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这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一部具有标志性的法律——1994年开始起草,历经12年多次修改,终于“破茧而出”。它从立法上确立了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破产制度。本书以问答为主线,撷取新企业破产法理解与适用中的难题一问一答,清晰了然。配以条文主旨索引,方便读者了解新企业破产法的全部内容。对每一个问题的新释新解均富有针对性,解释详细,说理到位,学习新企业破产法必不可缺!
为了帮助广大读者学习与理解新《企业破产法》,编者组织编写了《新破产法100问》一书。希望能对广大读者贯彻实施新《企业破产法》有所帮助。
目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什么是破产?
2. 什么是《破产法》?
3. 《企业破产法》出台具有什么样的背景?
4. 怎样理解《企业破产法》出台的意义?
5. 《企业破产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6.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哪些企业?
7.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原因是如何规定的?
8. 如何确定破产申请案件的管辖?
9. 怎样理解《企业破产法》关于跨界破产的规定?
10. 《企业破产法》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有哪些规定?
11. 如何追究企业破产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12. 哪些人可以成为破产申请的主体?
13. 在何种情况下,申请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14. 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
15. 申请人能否撤回破产申请?
16. 《企业破产法》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期限有何要求?
17. 《企业破产法》对人民法院送达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是如何规定的?
18. 人民法院如何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
19. 人民法院在何种情况下会做出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20. 人民法院应在何时指定律师事务所等担任破产管理人?
21.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如何通知债权人?
22.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后,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及有关人员承担哪些义务?
23.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能否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24.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谁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25. 进入破产程序后,双方均未履行的合同怎么办?
26.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如何处理?
27.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如何处理?
28.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29. 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什么时候接管债务人财产?
第三章 管理人
30. 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指定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有异议时应如何处理?
31. 《企业破产法》为什么规定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要由人民法院规定?
32. 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与人民法院是什么关系?
33. 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与债权人是什么关系?
34. 谁能担任管理人?
35. 哪些人不能担任管理人?
36. 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在破产事务中履行哪些职责?
37.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为什么要经人民法院批准?
38. 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在执行职务中能否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9. 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报酬如何确定?
40. 管理人因故需要辞职时如何处理?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41. 什么是债务人财产?
42. 《企业破产法》对界定债务人财产的时间点是如何规定的?
43. 债务人财产包括哪些?
44. 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哪些行为应予以撤销?
45. 为什么债务人履行合同的行为也应予以撤销?
46. 什么是破产无效行为?
47.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怎么办?
48. 对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如何处理?
49.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能否取回质物和留置物?
50.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在运输途中的买卖标的物怎么处理?
51.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的债权与债务能否抵销?
52. 是否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所有债权债务都能抵销?
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53. 什么是破产费用,它包括哪些范围?
54. 什么是共益债务,它的开支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55.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有何联系与区别?
56.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支付应遵循什么原则?
57.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怎么处理?
第六章 债权申报
58.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依据什么行使权利?
59. 债权申报应注意哪些事项?
60. 什么是债权申报期限?
61.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未到期债权怎么办?
62. 对附条件债权如何申报?
63. 附期限债权能否申报?
64. 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能否申报?
65. 债权人应向谁申报债权?
66. 为什么债务人拖欠本企业职工工资等费用不用申报?
67. 连带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68. 债务人的保证人能否申报债权?
69. 当连带债务人数人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70. 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如何申报债权?
71. 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进入破产程序,受托人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如何申报债权?
72. 票据出票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造成的损失如何申报债权?
73.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怎么办?
74.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怎么处理?
75. 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如何处理?
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76. 债权人会议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
77. 债权人会议具有什么样的性质?
78. 债权人会议怎么组成?
79. 哪些人可以列席债权人会议?
80. 债权人会议主席是做什么的,如何产生?
81. 债权人会议行使哪些职权?
82.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谁召集,何时召开?
83. 召开债权人会议,应当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债权人?
84. 债权人会议决议须有多少人赞成方为有效?
85. 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通不过怎么办?
86. 债权人对人民法院对财产变现和分配方案的裁定不服,如何处理?
87. 债权人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88.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哪些职权?
89. 管理人实施哪些行为应向债权人委员会进行报告?
第八章 重整
90. 什么是重整?
91. 《企业破产法》对于重整制度有哪些规定?
92. 人民法院对于重整申请应如何处理?
93. 什么是重整期间,它对重整具有什么意义?
94. 重整期间债务人能否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95. 重整期间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能否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96.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能不能行使?
97. 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重整期间权利人能够取回吗?
98. 在重整期间,出资人可以请求分配投资收益吗?
99. 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怎么办?
100. 什么是重整计划?
101. 重整计划草案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
102. 谁是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人?
103. 重整计划草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104. 重整计划草案如何进行表决?
105. 债务人所欠列入统筹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的代表应否参加重整计划的表决?
106. 《企业破产法》对于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107. 重整计划通过应符合什么要求?
108. 重整计划通过后破产程序怎么办?
109.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怎么办?
110.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也未获得批准怎么办?
111. 重整计划如何执行?
112. 什么是重整监督期?
113. 监督期满怎么办?
114.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115.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怎么办?
116. 按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在重整计划执行后债务人还承担责任吗?
第九章 和解
117. 什么是和解?债务人如何申请和解?
118. 人民法院对于和解申请如何处理?
119. 债权人会议如何通过和解协议?
120.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后怎么办,没通过的如何处理?
121. 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122. 和解协议生效后,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是否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123. 和解协议生效后,债务人是否应按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
124. 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是否有效?
125. 债务人不能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如何处理?
126.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是否有效?
127. 按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债务人应否承担责任?
第十章 破产清算
128. 人民法院如何宣告债务人破产?
129. 破产宣告前,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的还进行破产宣告吗?
130. 在破产宣告后,担保权人能否依法行使优先权?
131. 担保权人的债权在特定财产中未能完全受偿的怎么办?
132. 为什么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133. 企业破产财产如何变现?
134. 破产财产应按什么顺序进行清偿?
135. 如何理解《企业破产法》关于清偿顺序的规定?
136. 破产财产是按货币还是实物进行分配?
137.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138.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由谁负责执行?
139. 《企业破产法》对于破产财产分配的提存有哪些规定?
140. 在破产清算中哪些情况应裁定终结程序?
141. 管理人如何办理破产企业的注销登记?
142. 破产程序结束后,管理人何时终止执行职务?
143. 企业清算完毕后,在哪种情况下可以进行追加分配?
144. 破产程序结束后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还要不要承担责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145. 违反《企业破产法》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46. 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企业破产法》承担什么责任?
147.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员违反《企业破产法》规定,是否承担责任?
148. 债务人违反《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义务,应如何承担责任?
149. 债务人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期间从事应撤销的行为或进行个别清偿如何处理?
150.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违反规定,擅自离开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151. 管理人违反《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义务,应如何处理?
152. 违反《企业破产法》构成犯罪的,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153. 如何理解《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154. 《企业破产法》生效后政策性破产还能不能执行?
155. 金融机构破产如何适用《企业破产法》?
156. 企业法人以外的企业或组织能否适用《企业破产法》?
157. 《企业破产法》为什么在颁布后近一年才施行?
第十三章 律师事务所的作用
158. 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有哪些重要作用?
159. 律师事务所接受管理人的委托可以为破产案件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160. 律师事务所接受债权人委托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161. 律师事务所如何代理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162. 律师事务所如何代理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163. 律师事务所如何代理债权人参加债权人委员会监督破产程序?
164. 律师事务所如何代理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提起诉讼或者复议?
165. 律师事务所接受债务人的委托为破产重整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166. 律师事务所接受债务人的委托在和解阶段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167. 律师事务所接受战略投资人的委托在并购破产重整企业过程中可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章 总则
1. 什么是破产?
2. 什么是《破产法》?
3. 《企业破产法》出台具有什么样的背景?
4. 怎样理解《企业破产法》出台的意义?
5. 《企业破产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6.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哪些企业?
7.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原因是如何规定的?
8. 如何确定破产申请案件的管辖?
9. 怎样理解《企业破产法》关于跨界破产的规定?
10. 《企业破产法》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有哪些规定?
11. 如何追究企业破产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12. 哪些人可以成为破产申请的主体?
13. 在何种情况下,申请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14. 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
15. 申请人能否撤回破产申请?
16. 《企业破产法》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期限有何要求?
17. 《企业破产法》对人民法院送达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是如何规定的?
18. 人民法院如何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
19. 人民法院在何种情况下会做出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20. 人民法院应在何时指定律师事务所等担任破产管理人?
21.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如何通知债权人?
22.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后,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及有关人员承担哪些义务?
23.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能否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24.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谁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25. 进入破产程序后,双方均未履行的合同怎么办?
26.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如何处理?
27.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如何处理?
28.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29. 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什么时候接管债务人财产?
第三章 管理人
30. 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指定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有异议时应如何处理?
31. 《企业破产法》为什么规定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要由人民法院规定?
32. 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与人民法院是什么关系?
33. 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与债权人是什么关系?
34. 谁能担任管理人?
35. 哪些人不能担任管理人?
36. 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在破产事务中履行哪些职责?
37.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为什么要经人民法院批准?
38. 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在执行职务中能否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9. 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报酬如何确定?
40. 管理人因故需要辞职时如何处理?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41. 什么是债务人财产?
42. 《企业破产法》对界定债务人财产的时间点是如何规定的?
43. 债务人财产包括哪些?
44. 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哪些行为应予以撤销?
45. 为什么债务人履行合同的行为也应予以撤销?
46. 什么是破产无效行为?
47.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怎么办?
48. 对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如何处理?
49.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能否取回质物和留置物?
50.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在运输途中的买卖标的物怎么处理?
51.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的债权与债务能否抵销?
52. 是否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所有债权债务都能抵销?
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53. 什么是破产费用,它包括哪些范围?
54. 什么是共益债务,它的开支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55.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有何联系与区别?
56.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支付应遵循什么原则?
57.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怎么处理?
第六章 债权申报
58.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依据什么行使权利?
59. 债权申报应注意哪些事项?
60. 什么是债权申报期限?
61.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未到期债权怎么办?
62. 对附条件债权如何申报?
63. 附期限债权能否申报?
64. 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能否申报?
65. 债权人应向谁申报债权?
66. 为什么债务人拖欠本企业职工工资等费用不用申报?
67. 连带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68. 债务人的保证人能否申报债权?
69. 当连带债务人数人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70. 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如何申报债权?
71. 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进入破产程序,受托人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如何申报债权?
72. 票据出票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造成的损失如何申报债权?
73.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怎么办?
74.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怎么处理?
75. 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如何处理?
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76. 债权人会议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
77. 债权人会议具有什么样的性质?
78. 债权人会议怎么组成?
79. 哪些人可以列席债权人会议?
80. 债权人会议主席是做什么的,如何产生?
81. 债权人会议行使哪些职权?
82.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谁召集,何时召开?
83. 召开债权人会议,应当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债权人?
84. 债权人会议决议须有多少人赞成方为有效?
85. 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通不过怎么办?
86. 债权人对人民法院对财产变现和分配方案的裁定不服,如何处理?
87. 债权人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88.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哪些职权?
89. 管理人实施哪些行为应向债权人委员会进行报告?
第八章 重整
90. 什么是重整?
91. 《企业破产法》对于重整制度有哪些规定?
92. 人民法院对于重整申请应如何处理?
93. 什么是重整期间,它对重整具有什么意义?
94. 重整期间债务人能否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95. 重整期间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能否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96.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能不能行使?
97. 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重整期间权利人能够取回吗?
98. 在重整期间,出资人可以请求分配投资收益吗?
99. 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怎么办?
100. 什么是重整计划?
101. 重整计划草案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
102. 谁是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人?
103. 重整计划草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104. 重整计划草案如何进行表决?
105. 债务人所欠列入统筹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的代表应否参加重整计划的表决?
106. 《企业破产法》对于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107. 重整计划通过应符合什么要求?
108. 重整计划通过后破产程序怎么办?
109.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怎么办?
110.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也未获得批准怎么办?
111. 重整计划如何执行?
112. 什么是重整监督期?
113. 监督期满怎么办?
114.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115.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怎么办?
116. 按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在重整计划执行后债务人还承担责任吗?
第九章 和解
117. 什么是和解?债务人如何申请和解?
118. 人民法院对于和解申请如何处理?
119. 债权人会议如何通过和解协议?
120.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后怎么办,没通过的如何处理?
121. 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122. 和解协议生效后,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是否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123. 和解协议生效后,债务人是否应按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
124. 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是否有效?
125. 债务人不能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如何处理?
126.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是否有效?
127. 按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债务人应否承担责任?
第十章 破产清算
128. 人民法院如何宣告债务人破产?
129. 破产宣告前,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的还进行破产宣告吗?
130. 在破产宣告后,担保权人能否依法行使优先权?
131. 担保权人的债权在特定财产中未能完全受偿的怎么办?
132. 为什么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133. 企业破产财产如何变现?
134. 破产财产应按什么顺序进行清偿?
135. 如何理解《企业破产法》关于清偿顺序的规定?
136. 破产财产是按货币还是实物进行分配?
137.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138.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由谁负责执行?
139. 《企业破产法》对于破产财产分配的提存有哪些规定?
140. 在破产清算中哪些情况应裁定终结程序?
141. 管理人如何办理破产企业的注销登记?
142. 破产程序结束后,管理人何时终止执行职务?
143. 企业清算完毕后,在哪种情况下可以进行追加分配?
144. 破产程序结束后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还要不要承担责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145. 违反《企业破产法》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46. 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企业破产法》承担什么责任?
147.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员违反《企业破产法》规定,是否承担责任?
148. 债务人违反《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义务,应如何承担责任?
149. 债务人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期间从事应撤销的行为或进行个别清偿如何处理?
150.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违反规定,擅自离开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151. 管理人违反《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义务,应如何处理?
152. 违反《企业破产法》构成犯罪的,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153. 如何理解《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154. 《企业破产法》生效后政策性破产还能不能执行?
155. 金融机构破产如何适用《企业破产法》?
156. 企业法人以外的企业或组织能否适用《企业破产法》?
157. 《企业破产法》为什么在颁布后近一年才施行?
第十三章 律师事务所的作用
158. 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有哪些重要作用?
159. 律师事务所接受管理人的委托可以为破产案件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160. 律师事务所接受债权人委托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161. 律师事务所如何代理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162. 律师事务所如何代理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163. 律师事务所如何代理债权人参加债权人委员会监督破产程序?
164. 律师事务所如何代理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提起诉讼或者复议?
165. 律师事务所接受债务人的委托为破产重整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166. 律师事务所接受债务人的委托在和解阶段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167. 律师事务所接受战略投资人的委托在并购破产重整企业过程中可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新企业破产法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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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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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图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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