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科学合理的区域规划是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前提。目前,我国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缺乏法律规范和保障,不同类型的规划之间的衔接亟待改进。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区域规划的法治经验,将区域规划纳入法制轨道,明确区域规划的内涵与外延,理清区域规划的法律关系,制定以宪法为统领,包括规划基本法、区域规划法、地方区域发展规划条例在内的区域规划法律体系。《区域规划法律问题研究/法治政府系列丛书》*后,结合国外立法经验以及国内实际问题,提出区域规划立法的方案。
【目录】
*章 区域规划与行政法治
*节 区域规划的兴起
一、风起云涌的区域规划
二、区域规划兴起的原因
第二节 区域规划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区域规划的性质与效力不明
二、不同的规划之间存在着冲突
三、区域规划的功能较为单一
四、区域内政府之间协力不够
五、区域规划的科学性不足
第三节 区域规划的性质和效力
一、区域规划的性质争论
二、区域规划的性质与效力分析
第四节 行政法治背景下的区域规划
一、行政法治的重要意义
二、规范区域规划的必要性
三、规范区域规划的路径选择
第二章 区域规划制度比较研究
*节 德国区域规划的实践经验及借鉴
一、德国区域规划的历史演变
二、德国区域规划的组织形式
三、德国区域规划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第二节 美国区域规划的实践经验及借鉴
一、美国区域规划的发展演变
二、美国区域协调机制
三、美国区域规划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第三节 日本区域规划的实践经验及借鉴
一、日本区域规划的发展历程
二、日本区域规划的特点
三、日本区域规划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第四节 其他国家区域规划的实践经验及借鉴
一、法国区域规划的实践经验及借鉴
二、英国区域规划的实践经验及借鉴
结语
第三章 区域规划的制定理念
*节 以人为本理念
一、以人为本理念的内涵
二、以人为本理念对区域规划的具体要求
第二节 服务行政理念
一、服务行政的内涵
二、服务行政的必然性
三、服务行政理念对区域规划的具体要求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理念
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内涵
二、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区域规划的具体要求
第四章 区域规划制定权的配置
*节 区域规划制定主体的现状
一、区域规划制定权
二、区域规划制定主体现状
第二节 区域规划制定主体存在的问题
一、实例中的蕴意——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制定主体实例分析
二、区域规划制定主体存在的问题
三、区域规划制定主体问题的博弈分析
第三节 区域规划制定主体的完善路径
一、区域规划制定主体的完善路径——以博弈论为视角
二、完善区域规划制定主体的其他途径
第五章 区域规划科学性的法律保障帆制
*节 区域规划科学性的现状分析
一、区域规划科学性的基本涵义
二、区域规划科学性的主要成效
三、区域规划在实现科学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区域规划制定中的公众参与
一、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及现实意义
二、公众参与的立法与实践
三、公众参与的现状检讨
第三节 区域规划的程序机制
一、信息公开制度
二、公众参与制度
三、专家论证制度
四、风险评估制度
五、追踪评价制度
六、责任追究机制
第六章 区域规划的实施保障机制
*节 利益补偿机制
一、利益补偿机制的理论基础
二、需要进行利益补偿的情形
三、利益补偿的实现机制
第二节 政府间协议机制
一、政府间协议对于落实区域规划的意义
二、政府间协议的缔结
第三节 政府间纠纷解决机制
一、区域规划实施中的政府间纠纷
二、政府间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参考文献
附录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附录二: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附录三:环渤海地区台作发展纲要
附录四:威渝城市群发展夫见划
目录
*章 区域规划与行政法治
*节 区域规划的兴起
一、风起云涌的区域规划
二、区域规划兴起的原因
第二节 区域规划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区域规划的性质与效力不明
二、不同的规划之间存在着冲突
三、区域规划的功能较为单一
四、区域内政府之间协力不够
五、区域规划的科学性不足
第三节 区域规划的性质和效力
一、区域规划的性质争论
二、区域规划的性质与效力分析
第四节 行政法治背景下的区域规划
一、行政法治的重要意义
二、规范区域规划的必要性
三、规范区域规划的路径选择
第二章 区域规划制度比较研究
*节 德国区域规划的实践经验及借鉴
一、德国区域规划的历史演变
二、德国区域规划的组织形式
三、德国区域规划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第二节 美国区域规划的实践经验及借鉴
一、美国区域规划的发展演变
二、美国区域协调机制
三、美国区域规划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第三节 日本区域规划的实践经验及借鉴
一、日本区域规划的发展历程
二、日本区域规划的特点
三、日本区域规划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第四节 其他国家区域规划的实践经验及借鉴
一、法国区域规划的实践经验及借鉴
二、英国区域规划的实践经验及借鉴
结语
第三章 区域规划的制定理念
*节 以人为本理念
一、以人为本理念的内涵
二、以人为本理念对区域规划的具体要求
第二节 服务行政理念
一、服务行政的内涵
二、服务行政的必然性
三、服务行政理念对区域规划的具体要求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理念
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内涵
二、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区域规划的具体要求
第四章 区域规划制定权的配置
*节 区域规划制定主体的现状
一、区域规划制定权
二、区域规划制定主体现状
第二节 区域规划制定主体存在的问题
一、实例中的蕴意——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制定主体实例分析
二、区域规划制定主体存在的问题
三、区域规划制定主体问题的博弈分析
第三节 区域规划制定主体的完善路径
一、区域规划制定主体的完善路径——以博弈论为视角
二、完善区域规划制定主体的其他途径
第五章 区域规划科学性的法律保障帆制
*节 区域规划科学性的现状分析
一、区域规划科学性的基本涵义
二、区域规划科学性的主要成效
三、区域规划在实现科学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区域规划制定中的公众参与
一、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及现实意义
二、公众参与的立法与实践
三、公众参与的现状检讨
第三节 区域规划的程序机制
一、信息公开制度
二、公众参与制度
三、专家论证制度
四、风险评估制度
五、追踪评价制度
六、责任追究机制
第六章 区域规划的实施保障机制
*节 利益补偿机制
一、利益补偿机制的理论基础
二、需要进行利益补偿的情形
三、利益补偿的实现机制
第二节 政府间协议机制
一、政府间协议对于落实区域规划的意义
二、政府间协议的缔结
第三节 政府间纠纷解决机制
一、区域规划实施中的政府间纠纷
二、政府间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参考文献
附录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附录二: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附录三:环渤海地区台作发展纲要
附录四:威渝城市群发展夫见划
【作者简介】
王青斌,男,1977年生,湖北十堰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主要研究领域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规划等。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商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项目、北京社科项目、司法部项目等多项课题。
区域规划法律问题研究
光盘服务联系方式: 020-38250260 客服QQ:4006604884
云图客服:
用户发送的提问,这种方式就需要有位在线客服来回答用户的问题,这种 就属于对话式的,问题是这种提问是否需要用户登录才能提问
Video Player
×
Audio Player
×
pdf Play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