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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新公司法公布后,正确理解和全面落实该法的新内容,继续对与该部法律有关的法律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研究,积极研究探讨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改、废问题,继续关注该部法律的实施情况,为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积累经验等等,就成为相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共同任务。有鉴于此,我社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部门和单位的专家和学者共同撰写了这套《最新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实务丛书》。
本套丛书作者既有我国公司法修改专家小组重要成员和最高立法机关的专家,又有参与公司法修改、司法解释、行政解释起草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和中央部委有关专家,还有致力于公司法研究和参加公司法修改讨论的院校学者等。他们在具体编撰工作中依据立法原意,结合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根据不同领域特点、不同专业要求对新公司法的具体制度(尤其是本次修订新增设的制度)与适用,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做了全面系统和深入细致的诠释与解读。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1)
第二条 (本法的调整范围) ………………………………(4)
第三条 (公司的法律地位) ………………………………(6)
第四条 (股权的内容)……………………………………(11)
第五条 (公司的社会责任和权益保护)…………………(13)
第六条 (公司设立的登记和审批)………………………(16)
第七条 (公司营业执照)…………………………………(59)
第八条 (公司的名称)……………………………………(64)
第九条 (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67)
第十条 (公司的住所)……………………………………(74)
第十一条 (公司的章程及其效力)………………………(76)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77)
第十三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80)
第十四条 (分公司和子公司)……………………………(84)
第十五条 (公司的转投资及其限制)……………………(88)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或提供担保的限制)…………(89)
第十七条 (公司职工的权益保护)………………………(93)
第十八条 (公司的工会和民主管理)……………………(94)
第十九条 (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98)
第二十条 (公司法人人格及其否认)……………………(99)
第二十一条 (关联交易的限制) ………………………(106)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
………………………………………………(117)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三条 (设立条件) ………………………………(120)
第二十四条 (股东人数) ………………………………(122)
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的内容) ………………………(123)
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126)
第二十七条 (股东出资方式及其限制) ………………(128)
第二十八条 (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 …………………(131)
第二十九条 (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 ………………(132)
第三十条 (设立登记) …………………………………(135)
第三十一条 (股东出资义务的补充责任) ……………(137)
第三十二条 (股东出资证明书) ………………………(138)
第三十三条 (股东名册) ………………………………(140)
第三十四条 (股东的知情权) …………………………(141)
第三十五条 (股东的分派红利权和优先认购权) ……(143)
第三十六条 (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 ……………(144)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的组成及地位) …………………(145)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的职权) …………………………(146)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 ……………………(150)
第四十条 (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150)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152)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和会议记录) …(153)
第四十三条 (股东的表决权) …………………………(154)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55)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的组成) …………………………(159)
第四十六条 (董事的任期) ……………………………(161)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的职权) …………………………(162)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167)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68)
第五十条 (经理及其职权) ……………………………(169)
第五十一条(执行董事)………………………………(173)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和监事) …………………………(174)
第五十三条 (监事的任期) ……………………………(176)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 …………………(177)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调查权) ………………(180)
第五十六条(监事会会议制度) ………………………(181)
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职权的费用) ………(182)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及其设立和组织
机构的法律适用)…………………………(183)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199)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性质的公示)
…………………………………………………(201)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 ……………(202)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 …………(202)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制度) ………(203)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格否认) ………(204)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及其设立和组织机构
的法律适用)………………………………(210)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 ……………(212)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 …………(213)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214)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 …………………(216)
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高层职员兼职的禁止) ……(217)
第七十一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 ………………(218)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股东出资的转让) ………………………(221)
第七十三条 (股权强制执行中的优先购买权) ………(225)
第七十四条 (股权转让的记载) ………………………(228)
第七十五条 (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 …………(234)
第七十六条 (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 …………………(237)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七条 (设立条件) ………………………………(240)
第七十八条 (设立方式) ………………………………(242)
第七十九条 (发起人的限制) …………………………(243)
第八十条 (发起人的义务和发起人协议) ……………(244)
第八十一条 (注册资本以及最低资本限额) …………(248)
第八十二条 (章程的内容) ……………………………(250)
第八十三条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 ……………………(255)
第八十四条 (发起设立的程序) ………………………(257)
第八十五条 (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的最低比例)
………………………………………………(258)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的公告和认股书的制作)……(259)
第八十七条 (招股说明书的内容) ……………………(261)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募集股份的方式) ………(262)
第八十九条(代收股款)………………………………(264)
第九十条 (验资、公司创立大会的召开) ……………(265)
第九十一条 (创立大会的召集、职权和表决程序) …(267)
第九十二条 (股本的抽回) ……………………………(270)
第九十三条(申请设立登记) …………………………(271)
第九十四条 (发起人出资的缴纳) ……………………(272)
第九十五条 (发起人的责任) …………………………(274)
第九十六条 (公司形态变更时的资产要求以及增资程
序)…………………………………………(275)
第九十七条 (有关重要资料的置备) …………………(279)
第九十八条 (股东的查阅权、建议权和质询权) ……(279)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九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组成和地位) ………………(281)
第一百条(股东大会的职权) …………………………(282)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年会与临时股东大会) ……(284)
第一百零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293)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 …………(294)
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表决权) …………………………(296)
第一百零五条 (对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对外提
供担保等事项的表决)…………………(298)
第一百零六条 (累积投票制) …………………………(299)
第一百零七条 (表决权行使的代理) …………………(301)
第一百零八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02)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的设立、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及
其职权)…………………………………(303)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长的职权) ……(306)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的召集) ……………………(308)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309)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的出席、会议记录和对董事
会决议承担责任)……………………(310)
第一百一十四条 (经理及其职权) ……………………(312)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314)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向特定人提供借款的禁止)……(315)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
披露)…………………………………(316)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一百一十八条 (监事会的组成、任期) ……………(317)
第一百一十九条 (监事会的职权及其行使职权的费用
承担)…………………………………(319)
第一百二十条 (监事会会议制度) ……………………(322)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的概念) …………………(323)
第一百二十二条 (股东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24)
第一百二十三条 (独立董事制度) ……………………(325)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制度) …………………(331)
第一百二十五条(关联交易董事表决时的回避制度)
…………………………………………(334)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及其形式)……………………(336)
第一百二十七条(股份发行的原则)…………………(337)
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发行价格) ……………………(339)
第一百二十九条(股票的形式) ………………………(341)
第一百三十条 (股票的种类) …………………………(342)
第一百三十一条 (股东名册) …………………………(344)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法规定的股票以外的其他种类的
股票)…………………………………(345)
第一百三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交付股票的时
间)……………………………………(345)
第一百三十四条 (发行新股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346)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向社会发行新股的程序) ……(347)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 ……………(349)
第一百三十七条 (募足股款后的变更登记和公告) …(351)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份转让的基本要求) ……………(351)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股份的场所) ……………(352)
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 ………………(354)
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 …………(355)
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特定持有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355)
第一百四十三条 (本公司股票的收购与质押) ………(357)
第一百四十四条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灭失后的补
救)……………………………………(360)
第一百四十五条 (股份的上市交易) …………………(361)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
重大诉讼的公开)……………………(363)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
格的禁止性条件)……………………(365)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
勤勉义务)……………………………(368)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行为的禁
止)……………………………………(369)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损害赔
偿责任)…………………………………(373)
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并接受质询的义务)………………(374)
第一百五十二条(股东派生诉讼) ……………………(376)
第一百五十三条 (股东直接诉讼) ……………………(380)
第七章公司债券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的概念) …………………(383)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的内容) ………(386)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债券票面的记载事项) ………(389)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债券的分类) …………………(390)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债券存根簿的置备) ………(391)
第一百五十九条 (记名公司债券登记结算制度) ……(392)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和规则) ………(394)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 ……………(394)
第一百六十二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396)
第一百六十三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办法及债券
持有人的选择权)……………………(400)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 ……(402)
第一百六十五条 (财务会计报告及其制作与验证)
…………………………………………(405)
第一百六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的公示) ……………(439)
第一百六十七条 (法定公积金以及任意公积金) ……(441)
第一百六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 ………(443)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积金的用途) ……………………(444)
第一百七十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解聘) ………(445)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447)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会计帐册) ……………………(448)
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形式) …………………(450)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 …………………(451)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处理) ……(453)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的程序) …………………(454)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分立时的债务承担) …………(455)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457)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459)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的变更登记) ……………………(460)
第十章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解散的事由) …………………(462)
第一百八十二条 (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
…………………………………………(464)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僵局时的解散) ………………(466)
第一百八十四条 (普通清算清算组的组成) …………(466)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的职权) ……………………(468)
第一百八十六条 (催告债权人) ………………………(470)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程序) …………………………(471)
第一百八十八条 (债务超过时的破产申请) …………(474)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的注销) ………………………(475)
第一百九十条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和责任) …………(476)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破产及其清算) ………………(477)
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480)
第一百九十三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 …(481)
第一百九十四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 …(483)
第一百九十五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 ………(484)
第一百九十六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485)
第一百九十七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活动原则) …(486)
第一百九十八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与清算)
…………………………………………(488)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虚报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 ………(489)
第二百条 (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491)
第二百零一条 (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493)
第二百零二条 (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
……………………………………………(494)
第二百零三条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法律责任) ……(496)
第二百零四条 (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法律责任) …(497)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和
清算中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498)
第二百零六条 (在清算期间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法律
责任)……………………………………(500)
第二百零七条 (清算组在公司清算时的违法行为的法
律责任)…………………………………(501)
第二百零八条 (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出
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的法律责任)……(502)
第二百零九条 (公司登记机关在对公司登记中的违法
行为及其法律责任)……………………(505)
第二百一十条 (公司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在公司登记
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506)
第二百一十一条 (假冒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
司的法律责任)………………………(508)
第二百一十二条 (逾期开业、停业、不依法办理变更
登记的法律责任)……………………(509)
第二百一十三条 (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
机构的法律责任)……………………(510)
第二百一十四条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严重危害国家安
全、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法律责任)
…………………………………………(511)
第二百一十五条 (民事赔偿优先原则) ………………(512)
第二百一十六 (违反本法规定的刑事责任) …………(513)
第十三章附 则
第二百一十七条 (用语的含义) ………………………(517)
第二百一十八条 (外商投资的公司的法律适用) ……(520)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本法的施行日期) …………………(522)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523)
合计:562页
第一条(立法宗旨) ………………………………………(1)
第二条 (本法的调整范围) ………………………………(4)
第三条 (公司的法律地位) ………………………………(6)
第四条 (股权的内容)……………………………………(11)
第五条 (公司的社会责任和权益保护)…………………(13)
第六条 (公司设立的登记和审批)………………………(16)
第七条 (公司营业执照)…………………………………(59)
第八条 (公司的名称)……………………………………(64)
第九条 (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67)
第十条 (公司的住所)……………………………………(74)
第十一条 (公司的章程及其效力)………………………(76)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77)
第十三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80)
第十四条 (分公司和子公司)……………………………(84)
第十五条 (公司的转投资及其限制)……………………(88)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或提供担保的限制)…………(89)
第十七条 (公司职工的权益保护)………………………(93)
第十八条 (公司的工会和民主管理)……………………(94)
第十九条 (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98)
第二十条 (公司法人人格及其否认)……………………(99)
第二十一条 (关联交易的限制) ………………………(106)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
………………………………………………(117)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三条 (设立条件) ………………………………(120)
第二十四条 (股东人数) ………………………………(122)
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的内容) ………………………(123)
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126)
第二十七条 (股东出资方式及其限制) ………………(128)
第二十八条 (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 …………………(131)
第二十九条 (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 ………………(132)
第三十条 (设立登记) …………………………………(135)
第三十一条 (股东出资义务的补充责任) ……………(137)
第三十二条 (股东出资证明书) ………………………(138)
第三十三条 (股东名册) ………………………………(140)
第三十四条 (股东的知情权) …………………………(141)
第三十五条 (股东的分派红利权和优先认购权) ……(143)
第三十六条 (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 ……………(144)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的组成及地位) …………………(145)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的职权) …………………………(146)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 ……………………(150)
第四十条 (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150)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152)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和会议记录) …(153)
第四十三条 (股东的表决权) …………………………(154)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55)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的组成) …………………………(159)
第四十六条 (董事的任期) ……………………………(161)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的职权) …………………………(162)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167)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68)
第五十条 (经理及其职权) ……………………………(169)
第五十一条(执行董事)………………………………(173)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和监事) …………………………(174)
第五十三条 (监事的任期) ……………………………(176)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 …………………(177)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调查权) ………………(180)
第五十六条(监事会会议制度) ………………………(181)
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职权的费用) ………(182)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及其设立和组织
机构的法律适用)…………………………(183)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199)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性质的公示)
…………………………………………………(201)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 ……………(202)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 …………(202)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制度) ………(203)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格否认) ………(204)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及其设立和组织机构
的法律适用)………………………………(210)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 ……………(212)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 …………(213)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214)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 …………………(216)
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高层职员兼职的禁止) ……(217)
第七十一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 ………………(218)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股东出资的转让) ………………………(221)
第七十三条 (股权强制执行中的优先购买权) ………(225)
第七十四条 (股权转让的记载) ………………………(228)
第七十五条 (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 …………(234)
第七十六条 (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 …………………(237)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七条 (设立条件) ………………………………(240)
第七十八条 (设立方式) ………………………………(242)
第七十九条 (发起人的限制) …………………………(243)
第八十条 (发起人的义务和发起人协议) ……………(244)
第八十一条 (注册资本以及最低资本限额) …………(248)
第八十二条 (章程的内容) ……………………………(250)
第八十三条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 ……………………(255)
第八十四条 (发起设立的程序) ………………………(257)
第八十五条 (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的最低比例)
………………………………………………(258)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的公告和认股书的制作)……(259)
第八十七条 (招股说明书的内容) ……………………(261)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募集股份的方式) ………(262)
第八十九条(代收股款)………………………………(264)
第九十条 (验资、公司创立大会的召开) ……………(265)
第九十一条 (创立大会的召集、职权和表决程序) …(267)
第九十二条 (股本的抽回) ……………………………(270)
第九十三条(申请设立登记) …………………………(271)
第九十四条 (发起人出资的缴纳) ……………………(272)
第九十五条 (发起人的责任) …………………………(274)
第九十六条 (公司形态变更时的资产要求以及增资程
序)…………………………………………(275)
第九十七条 (有关重要资料的置备) …………………(279)
第九十八条 (股东的查阅权、建议权和质询权) ……(279)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九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组成和地位) ………………(281)
第一百条(股东大会的职权) …………………………(282)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年会与临时股东大会) ……(284)
第一百零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293)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 …………(294)
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表决权) …………………………(296)
第一百零五条 (对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对外提
供担保等事项的表决)…………………(298)
第一百零六条 (累积投票制) …………………………(299)
第一百零七条 (表决权行使的代理) …………………(301)
第一百零八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02)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的设立、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及
其职权)…………………………………(303)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长的职权) ……(306)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的召集) ……………………(308)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309)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的出席、会议记录和对董事
会决议承担责任)……………………(310)
第一百一十四条 (经理及其职权) ……………………(312)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314)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向特定人提供借款的禁止)……(315)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
披露)…………………………………(316)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一百一十八条 (监事会的组成、任期) ……………(317)
第一百一十九条 (监事会的职权及其行使职权的费用
承担)…………………………………(319)
第一百二十条 (监事会会议制度) ……………………(322)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的概念) …………………(323)
第一百二十二条 (股东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24)
第一百二十三条 (独立董事制度) ……………………(325)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制度) …………………(331)
第一百二十五条(关联交易董事表决时的回避制度)
…………………………………………(334)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及其形式)……………………(336)
第一百二十七条(股份发行的原则)…………………(337)
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发行价格) ……………………(339)
第一百二十九条(股票的形式) ………………………(341)
第一百三十条 (股票的种类) …………………………(342)
第一百三十一条 (股东名册) …………………………(344)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法规定的股票以外的其他种类的
股票)…………………………………(345)
第一百三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交付股票的时
间)……………………………………(345)
第一百三十四条 (发行新股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346)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向社会发行新股的程序) ……(347)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 ……………(349)
第一百三十七条 (募足股款后的变更登记和公告) …(351)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份转让的基本要求) ……………(351)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股份的场所) ……………(352)
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 ………………(354)
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 …………(355)
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特定持有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355)
第一百四十三条 (本公司股票的收购与质押) ………(357)
第一百四十四条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灭失后的补
救)……………………………………(360)
第一百四十五条 (股份的上市交易) …………………(361)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
重大诉讼的公开)……………………(363)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
格的禁止性条件)……………………(365)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
勤勉义务)……………………………(368)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行为的禁
止)……………………………………(369)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损害赔
偿责任)…………………………………(373)
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并接受质询的义务)………………(374)
第一百五十二条(股东派生诉讼) ……………………(376)
第一百五十三条 (股东直接诉讼) ……………………(380)
第七章公司债券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的概念) …………………(383)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的内容) ………(386)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债券票面的记载事项) ………(389)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债券的分类) …………………(390)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债券存根簿的置备) ………(391)
第一百五十九条 (记名公司债券登记结算制度) ……(392)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和规则) ………(394)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 ……………(394)
第一百六十二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396)
第一百六十三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办法及债券
持有人的选择权)……………………(400)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 ……(402)
第一百六十五条 (财务会计报告及其制作与验证)
…………………………………………(405)
第一百六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的公示) ……………(439)
第一百六十七条 (法定公积金以及任意公积金) ……(441)
第一百六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 ………(443)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积金的用途) ……………………(444)
第一百七十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解聘) ………(445)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447)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会计帐册) ……………………(448)
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形式) …………………(450)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 …………………(451)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处理) ……(453)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的程序) …………………(454)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分立时的债务承担) …………(455)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457)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459)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的变更登记) ……………………(460)
第十章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解散的事由) …………………(462)
第一百八十二条 (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
…………………………………………(464)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僵局时的解散) ………………(466)
第一百八十四条 (普通清算清算组的组成) …………(466)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的职权) ……………………(468)
第一百八十六条 (催告债权人) ………………………(470)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程序) …………………………(471)
第一百八十八条 (债务超过时的破产申请) …………(474)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的注销) ………………………(475)
第一百九十条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和责任) …………(476)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破产及其清算) ………………(477)
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480)
第一百九十三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 …(481)
第一百九十四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 …(483)
第一百九十五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 ………(484)
第一百九十六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485)
第一百九十七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活动原则) …(486)
第一百九十八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与清算)
…………………………………………(488)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虚报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 ………(489)
第二百条 (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491)
第二百零一条 (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493)
第二百零二条 (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
……………………………………………(494)
第二百零三条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法律责任) ……(496)
第二百零四条 (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法律责任) …(497)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和
清算中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498)
第二百零六条 (在清算期间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法律
责任)……………………………………(500)
第二百零七条 (清算组在公司清算时的违法行为的法
律责任)…………………………………(501)
第二百零八条 (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出
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的法律责任)……(502)
第二百零九条 (公司登记机关在对公司登记中的违法
行为及其法律责任)……………………(505)
第二百一十条 (公司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在公司登记
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506)
第二百一十一条 (假冒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
司的法律责任)………………………(508)
第二百一十二条 (逾期开业、停业、不依法办理变更
登记的法律责任)……………………(509)
第二百一十三条 (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
机构的法律责任)……………………(510)
第二百一十四条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严重危害国家安
全、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法律责任)
…………………………………………(511)
第二百一十五条 (民事赔偿优先原则) ………………(512)
第二百一十六 (违反本法规定的刑事责任) …………(513)
第十三章附 则
第二百一十七条 (用语的含义) ………………………(517)
第二百一十八条 (外商投资的公司的法律适用) ……(520)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本法的施行日期) …………………(522)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523)
合计:5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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