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9 项 “梁治平 著” 相关结果
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修订版
作者: 梁治平著
出版社:
简介:本书在传统的法制史研究之外,尝试以文化解释的方法研究中国古代法,是第一部从文化解释立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系统研究的论著。作者认为,法律的理念与实践都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文化符号:“法律所揭示的,不仅是特定时空中的生活样态,也是特定人群的心灵世界。 针对历史研究中流行的科学主义和普适理论,作者强调其研究的“解释性”和“辨异性”。作者重视观念、且常常由语词的辨析开始,但并不止于观念和语词,而是透过对观念、语词同经验,实践之间循环往复的解释求取对历史的了解。在这项开创性的研究中,古代法的传统被置于广阔的历史与文化背景下内在地加以理解;制度和行为中的意义结构受到特别强调;古代的思想与生活世界被力图“同情地了解”;现代通行的概念和范畴时时被加以批判性地审视和运用。 本书处理的材料大多是人们熟悉的,它所讨论的问题却不尽如此。作者以其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不但为法律史研究引入了新的学术资源,而且拓展了法律史的视界。 本书被版于1991年。1997年再版时,作者对原书作了全面修订,并且撰写了“再版前言”。更多>>
法辨:法律文化论集
作者: 梁治平 著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5-4-20
简介: 《法辨:法律文化论集》是梁治平先生的代表性文集,追随法儒孟德斯,而力图推陈出新,以“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的原则,开创了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先河,奠定了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基础,是为法学理论的一部经典之作。本书书名取自作者27岁发表的代表作《法辨》,在收入本书的18篇文章里,13篇刊于《读书》杂志,这些文章曾经以其锐利之思想、清新之文风而引人瞩目,不但令众多外行一窥法理堂奥,得以亲近法律,同时也使法律学子领略了法律写作的另一种样式,耳目为一新。这次再版,是2002年版后的第一次修订版,除了对文字有少量订正,还删去了旧版中的一篇文章,并对书名作了相应调整。
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作者: 梁治平[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简介:书摘 6古代法:文化差异与传统 人类文化的自然生成,大抵要经历一些相同的阶段。比如从旧石器、新石器文化到青铜文化和铁器文化。这样说并不否定人类文化的差异性。同是青铜文化,古代中国与希腊就大相径庭,这是同中有异。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此认为,文明只能在挑战一应战的模式中成长,应战的成功与否可以决定文明的命运。把这个理论稍加引申,还可以说,挑战一应战的方式将决定文明的样式。古代各民族习俗、礼仪、宗教、法律等方面的差异大概都可以用这种理论来解释。 早期人类所面临的直接挑战多来自自然界。地理、气候等自然环境的差异往往是决定性的。特定人群的信仰,他们对天地万物的看法,以及他们与众不同的行为方式,最初就取决于这些自然生成的差异。历史学家划分大河流域文明与海洋文明的根据多半出于此。再往后些,随着文明的成长,人类面对的挑战更多具有社会的性质,人类的观念、意识也因此更多决定于社会的因素。公元前587年,犹太民族被掳往巴比伦尼亚,在那里生活了近50年。没有这段历史,恐怕就不会有我们今天所见的“旧约”,后来的基督教和基督教文明也可能只是一个神话。历史上这类事件还可以举出许多,如民族大迁徙之于罗马帝国的命运;异族人侵之于汉民族的文化性格特征,等等。古人法观念的形成及差异似乎也可以同一类解释来说明。 古代法律现象虽有若干相似乃至共同之处,却也同古代文明一样反复多样,犹太的、巴比伦的、埃及的、希腊一罗马的、印度的、中国的……各不相同。只考察我们较关心也较熟悉的古代中国和希腊一罗马的法律,亦不难获得某种发人深思的启示。 从字源上看,汉字“法”的渊源颇为久远,但是,把这个字用来专指某种社会现象,却是先秦时代才流行起来的。在此之前,并非没有法律现象,只不过没有人名之为“法”罢了。其时,指称这种现象的是另一个字:刑。刑的一般含义大家都能够理解,不过,古时“刑”的含义比现今更显专门、狭隘。吕思勉先生在《先秦史》一书中写道: 刑之始,盖所以待异族。古之言刑与今异。汉人恒言:“刑者不可复属”,亦日“断者不可复属”,则必殊其体乃谓之刑,拘禁罚作等,不称刑也。 就是说,当时所谓刑专指肉刑、死刑,如《吕刑》所载之五刑:墨、劓、腓、宫、大辟。后人所谓苦役、流放、徒刑一类只能算是“罚”,不能称做“刑”。研究表明,这种语言现象 的形成与中国早期历史发展有关,不可以简单地归之于约定俗成了事。
书斋与社会之间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2
简介:自序 收入这本集子里的文字,除去二、三篇系新作第一次公开发表之外,都已先后在各种报章杂志上刊登过,其中,最早的一篇发表于1986年,距现在已有11年了。这中间,我也曾编过一、二本集子,剩下的,或者因为品类驳杂不容易归类,或者因为篇什尚少不足以成书,而被束之高阁。这次,应法律出版社之邀,我得将历年发表而又不曾被收入其他文集中的文稿重新翻检、整理一遍,都为一册。由于这些文字散落于过去十余年间不同的出版物中,现在已经不易读到,眼下的这个集子,我想,或不至有新瓶旧酒之讥。 从内容上看,这本集子的特点是杂。收在这里的文字,不但长短不齐,品类不一,而且历时久远,涉猎广泛,要把它们分类编排,统为一书,诚非易事,而最难的也许是找到一个表明全书题旨的书名。真是“一名之立,旬月踌躇”。不过,最后我发现,能否找到“全书题旨”一类东西其实并不要紧,重要的是,这些同出于一人之手的文字记录了作者的行迹,表达了作者的好恶,展示了作者精神生活的一个侧面。着眼于此,则内容上的驳杂与文体上的多样也就不威为问题了。 自20年前离开工厂,进入大学,我便开始了书斋的生活。20年来,我未尝有一日脱离这样的生活,也从未想要改变这种生活。在我的意识深处,作一个学者乃是自己的职分,我更无法想象比书斋生活更适合于我的另一种生活。然而,书斋不是象牙之塔,身在书斋即是生活在社会之中。我读古今中外之书,也读社会这本大书。我关注和讨论社会问题,但是不离学者立场。在我看来,书斋与社会既是一体,又非同一场域,而在书斋中守望,正是我进入社会的姿态和方式。由此,则读与看与思,也只是偏重不同,它们其实是同一活动的不同方面:读即是看,看亦是读,思则贯穿其中。书斋与社会,从来贯通不隔。题为“书斋与社会之间”,重在“之间”。 收入本书的文章先后发表于《读书》、《烧望》、《光明日报》。《文汇读书周报》等报刊。在此,谨对当时编发拙文的编辑朋友们致以谢忱,没有他(她)们的努力,这里的许多文章至少将因为我自己的怠情而被推迟写作或者干脆不会被写出来。我还要感谢法律出版社总编辑贾京平先生,因为他的一番美意,我才下决心放下手边的事情来编这本小书,并使它早日与读者见面。
Searching for harmony in the natural order:a study legal tradition of China from a cultural perspective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2013
简介: 《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是梁治平先生的成名作.11章,分述家与国,刑法律,治乱之道,法经与十二表法,个人,阶级,义利之辩,无讼,礼法文化,礼与法:道德的法律化与法律的道德化.
梁治平自选集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简介:《法律史的视界(梁治平自选集)(精)》由梁治平将其近三十年学术生涯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编为自选集,偏重于法的历史和理论。梁治平先生一向立足于“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的法律文化观,拒绝套用流行的历史分期和法律分类去撰写历史,更反对对历史作教条式的裁断,而是将法律现象置于更广阔的历史、社会和文化背景中去理解。《法律史的视界:梁治平自选集》一书通过对自古罗马以来的中西方古代法律史和法律传统的细致研究,分析、探讨存在于古代法律制度背后的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并在梳理这些观念和文化的同时,反思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
法意与人情
简介: 《法意与人情》内容包括:说“抵”、神明裁判、神道设教、中国历史上的刑、法、律、“礼人于法”、“复仇”情结、国家、成文法、天下为公、商贱、公法、“法”、之“儒”、阴 阳、“约法三章”等,讲述法律故事。
法治十年观察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简介: 本书收录了作者近十年的短评与专论近六十篇。透过形形式式的案例、事件、论争、现象,重新审视十年来中国的法治进程与社会变迁,看法律建设究竟取得了什么样的进展;法律与社会之间循着怎样的轨迹互动和演进;并就一个案例或事件展开,结合我国的法律进程,进行鞭辟入里的解析,从中可见法治建设有些什么变化,应当改变的又是什么。作者始终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法制建设的重要性,重申公民的权利与平等,更关注法律对于行动者的意义。文章精悍历练,针砭透彻,时时拓展人们观察问题的思路。
礼教与法律:法律移植时代的文化冲突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5年7月
简介: 作者站在当下回顾清末这样一个法律移植时代的变迁,又从清末反观当下的法律文化。先简述《大清钦定刑律》立法过程,以及与之相伴的论争;然后叙述论争的主要内容,并论争双方的基本观点;后将就当日论争涉及的若干问题分别加以讨论;最后,把这一事件置于更大的历史视界中观察与分析,求取其历史的、社会的意义,以为今日之观照。
清代习惯法
简介: 《清代习惯法》是梁治平先生依据清代官府档案、民间契约和民国初期的司法调查等第一手材料,对清代习惯法进行了迄今为止最为系统的探究,其讨论的范围,由清代习惯法的渊源、背景、流变、直至习惯法的性质、形态、功用,以及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和习惯法研究在社会理论上的意义。无论是从材料上,还是从内容上,该书都堪称法律史研究中的典范。 《清代习惯法》一书中的研究,实际上是接续了作者在《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一书的“大传统”研究成果,把思路延伸到了“小传统”的层面上。所谓的习惯法,按照梁先生的解释,“乃是这样一套地方性规范:它是在乡民的长期生活与劳作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被用来分配乡民之间的权利、义务,调整和解决了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并且主要是在一套关系网络中被予以实施”。
Story behind law
简介: 要认识法律的真相,必须了解法律后面的故事。法律后面的故事,其实就是法律的故事。《法律后面的故事》是一本梁治平先生的法律随笔集。书中记录了作者参与两件国际公约的制定,目睹和亲历国际法律制造机器的运作过程;讲述了名誉权案、流浪法庭案、虐猫案等诸多案例在法庭幕前幕后的法律展演,对于隐藏在法律仪式后面的社会规范,以及促成这种规范的观念、思潮和行动有极为细致的观察。通过法律后面形形色色的小故事,作者所述及的是这样一种认识:法律从来不像我们看到和以为的那样单纯、独立、客观、精确、严密和坚实。在其不偏不倚、客观而坚硬的外表之下,法律是多面的、复杂的、含混的、多变的,它深深植根于人类生活之中。
简介:本书主要内容包括:转型时期的法律与社会公正、乡土社会中的法律与秩序、法治:社会转型时期的制度建构——对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一个内在观察等。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出版社:国立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11
简介: 本書在習見的法制史研究方法之外,嘗試以文化解釋的方法講述中國古代法律傳統。作者認為,法律的理念與實踐都是有意義的文化符號。法律所揭示的,不僅是特定時空中的生活樣態,也是特定人群的心靈世界。而且,正像文化具有不同類型一樣,作為特定社會與文化一部分的法律,也具有不同的性格和精神。 作者開篇即討論中國古代國家形成的特殊路徑,希望由中國人的早期經驗入手,解釋中國古代法上若干重要觀念的由來。以下各章分別討論古代法律傳統或隱或顯的不同方面,分析其所由來,探究制度後面的文化依據和行動的意義。作者相信,人類經驗總是濃縮於概念、範疇和分類之中,因此其討論常常由相關語詞的辨析開始,透過對語詞、觀念、實踐之間循環往復的解釋求取對歷史的瞭解。基於同樣的認識,作者以反思的和批判的態度運用現代概念,有意識的利用古今中西概念之間的種種差異,在避免歷史研究中常見的種族中心主義和現代中心主義的同時,達致對歷史更切近真實的理解和解釋。
高研院的四季
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13
简介:本书作者为法律文化研究专家,曾至美国高等研究院访学一学年,并曾代表中国参加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第二次政府间专家会议.此书为其随笔文章结集,记录了他在外国观摩法庭审判、至高研院访学和参加“非遗”专家会议的经历和感触.作者视野广阔,学识深广,文笔峻洁
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简介:
清代习惯法:社会和国家
简介:本书所讨论的习惯法主要 指民间自发形成的不成文规 范,它多与乡民日常生活,尤 其是经济活动和交往有关。 作者由法律社会学立场出 发,依据清代官府档案,民间 契约和民国初期的司法调查等 第一手材料,在前人已有研究 的基础上,对清代习惯法进行 了迄今为止最为系统的探究, 其讨论的范围,由清代习惯法 的渊源、背景、流变,直到习 惯法的性质、形态、功用,以 及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和习 惯法研究在社会理论上的意 义。
Thinking at the Margins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3
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建校至今已历50寒暑,中间虽遭遇“文革”之乱,停办近10年,但仍有10万之众的莘莘学子前后就学于此,歌乐山魂培育浩然正气,嘉陵江水滋养人文精神。10万毕业生活跃于神州大地,为国家法治大厦之建设添砖加瓦,贡献才智,已形成法律界广受关注的西南法律人群体,造就了西南法律教育与这里的毕业生独特的品格与精神。 在校庆50周年到来之际,西南政法大学北京校友联谊会与法律出版社联合推出“西南政法大学学子学术文库”,这是对我们的母校50华诞的献礼,是对这所中国法律教育与学术研究重镇所取得成就的一次检阅,同时,我们也希望这50部著作能够成为后来者在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的道路上继续跋涉的阶梯,此外,还希望通过这些著作,能够向读者昭示西南政法大学的传统与精神。 体现在西南教育过程中以及学子著述里和行为上的品格与精神首先是强烈的忧患意识。忧患意识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一种生生不息的传统。“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曾参的话最能够表现中国知识人的那种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不过,近代以降,由于引进了西方的学术与教育制度,知识人有了不同的专业,因此在忧国济世与专业追求之间会有某种紧张关系。但是,对于一种在这个国家的历史上未曾存在过的新专业人士的法律人,他们与其他领域的人相比,在当今的中国注定要遭遇更多的坎坷。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法律教育很快就处在受抑制的状态。实际上,20世纪50年代前期如西南政法学院等政法学院的成立与其说是对法律教育发展的起点,不如说是限制法律教育的举措。因为每一所政法学院都是在合并若干所综合性大学法律系的基础上而建立的;政法学院的出现其实大大缩小了中国法 律教育的整体规模。比规模更重要的变化是,“政法”这样的概念所预示的法律教育内容与目标与既有传统的断裂。 因此,在政法学院里的人,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一开始就处在一种压抑的心态之中。我们看当时涉及法律教育的主流话语,完全是排斥法治的。到了20世纪60年代,这种排斥愈演愈烈,终于导致法律教育的完全停滞。教师下放劳动,学校纷纷解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界知识分子的忧患真正是刻骨铭心,难以排解。文革浩劫之后,法律教育虽然恢复,法治建设也逐渐提上日程,但是书本上法律理论与社会中的实际状况之间的巨大反差仍然是法律人经常面临着的巨大痛苦。尽管位居西南,多少有些“处江湖之远”,但是这种由于专业的特殊性而加剧了的忧患意识却没有须臾少缓,甚至正因为与政治中心距离的遥远而更有所强化。 在法律教育以及法学研究方面,这种忧患意识与理性和开放的精神相结合,形成了西南法律人好学深思、平等讨论的尚智风气和不盲从、不迷信的学术品格。尤其是复办后的一段时间,校园里面百家争鸣,学术墙报放言无忌,新论叠出,一些观点或论证,今天读来,或不免稚嫩,但是,在当时的舆论环境下,却颇有石破天惊之感。正是这样的校园风气,培育了西南法律人那可贵的怀疑和批判精神。 怀疑和批判不是一种情绪化的表达,而是建立在广阔而深邃的知识积累基础上的理性论证。最初,设置单科型政法学院的目标正是为了培养偏于技术化或工匠型的法科人员;不在一个综合性大学里,学生以及教师的知识视野就必然受到限制,批判精神便无从发育。然而,西南法律人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们意识到了这种教育体制的局限性,并且付出极大的努力,力求突破这样的局限性。图书馆里的手不释卷,山荫道上的玄思妙想,宿舍卧谈中的唇枪舌剑,无不显示出这所专业略嫌单一的大学中的师生们不拘泥于法学一科、寻求超越的努力。这样的追求在我们的毕业生身上已经有多样化的体现:除了那些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的人们经常在作品中显示出他们多学科的知识修养之外,不少校友进入政坛,或从事着法律之外的业务而且胜任愉快,一些人甚至成为戏剧作家、旅行(作)家、诗人、哲学家。相信随着母校向综合性大学的不断迈进,我们的毕业生在这个特色方面将更加令人瞻目。 对于人而言,50岁已经是“知天命”的年龄。但是,就大学而言,50岁只能说是世界大学之林中的一颗幼树。尽管我们的母校已经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精神和传统,在人才培养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们还需要为建设一所伟大的大学而作出艰巨的努力。作为校友,在献礼的同时,我们也表达对母校美好前景的衷心祝福,祝愿母校的优良传统不断发扬光大,祝愿我们的校园永远桃李芬芳,祝愿我们的校友人才辈出,在不断提升母校地位的同时,也为整个国家法治大业的成就作出更多的贡献。 邈邈学府,在蜀山中。孜孜弘道,惟我学子。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10
简介: 坦白说,我原本没有编《在边缘处思考》的想法,如果不是一些热心的学友为纪念母校五十岁生日编了这套丛书,并且不由分说地把我的名字放进作者名单,也一定不会有这个集子。丛书编委会的要求不容拒绝,因为对任何一位丛书作者来说,这都既是荣誉,也是义务。只是,时间紧迫,要从头开始单为丛书撰写一书没有可能,而按照单一专题把现有文章编为一辑,时机也稍欠成熟。考虑再三,决定把最近几年写成发表的学术论文编为一集。这虽然不是一种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却可以免去重复,而不失向母校师友汇报之意。 所收文章大体按照写作时间的先后排列。“我的大学”一篇系前年应西南政法学院七八级同学会征集忆旧文而作,现作为“代序”置于篇首。“在边缘处思考”一文写于1997、1998年之间,这篇文字回顾了作者思想、学术及人生经历,其中也专门谈及大学时期的成长经历,甚合丛书编委会对各作者的特别要求,因此作为“代跋”移于篇末。
法律移植时代的文化冲突
简介:作者站在当下回顾清末这样一个法律移植时代的变迁,又从清末反观当下的法律文化.先简述《大清钦定刑律》立法过程,以及与之相伴的论争;然后叙述论争的主要内容,并论争双方的基本观点;后将就当日论争涉及的若干问题分别加以讨论;最后,把这一事件置于更大的历史视界中观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5-4-20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法律出版社,2002
商务印书馆,2013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5年7月
国立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11
上海书店出版社,2013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