汉的立法思想与立法概况
一 立法思想变化概述
二 立法活动
三 法律形式
第二节 两汉的行政法律规范
一 行政管理体制
二 职官管理制度
第三节 两汉的刑事法律规范
一 刑法的主要任务和主要罪名
二 刑罚制度
三 适用刑事法律的制度和原则
四 文帝、景帝改革刑制
第四节 两汉的民事法律规范
一 维护封建伦理关系
二 维护封建婚姻关系
三 保护封建继承关系
四 调整买卖和借贷关系
第五节 两汉的经济法律规范
一 发展农业经济
二 加强财政经济和市场管理
三 租税
四 对牲畜的饲养和管理
第六节 两汉的司法制度
一 司法监察机关
二 诉讼与审判
三 乞鞫和直诉
四 录囚和行刑
第五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公元220年——公元581年)
第一节 立法思想与立法概况
一 立法思想
二 立法概况
第二节 行政法律制度
一 中央三省制
二 地方州、郡、县三级制
三 九品中正制
四 其他任官、考绩制度
第三节 刑事法律规范
一 “重罪十条”和其他刑罪
二 “八议”
三 刑罚制度
第四节 民事法律规范
一 关于人的身份的法律规定
二 关于婚姻的法律规范
第五节 经济法律规范
一 三国的经济立法
二 两晋的经济立法
三 南朝的经济立法
四 北朝的经济立法
第六节 司法制度
一 司法机关的沿革
二 审级制度和“登闻鼓”、“肺石函”
三 “测囚”、“测立”之法和刑讯制度
四 监狱制度
第六章 唐朝的法律制度(公元618年——公元907年)
第一节 唐朝的立法思想与立法概况
一 初唐统治者的立法思想
二 律典的编纂修定概况
三 法律形式
第二节 唐朝行政法律规范的发展
一 行政立法与监察、执行机构
二 行政法规及其特点
第三节 唐朝刑事法律规范的完备
一 唐律的总则——《名例律》
二 唐律分则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唐朝的民事法律规范
一 关于户籍、土地立法
二 关于买卖和债的契约立法
三 关于婚姻家庭立法
第五节 唐朝的经济法律规范
一 赋税制度
二 市场管理
三 度量衡的规范化与产品的标准化
四 货币制度
第六节 唐朝的司法制度
一 司法机构的系统化
二 诉讼制度的完善化
三 监狱管理的制度化
第七章 两宋的法律制度(公元960年——公元1279年)
第一节 两宋的立法思想和立法概况
一 立法思想
二 立法概况
第二节 两宋的行政法律规范
一 两宋冗官的成因及对行政律法的影响
二 中央政权机构及其相互关系
三 地方政权机构及其与中央的关系
四 职官管理
第三节 两宋的刑事法律规范
一 刑法打击的主要对象
二 刑事政策
三 刑罚制度
第四节 两宋的民事法律规范
一 关于所有权和债的立法
二 关于继承的立法
三 婚姻立法
第五节 两宋的经济法律规范
一 财政立法
二 货币立法
三 禁榷立法
第六节 两宋的司法制度
一 诉讼程序与司法体制
二 审判制度
三 法官制度
第八章 元朝的法律制度(公元1279年——公元1368年)
第一节 元朝的立法思想与立法概况
一 元朝的时代特点与统治阶级的立法思想
二 立法概况
第二节 元朝的行政法律规范
一 行政立法、监察及执行机构的变化
二 行政法律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第三节 元朝的刑事法律规范
第四节 元朝的民事法律规范
一 人身奴役、所有权、质权、买卖关系方面的立法
二 婚姻立法
第五节 元朝的经济法律规范
第六节 元朝司法制度
一 各领其事、“不相统摄”的多重司法机构
二 诉讼制度
第九章 明朝的法律制度(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
第一节 明朝的立法思想与立法概况
一 明初的立法思想
二 律、诰、条例和会典制颁概况
第二节 明朝的行政法律规范
一 行政立法、执行及监督机构
二 严惩失职、渎职行为的立法
第三节 明朝的刑事法律规范
一 刑名与刑法适用原则的变化
二 罪名与处罚上的变化
第四节 明朝的民事法律规范
一 有关所有权的法律规定
二 有关债的法律规定
三 有关婚姻家庭继承的法律规定
第五节 明朝的经济法律规范
一 产品规格化和度量衡标准化的立法
二 茶法、盐法和专卖制度
三 市场管理的立法
四 “钱法”、“钞法”和货币金融管理
五 税法
第六节 明朝的司法制度
一 司法机构
二 诉讼制度
三 审判制度
第十章 清朝的法律制度(公元1644年——公元1840年)
第一节 清朝的立法思想与立法概况
一 “详译明律,参以国制”的立法思想
二 立法概况
三 清律的继承与变化
第二节 清朝的行政法律规范
一 封建专制主义皇权的加强
二 国家机关和官制
三 职官的铨选、考核与奖惩
第三节 清朝的刑事法律规范
一 罪名
二 刑罚手段
三 刑法的适用原则
第四节 清朝的民事法律规范
一 民事财产关系的调整
二 婚姻家庭制度
第五节 清朝的经济法律规范
一 恢复农业生产的法令
二 赋役制度的改革
三 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摧残
第六节 清朝的司法制度
一 各级司法机关
二 审判程序
三 司法制度的特点
近代、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清末的法律制度(公元1840年——公元1912年)
第一节 清末的立法思想和立法概况
一 立法思想
二 立法概况
第二节 清末的宪法
一 《钦定宪法大纲》
二 《咨议局章程》和《资政院院章》
三 《重大信条十九条》
第三节 清末的行政法
一 政府机构和选官制度的变化
二 行政立法概况
三 行政立法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清末的刑法
一 变通旧律例
二 《大清新刑律》
三 《大清现行刑律》
第五节 清末的民法
一 《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
二 《大清民律草案》的内容
第六节 清末的商法
一 立法活动
二 主要内容
三 基本特点
第七节 清末的诉讼法
一 《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
二 《刑事诉讼律草案》和《民事诉讼律草案》
第八节 清末的司法制度
一 领事裁判权制度
二 司法制度的改革
三 监狱制度的改革
第十二章 湖北军政府和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公元1911年10月——公元1912年3月)
第一节 立法思想及立法概况
一 立法思想
二 立法概况
第二节 宪法文件
一 几个宪法性文件产生的过程
二 几个宪法性文件的基本内容
三 宪政经验教训
第三节 行政立法
一 行政体制
二 官吏
三 行政行为法
四 行政救济
第四节 刑事立法
一 引入资产阶级刑法原则
二 以保护民生、维护治安、整饬军纪为主要内容
三 制定刑罚,主张以“调剂个人之利益与社会之利益之平为准”
第五节 民事立法
一 剥夺清廷及反动官吏的财产
二 保护人民所有权不受侵犯
三 确认贩卖自由,保护营业权
第六节 经济立法
一 振兴实业
二 财政收支与财政管理
三 疏通金融
第七节 司法制度
一 司法体制
二 保证司法独立的措施
三 实行文明诉讼制度
第十三章 中华民国北洋政府的法律制度(公元1912年——公元1928年)
第一节 北洋政府的立法思想与立法概况
一 立法思想
二 立法概况
第二节 北洋政府的宪法与宪法性文件
一 《天坛宪草》
二 《袁记约法》
三 《贿选宪法》
第三节 北洋政府的行政法
一 有关行政体制方面的规定
二 有关官吏考试甄用、官等官俸、纠弹惩戒方面的规定
第四节 北洋政府的刑法
一 刑事立法
二 刑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第五节 北洋政府的民法与商法
第六节 北洋政府的司法制度
一 普通司法机构与诉讼制度
二 军事审判机构与特别诉讼程序
第十四章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公元1927年——公元1949年)
第一节 国民党政府的立法思想和立法概况
一 立法思想与宗旨
二 立法概况
第二节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与《中华民国宪法》
一 《训政时期纲领》和《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二 《五·五宪草》
三 《中华民国宪法》
四 “战时宪法”——《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第三节 国民党政府的行政法
一 行政法的对象与渊源
二 行政官署体系
三 公务人员的任用与官阶官等
四 公务人员的考绩与奖惩
五 行政法的特点
第四节 《中华民国刑法》和刑事特别法规
一 刑法的沿革、发展与修订
二 《中华民国刑法》的犯罪一般要素与刑罚共同原则
三 主要罪名
四 刑罚
第五节 《中华民国民法》与商事法规
一 《中华民国民法》的颁行及民法体系
二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 所有权和永佃权
四 债权、典权和契约
五 婚姻与家庭法律规范
六 商事法规体系和基本原则
第六节 国民党政府的司法制度
一 《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的颁行和刑事诉讼、侦查制度
二 《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主要特点
三 《中华民国法院组织法》的颁行和司法审判体制
四 特别刑事审判制度
五 监狱法规和监狱制度
第十五章 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公元1927年——公元1949年)
第一节 立法思想和立法概况
一 立法思想
二 立法概况
第二节 宪法性文件
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二 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和人权条例
三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和“约法八章”
第三节 行政立法
一 工农民主政权的行政立法
二 抗日民主政权的行政立法
三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行政立法
第四节 刑事立法
一 工农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
二 抗日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
三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
第五节 民事法规
一 土地立法
二 婚姻立法
三 劳动立法
第六节 经济立法
一 工农民主政权的经济立法
二 抗日民主政权的经济立法
三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经济立法
第七节 司法制度
一 工农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
二 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
三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
附录:
一 参考书目
二 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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