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视域中的尊重
作者: 周治华著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简介:内容简介:“尊重”无疑是现代社会最为关键的道德语词之一。然而,尊重什么,缘何尊重,怎样尊重,以及“尊重”本身究竟意味着什么,却是我们疏于省思、甚至遗忘的问题。本书通过哲学的分析界定尊重概念及其内在要素和基本类型,从而显明尊重在源初意义上的德性意蕴;通过历史的视角呈现尊重在伦理学视域中的德性内涵与规范意义,进而反思了现代尊重观念的历史渊源与当代境遇。 目录 序 言 导 论 一、“尊重”:一个值得关注的道德语词 二、尊重作为一个道德概念 三、本书的研究视角和基本思路 第一章 尊重概念的辨识 一、尊重的一般界定 二、尊重的内在要素 (一)尊重的认知要素 (二)尊重的意志要素 (三)尊重的评价要素 (四)尊重的行为要素 三、尊重的基本类型 (一)达尔沃的分类 (二)哈德逊的分类 (三)其他分类 四、尊重的道德意蕴 第二章 尊重的德性内涵 一、尊重之为德性的显现 (一)“道德的尊重”与道德的意向 (二)“非道德的尊重”与审慎的德性 (三)尊重之为德性的基本内涵 二、传统伦理学中的尊重之为德性 (一)尊重之为德性的传统表述 (二)尊重作为传统德性的具体内涵 三、尊重之为德性的现代境遇 (一)尊重作为传统德性的边缘化 (二)尊重作为道德情感 第三章 尊重的规范意义 一、尊重:从德性到规范 (一)尊重之规范意义的凸显 (二)尊重之规范意义的历史渊源 (三)尊重之为规范的现代建构 二、康德关于规范性尊重的论述 (一)承认性尊重:把人作为目的自身对待 (二)评价性尊重:给予一个人应得的赞许 (三)作为准则和义务的尊重 三、尊重(人)作为道德原则及其实践意义 (一)尊重作为道德原则 (二)尊重、爱与自主 (三)尊重与平等 第四章 尊重的伦理:反思与前瞻 一、尊重(人)的伦理及其当代境遇 (一)尊重人的伦理 (二)文化多元主义的质疑 (三)当代道德扩展主义的挑战 二、拓展规范性尊重的对象 (一)尊重非人类存在物的康德主义论证 (二)尊重自然的伦理;泰勒的论证 三、向尊重之为德性的传统理解回归 (一)施韦泽的“敬畏生命的伦理” (二)“敬畏生命”:尊重之德性内涵的重现 结 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序言 …… 在中外伦理思想史上,康德是把“尊重人”作为最重要的道德义务的杰出思想家。他明确提出:“你必须这样行为,把每一个人当作目的并且决不把他人当作手段来对待。”康德的这个“绝对命令”坚决主张,一个人必须把他人当作能自律地确立自己的目的的人来对待,而且决不能把他人纯粹作为达到你自己利益的目的的手段。他的这一“尊重他人”最基本的、最重要的准则,要求我们以每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享有的全部尊敬和道德尊严对待他们,包括把他们用作达到他人目的的手段时也应当这样。如果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只利用他人,而不尊重他人的人格,只使用他人而不考虑他人的思想、利益的需要,仅仅把他人当作手段,就违背了“尊重人”的道德义务。人类的道德进步表明,“尊重人”已成为一种显见的义务和德性。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必须以人们之间的相互尊重为特征。尊重人就是把他人看作是有绝对价值的行为者,从而承认不应该把他们当作只具有有条件的价值物,仅仅是为我们的目的服务的东西。当一个人或任何形式的集团在追求自我利益、自我价值、自我目标的时候,在整体的道德考量上“同时把他人当作目的”,乃“尊重人”这一道德义务或道德原则的根本要求。迄今为止的人类道德进步的尺度端赖于此。 …… 我相信,周治华博士撰写的这本《伦理学视野中的尊重》,是国内伦理学界对“尊重”范畴进行研究的十分有价值的专著。本书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特别是在当代西方学者现有研究的基础上试图从一般意义上对尊重范畴进行探讨做出界定,并以社会历史的视角和辩证的方法对尊重在伦理学视阈中所呈现或被阐释出来的道德蕴涵展开深入研究,而且还试图进一步通过反思现代尊重观念的历史渊源和当代境遇以揭示其发展趋势。 作者认为,尊重是主体基于特定的视角关注、认识、评价某种客体,从而以恰当的方式做出回应。它是一种复杂的“对待某个事物的方式”,包含着认知、情感、意志、评价、行为等的不同维度。正是因为这一点,尊重必然呈现出不同类型的意义和用法。尊重所意味的“回头看”或者“再看一次”恰恰表明了人作为道德的存在物不同于动物的内心状态或行为模式。 作者认为,尊重在一般意义上所显现出的这种德性内涵,亦即其在主体方面所产生的“尊则谦谦”和“谦尊而光”的道德后果,虽然在现代社会被遗忘和忽略,但在传统社会却是至关重要的。因而,即便尊重概念本身并未出现,我们仍然可以在传统伦理学文献中发现它作为德性的理解和论述:面对尊重的客体时,一个人应当反躬自省,认识到自身作为个体和类的无知和有限性,从而避免恣意骄横、居功自傲、漠视一切,培养和保持严肃谨慎、心存谦卑、有所敬畏的内在品性和行为方式。这种尊重之为德性的传统理解随着传统德性概念的边缘化而被现代伦理学家褊狭的阐释为促使人遵从道德规则的道德情感,从而使这一概念的规范意义凸显出来。 作者认为,尊重之为德性是由于“我尊重某种对象意味着我应当具有一种好的品格”而成为可能,那么,尊重之为规范就是由于“你应该尊重某种对象是建构一种理想的道德秩序所必需的”而成为可能。因此,尊重的规范意义既包含着承接传统的方面,更包含着它在现代伦理学视域中被严格限定的方面。作为一种典型的,同时也是最具影响力的规范性理解和建构,康德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对人的尊重:始终把人作为目的本身对待的承认性尊重,给予一个人应得赞许的评价性尊重,以及作为道德准则和义务的尊重。由此,康德将一种以人为对象的规范性尊重推向了道德原则的位置,从而构成了一种对现代社会生活产生普遍影响的“尊重(人)之伦理”(ethics of respect)。 作者还认为,源于康德的“尊重(人)之伦理”虽然包含着不可否认的道德洞见,并确实推动了道德的进步,但它忽视人作为尊重之对象的认同和差异,以及排斥非人类存在物作为尊重之对象的人类中心主义立场,按照康德的道德义务论,因为全人类并且只有人类才具有无条件的价值,而其他事物或生物只有在某些条件下才有价值。同此,就整体而言,康德的“尊重(人)之伦理”其主要的道德对象是他人或人类,这致使它在当代不可避免地受到文化多元主义的质疑和道德扩展主义的挑战。本书的亮点之一是在最后一部分通过反思“尊重之伦理”的当代境遇,揭示了尊重在现代伦理学视域中作为规范的理解范式无法容纳非人类存在物作为其对象的局限性,从而显现出回归传统理解,亦即恢复其德性内涵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本书对于尊重的理论创新点在于明确提出了尊重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仅仅从尊重的客体方面来理解尊重概念的道德内涵是片面的,也是不够的。从我们作为尊重的主体来说,尊重包含着这样的要求:鼓励或帮助人们摈弃以自我为中心的独断和狂妄,真正认识到自身的有限性,培养和保持谦虚谨慎、有所敬畏的道德品性和生活态度。 本书作为从道德哲学的角度全面阐述尊重理念的专著在理论的研究上态度认真,思路开阔,注重学术规范,分析客观又有个人创见。尽管在理论建构与实践洞见上对尊重范畴的探索只是一个新的开端,从深层看,还存在一些不足,但是,从当今中国的伦理学研究与伦理实践看,此书的研究价值值得我们关注与肯定。 王正平 2009年6月于上海师范大学哲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