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any Law: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and Theoretical Structure
作者: 赵万一,卢代富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美国经济史学家诺斯和托马斯在考察了公元800年到1700年西方各国的经济史后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的确,公司作为经济生活中最富效率的经济组织,通过集中并经营民间资本而为社会创造财富,并由此推动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如果没有公司,今日绚丽的社会文明是不可能实现的。在我国,公司制度的产生虽有上百年的历史,但公司制度并不发达。上个世纪90年代制定的《公司法》尽管使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有了基本的规范,并因此而有效地促进了公司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发展,但由于受当时旧体制的束缚和立法技术的限制,该法的制度建构并不完善。尤其是该法重公司的行政管理而轻公司的自治权限,重国有企业改革的权宜之计而轻制度安排的深谋远虑等取向,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的制约因素。为此,近年来,一场旨在寻求公司法现代化的运动在我国悄然兴起,众多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殚精竭虑,积极投身于公司制度的全面检讨和修订,并力图在借鉴西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寻求我国公司制度的创新。
值此背景之下,2004年10月,由西南政法大学欧盟法律研究所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和经济贸易法学院协办的“中国-欧盟公司法研讨会”在山城重庆隆重召开。作为欧盟法律研究所开展的中国与欧盟公司法交流的一个重要学术活动,此次研讨会得到了“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的大力资助。为了紧扣时代脉搏,有的放矢地对公司立法相关问题进行探究,组织者精心设计议题,并于会议前6个月将讨论主题送达给了各位专家,为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德国法兰克福法学院前院长Kohl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保树教授等国内外知名专家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就各国,尤其是欧盟公司法的借鉴、我国公司法的修改与发展方向展开了认真的探讨,并从公司立法宏观思考与公司制度微观构建两个方面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这些观点部分反映在本书中;部分则收录在“中国一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的另一项成果——吴越教授主编的《私人有限公司的百年论战与世纪重构》一书中。
本书除选录各位专家学者提交给会议的论文外,还包括我们根据“中国一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的规划,组织在公司法研究方面有一定造诣的部分中青年学者撰写的专题论文。所含内容包括公司立法宏观思考、公司设立、公司资本、股东及股权、公司运营与治理以及公司退出等多个方面。所有的文章都是在充分借鉴西方国家先进公司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扎根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对我国现有的公司制度作出的冷静审视,对我国今后的公司制度作出的理性构思。这其中或许没有惊天动地的话语,但不乏着眼于现实与未来的改革精神和全球视角。书中的观点,将为我国公司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借鉴。
本书的问世得益于西南政法大学一批中青年公司法学者的积极参与,编入此书的每一篇文章都渗透着他们的心血。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魏静、赵磊,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王怀勇三位同学为本书的编排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谨表感谢。
我们追求的社会,是创造精神异常活跃的社会,是一个充满生活乐趣的社会。正是人的自由自在的天性构建起绚丽多彩的生活,使人们充满了精神的愉悦。这样的世界是可以实现的,它将期待着渴望实现它的人们去共同创造。我们真诚地希望,本书的问世,能在浩瀚无边的公司法学海洋中泛起一丝涟漪,能为我国的公司法的完善提供一些思路。
赵万一 卢代富 谨识
2004年冬于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