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如今,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在当今的社会里,我们不仅要学法、守法,更重要的是“用法”,这才是懂法的最高境界。
本书汇集了婚姻家庭、合同、劳动就业、房屋物业、道路交通、消费维权、社会救助、民事诉讼等领域的常见法律知识,为您解决日常生活的法律难题提供权威帮助。
目录
第一章 婚姻法律
第一节 婚姻财产纠纷
◎婚姻关系存在时,也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双方共有房屋,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另一方应如何维权?
◎离婚时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一方又反悔的,应当如何处理?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怎样分割?
◎婚前夫妻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怎样分配?
◎付了款但未过户的二手房,离婚时怎么处理?
◎一方未和另一方协商借钱为自己亲人看病,那么离婚时,该由谁还呢?
◎离婚协议中答应分给妻子的车,离婚后丈夫应当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吗?
◎离婚一方因生活贫困能否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第二节 结婚离婚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可以办理婚姻登记?
◎和自己的表哥结婚,婚姻关系有效吗?
◎因受女方的胁迫而与其结婚后,男方是否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未办理复婚手续而重新生活在一起,这样的婚姻有法律效力吗?
◎法院会受理未婚同居的相关纠纷吗?
◎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后,当事人是否还可以申请撤诉?
◎在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中,合法婚姻当事人该如何维权?
◎未婚同居的男女双方之间是否有继承权?
◎因当事人有过错,法院是否有权判其不准离婚?
◎未经现役军人的同意,其配偶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
◎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应当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第三节 抚养与赡养
◎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生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如何确定?
◎对于子女来说,怎样才算尽到赡养义务?
◎子女约定不赡养父母的协议是否有效?
第二章 合同法律
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与解除
◎不签字只摁手印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霸王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一方没签字盖章,该合同已经履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要约与要约邀请存在哪些不同?
◎如何理解“承诺期限内应到未到的承诺”?
◎故意隐瞒事实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如何确认?
◎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合同约定“一切后果自负”是有效条款吗?
◎基于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该如何处理?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是否立即生效?
◎当事人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基于此合同取得的财产如何处理?
◎合同生效后发现一方经营状况恶化,另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吗?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还要履行保密的义务吗?
第二节 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该以什么作为判断依据?
◎合同约定由第三方实际履行债务,若其未履行,相关
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因产品质量问题,商家没有按照最初的承诺给予解决,买方是否可以因此少付钱?
◎在保修期内,卖方对产品不予维修,买方自行维修后支付的相关费用,是否由卖方承担?
◎试用买卖中没有事先说明“试用费”的,买方是否有权拒付?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借款利息,借款人是否需要支付利息?
◎借款人是否可以随意改变借款用途?
◎因出租人未尽交付义务而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提取仓储物时发现货品数量不符且有毁损,该责任由谁承担?
◎由于居间人隐瞒真实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少过高的违约金?
第三章 劳动就业法律
第一节 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从试用期过后才开始建立的吗?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吗?
◎计件性质的工作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领导更换会影响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的履行吗?
◎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对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是否有权随意变更?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从事冒险工作,劳动者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额外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是否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被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是否可以同时享受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终止有什么特殊之处?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口头形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节 薪资、工作时间问题
◎在劳动合同中对报酬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因此引发争议,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可以因劳动者拒绝加班而扣发工资吗?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将承担什么责任?
◎非全日制用工的薪酬是否可以按小时计算?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对职工加班进行约定?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是否包括原工作单位的那部分?
第三节 劳动纠纷处理
◎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应该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职工家属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吗?
◎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并且强迫劳动,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双方还可以和解吗?
◎劳动者不执行仲裁裁决,公司能够强制执行吗?
第四章 房屋物业法律
第一节 房屋买卖与租赁
◎未交房前怎样防止开发商将房屋另卖?
◎继承人继承房产后,未过户就将该房产转让有效吗?
◎房屋被错误登记在他人名下,他人将房屋转让的行为有效吗?
◎房屋进行预告登记后,卖方还能将房屋进行抵押吗?
◎房地产商将小区共有部分赠给一个业主的行为是否有效?
◎已付清首付并开始支付银行按揭贷款的,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吗?
◎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违约金是以已付房款作为赔偿标准吗?
◎期房未交付时能转让吗?
◎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租住房屋,出租人未表示反对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吗?
◎承租人是否有义务承担租赁房屋的修缮费用?
第二节 物业服务纠纷
◎对于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哪些形式来约定?
◎对于物业公司上门代收暖气费的情况,业主需要支付手续费吗?
◎修电梯的费用支出,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列入物业服务费用支出?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怎样才能符合标准?
◎物业公司对于所标示的服务费用价格升高时,应该提前多长时间进行公示?
◎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可以行使业主权利吗?
◎对于房屋结构,业主可以擅自进行改变吗?
◎在房屋出售后,原房主还能无偿使用原小区的免费停车位吗? ◎对于突发的安全事故,物业服务企业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管理工作,物业公司可以全部委托出去吗?
第五章 道路交通法律
第一节 交通事故的认定与处理
◎交通事故认定书与法院判决书效力有何区别?
◎交通事故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交通管理部门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证据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怎么办?
◎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时可以终止调解吗?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谁通知保险公司?
◎哪些情形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展开哪些工作?
第二节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另外一方是否可以向交警队申请调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异议,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是否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当事人是否可以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这种情况下该由谁来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时,没有及时报警,没有事故认定书,是否可以起诉?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哪些?
◎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确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致人损伤的,相关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消费者在购车试驾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应该由谁承担相关责任?
◎无亲属的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其朋友可以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吗?
◎因在公路上堆放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该由谁承担相关责任?
◎因道路施工未设立明显标志引发交通事故,施工单位是否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损害,是否由目前的车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第六章 消费维权法律
第一节 网络平台消费
◎经营者提供的“优惠券”,能否拒绝消费者使用?
◎用会员积分兑换的商品质量有问题,消费者能要求退换货吗?
◎网络购物买到的商品与卖家描述的不符怎么办?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充值话费,付款后却没充上应该找谁赔偿?
◎购物网站泄露会员的个人注册信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消费者网上购物付款后收不到货,由谁来承担责任?
第二节 商场超市消费
◎超市对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是否应作出明确提示?
◎商家可否以对宣传单有最终解释权为由,不向消费者提供宣传单上的优惠呢?
◎商家以次充好是否应该赔偿?
◎消费者购买的样品家电是否有权要求商家按保修期
保修?
◎没有发票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商家搞促销活动时,能否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受到人身伤害,可以向谁索赔?
◎超市对顾客寄存的财物丢失应否承担责任?
◎消费者没有验货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退换货吗?
第三节 餐饮娱乐消费
◎在饭店喝“免费”啤酒仍被要求买单,消费者应该怎么办?
◎就餐时车内物品在酒店指定的停车场被盗,由谁承担责任?
◎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是否应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
◎旅行社可以组织旅游者到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吗?
◎未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景区对受伤游客是否应承担责任?
◎导游是否有义务告知游客当地的民俗禁忌?
第七章 社会救助法律
第一节 日常生活救助
◎哪些人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是否一经批准就可一直享受?
◎可以用实物充抵最低生活保障金吗?
◎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可以举报吗?
◎农业户口只能得到农村低保吗?
◎最低家庭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可以得到医疗救助吗?
◎医疗救助是对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吗?
◎身份不明的危重病人能够得到救助吗?
◎租房补助属于住房救助待遇的内容吗?
◎承租到廉租房后又转租的,符合法律规定吗?
◎申请教育救助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应当向谁提出教育救助的申请?
◎就业救助的措施包括哪些?
◎符合什么条件的家庭,政府必须为其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安排工作?
◎农村残疾人会得到国家的哪些就业帮助呢?
◎特困供养人员的范围有哪些?
◎因家中遭遇意外事件,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吗?
第二节 灾难救助
◎发生自然灾害后,通报灾情是人民政府的义务吗?
◎在自然灾害中失去居所的受灾人员应怎样安置?
◎交管部门以雾霾天气为由封闭高速公路,合乎法律规定吗?
◎受灾人员重建家园会得到资金、物资帮扶吗?
◎灾区人员因耕种的土地无产出而生活困难,能得到政府救助吗?
◎受灾地区的人员是免费使用救灾物资吗?
◎对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如何进行监督?
◎抢夺或聚众哄抢救助物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乡村灾后重建过程中,是否应当尊重村民意愿?
第八章 解决民事纠纷法律
第一节 民事诉讼
◎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书写起诉状确实有困难的,是否可以采取口头起诉的方式?
◎如何委托律师代替自己诉讼?
◎起诉后,原告是否有撤诉权?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该由哪里的法院管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是否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
◎证人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证据是否包括当事人的口头陈述?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否可以申请不公开宣判?
◎在被告无故缺席的情况下,法院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是否有约束力?
◎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是否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被告提出反诉,法院是否可以合并审理?
◎当事人若提出上诉,该怎样走法律程序?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哪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将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哪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农民工想起诉要工资,但无力承担律师费,该怎么办?
◎当事人是否可以就法律援助的相关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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