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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伟全著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简介: 由于公共物品供给存在“搭便车”、垄断性等难以解决的问题,人们 一直认为公共物品不存在“最优解”。蒂伯特(Tiebout)创造性地提出由不 同辖区竞争性地提供公共物品、居民“以足投票”(voting with foot)来 选择能满足自己偏好辖区的理论设想。作为全球范围内的一种普遍现象, 地方政府竞争是蒂伯特模型的现实反映,也是当代中国府际关系中的重要 内容。然而,作为经济理性和公共理性的矛盾统一体,政府有可能是追求 公共利益的“公共善”,在竞争中进行积极竞争行为;但若在缺乏制度约 束的背景和利益诱惑的驱使下,政府有可能演变为追逐私利的“怪兽”, 在竞争中进行消极竞争行为。显然,地方政府竞争中的消极竞争行为给竞 争秩序带来了极大的负面效应。 规制消极竞争行为是维护竞争秩序、发挥竞争机制作用的关键。本书 研究目的,也是本书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如下:(1)地方政府竞争秩序的形 成路径是什么?(2)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消极竞争行为的表现有哪些?(3)消极 竞争行为对我国地方政府竞争秩序有哪些侵损?(4)消极竞争行为的形成机 理是什么?(5)如何对地方政府竞争秩序进行治理? 本书研究的方法主要是采用文献分析法、制度分析法、案例研究法、 系统分析法。本书在研究之前,从理论背景和现实意义出发,提出地方政 府竞争秩序的研究主题,界定了“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竞争”、“地 方政府竞争秩序”等相关概念,并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研究综述和简 短评论。 本研究所作的主要工作及由此形成的结论包括: 1.西方地方政府竞争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解释和分析当代中国地方政 府竞争及存在问题,必须有适合中国国情的研究理论与分析方法。以自身 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地方政府追逐利益并使竞争秩序的混乱与无序,因此 在制度缺失和约束乏力的背景下,规避政府竞争障碍性失灵成为文献关注 的一个重点。由于现有文献对当前中国地方政府消极竞争行为缺乏一个宏 观的、系统的权威性分析,缺乏一个有效的对竞争秩序的治理机制,这就 为本书留下了研究空间。 2.关于竞争秩序的形成路径,通过比较亚当·斯密的自由竞争秩序观 、建构主义,本书主张哈耶克的“许多人行动的结果而不是人设计的产物 ”的竞争秩序观更科学地解释了竞争秩序的形成;认为制度经济学是分析 竞争秩序的有力工具,它通过剖析主体行为的制度背景、行为主体与制度 环境互动来揭示竞争秩序的形成规律。 3.地方政府是经济理性和公共理性的矛盾统一体,追求经济利益的同 时受公共理性的制约。在地方政府竞争中,其竞争行为既可能表现为具有 公共利益之“公共善”的积极竞争行为,也可能表现为追求私利之“怪兽 ”的消极竞争行为,关键取决于制度健全与否。 4.消极竞争行为的表现为三种形式:(1)外部性,即地方政府在制定公 共政策、行使公共服务职能以弥补市场缺陷的一种副产品;(2)机会主义, 即地方政府在考虑和追求自我利益时,具有随机应变、投机取巧,为自己 谋取最大利益的行为倾向;(3)地方保护主义,即地方政府采用各种手段干 涉市场运行、形成市场割据的行为倾向。 5.在竞争秩序的危害方面,消极竞争行为分别对法制条件、市场条件 和价值理念等三方面产生了侵损:(1)在法制条件方面,对政府法治和财产 权制度的侵损;(2)在市场条件方面,从限制市场进入、地区封锁、歧视性 待遇、限制自主经营权、价格控制等方面进行侵损;(3)价值理念方面,政 府不一定代表公共利益,而是代表官僚利益或某一地区利益。 6.消极竞争行为的形成机理。消极竞争行为是在体制转轨的背景下产 生的,行政性分权、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变革是其形成的制度背景。 地方政府经济理性的“放大”,即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成为消 极竞争行为的诱因;约束机制的缺失进一步推动了消极竞争行为的产生。 由于地方政府的行政职权的自我约束缺失、中央政府宏观调控式微以及区 域合作机制低效,这些约束机制的弱化成为消极竞争行为形成的催化剂。 7.要实现地方政府竞争秩序的有效治理,就必须对消极竞争行为进行 规制,实现竞争由资源模式转向制度模式。这是因为以要素竞争和产品竞 争为内容的资源模式,其竞争行为往往表现为地方保护、外部性、机会主 义,这给竞争秩序带来负面影响。要有效规制消极竞争行为,必须转变政 府经济职能、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重塑行政伦理观、营造新型竞争与合 作关系。 8.长三角区域内地方政府竞争愈演愈烈,存在着招商引资过度竞争、 地方保护主义、产业同构、区域一体化进程缓慢等问题。规制长三角地区 竞争秩序,必须从产业结构的调整、协调机制的创新、市场制度的完善、 发展战略的科学定位等方面着手。 本研究的创新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竞争秩序形成路径的制度经济学视角分析。比较了关于竞争秩 序的不同学说,认为制度经济学是分析竞争秩序的有力工具;从地方政府 是经济理性和公共理性的矛盾统一体的理论假设出发,论证了其竞争行为 既可能表现为积极竞争行为,也可能表现为消极竞争行为,关键取决于制 度健全与否。 第二,消极竞争行为形成机理之多层次研究。消极竞争行为的形成是 在体制转轨的制度背景下产生的。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 之经济理性的“放大”,成为消极竞争行为的诱因;约束机制的缺失和弱 化进一步推动了消极竞争行为的产生,成为消极竞争行为形成的催化剂。 第三,地方政府竞争模式的资源模式和制度模式之概括。从经济增长 理论出发,把中国地方政府竞争概括为资源模式和制度模式。比较两种竞 争模式下的竞争秩序特征,论证了制度竞争模式规制消极竞争行为、实现 由资源竞争模式转向制度竞争模式的四个论点。 总之,地方政府竞争是一个令人关注的研究课题,本书将对中国地方 政府竞争及竞争秩序的研究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并对治理竞争秩序的政府 政策咨询方面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作者: 汪伟全 著
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2014-6-1
简介: 本书基于跨域公共物品供给的思考,从公共政策过程的角度出发,将区域应急联动的逻辑过程分为应急联动创议、联动预案编制、应急联动执行、应急联动监督、联动绩效评估等环节。在研究方法上,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案例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系统分析法,对相关主题展开论述。
作者: 汪伟全著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简介: 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实质,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区域内各利益主体 间相互博弈的过程。尽管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区域合作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进展顺利,然而受利益属性的矛盾制约,长三角区域经济圈内各地方利益 冲突频现,并且一直困扰着区域合作与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急需 对地方利益冲突及协调进行研究,为探索一条区域经济建设和地方利益 公平实现之路提供有益借鉴。 利益是推动长三角区域合作的主导动力,而实现利益共享也是区域 经济一体化的永恒主题。汪伟全等的《区域经济圈内地方利益冲突与协调( 以长三角地区为例)》以长三角地方利益冲突及其协调为研究对 象,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而展开:(1)区域视角下利益冲突与协调模式 的理论基础是什么?(2)当前长三角地方利益冲突与协调的现状如何? (3)利益协调机制的运行机理与逻辑是什么?(4)实现长三角区域利益协 调与共享的对策建议有哪些?通过系统、深入地论证和阐述,本书回答了 上述问题。 《区域经济圈内地方利益冲突与协调(以长三角地区为例)》的方法主 要采用文献研究法、制度分析法、系统分析法、案例分 析法。在研究之前,从现实背景与理论意义出发,引出地方利益冲突及其 协调的研究主题,界定了“地方利益”、“区域经济圈”、“地方利益冲 突”等 相关基本概念,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研究综述并做简短评论。 本书所做的主要工作及由此形成的结论包括: 1.寻求适合中国国情的研究理论和方法 国外关于利益冲突与协调的文献与理论不完全适用于分析中国区域 经济圈相关问题,必须有适合国情的研究理论与分析方法。同时,以本辖 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地方利益冲突极大破坏了区域合作并阻碍了区域 一体化进程。在协调机制低效和利益驱使的双重背景下,规制地方利益 冲突、实现区域利益共享成为文献关注的一个重点。由于现有文献对当 前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圈内地方利益冲突缺乏一个宏观的、系统的权威 性分析,对地方利益冲突缺乏一个有效治理机制和对策性强的建议,这为 本研究留下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2.地方利益冲突的产生根源与协调模式 由于区域利益与地方利益之间存在一致性与差异性、群体性与集中 性、中观性与微观性的矛盾属性,导致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冲突无法避 免,且利益冲突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和自然环境等诸多领域。根据利益 协调的手段与途径,分为科层制、市场制、网络治理等三种模式:科层制 (政府主导)模式是以行政权威为背景,采用行政手段、行政权力等手段为 特征;市场机制模式是运用市场化的手段来协调地方利益冲突;网络治理 是通过信任机制和协商机制的培育与构建,主张组织形式的网络化,政 府、市场、社会等多元力量共同参与。 3.长三角地方利益冲突内容与协调效果 调查与统计发现,地方利益冲突是长三角区域经济圈内不容忽视的 现象,已影响了区域合作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在利益冲突内容上,主 要表现在市场割据、产业结构趋同、人力资本与技术的外部性、生态跨界 污染、地方官员的政绩竞赛、地区发展不均衡等方面。长三角利益协调机 制的效果上有四个特点:(1)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对地方间利益的影响力 显著高于行业协会和公民对地方利益的影响力;(2)协调地方利益冲突 时,行政手段比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更富有效率;(3)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和外资企业三者与地方政府利益的相关程度存在显著性差异;(4)中央政 府的态度与协调机制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认同性对地方利益协调机制 的效率影响存在显著性差异。 4.区域经济圈内地方利益协调的机理分析 地方利益冲突产生有深刻的体制性根源。这就是转轨背景下地方政 府是“理性经济人”,政府的竞争属性又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围绕利益而 展开竞争,而长三角区域经济转型也必然涉及地方利益间的重新分配;地 方利益协调也是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博弈与互动过程,包括地方政府与中 央政府、地方政府之间、地方利益和市场与企业间的互动与博弈。因此, 区域利益协调的效果,还受制于一些关键性问题能否妥善解决:(1)中央、 区域、地方三者之间权力关系结构性矛盾;(2)区域公共行政关系的理顺; (3)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厘清;(4)多元利益主体的区域共同治理机制设计 与安排;(5)利益共享与利益补偿等制度性障碍的克服。 5.完善区域经济圈内利益协调的对策建议 在协调理念上形成共赢、融合与信任的新型合作观念,为此倡导传统 地方主义转向新型地方主义、推动长三角文化融合、营造区域府际资本; 在协调模式上从各自为政转为联合治理,需要完善跨域协调机构、实行一 体化的区域公共政策;在利益分配机制上,围绕利益形成、利益分享、利 益 补偿等进行一系列制度创新;在协调规范上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要 让政绩考核科学化与规范化、约束机制制度化、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制化、 政府与市场关系规范化;在区域治理机制上从科层制转变为网络治理,必 须构建多元参与、相互信任、网络互动的区域治理模式。 本书的创新之处有以下两点: 第一,研究方法上的创新性。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多学科的 交叉研究。以管理学、区域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行政学等理论为支撑, 紧 紧围绕地方利益冲突及协调机制这一主题来开展研究;另一方面是在论 证时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运用实证调查的方法,选择上海、 浙江、江苏三个地区,对长三角经济圈内地方利益冲突的内容、协调机制 运行的状况进行调研,以了解和掌握利益协调机制的现状和问题。 第二,相关结论与对策建议上的创新。内容有三:一是论述了区域利 益与地方利益两者之间矛盾的属性,归纳了协调地方利益冲突的科层制、 市场制、网络治理等三种模式;二是在区域利益协调的效果上,总结了利 益协调的基本原则和五大关键性问题;三是就完善区域经济圈内利益协 调的对策研究,从协调理念、协调模式、利益分配机制、协调规范、区域 治 理机制上作出了一系列的整体性制度安排。 总之,区域经济圈内地方利益冲突与协调是一个令人关注的研究课 题,本书将对长三角区域合作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有重要的学术价 值,并对有关区域利益共享和区域公共事务治理的政府政策咨询方面有 积极的鉴戒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