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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新企业破产法疑难释解》系本套丛书之一。全书以新企业破产法为主
线,结合我国其他有关破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分总则、
申请和受理、管理人、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权申报、债权
人会议、重整、和解、破产清算、法律责任等11章,以问答的形式,全面系
统地阐述了我国现行破产法律规范。所设问题既包括立法过程中争议较大的
疑难问题,又包括司法实务和理论研讨中的各种观点。全书准确、全面地反
映了新企业破产法的立法原意,系新企业破产法出台后我国出版界之最新企
业破产法疑难释解工具书。
目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破产与破产法
什么是破产?
什么是破产法?
破产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什么关系?
破产机制与经济体制改革是什么关系?
破产制度是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的?
破产程序与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关系?
破产程序与参与分配制度是什么关系?
破产法与民法是什么关系?
破产法与民事诉讼法是什么关系?
破产法与公司法是什么关系?
破产法与刑法之间是什么关系?
破产法与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什么关系?
什么是商人破产主义和一般人破产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破产原因列举主义和破产原因概括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自力救助主义和公力救助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破产程序受理开始主义和破产程序宣告开始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破产宣告申请主义和破产宣告职权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和解前置主义与和解分离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破产普及主义和破产属地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破产溯及主义和破产无溯及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固定主义和膨胀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破产免责主义和破产不免责主义?
《企业破产法(试行)》存在哪些问题?
第二节 破产能力
什么是破产能力?
《企业破产法》适用哪些范围?
自然人能否破产?
什么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破产有何特殊规定?
国务院“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的破产如何适用法律?
适用国务院“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的破产政策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国务院“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的破产政策有何特点?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破产如何适用法律?
地方企业的破产如何适用法律?
破产案件的诉讼程序,《企业破产法》没有规定的,应如何适用法律?
第三节 破产原因
什么是破产原因?
破产原因有何法律意义?
破产原因有哪几种立法模式?
《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是什么?
什么是不能清偿?破产实践中,如何认定“不能清偿”?
什么是停止支付?破产实践中,如何认定“停止支付”?
停止支付与不能清偿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资不抵债?破产实践中,如何认定“资不抵债”?
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有何区别?
如何理解破产原因中的“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第四节 破产的域外效力
什么是破产的域外效力?
什么是破产域外效力中的普及破产主义?
什么是破产域外效力中的属地破产主义?
什么是破产域外效力中的折衷主义?
如何理解我国《企业破产法》上的破产域外效力?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一节 破产案件的管辖
什么是破产案件的管辖?
如何确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
如何确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
在什么情况下破产案件应移送管辖?
在什么情况下破产案件应指定管辖?
第二节 申请
什么是破产程序中的申请?
为什么会赋予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权利?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哪些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提供哪些书面材料?
提起破产申请,如何填写破产申请书?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人为其他单位担任保证人的,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实践中,为什么国有企业申请宣告自己破产时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申请人如何预交破产案件受理费?
国务院“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申请自己破产时有何特别程序?
国务院“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如何制定破产预案?
第三节 受理
什么是破产案件的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案件后应如何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后如何进行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如何进行通知和公告?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做好哪些工作?
破产申请受理后,对债务人财产的民事执行程序是否应当中止?
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或者仲裁应当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是否可以对部分债权人清偿债务?
破产实践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破产企业是否可以进行正常经营生产活动?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未履行的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第三章 管理人
什么是管理人?
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如何?
管理人由谁选任?
管理人如何选任?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更换管理人?
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管理人如何接管破产企业?
管理人如何管理债务人的财产?
管理人如何清理债务人财产?
管理人可以依法进行哪些民事活动?
管理人的义务有哪些?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如何确定?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一节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什么是债务人财产?什么是破产财产?
如何界定破产财产的法律性质?
什么是确定破产财产范围的膨胀主义?
什么是确定破产财产范围的固定主义?
在我国,哪些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破产实践中,如何认定破产申请受理时破产企业实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如何认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企业所取得的财产?
破产实践中,如何认定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破产企业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国有企业破产时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企业的幼儿园、学校、医院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的职工宿舍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的下属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以自有资产与他人组成的联营企业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的未到期债权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不能收回的债权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企业的内部组织和个人的财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第二节 破产撤销权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破产撤销权与破产无效行为是什么关系?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破产撤销权?
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破产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破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出售财产的,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破产债务人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是否有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破产债务人对未到期债务提交清偿的,应当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破产债务人放弃自己的债权的,如何处理?
破产撤销权应当以什么方式行使?
由谁主张破产撤销权?
破产撤销权行使的期间是怎样的?
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管理人对债务人的出资人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三节 破产股回权与破产撤销权
破产人占有的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在企业破产时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取回权有哪几种?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破产取回权?
如何行使破产取回权?
什么是破产抵销权?
破产抵销权与一般抵销权有何区别?
破产实践中,破产抵销权如何行使?
破产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于破产企业所负债务能否抵销?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于破产企业取得他人的破产债权能否抵销?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已知破产企业出现了破产原因,或已知有破产申请后而取得对破产企业的债权的,能否主张抵销?
破产债权是否可以与未到位的注册资金相抵销?
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什么是破产费用?
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费用是否属于破产费用?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是否属于破产费用?
什么是共益债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应坚持什么原则?
破产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实践中,应当如何控制破产费用?
第六章 债权申报
什么是破产债权?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
哪些债权不能申报?
破产实践中,如何认定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债权的履行期限、终止期限等对破产债权的认定有何影响?
管理人或债务人决定解除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相对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债务利息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破产申请受理时未到期的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不附利息的未到期债权如何计算破产债权数额?
附利息的未到期债权如何计算破产债权数额?
什么是债权申报?
破产债权应在何时申报?
破产债权申报应当采取什么形式?
破产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利息应当如何处理?
解除合同所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申报?
票据付款人的追索权是否可以申报?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债权人是否可以申报?
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是否应当申报?
债务人企业的连带债务人及保证人的求偿权是否可以申报?
破产债权申报是否可以变更或撤回?
逾期未申报债权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管理人对申报的破产债权如何登记造册?
对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如何审查确定?
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债务人会议的组成
什么是债权人会议?
破产程序中为什么要设立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什么性质的机构?其法律地位如何?
破产实践中,哪些人可以作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什么权利?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谁担任?
债权人会议主席的职权有哪些?
哪些人可以参加和列席债权人会议?
第二节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在什么情形下应召开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何召集?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议决事项有哪些?
人民法院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有何职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什么时候召集?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的议决事项有哪些?
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程序操作是怎样的?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决议及其效力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破产实践中,由谁来核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破产实践中,债权人会议如何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破产实践中,债权人会议如何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方案?
破产实践中,债权人会议决议如何形成?
破产实践中,债权人会议决议形成后有何效力?
债权人对债权人会议决议有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四节 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权利自我维护机制有几种模式?
在我国,债权人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
债权人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如何?
债权人委员会如何设立?
债权人委员会有哪些职权?
管理人的哪些行为应当向债权人委员会报告?
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审理
什么是重整?
重整与和解有何区别?
重整与破产清算有何区别?
由谁提出重整申请?
如何提出重整申请?
法院如何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
第二节 重整期间
如何界定重整期间?
在重整期间,由谁负责管理债务人的财产和营业事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物权或优先权如何行使?
在重整期间,对债权人、出资人等人的行为有何限制?
什么是重整程序的终止?
什么是重整程序的终结?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什么是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在何期限内提出?
重整计划由谁制定?
重整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重整计划的通过与批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什么是重整计划通过时的分组表决制?
对重整计划的表决条件有哪些?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应当如何处理?
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采取什么标准批准重整计划?
什么是重整计划的强行批准制度?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和批准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四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重整计划由谁负责执行?
如何对重整计划的执行进行监督?
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有何法律效力?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九章 和解
什么是和解?
和解有何法律特征?
和解的法律性质如何?
和解制度的主要功能有哪些?
谁可以提出和解申请?
和解申请应当在什么时候提出?
如何拟定和解协议草案?
如何达成和解协议?
债权人在和解程序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债务人在和解程序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债权人会议对和解方案如何达成协议?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如何对债权人会议决议进行审查?
和解协议草案未获通过或认可的,应当如何处理?
和解协议达成后,对破产程序有何影响?
和解协议生效后对于债务人有何影响?
和解协议生效后对债权人有何影响?
和解清偿对续行破产程序有何影响?
和解协议的执行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一节 破产宣告
什么是破产宣告?
司法实践中,破产宣告的裁定如何作出?
司法实践中,破产宣告裁定如何公告送达?
破产宣告前,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人在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后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管理人应如何收回破产企业与其他单位联营或与外商合资所投入的财产和收益?
破产实践中,管理人应如何收回破产企业的对外债权?
管理人应如何收回破产企业因法定原因由他人占有的实物?
什么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什么是别除权?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主要有哪几种?
破产实践中,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别除权?
别除权行使的程序是怎样的?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对破产财产的估价方法有几种?
对破产财产的估价程序是怎样的?
对评估结论、评估费用有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什么是破产财产的变价?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谁通过?
破产财产的变价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破产财产如何变卖?
破产财产如何拍卖?
哪些破产财产可以变现?
破产人的固定资产如何变价?
破产人的有价证券如何变价?
破产人的产品或商品如何变价?
破产人的应收票据如何变价?
破产人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如何变价?
破产人的无形财产如何变价?
破产财产中成套设备如何变价?
破产实践中,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如何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什么是破产财产的分配?
什么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破产实践中,如何草拟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哪个组织通过?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是否须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破产实践中,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如何执行?
已设定抵押权的财产是否可以用来参加破产分配?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如何认定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前已欠的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如何清偿?
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是否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如何认定破产企业所负税收?
管理人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如何提存相关分配额?
第三节 破产企业职工的善后措施
各类企业破产时,企业职工的再就业政策有何区别?
对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政策主要有哪些?
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与措施主要有哪些?
再就业服务中心如何创建和运作?
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的优惠政策的依据有哪些?
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的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破产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是怎样的?
破产企业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企业失业人员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多长?
破产企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破产企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障金期间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企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能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破产企业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是怎样的?
第四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什么是破产程序的终结?
破产实践中,破产程序终结的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程序终结后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破产宣告后的程序终结如何进行?
破产企业的注销登记如何办理?
什么是破产程序终结后的追加分配?
追加分配的财产包括哪些?
追加分配的除斥期间有多长?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拒不列席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债务人拒不提交相关文件或提交不真实的文件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什么是妨害公正清偿行为?
破产程序中的妨害公正清偿行为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妨害清算罪?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虚假破产罪
新旧企业破产法对照适用表
新旧企业破产法对照适用表
常用破产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工作协调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蒙古化肥生产供销技术服务联营公司申请破产一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胶州市第二棉纺织厂破产一案和佛山市石湾区对外贸易公司诉胶州市第二棉纺织厂联营合同投资纠纷一案有关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计(师)事务所执业审计师可以接受清算组的聘任参与企业破产清算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均应中止执行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债权能否与未到位的注册资金抵销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裁定申请再审或抗诉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紧急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终结的裁定的抗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法发〔1997〕2号文件第三条应注意的问题的通知
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请对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清偿顺序进行司法解释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破产案件中涉及银行给企业基本生活费贷款应如何清偿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经人民法院允许从事经营活动所签合同是否有效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和改制案件中切实防止债务人逃废债务的紧急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应当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等财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
后记
oeB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破产与破产法
什么是破产?
什么是破产法?
破产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什么关系?
破产机制与经济体制改革是什么关系?
破产制度是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的?
破产程序与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关系?
破产程序与参与分配制度是什么关系?
破产法与民法是什么关系?
破产法与民事诉讼法是什么关系?
破产法与公司法是什么关系?
破产法与刑法之间是什么关系?
破产法与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什么关系?
什么是商人破产主义和一般人破产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破产原因列举主义和破产原因概括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自力救助主义和公力救助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破产程序受理开始主义和破产程序宣告开始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破产宣告申请主义和破产宣告职权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和解前置主义与和解分离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破产普及主义和破产属地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破产溯及主义和破产无溯及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固定主义和膨胀主义?
破产法上,什么是破产免责主义和破产不免责主义?
《企业破产法(试行)》存在哪些问题?
第二节 破产能力
什么是破产能力?
《企业破产法》适用哪些范围?
自然人能否破产?
什么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破产有何特殊规定?
国务院“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的破产如何适用法律?
适用国务院“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的破产政策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国务院“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的破产政策有何特点?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破产如何适用法律?
地方企业的破产如何适用法律?
破产案件的诉讼程序,《企业破产法》没有规定的,应如何适用法律?
第三节 破产原因
什么是破产原因?
破产原因有何法律意义?
破产原因有哪几种立法模式?
《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是什么?
什么是不能清偿?破产实践中,如何认定“不能清偿”?
什么是停止支付?破产实践中,如何认定“停止支付”?
停止支付与不能清偿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资不抵债?破产实践中,如何认定“资不抵债”?
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有何区别?
如何理解破产原因中的“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第四节 破产的域外效力
什么是破产的域外效力?
什么是破产域外效力中的普及破产主义?
什么是破产域外效力中的属地破产主义?
什么是破产域外效力中的折衷主义?
如何理解我国《企业破产法》上的破产域外效力?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一节 破产案件的管辖
什么是破产案件的管辖?
如何确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
如何确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
在什么情况下破产案件应移送管辖?
在什么情况下破产案件应指定管辖?
第二节 申请
什么是破产程序中的申请?
为什么会赋予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权利?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哪些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提供哪些书面材料?
提起破产申请,如何填写破产申请书?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人为其他单位担任保证人的,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实践中,为什么国有企业申请宣告自己破产时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申请人如何预交破产案件受理费?
国务院“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申请自己破产时有何特别程序?
国务院“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如何制定破产预案?
第三节 受理
什么是破产案件的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案件后应如何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后如何进行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如何进行通知和公告?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做好哪些工作?
破产申请受理后,对债务人财产的民事执行程序是否应当中止?
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或者仲裁应当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是否可以对部分债权人清偿债务?
破产实践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破产企业是否可以进行正常经营生产活动?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未履行的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第三章 管理人
什么是管理人?
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如何?
管理人由谁选任?
管理人如何选任?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更换管理人?
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管理人如何接管破产企业?
管理人如何管理债务人的财产?
管理人如何清理债务人财产?
管理人可以依法进行哪些民事活动?
管理人的义务有哪些?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如何确定?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一节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什么是债务人财产?什么是破产财产?
如何界定破产财产的法律性质?
什么是确定破产财产范围的膨胀主义?
什么是确定破产财产范围的固定主义?
在我国,哪些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破产实践中,如何认定破产申请受理时破产企业实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如何认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企业所取得的财产?
破产实践中,如何认定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破产企业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国有企业破产时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企业的幼儿园、学校、医院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的职工宿舍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的下属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以自有资产与他人组成的联营企业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的未到期债权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不能收回的债权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企业的内部组织和个人的财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第二节 破产撤销权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破产撤销权与破产无效行为是什么关系?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破产撤销权?
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破产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破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出售财产的,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破产债务人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是否有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破产债务人对未到期债务提交清偿的,应当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破产债务人放弃自己的债权的,如何处理?
破产撤销权应当以什么方式行使?
由谁主张破产撤销权?
破产撤销权行使的期间是怎样的?
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管理人对债务人的出资人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三节 破产股回权与破产撤销权
破产人占有的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在企业破产时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取回权有哪几种?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破产取回权?
如何行使破产取回权?
什么是破产抵销权?
破产抵销权与一般抵销权有何区别?
破产实践中,破产抵销权如何行使?
破产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于破产企业所负债务能否抵销?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于破产企业取得他人的破产债权能否抵销?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已知破产企业出现了破产原因,或已知有破产申请后而取得对破产企业的债权的,能否主张抵销?
破产债权是否可以与未到位的注册资金相抵销?
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什么是破产费用?
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费用是否属于破产费用?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是否属于破产费用?
什么是共益债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应坚持什么原则?
破产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实践中,应当如何控制破产费用?
第六章 债权申报
什么是破产债权?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
哪些债权不能申报?
破产实践中,如何认定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债权的履行期限、终止期限等对破产债权的认定有何影响?
管理人或债务人决定解除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相对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债务利息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破产申请受理时未到期的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不附利息的未到期债权如何计算破产债权数额?
附利息的未到期债权如何计算破产债权数额?
什么是债权申报?
破产债权应在何时申报?
破产债权申报应当采取什么形式?
破产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利息应当如何处理?
解除合同所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申报?
票据付款人的追索权是否可以申报?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债权人是否可以申报?
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是否应当申报?
债务人企业的连带债务人及保证人的求偿权是否可以申报?
破产债权申报是否可以变更或撤回?
逾期未申报债权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管理人对申报的破产债权如何登记造册?
对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如何审查确定?
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债务人会议的组成
什么是债权人会议?
破产程序中为什么要设立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什么性质的机构?其法律地位如何?
破产实践中,哪些人可以作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什么权利?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谁担任?
债权人会议主席的职权有哪些?
哪些人可以参加和列席债权人会议?
第二节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在什么情形下应召开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何召集?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议决事项有哪些?
人民法院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有何职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什么时候召集?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的议决事项有哪些?
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程序操作是怎样的?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决议及其效力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破产实践中,由谁来核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破产实践中,债权人会议如何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破产实践中,债权人会议如何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方案?
破产实践中,债权人会议决议如何形成?
破产实践中,债权人会议决议形成后有何效力?
债权人对债权人会议决议有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四节 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权利自我维护机制有几种模式?
在我国,债权人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
债权人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如何?
债权人委员会如何设立?
债权人委员会有哪些职权?
管理人的哪些行为应当向债权人委员会报告?
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审理
什么是重整?
重整与和解有何区别?
重整与破产清算有何区别?
由谁提出重整申请?
如何提出重整申请?
法院如何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
第二节 重整期间
如何界定重整期间?
在重整期间,由谁负责管理债务人的财产和营业事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物权或优先权如何行使?
在重整期间,对债权人、出资人等人的行为有何限制?
什么是重整程序的终止?
什么是重整程序的终结?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什么是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在何期限内提出?
重整计划由谁制定?
重整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重整计划的通过与批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什么是重整计划通过时的分组表决制?
对重整计划的表决条件有哪些?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应当如何处理?
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采取什么标准批准重整计划?
什么是重整计划的强行批准制度?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和批准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四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重整计划由谁负责执行?
如何对重整计划的执行进行监督?
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有何法律效力?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九章 和解
什么是和解?
和解有何法律特征?
和解的法律性质如何?
和解制度的主要功能有哪些?
谁可以提出和解申请?
和解申请应当在什么时候提出?
如何拟定和解协议草案?
如何达成和解协议?
债权人在和解程序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债务人在和解程序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债权人会议对和解方案如何达成协议?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如何对债权人会议决议进行审查?
和解协议草案未获通过或认可的,应当如何处理?
和解协议达成后,对破产程序有何影响?
和解协议生效后对于债务人有何影响?
和解协议生效后对债权人有何影响?
和解清偿对续行破产程序有何影响?
和解协议的执行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一节 破产宣告
什么是破产宣告?
司法实践中,破产宣告的裁定如何作出?
司法实践中,破产宣告裁定如何公告送达?
破产宣告前,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人在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后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管理人应如何收回破产企业与其他单位联营或与外商合资所投入的财产和收益?
破产实践中,管理人应如何收回破产企业的对外债权?
管理人应如何收回破产企业因法定原因由他人占有的实物?
什么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什么是别除权?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主要有哪几种?
破产实践中,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别除权?
别除权行使的程序是怎样的?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对破产财产的估价方法有几种?
对破产财产的估价程序是怎样的?
对评估结论、评估费用有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什么是破产财产的变价?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谁通过?
破产财产的变价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破产财产如何变卖?
破产财产如何拍卖?
哪些破产财产可以变现?
破产人的固定资产如何变价?
破产人的有价证券如何变价?
破产人的产品或商品如何变价?
破产人的应收票据如何变价?
破产人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如何变价?
破产人的无形财产如何变价?
破产财产中成套设备如何变价?
破产实践中,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如何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什么是破产财产的分配?
什么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破产实践中,如何草拟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哪个组织通过?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是否须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破产实践中,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如何执行?
已设定抵押权的财产是否可以用来参加破产分配?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如何认定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前已欠的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如何清偿?
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是否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如何认定破产企业所负税收?
管理人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如何提存相关分配额?
第三节 破产企业职工的善后措施
各类企业破产时,企业职工的再就业政策有何区别?
对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政策主要有哪些?
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与措施主要有哪些?
再就业服务中心如何创建和运作?
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的优惠政策的依据有哪些?
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的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破产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是怎样的?
破产企业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企业失业人员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多长?
破产企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破产企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障金期间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企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能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破产企业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是怎样的?
第四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什么是破产程序的终结?
破产实践中,破产程序终结的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程序终结后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破产宣告后的程序终结如何进行?
破产企业的注销登记如何办理?
什么是破产程序终结后的追加分配?
追加分配的财产包括哪些?
追加分配的除斥期间有多长?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拒不列席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债务人拒不提交相关文件或提交不真实的文件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什么是妨害公正清偿行为?
破产程序中的妨害公正清偿行为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妨害清算罪?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虚假破产罪
新旧企业破产法对照适用表
新旧企业破产法对照适用表
常用破产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工作协调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蒙古化肥生产供销技术服务联营公司申请破产一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胶州市第二棉纺织厂破产一案和佛山市石湾区对外贸易公司诉胶州市第二棉纺织厂联营合同投资纠纷一案有关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计(师)事务所执业审计师可以接受清算组的聘任参与企业破产清算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均应中止执行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债权能否与未到位的注册资金抵销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裁定申请再审或抗诉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紧急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终结的裁定的抗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法发〔1997〕2号文件第三条应注意的问题的通知
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请对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清偿顺序进行司法解释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破产案件中涉及银行给企业基本生活费贷款应如何清偿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经人民法院允许从事经营活动所签合同是否有效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和改制案件中切实防止债务人逃废债务的紧急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应当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等财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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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破产法疑难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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