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舞蹈志,宁夏卷
作者: 庞玉瑛主编;《中华舞蹈志》编辑委员会编
出版社:学林出版社,2002
简介:元杂剧的兴起将中国古典戏剧推上灿烂辉煌的顶峰。元代流传的以回回为主角和表现回回生活的戏曲很多,如《赏黄花浪子回回》(《奢摩他室曲从》)、《回回梨花院》(《辍耕录》卷25)、《丁香回回鬼风月》(《录鬼簿》上卷),《马木黑当当》、《清泉某当当》等。据说,这些戏曲是中东传人的乐曲与中国戏曲相结合的产物(《辍耕录》卷28)。在以上戏剧中,不仅有回回人跳舞的场景,而且亦有“看!一个回回舞上来了!”等类似的戏文台词。从上述介绍看出,回回乐舞在元代艺术领域中占据着重娈位置。回族先民喜歌爱舞,并活跃于元代艺苑,对艺术的繁荣发展所起的作用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必须要看到元代所说的“回回”并不是特指某一个单一民族,而是泛指迁人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那么元代记载的回回乐舞应该是指从西域大地(西域极为广泛,包括阿拉伯诸国及新疆等地)传人的具有浓郁异国特色的纯外域乐舞,尽管回族与元代所说的回回人有千丝万缕的亲缘关系,却不能简单地将回回乐舞理解为回族舞蹈。回回民族是在中国特定的土壤、气候、环境中哺育出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已形成了回族鲜明的民族特征、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所以,不能将回回乐舞与回族舞蹈划等号 舞蹈艺术虽有很强的传承关系,但真正意义的回族舞蹈应是在回回民族形成之后,也就是说是在元末明初以后,在回族中流传的舞蹈,方是回族舞蹈:
明代是回族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明太祖朱元璋自推翻元统治阶级后,对回族强制实行汉化政策,规定:“凡蒙古、色目人应与中国人为婚姻,不许白相婚娶”。(《明律集解》)又“洪武(朱元璋年号)元年,诏胡服、胡语、胡姓,一律禁止”(《日知录》)。这无疑加速了回族汉化的进程:由于中国本土是汉族数千年繁衍生息的地方,昕以回族的经济、生活必定受到以汉文化为主体的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影响,在反映一定社会经济的意识形态上、文化艺术上,必然涂有汉文化封建思想及儒家文化的重彩,这主要反映在伊斯兰教文化的微妙变化上。创立于七世纪的伊斯兰教从阿拉伯传人中国后,即成为“回回”的标志(或代称),而回回民族的诞生又是以伊斯兰教为纽带的。伊斯兰教对回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与回族的风俗习惯、民族文化、民族心理结构、生活方式有密切联系,穆斯林的衣食住行等生活习俗都要遵守教门的规矩。伊斯兰教进人中国后在中国出现了土著化、汉化现象。有相当一部分信仰伊斯兰教的文人学者亦十分崇尚儒学,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