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史学史.三
作者: 董乃斌等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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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一、文学史·文学史学·文学史学史
本书题为“中国文学史学史”,显系由“中国史学史”的称谓套用过来。不过“史学史”一语已为人们熟习,而“文学史学史”之名目尚显得很陌生,有必要稍加界说,这还得从“文学史”和“文学史学”的概念说起。
通常所谓的“文学史”有这样两重涵义:一是指文学自身的客观历史进程;二是指研究者主体对这一进程的理解和把握,亦即客观历史进程的主观反映,这便是以撰著形态出现的文学史。跟“文学史学史”关系密切的,应该是后一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文学史研究或文学史学科。
“文学史学”一词,亦可有两种理解。有时即用以指文学史这门学科,于是同上面所说的“文学史”的第二层涵义相重合。不过眼下正在议论的关于创建中国文学史学的构想,则不限于早已成形的中国文学史学科,而是指以这门学科为对象,就它的实践和理沦问题进行反思和总结。换句话说,它将是对文学史研究的再研究,本书取的便是这个涵义。
作为文学吏研究的研究,文学史学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对学史研究的进程加以历史的梳理,这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文学史学史;二是对文学史学科的原理、方法作出理论的概括,可以称之为文学史学理沦或文学史学原理。史学原理和史学史构成了文学史学的基本范同,它们都是建立在对文学史研究进行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的。除此之外,也可以就个别史家或文学史著作加以评论,这就叫史学批评,不过史学批评的着眼点不是倾向于史,便足倾向于论,归根结底仍从属于史学史或史学原理。以上两大板块的划分自然极其粗略,进一步考虑,似可再细分为若干层面。比如就文学史研究的结构成分而言,有史料、史观、史纂之分;就其历史演进而言,有传统史学与近现代史学之分;再就其研究 范围而言,有通史、断代史、分体吏、专题史、民族史、地域史 等区別;而若就其撰写角度和体例而言,又会有编年史、作家评传史、主题史、意象流变史、思潮史、流派史、传播史、接受吏种种差异。对这些具体方面的研究,都可能构成史学史和史学原理下面的分支部类,目前还难以做全面设定。总之,文学史学是为总结文学史研究而创设的一门新型学科,关于它的构想当通过实践来给予充实和完善。
弄清了“文学史学”的概念,也就界定了“文学史学史” 质性,它是对文学史研究的历史进程所做的系统清理和总结。如上所述,作为一门学术的中国文学史是以中国文学的客观历史进程为研究对象的,其研究的成果便是各种形式的文学史撰著。但是,这一研究工作本身亦有其发展演变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又能成为另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这便是中国文学史学史的由来。于此看来,中国文学史学史是建立在中国文学史这门学科的基础上的,它要对中国文学史学科的起源与发展、历史与现状、分期与分派、动因与动向等问题作出自己的考察、梳理、排比、阐说,实际上便成了中国文学史的学术研究史和学科发展史,这可以算是文学史学史的基本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