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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刑法罪名适用指南: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中国法律适用文库”系列书之一。本丛书以公、检、法、司机关和广大法律工作者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按照刑法分则的章节顺序,分别编辑成册,全面系统地将现行刑事法律规定的个罪案件的立案标准、证据规则、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编排于六个栏目中,使侦、诉、辩、审各个环节所需要的法律知识、法律依据、工作要求清晰明了,使用便捷。
丛书中的六个栏目内容是:(一)刑法条文及释义:精确解释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术语。(二)刑事司法规范及其理解与适用:由刑事司法规范起草人详细说明刑法修正案、人大决定、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刑事司法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解决的问题和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三)刑事判例:结合400余个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例及所作的生效裁判,具体诠释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正确理解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力求反映各级法院法官将普遍的法律规定适用于特殊案件时的深思熟虑和独到见解,对刑事司法实务有直接、具体的指导意义。(四)裁判文书:精选100余个具有较高范例价值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的标准裁判文书,收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说理透彻。(五)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按照刑法条文的先后顺序,对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需要适用或者参照适用的所有法律、法规以及重要的部门规章进行整理,供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和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时查阅。(六)附录:《刑法罪名适用指南: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除收录刑法全文外,还收录了1979年刑法的相关条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明令废止的有关决定和补充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1979年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有关决定和补充规定所做出的司法解释。
本丛书是公、检、法、司机关的国家法律工作者、律师等社会法律工作者及法学教学研究人员的重要学习参考书和工作指南。
目录
目录
【刑法条及释义】
一、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一) “违反国家规定”的认定
(二)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对象
(三) “排放、倾倒或者处置”行为的认定
(四)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
(五) 定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六)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刑事责任
二、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一) “违反国家规定”的认定
(二)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犯罪对象
(三) “倾倒、堆放、处置”行为的认定
(四) “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
(五)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刑事责任
三、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一)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认定
(二) 主观方面的认定
(三)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刑事责任
四、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一)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的认定
(二) “禁渔区”,“禁渔期”,“禁用的工具、方法”的认定
(三) “水产品”的认定
(四) “情节严重”的认定
(五)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五、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一)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对象
(二)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对象
(三) “收购、运输、出售”行为的认定
(四) “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五)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刑事责任
六、 非法狩猎罪
(一) 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对象
(二) “违反狩猎法规”,“禁猎区”,“禁猎期”,“禁用的工具、方法”的认定
(三) “情节严重”的认定
(四) 定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五) 非法狩猎罪的刑事责任
七、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一)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认定
(二) “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认定
(三) 主观方面的认定
(四) “数量较大”的认定
(五)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刑事责任
八、 非法采矿罪
(一) 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对象
(二)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的认定
(三)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认定
(四) “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行为的认定
(五) “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认定
(六) 越界采矿行为的认定
(七) “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行为的认定
(八)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和“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认定
(九) 非法采矿罪的刑事责任
九、 破坏性采矿罪
(一) “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认定
(二) “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认定
(三) 破坏性采矿罪的刑事责任
十、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一)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犯罪对象
(二) “违反国家规定”的认定
(三) “非法采伐、毁坏”行为的认定
(四) “情节严重”的认定
(五)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刑事责任
十一、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一)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的犯罪对象
(二) “收购、运输、加工、出售”行为的认定
(三)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的刑事责任
十二、 盗伐林木罪
(一) “盗伐”的认定
(二) “森林”和“其他林木”的认定
(三) “数量较大”的认定
(四) “数量巨大”和“数量特别巨大”的认定
(五) 盗伐林木罪的刑事责任
十三、 滥伐林木罪
(一) “滥伐”的认定
(二) “森林”和“其他林木”的认定
(三) “数量较大”的认定
(四) “数量巨大”的认定
(五) 滥伐林木罪的刑事责任
十四、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一) “明知”的认定
(二) “情节严重”的认定
(三) “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四)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刑事责任
十五、 单位实施破坏环境资源保护行为的处理
(一) 单位犯罪的主体的范围
(二) 单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成立条件
(三) 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
(四) 单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刑事责任
【刑事司法规范及其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节录)(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的理解与适用(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7月21日 法释〔2006〕4号)
《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3年5月14日 法释〔2003〕8号)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7日 法释〔2000〕37号)
《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6月19日 法释〔2000〕14号)
《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12月26日 法释〔2005〕15号)
《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29日 法释〔2003〕9号)
《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 法释〔2000〕36号)
《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04年3月26日 法释〔2004〕3号)
《关于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国家林业局 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2001年4月16日 林安发〔2001〕156号印发)
【刑事判例】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何掌握——吴自柱、王启、姜翠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核定价值高于实际交易价格的如何认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严叶成、周建伟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非法占用园地、改变园地用途的能否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廖渭良、张松泉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
【裁判文书】
李规山、李其黑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云南省绿春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阿斯里汗、顾加生、李文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李伟奇非法采矿案——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盖连仲盗伐林木案——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判决书
史胜宽、陈端培等滥伐林木案——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谢爱清滥伐林木案——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芦草沟村委会、杨建民、海玉成滥伐林木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骆弟国、骆弟才、邹方敏盗伐林木、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案——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法律、法规和部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2号公布 根据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国务院令第284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1985年3月6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0年9月25日国家海洋局令第2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公布)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令第380号公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年8月30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公布)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年1月4日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环发〔1998〕089号印发)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5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8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修订)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2006年3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第11号公告公布)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节录)(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决定批准通过)
国家环保局 海关总署关于严格控制境外有害废物转移到我国的通知(1991年3月7日 (91)环管字第098号)
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3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环控〔1996〕204号印发)
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1996年7月26日国家环保局、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局、国家商检局环控〔1996〕629号印发)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一批)(2001年12月30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第41号公告公布)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二批)(2003年4月24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第10号公告公布)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三批)(2004年10月2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第66号公告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根据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14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10月20日农牧渔业部发布)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1979年2月10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 根据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国函〔1992〕13号批准 1992年3月1日林业部林策通字〔1992〕29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9月17日国务院批准 1993年10月5日农业部令第1号发布)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8年12月10日国务院批准 1989年1月14日林业部、农业部令第1号发布)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03年调整)(2003年2月2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公布)
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1993年4月14日 林护通字〔1993〕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 根据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2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6号公布 根据1996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修正)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1999年8月4日国务院批准 1999年9月9日国家林业局、农业部令第4号发布)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修正案(2001年8月4日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令第53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公布 根据1998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1979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5号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1988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进口废物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7月31日 法发〔1996〕24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1987年9月5日 法(研)发〔1987〕23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几个问题的解答(1991年10月17日 法(研)发〔1991〕3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滥伐自己所有权的林木其林木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批复(1993年7月24日 法复〔1993〕5号)
【刑法条及释义】
一、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一) “违反国家规定”的认定
(二)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对象
(三) “排放、倾倒或者处置”行为的认定
(四)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
(五) 定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六)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刑事责任
二、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一) “违反国家规定”的认定
(二)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犯罪对象
(三) “倾倒、堆放、处置”行为的认定
(四) “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
(五)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刑事责任
三、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一)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认定
(二) 主观方面的认定
(三)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刑事责任
四、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一)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的认定
(二) “禁渔区”,“禁渔期”,“禁用的工具、方法”的认定
(三) “水产品”的认定
(四) “情节严重”的认定
(五)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五、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一)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对象
(二)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对象
(三) “收购、运输、出售”行为的认定
(四) “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五)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刑事责任
六、 非法狩猎罪
(一) 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对象
(二) “违反狩猎法规”,“禁猎区”,“禁猎期”,“禁用的工具、方法”的认定
(三) “情节严重”的认定
(四) 定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五) 非法狩猎罪的刑事责任
七、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一)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认定
(二) “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认定
(三) 主观方面的认定
(四) “数量较大”的认定
(五)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刑事责任
八、 非法采矿罪
(一) 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对象
(二)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的认定
(三)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认定
(四) “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行为的认定
(五) “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认定
(六) 越界采矿行为的认定
(七) “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行为的认定
(八)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和“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认定
(九) 非法采矿罪的刑事责任
九、 破坏性采矿罪
(一) “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认定
(二) “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认定
(三) 破坏性采矿罪的刑事责任
十、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一)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犯罪对象
(二) “违反国家规定”的认定
(三) “非法采伐、毁坏”行为的认定
(四) “情节严重”的认定
(五)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刑事责任
十一、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一)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的犯罪对象
(二) “收购、运输、加工、出售”行为的认定
(三)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的刑事责任
十二、 盗伐林木罪
(一) “盗伐”的认定
(二) “森林”和“其他林木”的认定
(三) “数量较大”的认定
(四) “数量巨大”和“数量特别巨大”的认定
(五) 盗伐林木罪的刑事责任
十三、 滥伐林木罪
(一) “滥伐”的认定
(二) “森林”和“其他林木”的认定
(三) “数量较大”的认定
(四) “数量巨大”的认定
(五) 滥伐林木罪的刑事责任
十四、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一) “明知”的认定
(二) “情节严重”的认定
(三) “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四)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刑事责任
十五、 单位实施破坏环境资源保护行为的处理
(一) 单位犯罪的主体的范围
(二) 单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成立条件
(三) 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
(四) 单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刑事责任
【刑事司法规范及其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节录)(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的理解与适用(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7月21日 法释〔2006〕4号)
《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3年5月14日 法释〔2003〕8号)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7日 法释〔2000〕37号)
《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6月19日 法释〔2000〕14号)
《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12月26日 法释〔2005〕15号)
《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29日 法释〔2003〕9号)
《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 法释〔2000〕36号)
《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04年3月26日 法释〔2004〕3号)
《关于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国家林业局 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2001年4月16日 林安发〔2001〕156号印发)
【刑事判例】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何掌握——吴自柱、王启、姜翠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核定价值高于实际交易价格的如何认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严叶成、周建伟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非法占用园地、改变园地用途的能否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廖渭良、张松泉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
【裁判文书】
李规山、李其黑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云南省绿春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阿斯里汗、顾加生、李文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李伟奇非法采矿案——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盖连仲盗伐林木案——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判决书
史胜宽、陈端培等滥伐林木案——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谢爱清滥伐林木案——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芦草沟村委会、杨建民、海玉成滥伐林木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骆弟国、骆弟才、邹方敏盗伐林木、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案——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法律、法规和部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2号公布 根据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国务院令第284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1985年3月6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0年9月25日国家海洋局令第2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公布)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令第380号公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年8月30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公布)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年1月4日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环发〔1998〕089号印发)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5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8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修订)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2006年3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第11号公告公布)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节录)(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决定批准通过)
国家环保局 海关总署关于严格控制境外有害废物转移到我国的通知(1991年3月7日 (91)环管字第098号)
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3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环控〔1996〕204号印发)
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1996年7月26日国家环保局、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局、国家商检局环控〔1996〕629号印发)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一批)(2001年12月30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第41号公告公布)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二批)(2003年4月24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第10号公告公布)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三批)(2004年10月2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第66号公告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根据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14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10月20日农牧渔业部发布)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1979年2月10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 根据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国函〔1992〕13号批准 1992年3月1日林业部林策通字〔1992〕29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9月17日国务院批准 1993年10月5日农业部令第1号发布)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8年12月10日国务院批准 1989年1月14日林业部、农业部令第1号发布)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03年调整)(2003年2月2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公布)
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1993年4月14日 林护通字〔1993〕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 根据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2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6号公布 根据1996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修正)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1999年8月4日国务院批准 1999年9月9日国家林业局、农业部令第4号发布)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修正案(2001年8月4日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令第53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公布 根据1998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1979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5号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1988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进口废物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7月31日 法发〔1996〕24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1987年9月5日 法(研)发〔1987〕23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几个问题的解答(1991年10月17日 法(研)发〔1991〕3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滥伐自己所有权的林木其林木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批复(1993年7月24日 法复〔1993〕5号)
刑法罪名适用指南,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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