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第一部分 商品代码在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中的应用规则
一、什么是商品代码、退税税率、出口商品退税率库
二、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商品名称及代码分类规则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商品退税率库的管理规定
四、出口商品退税率库的主要内容
五、关于税率鉴定的特殊规定
六、2004年适用退税税率的选择及推断方法
七、商品税率鉴定中代码细化及征退税率的对应原则
八、2003年适用退税税率的选择及推断方法
九、出口企业使用商品代码应注意的事项
第二部分 2004年出口商品代码及增值税征退税率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1章 活动物
第2章 肉及食用杂碎
第3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第4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第5章 其他动物产品
第二类 植物产品
. 第6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第7章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第8章 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第9章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第10章 谷物
第11章 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第12章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第13章 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第14章 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15章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16章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
第17章 糖及糖食
第18章 可可及可可制品
第19章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第20章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第21章 杂项食品
第22章 饮料、酒及醋
第23章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第24章 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五类 矿产品
第25章 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第26章 矿砂、矿渣及矿灰
第27章 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28章 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等的化合物
第29章 有机化学品
第30章 药品
第31章 肥料
第32章 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类似胶粘剂;墨水、油墨
第33章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第34章 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第35章 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第36章 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第37章 照相及电影用品
第38章 杂项化学产品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第39章 塑料及其制品
第40章 橡胶及其制品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41章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第42章 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43章 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44章 木及木制品;木炭
第45章 软木及软木制品
第46章 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第47章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第48章 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第49章 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第50章 蚕丝
第51章 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第52章 棉花
第53章 其他植物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第54章 化学纤维长丝
第55章 化学纤维短纤
第56章 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第57章 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第58章 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第59章 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第60章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第61章 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第62章 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第63章 其他纺织制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
第十二类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64章 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
第65章 帽类及其零件
第66章 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
第67章 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第68章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第69章 陶瓷产品
第70章 玻璃及其制品
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71章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
第72章 钢铁
第73章 钢铁制品
第74章 铜及其制品
第75章 镍及其制品
第76章 铝及其制品
第77章 (保留为将来所用)
第78章 铅及其制品
第79章 锌及其制品
第80章 锡及其制品
第81章 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
第82章 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又及其零件
第83章 贱金属杂项制品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84章 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第85章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86章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第87章 车辆及其零件l、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第88章 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第89章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90章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91章 钟表及其零件
第92章 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九类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93章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第94章 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座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
第95章 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第96章 杂项制品
第二十一类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97章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二十二类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第98章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第三部分 2004年出口商品消费税征退税率
2004年出口商品消费税征退税率对应表
第四部分 退税税率调整相关法规汇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 国税明电[1999]1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字(1999]1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电解铜退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棉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国税发[2001]7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棉纱棉布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20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大米、小麦、玉米增值税实行零税率的通知财税[2002]4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2003]22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2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 国税函[2003]1158号
第五部分 税率速查系统及网站支持
一、商品税率
二、常用代码
三、相关法规
四、应用规则
五、在线升级
六、网络服务
修订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商品代码在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中的应用规则
一、什么是商品代码、退税税率、出口商品退税率库
二、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商品名称及代码分类规则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商品退税率库的管理规定
四、出口商品退税率库的主要内容
五、关于税率鉴定的特殊规定
六、2004年适用退税税率的选择及推断方法
七、商品税率鉴定中代码细化及征退税率的对应原则
八、2003年适用退税税率的选择及推断方法
九、出口企业使用商品代码应注意的事项
第二部分 2004年出口商品代码及增值税征退税率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1章 活动物
第2章 肉及食用杂碎
第3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第4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第5章 其他动物产品
第二类 植物产品
第6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 第7章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第8章 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第9章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第10章 谷物
第11章 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第12章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第13章 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第14章 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15章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16章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
第17章 糖及糖食
第18章 可可及可可制品
第19章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第20章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第21章 杂项食品
第22章 饮料、酒及醋
第23章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第24章 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五类 矿产品
第25章 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第26章 矿砂、矿渣及矿灰
第27章 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28章 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等的化合物
第29章 有机化学品
第30章 药品
第31章 肥料
第32章 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类似胶粘剂;墨水、油墨
第33章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第34章 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第35章 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第36章 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第37章 照相及电影用品
第38章 杂项化学产品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第39章 塑料及其制品
第40章 橡胶及其制品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41章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第42章 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43章 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44章 木及木制品;木炭
第45章 软木及软木制品
第46章 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第47章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第48章 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第49章 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第50章 蚕丝
第51章 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第52章 棉花
第53章 其他植物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第54章 化学纤维长丝
第55章 化学纤维短纤
第56章 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第57章 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第58章 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第59章 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第60章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第61章 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第62章 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第63章 其他纺织制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
第十二类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64章 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
第65章 帽类及其零件
第66章 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
第67章 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第68章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第69章 陶瓷产品
第70章 玻璃及其制品
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71章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
第72章 钢铁
第73章 钢铁制品
第74章 铜及其制品
第75章 镍及其制品
第76章 铝及其制品
第77章 (保留为将来所用)
第78章 铅及其制品
第79章 锌及其制品
第80章 锡及其制品
第81章 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
第82章 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又及其零件
第83章 贱金属杂项制品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84章 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第85章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86章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第87章 车辆及其零件l、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第88章 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第89章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90章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91章 钟表及其零件
第92章 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九类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93章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第94章 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座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
第95章 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第96章 杂项制品
第二十一类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97章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二十二类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第98章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第三部分 2004年出口商品消费税征退税率
2004年出口商品消费税征退税率对应表
第四部分 退税税率调整相关法规汇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 国税明电[1999]1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字(1999]1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电解铜退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棉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国税发[2001]7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棉纱棉布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20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大米、小麦、玉米增值税实行零税率的通知财税[2002]4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2003]22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2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 国税函[2003]1158号
第五部分 税率速查系统及网站支持
一、商品税率
二、常用代码
三、相关法规
四、应用规则
五、在线升级
六、网络服务
修订说明
- 名称
- 类型
- 大小
光盘服务联系方式: 020-38250260 客服QQ:4006604884
云图客服:
用户发送的提问,这种方式就需要有位在线客服来回答用户的问题,这种 就属于对话式的,问题是这种提问是否需要用户登录才能提问
Video Player
×
Audio Player
×
pdf Player
×
亲爱的云图用户,
光盘内的文件都可以直接点击浏览哦
无需下载,在线查阅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