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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勇, 徐增阳著
简介:在作为流出地的乡村,无论是礼治秩序,还是行政秩序及其秩序的安全性表征,都是建立在农民不流动和农民附着于土地基础上的。大规模的农民流动则会改变原有的权威和规则,改变着人的行为理念和规范,从而造成秩序的震荡。 首先,农民流动改变着乡村的“熟人社会”特性。“熟人社会”中的“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乡土社会里从熟悉中得到信任”,①农民流动则使乡与土分离。尽管许多农民生于乡,长于乡,但已不再附着于土。流动中的农民大多是青年,他们中的许多人几乎是从学校毕业后便踏上离乡务工的道路。根据杜鹰等人1994年对四川、安徽两省样本户的调查,外出劳动力中有6.5%的人在18周岁以下。9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家乡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即使是那些曾经在家务农的人来说,长期离开家乡在外务工的过程也使他们难以在每天的交往过程中保持与家乡的紧密联系,家乡已成为记忆中的“陌生人社会”。由于观念的变化,他们回到家乡后,可能对家乡中的人和事看不习惯,更难建立过去那种相互信任的亲密关系。 其次,农民流动对于既定的乡土权威构成怀疑和挑战。乡土权威是建立在乡土社会基础上的。在乡土社会,老人权威基于其丰富的农业生活经验,行政性权威基于国家权力对土地及其附着其上的人的管辖。农民流动则改变着人们对这种乡土性权威的信任与服从。对于流出乡村的农民来说,他们挣得钱一般比在家乡多,更重要的是他们所获得的收入主要是依靠自己的知识、体力、能力或胆识。家乡老人所具有的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对于流出土地的农民已没有意义,老人的生活经验不仅没有参考价值,反而会对闯天下的流动农民有束缚作用,老人的神圣地位和权威为此动摇。流动还改变着农民对乡村行政性权威的看法。在以往,乡村行政性权威很大程度来源于他们控制着较多的资源,甚至控制着人身。而农民流动不仅意味着乡村行政权威不能随意控制人身,而且意味着他们控制的资源也在减少。一般来说,流向外地的农民比留在家乡的人收入要高,社会关系网络要多,自由度也较大,这就有可能使一部分农民不再轻易服从行政性权威。如我们在四川东部一个村调查时,村支部书记不断抱怨留在村里收入太低,在那些流出外地的农民面前说话、办事“腰杆子不硬”,并表示自己宁愿外出打工。湖北省中部农村一个农民对所在乡镇的书记说在外面“我可比您自由多了,没有村干部来喊我开会,去教训我,催我还这款,交那费,没有隔壁三家、亲戚朋友请我去栽秧、整田帮工,多么自由”!① 再次,传统的乡土规则是建立在“熟人社会”基础上的。在一个不流动的“熟人社会”里,人们早不见晚见,一方面受各种人情、礼俗、习惯、禁忌等规则的约束,另一方面许多矛盾纠纷也可化解于乡土规则之中。对于体现行政权威的乡村干部来说,即使不以行政权威施压,村民们也得给干部一个面子,以便将来好办事。同时,家庭、亲友、干部等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教化,传递各种规矩和习惯,以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农民流动后则会改变这一切。这是因为,农民一旦流出乡村,就会脱离由家庭、乡邻、政权组织等构成的控制网络而处于脱序状态。他们所面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环境,必须改变自己原有的行为规范。而当他们离开本乡本土以后,附着于乡土的规则就会失去其约束力和规范性。费孝通认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用礼来维持。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不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旧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①流动的农民与家乡的人并不会早不见晚见,也不会在经常性的交往中形成紧密联系,附着于乡土的人情、礼俗、习惯、禁忌、面子等规则的神圣性因此而动摇。特别是许多外流的农民本身就是为了摆脱村里的纠纷,他们更不愿意受本村规则的约制。乡土性规则因此在流动中受到强烈冲击。 现阶段的农民流动大多数具有“两栖”的特征,从生产和生活活动看,他们长时间离开乡土,对于附着于乡土的权威与规则越来越淡化,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相关意识;从土地、户籍、生存条件等方面看,他们的根又在本乡本土,并没有融人城市和工业文明社会,从而建立起一整套新的行为规范。为此,他们的意识经常处于矛盾状态,他们的行为也往往处于失范状态,以至出现规则“真空”。即原有的权威和规则受到挑战,新的权威与规则未能建立,或者与原有的乡村社会发生激烈的冲突,从而造成秩序的震荡。 在流出地的乡村,冲击最为强烈的是安全性秩序。在这些地方,一方面,通过农民的流动,缓解了人地矛盾,给乡村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改变了生存状态,有利于乡村的总体性安宁。本课题组1999年春节在河南刘村的实地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刘村村民的大量外流,村内几乎无剩①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2页。余劳动力,留在村里的村民有大量农活和家务要做,因此无事生非、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现象极少发生。在接受问卷调查的42名外出务工者中,76.2的人认为大量村民外出务工后,家乡社会风气确实变好了,16.6的人认为外出后家乡风气无大的变化,只有1人认为现在家乡风气不如以前。调查中其他村民也普遍认为,和大量村民外出务工之前相比,村里的社会风气、治安状况都明显好转。这说明,农民流动在缓和流出村的人与资源(主要是土地资源)的矛盾的同时,也降低了村庄社区内人际互动的机会,避免因人地矛盾带来的社会冲突。另一方面,农民的流动必然会打破乡村原有的静谧、安宁、祥和和稳定,使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受到严重挑战。 其一,绝大多数农民流动是为了挣钱,寻求生存的出路。他们外出不仅要改变自己的生活命运,同时也肩负着家庭的希望。但是,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容易找到稳定的工作机会,有的根本找不到正常的工作机会。为了达到挣钱这一目的,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可能实施不正常,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也确实有可能挣钱,甚至挣较多的钱。而行为的结果则是他们可能将违法违规的心理带回家乡,直接冲击乡村社会固有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观念。湖北西部和四川东部都是大山区,山民十分纯朴,同时也相当强悍。在不流动的社会里,这两者因为乡土固有规则的约制可以较好的协调。1990年代,两地的农民大规模外流。他们文化较少,找工作更困难。为了挣钱,他们中的一部分将强悍的习性发挥到极致,信奉的是不受约制的强者哲学。当他们回到家乡后仍然以在外形成的习性支配自己,从而冲击着乡村宁静的生活秩序。有些村,每逢春节流动在外的人将回家乡时,便提前做好防范。即使如此,这些地方的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程度也远不如大规模农民流动之前。我们在实地调查中,当地的老人对此深为忧虑,认为一些他们看着长大的孩子,本性质朴,但为什么一外出就“变坏了”呢?不尊重和孝敬老人,甚至遗弃老人,成为这些地方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根据权威部门统计,1990年代,农村青年的违法犯罪迅速增长,其中相当一部分为农村流动人口。而盗窃耕牛、农具、农田水利设施等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又占其中的70以上。① 其二,外出后的欲望的迅速扩张。欲望与满足能力的平衡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在传统乡村,尽管人们的生活水平不高,但乡村的封闭性也使人们的期望不高,以收定支,勤俭节省被视为生活美德。人们对生活的评价标准也主要是同过去相比,可以在历史的比较中获得某种心理平衡。随着农民的流动,他们的欲望迅速扩张。他们外出务工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方不仅生活水平高,更重要的是生活方式远较乡村丰富。马克思早就比较过城乡的差别,认为:“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而在乡村里所看到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情况:孤立和分散。”②生活在孤立和分散状态的农民外出后,直接面对丰富而又新奇的生活方式,其生活欲望急剧扩张。但是,相比城市和发达地区的人而言,他们的收人又极其有限,由此形成急剧扩张的欲望与十分有限的满足欲望的能力之间的巨大反差和矛盾。由于他们并没有纳入城市文明轨道,他们所接触的只是城市文明的表象,他们所体验和感受更多的则是自己的生活艰辛。这样,在外在生活的奢侈与内在生活的艰辛之间又形成尖锐的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