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新论·总则
作者: 王利明,崔建远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1998重印)
简介:合同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准则。市场是由每时每刻发生的纷繁复杂的交易所构成的,而合同则是反映交易的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合同的一般规则是规范交易过程并维护交易秩序的基本规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交易活动都是通过缔结和履行合行来进行的,所以合同关系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基本的法律关系,而合同法也就成为了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最基本的法律。
我国合同法的颁行,完善了合同法的法系,由此也提出一个问题,即合同法与债法的关系问题。按照大陆法的民法体系,合同法是债法的组成部分。所谓债法,是指调整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体系可以分为立法体系和学科体系。所谓合同法的立法体系是指合同法律在总则、分则两部分中所设立的体系。而合同法的学科体系是指从学理上归纳和总结起来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