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有效监管论
作者: 杨春林著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简介:政府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是指政府设定的监管机构依据法律规定通过行使行政管理权、经营管理权对商业银行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促使其合法、稳健经营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政府对商业银行监管的有效性问题是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金融运行平稳,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的重大问题。
本书针对政府对商业银行监管有效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回顾我国政府对商业银行监管制度的历史演变过程,描述现行监管制度的基本框架,分析现行的监管状况,找出政府对商业银行监管有效性不足的问题及其成因;运用行政管理学、经济法学和经济金融学的原理阐述政府对商业银行监管的理论依据;进行政府对商业银行监管的国际比较,得出了构建我国政府对商业银行监管体系的启示;构建我国政府对商业银行有效监管体系,确定有效监管的目标,构思监管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和对监管者的监督体系。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阐述政府对商业银行有效监管的理论。监管的权源论:运用公共利益论和政府经济管制论的理论阐述公共利益是监管的权源,为了防范金融市场失灵、控制商业银行的脆弱性风险、维护商业银行体系的稳定和弥补法律体系的不完备,社会公众要求政府对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监管。监管目标论:论述有效监管的总体目标、从属目标与具体目标,以及确立监管目标的技术要求理论。监管体制论:阐述分业和混业监管、监管的集约化程度、监管部门设置、监管的纵向分权等理论。监督监管论:从政府有限监管、监管权利制衡、监管者局限及不当监管危害等方面论述对监管者实行监督的必然性。跨国监管论:商业银行国际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跨国经营和跨国界的金融交易已是商业银行经常发生的业务,各国监管当局进行必要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分析研究我国政府对商业银行监管现状,回顾建国以来我国政府对商业银行监管制度的演变,详细地描述了监管制度的现行框架。对现行商业银行监管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肯定了现行监管在预防金融危机的发生、增强稳健经营能力和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找出了现行监管有效性不足的六种表现。对监管有效性不足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指出经济风险转移、监管模式缺陷、监管法规不完善、监管方法陈旧四个方面的直接原因。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制度环境制约的深层次的原因,并找出制约监管有效性的主要问题。
第三,进行政府对商业银行监管的国际比较并得到了启示。从监管目标、体制、方式、内容和跨国合作五个方面进行国际比较。通过比较得到了启示如下:构建我国政府对商业银行监管体系应该借鉴国际监管经验;遵循国际监管惯例;适应我国经济环境的特定要求;符合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迫切需要。
第四,构建我国政府对商业银行有效监管体系。首先确立了我国政府对商业银行监管的目标与原则,然后设想创建和完善四大体系:一是创新我国政府对商业银行有效监管的组织体系,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中央银行专司货币政策的执行和监督、设立金融监管委员会实现联合监管、加强政府有关部门行政监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管。二是提出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监管的制度体系。包括完善监管的法律体系、依法监管的制度体系、商业银行内控监管制度;建立支持商业银行创新的监管制度;健全商业银行国际化的监管制度。三是完善商业银行监管的运行体系。完善监管内容;改革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四是创建对监管者的监督体系。阐述了对监管者进行监督的评判规则;建议创建对监管者监督制度的设想。提出构建法律监督体系、行政监督体系、商业银行同业公会和社会舆论监督体系,从多角度对监管者进行必要的监督。
政府对商业银行有效监管是一个永恒的课题。要根据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调整监管模式,不断地完善监管制度,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