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rief Introduction of National Judicial Systems
作者: 张福森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3
简介:司法体制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六大把司法体制改革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这对于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永恒主题,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价值取向,它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司法体制的基本属性,有利于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需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下,从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适应司法工作自身发展规律的要求出发,围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这一基本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
司法活动不同于行政活动,司法体制不同于行政体制,有其自身固有的特点和运行规律。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司法体制的建设。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是根据本国国情、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政治生活的需要,来设计、改革本国的司法体制;同时,也比较注意不断吸收、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健全、完善本国的司法体制。
现代法治文明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一部分,是全人类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当然,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经济体制、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不同,各国司法体制也不尽相同。国外司法体制中有的东西与我国的政治制度、基本国情是不符合的,我们不能照搬、照抄。我们应该既立足本国国情,又放眼世界,充分了解世界各国司法体制的基本情况,注意吸收各国司法制度建设中的成功经验,积极借鉴各国司法体制改革中的有益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