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arative research on design structure of the civil code
作者: 陈小君等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10
简介: 民法规定或者民法法条以何种形式组合在一起,是民法的整体结构问题,是形式民法的重大课题之一。现代民法外在形式表现为民法典,民法典作为实质民法的外在表现,滥觞于罗马优士丁尼的《民法大全》,后经理性法学家将自然科学的原理引入法典编纂,理性法与启蒙运动联姻,1804年产生了近代第一部标志性的民法典——《法国民法典》。而后,在德国,继历史法学之后,概念法学获得极大发展,1900年《德国民法典》作为其直接产物,彪炳史册。至此,民法体系化登峰造极,对后世影响深远。20世纪以来的民法法典化运动如火如荼,1942年的新《意大利民法典》、1992年的新《荷兰民法典》、1994年的《俄罗斯民法典》等层出不穷,民法典已成实质民法的最主要载体。亦由此,对民法典的构造技术——民法典的结构研究成为了民法学研究中的一门“显学”。中国民法典正在逐步分编起草的过程中,虽然目前采取“成熟一个(编),发展一个(编)”的逐步推进的方式,但其终有一日必定面临民法典的整体结构设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