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口才
作者: 杨四安主编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简介: 编写说明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和用人单位对高等职业人才的需求,警官高等职业教育这棵新苗如雨后春笋,茁壮成长,与时俱进,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培养警官、法学类高级实用型人才的重要阵地。警官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认识到,教材建设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应当不断加强和创新。目前,市场上虽然不乏有关警官、法学类职业教育方面的教材,但理论性、学术性太强,缺乏针对性,不能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所强调的理论知识传授以“必需、够用为度”,突出职业性和应用技能培养的要求。为了适应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的客观需要,确保因材施教,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一套突出职业性和应用性的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应运而生了。
本套系列教材是由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和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强强联合,共同组织编写的。这两所警官高等职业学院办学规模大,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在全国同类高等职业院校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两所学院里一批多年奋斗在教学第一线、拥有丰富教学经验、意在警官职业教育上有所作为的教学科研人员,本着“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从“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基点出发,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共同为新世纪的高职院校大学生奉献上了特点鲜明、针对性强的系列教材,首批21门主干课教材将在2005年度陆续与广大读者见面。本套教材的出版问世凝聚了众人的智慧和心血,是两所警官职业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共同献给警官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份厚礼。
从总体上看,“本套系列教材的鲜明特点是“原理+能力”、“原理+训练”。具体如下: 1.系统性。本套教材注重对相应学科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实务问题的分析和阐述,释义准确,论点明确,重点突出,结构严谨,逻辑严密,便于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点,并运用基本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2.实用性。根据警官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部对高职院校“突出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理论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度”的教学要求,本套教材在编写过程中以实用性和指导性为原则,强化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教育,着眼于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体现了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本套教材,通过对基本知识、基本实务问题的科学编排和准确阐述;教学素材(包括案例释疑和课后复习思考题、案例分析或实务训练题)的精心选取;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以及相关问题的展现,将知识与技能有机地融合起来,突出了职业性、应用性的要求和方法论的内容,注重对学生应用能力包括识别能力、归纳能力、解释能力、提高能力的培养和训练,真正实现从“教学生以知识”到“予学生以方法”的转化,从而使教材真正符合培养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实际需要。
3.时代性。参加本套教材编写的作者,绝大多数都有硕士学位,具有教授、副教授、律师、注册会计师等高级职称。部分教材约请了其他院校著名专家、学者担任主编。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们都主编或参编过不少教材,长期工作在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不仅具有较为深厚的专业理论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而且具有一定的职业实践经验。广大作者在编写本套教材时,以最新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为依据,以多年的教学心得和知识积累为基础,广泛吸收理论界最新科研成果,内容新、信息量大。因此,全套教材的编写比较成熟,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和时代精神。
4.针对性。全套教材的编写在突出职业性和应用性特点、强调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同时,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为核心”的宗旨,联系学生就业工作实际,兼顾学生和广大读者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招录考试和学历提升考试的需要。
5.通俗性。教材作者力求用简单的案例或例子,使深奥的专业术语及复杂的理论浅显易懂,简洁明了。针对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的特殊性,本套教材在内容方面基本不涉及比较法学和学术争论等复杂问题,对现行立法与司法解释中的某些不足之处亦不作评析。因此,本套教材不仅是警官高等职业学院和警官、司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的首选教材,而且可以作为其他类型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材,还可供广大法律爱好者自学之用。
本套教材虽然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与读者见面了,但由于教材编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因此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我们真诚地希望得到广大师生、读者的厚爱、谅解、批评和指正,以使本套教材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更好地为警官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服务。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编审委员会
200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