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本书全面系统地分析公共物品政府提供、市场提供以及政府和市场合作
提供的理论及模式,在此基础上重点研究了政府与第三部门结成伙伴关系,
提供公共性程度比较高的公共物品的制度安排,为解决城市公共事务治理中
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提供了第三条道路。同时以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为切入
点,分析了这种制度安排在实践中的操作路径、“实然”与“应然”之间的
差距及这种差距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了缩小这种差距的系统的对策设计。
作者以系统缜密的理论分析和丰富翔实的实证案例,为我们展示了城市公共
事务治理中的崭新的图谱。本书适用于高校、研究机构、政府部门和城市管
理人员阅读,也适用于公共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法经济学相关专业的学生
作参考。
目录
总序
序
第1章 引论
1.1 问题的提出
1.1.1 从一个案例说开去
1.1.2 罪犯矫正政府垄断经营的不适应
1.1.3 持续增长的犯罪率对监狱矫正模式提出了挑战
1.1.4 社区矫正的实践探索
1.1.5 第三部门的迅猛发展
1.2 基本概念的界定
1.2.1 社区矫正
1.2.2 第三部门
1.3 研究方法、架构及主要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
1.3.2 本书架构
1.3.3 主要创新点
第2章 社区矫正第三部门参与的有关文献研究
2.1 公共物品理论及公共物品提供模式的研究综述
2.1.1 公共物品理论研究述评
2.1.2 公共物品供给的模式研究
2.2 社区矫正理论研究综述
2.2.1 国内学者关于社区矫正研究的综述
2.2.2 国外学者关于社区矫正研究的综述
2.3 第三部门理论研究综述
2.3.1 国内学者关于第三部门理论研究综述
2.3.2 国外学者关于第三部门理论研究综述
2.4 本章小结
第3章 第三部门参与社区矫正的理论和逻辑分析
3.1 公共物品供给模式的范式迁移
3.1.1 政府主导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3.1.2 市场主导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3.1.3 政府与市场公私合作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3.1.4 政府与第三部门伙伴关系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3.2 公共物品提供与生产区分理论
3.3 志愿失灵理论
3.4 犯罪经济学理论与人们对预防犯罪认识的深化
3.5 本章小结
第4章 上海市监狱矫正:政府一元主体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4.1 上海市传统监狱矫正模式的形成友特点
4.1.1 上海市传统监狱矫正模式的形成
4.1.2 上海市传统监狱矫正模式的特点
4.2 上海市监狱矫正存在的问题与弊端
4.2.1 罪犯矫正政府安排和政府生产的合一性
4.2.2 工作主体方面的单一性
4.2.3 目标指向方面的一元控制性
4.3 上海市监狱矫正刑罚执行的低效率
4.3.1 刑罚执行中的效率
4.3.2 公共财政投入产出的低效
4.3.3 监狱矫正对象“再社会化”的困难
4.4 本章小结
第5章 上海市社区矫正:政府与第三部门合作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5.1 行刑理论和实践的演变与社区矫正的提出
5.1.1 行刑制度演变的五个阶段
5.1.2 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
5.1.3 社会结构从一元到三元的转型
5.2 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探索与发展
5.2.1 上海社区矫正的历史
5.2.2 上海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探索
5.3 上海市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模式的比较
5.3.1 罪犯矫正政府安排和政府生产的适度分离
5.3.2 工作主体和经费投入主体一元向多元的转变
5.3.3 公共财政投入/产出效率的提高
5.3.4 刑罚执行效果得到有效的改进
5.4 上海市社区矫正的制度设计分析
5.4.1 重建了有关各方的互信
5.4.2 实现了罪犯矫正经费投入的平衡
5.4.3 发展了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5.5 本章小结
第6章 上海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实然与应然的背离
6.1 志愿失灵问题
6.1.1 需要层次理论
6.1.2 司法社工有效激励不足
6.1.3 司法社工专业性不足
6.1.4 社会扶助力量不足
6.2 上海市社区矫正中的竞争不足问题
6.2.1 有关立法阻碍第三部门竞争机制的建立
6.2.2 竞争不足影响社区矫正工作效率和政府部门的选择
6.3 社工组织独立性缺失的问题
6.3.1 组织的承诺及使命感的模糊
6.3.2 财政来源的单一性
6.3.3 良好的公众基础的相对缺失
6.3.4 能力的不足
6.4 社团管理行政化问题
6.4.1 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的四种基本模式
6.4.2 现实中的“合作的卖者”
6.4.3 社工组织管理行政化分析
6.5 伙伴关系中政府的“缺位”和“不到位”
6.6 效益评估标准和评估机制的缺失
6.7 本章小结
附录一
附录二
第7章 改进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的举措研究:未来对策指向
7.1 改善社区矫正的法律环境
7.1.1 中国有关第三部门立法的基本状况
7.1.2 制约中国第三部门发展的法律瓶颈
7.1.3 改善社区矫正法律环境的对策与建议
7.2 厘清政府与第三部门之间的关系
7.2.1 明确政府与社工组织之间的职能关系
7.2.2 界定政府与社工组织之间的责任边界
7.3 建立第三部门参与社区矫正的竞争机制
7.3.1 社工组织也需要竞争
7.3.2 修改限制第三部门竞争的法律条款
7.3.3 培养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三部门竞争主体
7.3.4 畅通司法社工组织的进口和出口
7.4 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
7.4.1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多元化的参与主体
7.4.2 转变保守的重刑观念
7.4.3 发展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7.5 建立社工组织的有效激励
7.5.1 激励机制与第三部门的激励所在
7.5.2 增强社工的内外激强度
7.6 扩大社区矫正对象的适用范围
7.7 本章小结
第8章 结束语
8.1 研究的主要成果
8.2 研究的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
8.2.1 研究的实践价值
8.2.2 研究的理论意义
8.3 进一步研究的展望
8.4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后记
序
第1章 引论
1.1 问题的提出
1.1.1 从一个案例说开去
1.1.2 罪犯矫正政府垄断经营的不适应
1.1.3 持续增长的犯罪率对监狱矫正模式提出了挑战
1.1.4 社区矫正的实践探索
1.1.5 第三部门的迅猛发展
1.2 基本概念的界定
1.2.1 社区矫正
1.2.2 第三部门
1.3 研究方法、架构及主要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
1.3.2 本书架构
1.3.3 主要创新点
第2章 社区矫正第三部门参与的有关文献研究
2.1 公共物品理论及公共物品提供模式的研究综述
2.1.1 公共物品理论研究述评
2.1.2 公共物品供给的模式研究
2.2 社区矫正理论研究综述
2.2.1 国内学者关于社区矫正研究的综述
2.2.2 国外学者关于社区矫正研究的综述
2.3 第三部门理论研究综述
2.3.1 国内学者关于第三部门理论研究综述
2.3.2 国外学者关于第三部门理论研究综述
2.4 本章小结
第3章 第三部门参与社区矫正的理论和逻辑分析
3.1 公共物品供给模式的范式迁移
3.1.1 政府主导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3.1.2 市场主导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3.1.3 政府与市场公私合作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3.1.4 政府与第三部门伙伴关系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3.2 公共物品提供与生产区分理论
3.3 志愿失灵理论
3.4 犯罪经济学理论与人们对预防犯罪认识的深化
3.5 本章小结
第4章 上海市监狱矫正:政府一元主体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4.1 上海市传统监狱矫正模式的形成友特点
4.1.1 上海市传统监狱矫正模式的形成
4.1.2 上海市传统监狱矫正模式的特点
4.2 上海市监狱矫正存在的问题与弊端
4.2.1 罪犯矫正政府安排和政府生产的合一性
4.2.2 工作主体方面的单一性
4.2.3 目标指向方面的一元控制性
4.3 上海市监狱矫正刑罚执行的低效率
4.3.1 刑罚执行中的效率
4.3.2 公共财政投入产出的低效
4.3.3 监狱矫正对象“再社会化”的困难
4.4 本章小结
第5章 上海市社区矫正:政府与第三部门合作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5.1 行刑理论和实践的演变与社区矫正的提出
5.1.1 行刑制度演变的五个阶段
5.1.2 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
5.1.3 社会结构从一元到三元的转型
5.2 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探索与发展
5.2.1 上海社区矫正的历史
5.2.2 上海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探索
5.3 上海市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模式的比较
5.3.1 罪犯矫正政府安排和政府生产的适度分离
5.3.2 工作主体和经费投入主体一元向多元的转变
5.3.3 公共财政投入/产出效率的提高
5.3.4 刑罚执行效果得到有效的改进
5.4 上海市社区矫正的制度设计分析
5.4.1 重建了有关各方的互信
5.4.2 实现了罪犯矫正经费投入的平衡
5.4.3 发展了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5.5 本章小结
第6章 上海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实然与应然的背离
6.1 志愿失灵问题
6.1.1 需要层次理论
6.1.2 司法社工有效激励不足
6.1.3 司法社工专业性不足
6.1.4 社会扶助力量不足
6.2 上海市社区矫正中的竞争不足问题
6.2.1 有关立法阻碍第三部门竞争机制的建立
6.2.2 竞争不足影响社区矫正工作效率和政府部门的选择
6.3 社工组织独立性缺失的问题
6.3.1 组织的承诺及使命感的模糊
6.3.2 财政来源的单一性
6.3.3 良好的公众基础的相对缺失
6.3.4 能力的不足
6.4 社团管理行政化问题
6.4.1 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的四种基本模式
6.4.2 现实中的“合作的卖者”
6.4.3 社工组织管理行政化分析
6.5 伙伴关系中政府的“缺位”和“不到位”
6.6 效益评估标准和评估机制的缺失
6.7 本章小结
附录一
附录二
第7章 改进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的举措研究:未来对策指向
7.1 改善社区矫正的法律环境
7.1.1 中国有关第三部门立法的基本状况
7.1.2 制约中国第三部门发展的法律瓶颈
7.1.3 改善社区矫正法律环境的对策与建议
7.2 厘清政府与第三部门之间的关系
7.2.1 明确政府与社工组织之间的职能关系
7.2.2 界定政府与社工组织之间的责任边界
7.3 建立第三部门参与社区矫正的竞争机制
7.3.1 社工组织也需要竞争
7.3.2 修改限制第三部门竞争的法律条款
7.3.3 培养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三部门竞争主体
7.3.4 畅通司法社工组织的进口和出口
7.4 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
7.4.1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多元化的参与主体
7.4.2 转变保守的重刑观念
7.4.3 发展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7.5 建立社工组织的有效激励
7.5.1 激励机制与第三部门的激励所在
7.5.2 增强社工的内外激强度
7.6 扩大社区矫正对象的适用范围
7.7 本章小结
第8章 结束语
8.1 研究的主要成果
8.2 研究的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
8.2.1 研究的实践价值
8.2.2 研究的理论意义
8.3 进一步研究的展望
8.4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后记
城市公共物品供给中的政府与第三部门合作关系:以上海市社区矫正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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