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理公法全书
作者: (清)康有为著
出版社:三联书店,1998
简介:本书所收的《大同书》及其雛形
《宝理公法全书》,是康有为早期社会
学说的代表作。两书成书虽早,但刊行
太晚,故在当时学术界没有反响。然而
康有为的大同思想不仅超越了他的时
代和环境,其乌托邦理论与外来思潮
之联系,直至今天还有重要的研究价
值。
片断:
【注一二】欧洲近代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一般都是和平主义者,例如,十九世纪法国的傅立
叶、圣西门,以及他们的后继者,都憎恶階级斗争,嚮往通过和平道路实现他们
的理想。普列汉诺夫说“他们拒绝革命的行动方式,并且不理政治”(《十九世纪
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论空想社会主义》上卷,商务印书馆,一九八○,页
四七),是不错的。十九世纪法国最激烈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卡贝(E.Cabet),
在著名的《伊加利亚旅行记》中用下列词句表述了他对战争的憎恶:“如果革命
掌握在我的手里,那么即使我会死于流放,我也要掐往它绝不松手。”较诸它的
西方先行者,康有为对于革命和战争的態度,倒堪称是温和的。
【注一三】参看前揭《梁启超论清学史二种》,页六四。按,梁启超论述乃师的思想,先后
不同,自相牴牾甚多。例如他在一九○一年发表的《康南海传》(《清议报》一百
册),首次较详细地介绍了康有为的大同论。此文也是首次承认康有为想充当
“孔教之马丁·路德”,并披露康有为已是原教旨主义即“从事于孔教复原”
者。但他论康有为“孔教复原”的三阶段構想,首列《孔子改制考》,次列“大
同学说”,终列“大易微言”,而《新学伪经考》仅列为“此外先生所著书”之
一。于此可窥康有为的思想变異。
【注一四】需注意康有为爱好以先知现身。参见《康南海自编年诺》光绪十二年丙戌,光绪
十三年丁亥。
【注一五】见前揭蒋编《万木革堂遗稿外编》(上)。又可参前揭楼编《康子内外篇》页六
二亚页六五。
【注一六】前揭楼编,页六一、六二。
【注一七】《中国文化》研究集刊第一辑发表《实理公法全书》的“编者按”。见前揭书,页
三二四。
【注一八】前揭《中国文化》集刊“编者按”,指出《实理公法全书》的成稿时间及判断依
据之后,目前已见国内出版物的类似说法,有以下三种:⑴一九八七年十月上海
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康有为全集》第一辑(姜义华、吴根樑编校),页二七五
“按”:“从这部著作的内容与结构看,它很可能是《公理书》的修订稿;但书
中又曾引用法国一八九一年夫妇离異,婴儿出生等统计数字,可知《实理公法全
书》当改定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初。”⑵一九八八年八月中华书局“康有为学术
著作选”本《康子内外篇》(楼宇烈整理),点校说明:“此书约与《内外篇》
写于同一时期。……但此书《夫妇门》中引用一八九一年法国巴黎的人口统计材
料,则显然不即是一八八五年至一八八七年所作的《人类公理》、《公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