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浙江江山人,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环境法省级重点学科团队负责人,美国乔治城大学访问学者,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类项目入选者。兼任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浙江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等职。
目录
第一章美国水污染控制制度溯源
第一节1972年前水污染控制的法律制度变迁简史
一、《河流和港口法》(《垃圾法》)
二、1948年《联邦水污染控制法》和1965年《水质法》
第二节1972年《清洁水法》修正案及其新发展
一、1972年《清洁水法》修正的主要内容
二、《清洁水法》的新发展
第二章《清洁水法》许可证项目的监管框架和适用范围
第一节NPDES许可项目的监管框架
一、NPDES许可项目的规范依据
二、联邦和州机构在NPDES中的角色和责任
第二节关键性术语解释(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一、点源
二、美国的水域(waters)
三、污染物
四、添加
第三节NPDES项目许可的适用领域
一、NPDES项目适用于POTWs
二、NPDES项目适用于非市政的污染源
第三章NPDES许可证的内容和程序
第一节NPDES许可证的类型和其主要内容
一、许可证类型
二、许可证的内容
第二节NPDES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编制和签发许可证的一般步骤
二、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第四章许可证的核心内容:基于技术的标准
第一节基于技术标准的规范依据及其原理
一、规范依据
二、原理
第二节基于技术的标准范围
一、当前可得最佳可行控制技术(BPT)
二、最佳常规污染物控制技术(BCT)
三、经济上可实现的最佳可行控制技术(BAT)
四、新源执行标准(NSPS)
第三节基于技术排放限制的设定和适用
一、排放限制的设定
二、通过NPDES许可证适用出水导则
第五章许可证的核心内容:基于水质的出水限制
第一节基于水质出水限制的规范依据和基本法理
一、规范依据
二、基本法理
第二节基于水质出水限制的建立
一、确定可适用的水质标准
二、日最大负载量(TMDL)和纳污总量分配
三、WQBELs需求的阈值测定
四、基于水质标准与基于技术排放标准的关系
五、流域许可
第三节最终出水限值与反回退(Anti-backsliding)
一、确定最终出水限值
二、适用反回退要求
第六章公共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许可
第一节概述
一、公共污水处理设施的特殊内涵
二、污水处理技术的类型
三、POTWs建设赠款援助
第二节POTWs排放许可的监管
一、基于技术的限制
二、POTWs的NPDES许可证
第三节POTWs预处理项目
一、预处理标准
二、预处理的监控报告和备案要求
三、预处理项目的提交和审批程序
四、预处理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五、POTW预处理项目变异性和去除信用
第四节污水污泥利用和处置
一、规范依据
二、第一轮污泥条例
三、第二轮污泥条例:有毒污染物的监管
第七章点源多雨天气的排放许可
第一节点源暴雨雨水排放监管的规范依据及其实践
一、第一阶段项目
二、第二阶段项目
第二节申请要求
一、小型MS4的暴雨雨水排放申请要求
二、大中型MS4s排放的申请要求
第三节废水溢流
一、合流废水溢流(CSOs)
二、生活污水管溢流(SSOs)
第八章非点源污染排放控制与许可证的联姻
第一节《清洁水法》中非点源污染原始控制条款
一、非点源污染的定义
二、《清洁水法》中的非点源污染最初控制条款
三、非点源污染监管实施所面临的挑战
第二节1987年《水质法》增设第319节管理项目
一、第319(a)节项下的州评估报告要求
二、第319(b)节项下的州管理项目
三、第319(h)节项下州管理项目的赠款
四、第319节管理项目的实施
第三节TMDLs是非点源污染治理的前沿阵地
一、第303节的扩编
二、第303节的结构
三、TMDLs实施挑战
第四节2003年水质交易政策
一、政策概述
二、美国非点源参与点源水质交易的历史考察
附录2014年10月24日EPA确定的非点源(NPS)污染类别和子类别
第九章湿地疏浚或填埋物质排放许可
第一节湿地疏浚或填埋物质排放许可监管简史及其成效
一、联邦法律关于湿地排放许可监管的早期历史
二、《清洁水法》第404节的授权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三、湿地排放许可监管的成效
第二节联邦湿地排放许可授权的适用范围
一、受监管的活动及其豁免
二、关键性术语的内涵
第三节第404节许可证项目
一、许可证类型
二、单独许可程序
第四节强制执法
一、违法行为的种类
二、执法的目标和工具
三、案件的选择
四、第404节刑事强制执法
五、第五修正案的征用问题
第十章许可证的行政程序与遵守执行
第一节编制许可证草案文件
一、行政管理记录
二、情况说明书和基础情况陈述
第二节许可证签发前的程序
一、公告
二、公众评论
三、公众听证会
四、环境正义的考虑
五、EPA和州部落在审查许可证草案中的职责
六、最终许可证签发的日程安排
七、已签发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最终许可证签发后的行政行为
一、许可证的复议及司法审查
二、许可证变更、撤销和重新签发
三、许可证的终止
四、许可证的转让
第四节许可证的遵守与强制执行
一、遵守监测
二、未遵守的季度报告
三、NPDES强制执法
参考文献
一、英文著作
二、英文论文
三、中文著作
四、中文论文
后记
第一节1972年前水污染控制的法律制度变迁简史
一、《河流和港口法》(《垃圾法》)
二、1948年《联邦水污染控制法》和1965年《水质法》
第二节1972年《清洁水法》修正案及其新发展
一、1972年《清洁水法》修正的主要内容
二、《清洁水法》的新发展
第二章《清洁水法》许可证项目的监管框架和适用范围
第一节NPDES许可项目的监管框架
一、NPDES许可项目的规范依据
二、联邦和州机构在NPDES中的角色和责任
第二节关键性术语解释(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一、点源
二、美国的水域(waters)
三、污染物
四、添加
第三节NPDES项目许可的适用领域
一、NPDES项目适用于POTWs
二、NPDES项目适用于非市政的污染源
第三章NPDES许可证的内容和程序
第一节NPDES许可证的类型和其主要内容
一、许可证类型
二、许可证的内容
第二节NPDES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编制和签发许可证的一般步骤
二、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第四章许可证的核心内容:基于技术的标准
第一节基于技术标准的规范依据及其原理
一、规范依据
二、原理
第二节基于技术的标准范围
一、当前可得最佳可行控制技术(BPT)
二、最佳常规污染物控制技术(BCT)
三、经济上可实现的最佳可行控制技术(BAT)
四、新源执行标准(NSPS)
第三节基于技术排放限制的设定和适用
一、排放限制的设定
二、通过NPDES许可证适用出水导则
第五章许可证的核心内容:基于水质的出水限制
第一节基于水质出水限制的规范依据和基本法理
一、规范依据
二、基本法理
第二节基于水质出水限制的建立
一、确定可适用的水质标准
二、日最大负载量(TMDL)和纳污总量分配
三、WQBELs需求的阈值测定
四、基于水质标准与基于技术排放标准的关系
五、流域许可
第三节最终出水限值与反回退(Anti-backsliding)
一、确定最终出水限值
二、适用反回退要求
第六章公共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许可
第一节概述
一、公共污水处理设施的特殊内涵
二、污水处理技术的类型
三、POTWs建设赠款援助
第二节POTWs排放许可的监管
一、基于技术的限制
二、POTWs的NPDES许可证
第三节POTWs预处理项目
一、预处理标准
二、预处理的监控报告和备案要求
三、预处理项目的提交和审批程序
四、预处理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五、POTW预处理项目变异性和去除信用
第四节污水污泥利用和处置
一、规范依据
二、第一轮污泥条例
三、第二轮污泥条例:有毒污染物的监管
第七章点源多雨天气的排放许可
第一节点源暴雨雨水排放监管的规范依据及其实践
一、第一阶段项目
二、第二阶段项目
第二节申请要求
一、小型MS4的暴雨雨水排放申请要求
二、大中型MS4s排放的申请要求
第三节废水溢流
一、合流废水溢流(CSOs)
二、生活污水管溢流(SSOs)
第八章非点源污染排放控制与许可证的联姻
第一节《清洁水法》中非点源污染原始控制条款
一、非点源污染的定义
二、《清洁水法》中的非点源污染最初控制条款
三、非点源污染监管实施所面临的挑战
第二节1987年《水质法》增设第319节管理项目
一、第319(a)节项下的州评估报告要求
二、第319(b)节项下的州管理项目
三、第319(h)节项下州管理项目的赠款
四、第319节管理项目的实施
第三节TMDLs是非点源污染治理的前沿阵地
一、第303节的扩编
二、第303节的结构
三、TMDLs实施挑战
第四节2003年水质交易政策
一、政策概述
二、美国非点源参与点源水质交易的历史考察
附录2014年10月24日EPA确定的非点源(NPS)污染类别和子类别
第九章湿地疏浚或填埋物质排放许可
第一节湿地疏浚或填埋物质排放许可监管简史及其成效
一、联邦法律关于湿地排放许可监管的早期历史
二、《清洁水法》第404节的授权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三、湿地排放许可监管的成效
第二节联邦湿地排放许可授权的适用范围
一、受监管的活动及其豁免
二、关键性术语的内涵
第三节第404节许可证项目
一、许可证类型
二、单独许可程序
第四节强制执法
一、违法行为的种类
二、执法的目标和工具
三、案件的选择
四、第404节刑事强制执法
五、第五修正案的征用问题
第十章许可证的行政程序与遵守执行
第一节编制许可证草案文件
一、行政管理记录
二、情况说明书和基础情况陈述
第二节许可证签发前的程序
一、公告
二、公众评论
三、公众听证会
四、环境正义的考虑
五、EPA和州部落在审查许可证草案中的职责
六、最终许可证签发的日程安排
七、已签发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最终许可证签发后的行政行为
一、许可证的复议及司法审查
二、许可证变更、撤销和重新签发
三、许可证的终止
四、许可证的转让
第四节许可证的遵守与强制执行
一、遵守监测
二、未遵守的季度报告
三、NPDES强制执法
参考文献
一、英文著作
二、英文论文
三、中文著作
四、中文论文
后记
美国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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