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明朝就明白[电子资源.图书]
作者: 王春瑜著;金生叹评
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
简介:明朝的阿Q
作为鲁迅先生笔下的典型形象,赫赫有名的阿Q,不管人们喜欢还是不
喜欢,应当说他活得挺滋润;家谱上名公辈出,后世绵延不绝。谁倘若因为
他害过吴妈的单相思,就瞧不起他,甚至误以为他果如小尼姑所骂“断子绝
孙”,那肯定是太不了解阿Q老爷子了!
阿Q先辈中名气最大的,当数北宋杰出词人,以堪称千古绝唱[望海潮]
、[雨霖铃]鸣于世的柳永(987一1053)。他原名三变,字耆卿。柳永少年时
到汴京应试,由于擅长词曲,为歌妓填词作曲,声名远播,更自作词云:“
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有人曾向宋仁宗推荐他,仁宗显然早已接到过
什么人打的小报告,冷笑一声,批了十个字的最高指示日:“此人风前月下
,且去填词。”这对柳永无疑是个巨大打击。但是,他没有因此垮掉,倒反
精神抖擞地自称“奉旨填词柳三变”,化失败为胜利,真乃妙不可言。
明初江南有个儒生叫孙潼,某日用黄帕包了一本书,直闯衙署,正在办
公的巡抚周忱不禁一愣,问孙潼何事?孙潼自报家门后,说:我用楷书抄了
一本干字文,务请巡抚大人帮我进呈朝廷,“乞公引拔”。周忱是个好官,
便令驿站传送,但传到宫中,宣德皇帝看后,却下了一道圣旨:“孙潼书法
粗俗,令再习小楷。”这道圣旨对孙潼打击的沉重,可想而知。但孙潼却不
然,照样为人写字,并反败为胜,把宣德爷的圣旨当做资本,凡为人写字,
必定题上“钦命再习小楷孙潼”。(明·都穆:《都公谈纂》卷下)这与柳永
简直是一脉相承,正如俗语所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也。另一位江南
文人吴英喜好大字,“往来徐武功之门,武功得罪,以党被逮,有司无以入
其罪,坐流民,配之广西”。真是倒霉透了。但后来终于被赦回,也算不幸
中之大幸。出人意料的是,吴英竟将发配广西视为无上光荣的政治资本,写
大字时竟“自署纸尾日:钦调广西人吴英”。如此行径,与柳永、孙潼又何
其相似乃尔!“土木之变”,英宗被瓦剌俘虏,这是明朝历史发展中的
重大政治事件。对于明廷来说,是一次大失败,丢尽睑面。但在阿Q的先辈
看来,这次事件,仍属胜利,因为据说发现了瓦刺部首领也先是汉族人的外
甥。这位发明者不是别人,是从成化到嘉靖,曾在内阁诰敕房供事40余年,
与其同事刘铳“并淹贯故实,时称二刘”(《明史》卷168)的长洲人刘■。
他煞有介事地说:英宗被虏后,“也先之母告其子日:吾苏州人,少随父戍
边,被汝父虏回,与之生汝。吾念昔居中国,为今天子臣,臣无杀君之礼。
跪且泣以请,也先从之,英宗得还。”(明·皇甫禄:《近峰记略》)你看,
“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顷刻间也先成了中土的外甥,位居九五之尊
的第一把手英宗,理所当然地就成了外公!这不仅使人想起了20世纪30年代
鲁迅针对民间流行的所谓乾隆皇帝是海宁陈阁老(即大学士陈元龙)之子的奇
谈(按:当时冯柳堂还自费出版了“这一个满洲‘英明之主’,不费一矢,单靠生殖机关便革了命,真是绝顶
便宜。”(《花边文学·准风月谈》)显然,关于也先之母、乾隆之父的呓语
,都是精神性利法孕育的怪胎。
正德时南京人陈镐,担任过布政使等职,并著有《金陵人物志》六卷,
政绩、学问都还不错(《明史》卷187、卷97);但颇贪杯,其父担心他因嗜
酒妨碍公务,特地写信,要他戒酒。父命准违,陈镐便拿出自己的俸金,令
工匠特制一只大酒碗,能装二斤多酒,在碗内刻上八个大字:“父命戒酒,
止饮三杯。”被士林传为笑谈(明·冯梦龙:《占今笑史·怪诞部第二》)。
透过笑谈,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尽管陈镐照样豪饮,但在他看来,既在大
酒碗内刻上家父戒酒之命,他已在精神上取得了戒酒的胜利,完全可以心安
理得了。
古人如此,今人也绝没有例外。但“萧条异代不同时”,阿Q的精神胜
利法,总要“跟着感觉走”,打上时代的烙印。在极“左”的年代,许多志
士仁人及无辜百姓横遭迫害,度日如年,何以卒岁?不少人正是从阿Q那里吸
取精神力量,支撑自己的。“文化大革命”中,我曾被打进“牛棚”,备受
凌辱。可是,一位“棚”友竟还有雅兴做诗,其中的两句是:“莫道牛棚天
地小,人生那得此清闲。”无怪乎诗人公刘在一篇文章中曾愤激语同:“中
国人倘若没有一点阿Q精神,还能活下去吗?”甚至连已故小麦专家金喜宝教
授,在百岁诞辰时,中央电视台记者去采访他,询其长寿之道,老先生直言
不讳,说:“我崇拜阿Q!”显然,在噩梦一般的岁月里,透过阿Q精神庇护
所的背后,是含泪的苦笑,打掉门牙和血吞的惨痛,今日每一思之,真让人
怀疑当时到底是阳间还是阴间。
不亦快哉!历史终于走到现在。世象既然光怪陆离,比万花筒还万花筒
,阿Q的继承人当然要比先辈们聪明、潇洒多了。如:某作家在“文化大革
命”中,曾经跻身“四人帮”写作组,舞文弄墨,灵魂生锈,但如今却摇身
一变,俨然是文化鼻祖,以灵魂净化师自居,将自己置于想象中的文化、情
操的顶峰,怡然陶然,似乎就永远成了精神上的“东方不败”(金庸小说中
人物)。又如:某极聪敏的通俗小说作家,自己先亘布“我是流氓我怕谁”
,于是著文批评他的作品是“痞子文学”者流,岂非成了小焉矣哉,败于下
风?
如此等等。看来,阿Q不万岁,也是干岁了。这究竟是国人的幸还是不
幸?谨向读者求教:愿听高论。
金生叹先生日:说人活到一万岁,纯属扯淡。但作为一种精神现象,阿
Q能万岁千秋,应无疑义。究竟是好还是歹?自有后人说短长。
2005年3月19日
P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