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中国新闻学与传播学,新闻史学史卷[电子资源.图书]
作者: 戴元光等主编;徐培汀著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简介:滥觞斯——中国古代新闻史研究(713—1815)
只有邸报、《京报》的片断记录,无经验总结,也无系统研究。邸报与《京报》的内容无非帝皇诏令、诸臣奏议与官吏升降;无评论,无访稿,似不足称为报纸,“然当时消息公开传布,惟此类物,则谓其已具报纸之雏形,亦固无可非议也”山。
邸报有近1300年的历史,《京报>>有近400年的历史,时间不算短,但内容形式变化不大,发展缓慢,原因固然有受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和各王朝限制报纸出版的文化政策的影响,但其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封建自然经济的制约,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生活,安土重迁分散经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很难产生对信息的数量和时效要求较高、商品化程度较高的报纸。
初创期——中国近代新闻史学研究(1815—1919)
西学东渐,随着国人自办报高潮的兴起,一些有志之士,开始对报纸进行科学研究,研究它的性质、功能;陆续出现一些描述新闻事业历史的文章与总结办报经验的专文,如郑观应的《日报》、陈炽的《报馆》等等。
成长期——中国现代新闻史学研究(1919—19491
这一时期,先后出版各种类型的中国新闻史著作,约有50种,其中属于通史方面,有汪英宾的《中国报刊的兴起》(1924)、蒋国珍的《中国新闻发达史》(1927)、戈公振的《中国报学史》(1927)、黄天鹏的《中国新闻事业》(1930)、林语堂的《中国报刊和舆论史》(1936)。地方新闻史方面,有姚公鹤的《上海报纸小史》(1917)、项士元的电浙江新闻史》(1930)、蔡寄鸥的《武汉新闻史》(1943),长白山人的《北京报纸小史》(收入《新闻学集成》)、胡道静的《上海的日报》(1935)等。新闻史文集方面,有黄炎培编的《最近五十年》(1922)、胡道静的《新闻史上的新时代》(1946)等。在新闻界人物史方面,有张静庐的《中国的新闻记者》(1928)、赵君豪的《上海报人的奋斗》(1944)等。
这一时期的新闻史学研究,在新闻史的各个领域都有所开拓,初步奠定了我国新闻史研究的基础。但由于处于初始期,除了《中国报学史》少数专著外,多数著作水平不高,分量也比较单薄。这一时期的新闻史著作的普遍缺点是:(1)处于过程描述阶段,偏重报刊名称、出版日期、编辑人员的情况介绍,缺乏必要的论述和分析;(2)观点比较陈旧;(3)少数作者功力不足,材料辗转抄袭,缺乏新意;许多著作还有不少史实上的讹误。考订精详如戈公振的《中国报学史》那样的专著,经复查考证,尚且发现200多处差错,其他著作就可想而知了。
曲折期——中国当代新闻史学研究(1949—1978)
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经验,强调路线斗争,把新闻史写成政治史、宣传斗争史。1956年毛泽东同志提出“十大关系”,贯彻党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中共中央宣传部曾于1956年2月22日在中央党校由熊复主持召开过一次讨论中国报刊史教学大纲座谈会,传达了胡乔木同志对编撰中国报刊史的意见。随着《人民日报》改版与新闻改革的兴起,新闻界对办报传统、新闻与文学、历史的关系展开热烈争鸣。不料好事多磨,1957年反右派,1959年反右倾,十年“文革”,动辄得咎,新闻史研究几起几落。这个时期,除了一本内部教材《中国现代报刊史讲义》外,无创新性新闻史论著出版,只出版了史料性质的参考图书,它们是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研究室编辑出版的《五四时期期刊介绍》三集,潘梓年等撰写的《新华日报回忆》,张静庐编辑的《中国近代出版史料》三本和《中国现代出版史料》五本,阿英的嚷晚清文艺报刊述略》与徐忍寒辑录的炙申报七十七年史料》等。
繁荣期——中国当代新闻史学研究(1979—1999)
1978年真理标准的讨论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给中国新闻吏与新闻史学研究带来了春天,20年来的史学研究。成果累累,除新闻志外,各种类型的中国新闻史著作已达100多种。研究队伍扩大,仅中国新闻史学会会员就由207人增加到396人。各省市自治区从事新闻史研究人员已超过500人。新闻史研究的领域不断扩大,除原有报刊史研究外,还开展对广播史、电视史、通讯社史的研究;除中国新闻史的通史、断代史的研究外,还开展对地区比较新闻史、民族新闻史、专业新闻史的研究。除对新闻事业史的研究外,还开展对新闻学术思想史、中国新闻文体史、中国新闻法制史、中国新闻经营管理史等等的研究。在研究质量方面,由于政通人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贯彻,“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方针的落实,我国新闻史研究,也出了一批精品,包括优秀著作、得奖论文与著作。
新闻学,通常分为理论新闻学(又称新闻理论,包括新闻学概论、新闻学原理、比较新闻学)、应用新闻学(又称实用新闻学,包括新闻采访学、新闻写作学、新闻编辑学、新闻评论学等等)和历史新闻学(又称新闻史学,指的是新闻事业史)。甘惜分主编的《新闻学大辞典》第78页上这样解释:“历史新闻学——新闻学的史学部分,研究新闻事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的学科。”“新闻事业史,见历史新闻学条”。按大辞典的说法,新闻事业史就是历史新闻学,也就是新闻史学。
新闻史学新闻史学史。研究新闻史学的历史,才是新闻史学史,”研究”两字不可缺少。
历史新闻学)(新闻史学史。研究历史新闻学的历史,才足新闻史学史,“研究”两字也不可缺少。
百年新闻史学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20世纪最后20年中?为了篇章结构的适当平衡起见,本书在撰写时,把当代新闻史学者研究古代报刊的成果列入古代时期,把当代学者研究近代报刊的成果列入近代时期,把当代学者研究现代新闻事业的成果列人现代时期,按照古代、近代、现代、当代四个时期进行撰述:
我国新闻史学研究,硕果累累,人才辈出。著名的新闻史学家,现代有戈公振、胡道静,当代有方汉奇、宁树藩、李龙牧等。新闻史学家,当代有温济泽、康荫,丁淦林、赵玉明、吴廷俊、姚福申、黄卓明、马光仁等。有成果贡献社会的新闻史学者有王凤超、梁家禄、钟紫、韩松、许焕隆、刘家林、白润生、刘云莱、蔡铭泽、王洪样、黄河、张之华、郭镇之、张涛、胡太春、尹韵公、秦绍德、黄瑚、曾建雄、孙文铄、陈业劭、何炳然、卫元理、谷长岭、谢骏、俞家庆、孙晓阳、曹鹏、李彬、李斯颐、顾炳祥、马运增、葛思恩、梁洪浩、哈艳秋、王敬、王士谷、王绿萍、乔云霞、向纯武、曾宪明、吴庆棠、刘亚、何扬鸣、张鸿慰等等。彰往昭来,激励后人,特别新闻史的研究,更需要有“板凳须坐十年冷,文章不著一字空”的精神。本书是《20世纪中国新闻学与传播学》丛书之一,考虑到丛书中台湾、香港、澳门的新闻史学史另有专书介绍,故本书内容集中阐述大陆的新闻史学史,亦即大陆的历史新闻学研究。
中国新闻史学研究,在当代中国,尚处填补空白阶段,无前人理论框架、篇章结构可资参考。故本书中如有不妥、失当之处,敬请新闻界、新闻史学界同仁不吝指正,
国民党政府新闻统制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北洋政府的反动统治和各派军阀的长期混战,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反对与抗争。中国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同窃据统治地位的北洋军阀集团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1923年孙中山决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帮助,发表《中国国民党改组宣言》,1924年1月召开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把国民党改组为共产党人可以个人身份参加的工人、农民、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革命联盟,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建立起国共两党合作的革命统一战线;。;孙中山逝世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于1925年7月1日在广州成立;为适应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1927年1月迁至武汉。
但是,正当北伐革命战争节节胜利,北洋军阀统治行将崩溃的紧急关头,国民党内的蒋介石集团在国外帝国主义和国内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支持下,于1927年4月12日在上海发动反革命政变,并迅即在南京另立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接着,国民党内的汪精卫集团及其他派系也相继背叛革命,同南京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合流,使轰轰烈烈的大革命以失败而告终。
1927年中国国民党在南京建立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并假借孙中山提出的“建国三时期”的学说,确立了“以党治国”的基本方针。与之相应,新闻统制思想与政策,即将全国所有的新闻事业置于国民党的一党管制之下的思想与政策,也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形成与发展起来。1928
年6月间,国民党中央制订与公布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指导党报条例》、《指导普通刊物条例》、《审查刊物条例》。根据这些条例的规定,所有报刊均须绝对遵循国民党的主义与政策,服从国民党中央及地方党部的审查。1929年国民党中央通过《宣传品审查条例》、《出版条例原则》、《日报登记办法》,将不利于国民党统治的宣传报道扼杀在摇篮之中。1930—1931年,国民政府公布《出版法》与《出畈法施行细则》。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统治面临严重的危机。为了对付日益发展的进步新闻宣传活动,国民党统治集团大量汲取德国、意大利法西斯主义的新闻思想与经验,严密控制新闻界。一是效法法西斯主义的“国家至上”的原则,进行“民族主义的新闻建设”,凡是反对国民党的新闻宣传,一律以危害“国家”、“民族”利益为由予以取缔与镇压。二是通过制订与颁行非常法,加重对有害其政治统治的新闻宣传活动的惩罚,加强国民党当局对上述活动的紧急处理权。1931年2月4日司法院发布的《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就是这类法律中较为重要的一个。三是建立与完善新闻出版检查制度。自1932年起,国民党当局颁布一系列有关新闻检查的法令,如《宣传品审查标准》、《新闻检查标准》、《重要都市新闻检查办法》,将出版后审查制度改为出版前检查制度。
抗战爆发后,鉴于中国进入战时状态,国民党政府“名正言顺”地颁发了一系列战时新闻检查法令,建立和健全战时新闻检查制度。
1946年内战爆发后,特别是1947年内战发展到最后激战阶段后,国民党当局借口非常时期,颁布了一大批非常法规,将人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权利剥夺殆尽,将新闻法制制度强化到令人恐怖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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