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哲学大纲
作者: 吴俊升著
出版社:福建教育出版社,2011
简介: 1.选编范围。《二十世纪中国教育名著丛编》(以下简称《丛编》)选编20世纪经过50年时间检验的水平较高、影响较大、领学科一定风骚的教育著作。这些著作在学术上有承流接响的作用。
2.版本选择。《丛编》以第一版或修订版为底本。在各册扉页前,附印原著的封面。
3.编校人员。《丛编》邀请有关老、中、青学者。担任各册“特约编辑”,负责校勘原著、撰写前言(主要介绍作者生平与原著)。
4.编?原则。尊重原著的内容和结构,以存原貌;进行必要的版式和一些必要的技术处理,方便阅读。
5.版式安排。原著是竖排的,一律转为横排。横排后,原著的部分表述作相应调整,如“左列”改为“下列”等等。
6.字体规范。改繁体字为简化字,改异体字为正体字;“的”、“得”、“地”、“底”等副词用法,一仍旧贯。
7.标点规范。原著无标点的,加补标点;原著标点与新式标点不符的,予以修订;原文断句不符现代汉语语法习惯的,予以调整。原著有专名号(如人名、地名等)的,从略。书名号用《 》、( )规范形式;外文书名排斜体。
8.译名规范。原著外国人名、地名等,与今通译有异的,一般改为今译。
9.数字规范。表示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分、秒,计数与计量及统计表中的数值,版次、卷次、页码等,一般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中国干支等纪年与夏历月日、概数、年级、星期或其他固定用法等,一般用数字汉字。此外,中国干支等纪年后,加注公元纪年。
10.标题序?。不同层级的内容,采用不同的序号,以示隧别。若原著各级内容的序号有差异,则维持原著序号;若原著下一级内容的序号与上一级内容的序号相同,原则上修改下一级的序号。
11.错漏校勘。原著排印有错、漏的,进行校勘。
12.注释规范。原著为夹注的,仍用夹注;原著为尾注的,改为脚注。特约编辑补充的注释(简称“特编注”),也入脚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