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死刑案件的无效辩护标准

副标题:无

作   者:吴宏耀,周媛媛 著

分类号:

ISBN:978756205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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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吴宏耀、周媛媛编写的《美国死刑案件的无效辩护标准》比较全面详细介绍了美国死刑案件的辩护标准问题。全书共分三章:第一章,关乎生死的辩护;第二章,评判辩护质量的尺度;第三章,更早、更多与更好。附录一:经典判例:斯特里克兰案-;斯密斯案;毕阿德案。附录二:ABA《死刑案件中辩护律师的指派与职责纲要(2003年修订)》。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关乎生死的辩护
 第一节 辩护权:被告人最基础的权利
  一、辩护权的普通法传统与近代的发展
  二、辩护权在美国法中的确立与完善
  三、获得律师辩护权意味着获得有效的律师辩护权
 第二节 死刑审判:最严重的刑罚、最特殊的程序
  一、合乎宪法的死刑:死刑与第八修正案
  二、死刑的特殊程序
 第三节 死刑辩护
  一、辩护很糟糕,后果很严重
  二、死刑辩护质量低下的原因分析
第二章 评判辩护质量的尺度
 第一节 斯特里克兰案之前的探索
  一、“嘲讽正义的闹剧”标准
  二、“合理有效的辩护”标准
 第二节 斯特里克兰案:缺陷+损害的双重检验标准
  一、基本案情
  二、斯特里克兰案确立的双重检验标准
  三、关于斯特里克兰标准的批评
  四、对斯特里克兰标准的补充
 第三节 斯特里克兰标准的最新发展
  一、时代的发展与观念的变化
  二、新世纪的三份死刑无效辩护判决
  三、三起判例的实践意义
  四、目前清晰传达的讯息和未来扑朔迷离的方向
第三章 更早、更多与更好
 第一节 《刑事正义标准》与《死刑案件中辩护
  律师的指定与辩护表现指引》 
  一、修订历史与内容简介
  二、地位的改变:从迪科斯特案到罗姆佩拉案
 第二节 更早:预防永远比救济有效
  一、合理的指定程序
  二、对死刑辩护律师的培训
  三、辩护行为的具体指导
 第三节 更多:更多的投入才会有更好的回报
  一、工作报酬与工作量
  二、专业人员配置
结论
附录一:经典判例
  一、斯特里克兰诉华盛顿州
  Strickland v.Washington,466 U.S.668(1984)
  二、威廉姆斯诉泰勒
  Williams v.TayloT,529 U.S.362(2000)
  三、威金斯诉史密斯
  Wiggins v.Smith,539 U.S.510(2003)
  四、罗姆佩拉诉宾夕法尼亚州监狱管理局
  Rompillav.Beard.545 U.S.374,377(2005)
附录二:规则指引
  一、美国律协《死刑案件中辩护律师的指定与辩护表现指引(2003年修订)》 
  二、美国律协《死刑案件中辩护团队减刑职责补充指引(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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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死刑案件的无效辩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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