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宋诗.第一册
作者: 傅璇琮等主编;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编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7
简介:一、本书汇集有宋一代诗歌,长篇短制,细大不捐,断章残句,在所必録。以人系诗,以诗存人,旨在保存一代文献。
二、宋人诗集,逸佚良多,单篇零句,散见颇广,一时爬罗,实难罄尽。兹以传世诗集及辑佚大宗纂为正编,嗣后续有所得,另纂补编。
三、本书收录断限,凡唐五代人入宋以后有诗者,将其入宋以前所作之诗一并收录;凡宋亡以前有诗者,将其入元以后所作之诗一并收录;其人或入或出,虽历经宋朝,而无宋时诗作,一概不录,如其诗写作时代难以确定,则从宽收入。
四、五代十国入宋之君王,辽、金两国全部作者,其人其诗,本书概不阑入。
五、本书编次,以作者生年先后为序。生年难以确考者,或参以卒年,或参以登第、仕履之年,或参以其亲属、交游之有关年代,略推其大约生年,据以编次。世次一无可考者,另立专卷,编于书末。
六、凡作者悉称本名或通用名,宗室诸王亦同此例,唯帝王后妃则用庙号、封号。方外僧尼,一般于法名上冠以释字,裨便识别。道术之士,仍以本姓名立目。
七、帝王、宗室、释道、闺秀之属,分别次于同时作者之间,不立专卷。无名氏诗人,有人际关系可考者,随关涉之人编于相应之处;无人际关系可考者,另立专卷,编于书末,其中有世次可考者居前,无世次可考者居后。
八、诗人小传,写明生卒年代、字号、籍里、科第、主要仕履、封赠、著述。凡正史有传者约略言之,无传者依据有关史料撮述其要,注明出处。旧说有误者正之,文献不足者阙之,异说可参者并存之。要必言出有据,无征不信。
九、本书按作者时序,总分为若干卷,或数家合为一卷,或一家分为数卷,其原则一以诗章多寡为准,一以别集原卷为据。诗篇目次,凡据别集、总集录入者,悉仍其旧,或分体,或分类,或编年,不求划一。个别增补较多者,予以重编。杂取诸书者,先编整诗,后编零句,诗、句一般各以有题者居前,无题者(一律称“诗一首”)居后,但同出一书者,则归一按序编次,不受此限。有题、无题两类中又略以所出书成书先后为序。联句诗依其原来出处保存各家集中,不删重复.参与联句的各家,在其名下重出该诗,如编排相次,则仅保存诗题,注明参见。
十、本书重于校勘。凡成集之作,必考察版本源流,选择善本、足本为底本,确定有价值的本子为参校本,比勘对校,并于诗人小传之后专段叙述版本依据。凡辑录之诗,酌情略作他校。出校以校是非为主,酌校异同,务求简明。校语随文夹注当字之下。
十一、本书所收各家诗,无论绿自别集,抑或辑自他书,均详注出处。凡旧籍中一诗互见数人集中或名下而难以确定归属者,一律重收,各于题下互注又见。凡可确证系他人之诗而误收或误题者,则移入存目,并说明原由。凡旧籍误收、误题之诗系非宋人之作而不见本书者,则删归附录,略作辨正。
十二、凡仙鬼、梦幻依托诗,小说中虚拟之宋人诗,另立专卷,编于书未。
十三、本书全部编定之后,以题词、序言、凡例、总目、引用书目作为卷首,书后并附作者索引、篇名索引,以便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