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传义例研究
作者: 晁岳佩著
出版社:线装书局,2011
简介:《春秋三传义例研究》内容简介:据前人统计,现在的《春秋》只有1.6 万余字,却记载着242年间以鲁国为主的春秋历史,平均每年约70字。如此简略的一部编年体史书,历代的研究著作却是汗牛充栋,且被公认是政治理论教科书。关键在于古代经学家们普遍认为,《春秋》是孔子亲手写作的唯一著作,其中含有圣人垂教后世的大义。最早提到《春秋》之义者是孟子:“晋之《乘》,楚之《祷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孟子?离娄下》)历代经学家都据此证明孔子作《春秋》加入了自己的义。这是误读。孟子的意思很明确,孔子是取鲁《春秋》之义,而不是孔子在作《春秋》时加入了义。孟子之言,实际上可以证明的是,孔子对《春秋》作过解读。孔子创办私学,急需教材,便利用曾作过鲁司寇的身份,到太史那里抄出了鲁史《春秋》,既据此传授历史知识,也通过解读《春秋》表达自己的见解;这或者就是孔子作《春秋》的真相。《春秋》因孔子而传,孔子因《春秋》而成为圣人;这是真正的双赢。《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引仲尼日:“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地也,且明德也。”这应该是孔子解读的《春秋》之义。可惜《左传》此类记载太少,后人很难据此推论孔子究竟从《春秋》中解读出多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