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孕·优生·优育指南
作者: 曾强吾编著
出版社:气象出版社,2005
简介:古今优生趣谈
我国自古就有“望子成龙”、“望女成风”的说法。这是人们对优生优
育的一种企盼和期望。
在古希腊历史上,斯巴达的优生优育,已被不少古典作家描写得趣味横
生。在公元前六世纪时,斯巴达是希腊各城邦建立后,依靠军事优势,成为
一大霸国的。它不仅是世界的头等军事强国,而且也是一个体育强国。在伯
罗奔尼撒战争以前,它一直是古希腊奥林匹克运动会各项竞赛的主要获奖者
。这不是偶然的。因为,除了社会经济等因素外,斯巴达老早实行的优生优
育制度,却是一个重要原因。古典作家普鲁塔克和色诺芬就有不少这方面的
生动而又具体的记述。古代斯巴达政权有专门的法律,规定青年结婚的年龄
,并对过早、过晚和非法婚姻严加科罚。规定女性不当兵,认为女性当兵打
仗,会影响体质,一个国家没有一个体质强壮的母系,就难以生育和培养优
良健壮的战士。在普鲁塔克的笔下,就有这样一段精彩的描绘:“斯巴达的
少女为着使身体结实必须竞走、格斗、掷铁饼、投标枪,让孩子在健康母亲
的怀孕前就有了结实的身体,使婴儿的发育可以正常。使母亲因为身体健康
而容易分娩。”“活泼少女锻炼时激烈的跳跃,活像母鹿的蹦跳;冲刺奔时
得飘着头发,像小马一般把场地弄得尘埃滚滚。”那时斯巴达女人的健康、
美丽和坚忍果敢,是举世无双的,所以,生育培养出了威武、健壮英勇的士
兵。
斯巴达政权还插手干预公民的私人生活和家庭生活,认为这些也是国家
生活,能够直接影响生育强壮、健康的儿童,关系到国富民强。因此,婴儿
出世后,必须送交长老进行体检,体检后带回家要用酒给婴儿洗浴,以检验
婴儿体质。幼儿稍长,则教以知足、自乐、不拣食、不怕黑暗、不怕孤单,
不任性,不喧嚣。规定7周岁,都统统编进儿童营,学习投掷、摔打、跑跳
、游泳、角力等。还特别重视培养青少年的刻苦耐劳、勇敢顽强的精神。其
训练方法格外严峻,在酷暑严冬季节,强制他们赤足而行,风霜雨雪天在河
中游泳,长年在河畔芦苇中住宿。还故意让他们吃得又差又少,目的是让孩
子们向饥饿作斗争。
还有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残忍规定,古代斯巴达政权在各地附近山麓设
置弃婴场。当婴儿出生后送交长老体检时,如检查婴儿身体有缺陷、畸形或
孱弱不健康时,则送往弃婴场,任其自毙。据称这样做,是对国家、家庭和
孩子本人负责。
现代,随着科学文明的进步。人们可以通过科学技术手段检查组织样品
、基因指纹等,以预测出胎儿是否有缺陷,以便引起重视,及时停止妊娠。
同时,怀孕时要去医院做“ABO溶血症”产前预测检查,哪怕是一对健康夫
妇,生下的健康孩子,也容易患一种“ABO溶血症”,其中尤以丈夫为A型血
和妻子为O型血的夫妇最为多见。凡这样血型相配的夫妻一定要尽早去做这
种检查,以便及早发现防治。
优生优育已引起了人类的重视,世界各国越来越多地在制定或推行优生
保护法。世界上第一部优生法是1907年由美国印第安纳州用正规法律形式颁
布的,其中一条明确规定:禁止有严重遗传性缺陷者生育。日本在1940年、
1948年和1960年三次制定并修改优生保护法,设立“优生保护委员会”机构
,建立优生保护咨询办公室,逐步完善了优生法律制度。日本先后颁布了《
国民优生法》、《优生保护法》等,对提高日本民族的人口素质起到了重要
作用。有的国家还规定任何婚配所造成的子女白痴等严重遗传病,要承担的
法律责任等等。也有不少国家为了形成优生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全
社会懂得哪些行为和因素是符合优生的,哪些行为是违反优生的,便在中学
教科书中就专门讲述了恋爱、结婚、遗传、优生等知识。
在我国,我们的祖先早就懂得优生优育的科学道理。初唐著名诗僧王梵
志就写过一首主张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的诗:“生儿不用多,了事一个足,
续续生出来,世间无处坐,若不急抽脚,眼看塞天破。”今天且不说这首诗
的艺术性,只从优生优育的观点来看,这首诗告诉我们少生是优生的前提,
这并非现代人的专利,早在唐代就懂得并提倡了。其实,当今优生学的热门
话题,诸如晚婚少育、身体状况、近亲结婚以及环境因素等与优生的关系,
都能从古籍中,找到依据同现代理论互相印证。
春秋时代的《左传》中就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藩”的论述,就考虑了
近亲结婚出生的子女多智能低下,痴呆或患遗传性疾病这一因素。在宋代甚
至在法律上规定:“姑舅及两姨子女不得为婚”。文学巨匠曹雪芹在《红楼
梦》中精心塑造了林黛玉、贾宝玉这对恋人,却又妙笔生花,引出了“黛玉
葬花”和“宝玉失玉”等引人共鸣的离奇故事情节,就是对近亲不能结婚的
一种揭示。当前我们提倡晚婚少育,古人也早就认识这个道理。宋代妇科学
家陈自明倡导晚婚,从为“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
,必二十而嫁”。
科学研究证实,胎儿素质的优劣与精子的质量有密切关系。因而吸烟、
酗酒、纵欲以及醉饱劳疲均不利于优生。宋代医学家葛洪指出:“巳醉勿房
,巳疲勿房,巳饥勿房,巳饱勿房。”这里的“巳”是指的一天中十二个时
辰的时间,巳时即上午9~11时,又称“阳中”时分。医疗气象学告诉人们
,天气与环境也是优生的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故在恶劣气象条件下和噪音
环境中不宜行房事,否则育者不健不聪。我国古人早就有“雷雨交作勿行房
”和“孕妇看戏,多生怪胎”等说法。而风和日丽,七情顺和,居室安静,
育者多强盛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