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电子资源.图书]
作者: 徐孟洲,孟雁北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简介: 市场经济是竞争型经济,竞争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但是以赢利最大化为追求目标的一些经营者会利用自由竞争的原则反过来限制竞争、消除竞争,甚至会有一些经营者看到其他经营者有竞争优势而自身不具备时,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别人的竞争优势来牟利,从而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当现实生活中仿冒名牌或虚假宣传随处可见的时候,当各种各样的价格同盟不仅可以达成,而且能堂而皇之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原来的竞争对手不再进行价格竞争的时候,必然促使我们反思:如果没有公平的竞争,如果没有自由的竞争,如果竞争可以非常轻易地被竞争对手通过协议的方式所限制和消除,那么市场经济将如何发展?所有关于竞争的思考会告诉经营者,在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维护竞争秩序是非常必要的,而且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竞争秩序更是不可或缺的。竞争法就是一部保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激励经营者提高效率,最终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法律。
竞争法在对竞争关系和竞争管理关系进行调整的过程中,始终以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竞争法在授权竞争执法机关对反竞争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时,也应当牢牢把握住这个目标与方向。因此,在理解竞争法时,尤其是理解反垄断法的各项制度时,在确定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的界限时,要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保护消费者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为最高标准。
竞争法的主要构成部分是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本书将以反垄断法传统的三大制度(即垄断协议行为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制、经营者集中行为规制)和行政性垄断行为规制展开,大家在学习时要注意把握反垄断法的精神实质,因为当经济条件、经济背景、经济政策和国际大环境不断发生变化时,竞争执法机关在适用反垄断法时为了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也要因时因地作出具体的判断,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并不是只有一个答案。我国1993年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从内容的角度讲是一部综合性的竞争法律,除了对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范以外,还规制了部分的限制竞争行为,目前该法也正在修订之中。我们在撰写反不正当竞争法这部分内容时,把几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市场混同行为、引人误解或虚假宣传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诋毁行为和不正当多层次直销行为)作为重点进行阐述,同时本书还通过背景资料和典型案例等助读材料,帮助大家理解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时出现的难点。
在学习竞争法的过程中,大家应要领悟这样几个问题:第一,具有经济学的背景知识对于理解竞争法精神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大家在学习竞争法的同时能够抽出一些时间来研读一些典型的经济学著作,一定会大有裨益。第二,竞争法是与大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充满活力的经济法。当我们漫步街头时,进入我们视线的一些商品宣传是否属于引人误解或虚假的宣传呢?当我们浏览各种报刊时,我们也许会产生这样的思考:所报道的某些企业并购行为是反垄断法要规制的行为吗?每每遇到这些疑问,都会促使我们去了解和研究竞争法。竞争法与经济生活,特别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第三,竞争法理论博大精深。我们在掌握了竞争法的基本知识后,要想准确地适用竞争法尤其是反垄断法,还需要对产业政策、相关市场、行业结构、国际大市场等进行资料搜索与问题思考,更需要有坚实的经济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因此,要学习与研究好竞争法必然要求我们更多地掌握这些相关理论知识。第四,竞争法学是一门年轻的充满挑战的应用法学。在我国竞争法学领域里,还存在着极具挑战性的问题和广袤的发展空间等待我们去探究。例如在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中,执法和司法活动涉及的统一适用于各行业、领域的法定标准与特殊行业、领域的特殊情形的适用问题;还有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尚未规定的层出不穷的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和处理问题,也需要竞争法理论研究作出科学回答,因此,研究竞争法大有可为,学习竞争法充满着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