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ate Administer Law Procedure
作者: 周珂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4
简介:2003年9月1日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之日,我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开设了“物业管理法”选修课。当时这门课的设置不少人还持怀疑态度,但学生们的热情出乎我的预料。从1999年开始,我指导的硕士论文以物业管理法为内容的有五篇,我要求学生们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为研究的基础,但第一篇论文因此险些不能通过,学生们甘冒风险上下求索的精神也激励着我在这一研究领域要出一个像样的成果。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建设飞速发展,这种物质文明客观上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精神文明,特别是法制文明。长期以来我国物权法很不健全,而代表着现代物权法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能够率先在物业管理法中问世弥足珍贵。我国物业管理法中确立的自治团体制度是我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事物,将其视为对我国公众进行民主与法治能力培育的生动和有效的一种途径当不为过。现代物业管理将政府诸多城市管理的职能转移给企业和业主自治,将对我国经济生活乃至政治生活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物业管理法中体现的专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成员权及合同权、行政管理权的融合与法制化,共创文明家园与和谐社会的目标,不仅是业主们的愿望,更是法治系统化的一种境界,这也是同学们对这门课感兴趣的原因之一。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作为一个行政法规,尚不可能包容更多的内容,从现行立法来看,依然是以合同法内容为主,但从法学研究的角度,作为学者我们应当把这部条例与我国的法制系统和法治发展联系起来,光大其法律价值,这也是本书编写的一个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