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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新苗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简介: 收养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热门话题,国内收养子女和跨国收养子女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这就从客观上要求比较研究各国收养法的立法及理论学说,弄清各国收养法的具体规定,消除或避免收养法的冲突,保证国内收养乃至跨国收养的顺利进行。本书采用学理比较、规范比较相结合的方法,即比较分析了不同法系、不同国家的收养法,又全方位考察了中国各地区间收养法律制度的异同。. 本书是目前国内外最为详尽的比较收养法专著,吸收了国内外优秀研究成果,融合了理论阐述与实证分析,形成了理论性和应用性的有机统一,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十分突出,既是司法部门、民政部门处理收状问题的理论依据,同时也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不可多得的教学和研究参考资料。此外,还是我国立法部门健全和完善收养立法特别是构建民法典搜寻可比照的国际范例所在。...
作者: 蒋新苗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1999
简介:国际收养是现代国际社会十分引人注目的一种社会现象。它的产生和发展使法学界面临着一个崭新的课题。深入探讨和研究国际收养法律制度,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非常显著的现实意义。本书运用比较的方法对国际收养法的历史发展、有机构成和统一化进程问题作了比较全面、深入的研究。 本书共四编九章。第一编从考察世界各国收养制度的演变历程入手,透视了国际收养法的发生机制,探讨了国际收养法的概念、性质和渊源等问题。第二编通过对各国内国法有关收养的具体规定进行系统的比较研究,揭示了国际收养存在的法律冲突的具体表象,阐析了国际收养法律适用的理论与实践及其相关问题。第三编集中对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进程作了历史的、理论的考证,特别是对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定的《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这一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运动的最新成果进行了具体的实证分析,展望了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运动的广阔前景。第四编在着重分析我国涉外收养成立法的现状与完善对策的基础上,直观我国区际收养法冲突问题,寻求有关解决方略,探究我国融入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进程的可能性和现实性。更多>>
A Study on the Noumena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作者: 蒋新苗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 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部门,在大陆法系习惯于称为“国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而英美普通法系则更多地称其为“冲突法”(connict of laws)。尤其有趣的是,“冲突法”这一术语,最早是荷兰学者罗登伯格(christian rodenburg)在1653年提出 来的,并未在大陆法系国家赢得市场,相反却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广泛盛传。而历史开的另一个玩笑则更发人深省,“国际私法”这一概念也非大陆法系国家学者首创,恰恰是美国国际私法奠基人斯托里(joseph story)最先在1834年使用的。正是从两大法系这种有趣的现象中可以发现一些本质的内在。因此,推本溯源,当为国际私法学人的责任。我国明朝大学问家王守仁在其《传习录》(卷上)中曾指出:“为学须有本原,须从本原上用力,渐渐盈科而进。”蒋新苗教授遵循古训,深入研究国际私法的本体问题,自然具有历史价值与现实意义。 可以说,我国大中小国际私法论者,惟当拥有共同的本体,否则,就非属于国际私法论了。多年来,我国国际私法学界,逐渐分化为三大学派。一部分学者主张国际私法理论体系与立法框架应为无所不包的大国际私法,而另一部分学者则坚持传统的小国际私法观点,还 有一部分学者折中为中国际私法观。无论是大国际私法学,还是小国际私法学,抑或中国际私法学,都面临一个基本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一旦离开了这些根本性的国际私法本体,也许就不成其为国际私法了。唐善无畏与一行合译的《大日经》(卷七)曾告诫信徒:“一身与二身,乃至无量身,同入本体。” 事实上,国际私法的内省与外化均存在本体问题。离开了国际私法的本体,国际私法内省则可能成为无的放矢;离开了国际私法的,本体,国际私法的外化则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韩德培先生早年曾对国际私法的解读有一著名的比喻,“国际私法就像一架飞机”, 并以“飞机的机身”与“两翼”来比拟国际私法的结构。因此,从事国际私法的研究,必须找准国际私法这架飞机的“机体”。近年来,我在探寻国际私法的趋同化走势时也发现,无论是国际私法的趋同化表现在各国在国际私法上的直接统一,即国际社会通过条约形式制定统一实体法、统一程序法与统一冲突法,还是表现在各国国内立法中采取相同或相近的规则或原则,都得有一个共同的趋同本体。 只要有国际民商事关系存在和发展,调整这种社会生活关系的国际私法就必然会存在和发展,而且随着时代的进步,未来的社会民商生活关系将更加发达,国际私法的地位和作用在国内、国际法律体系中均将进一步提升。关键在于国际私法应随着时代的进步,使其性质、功能、目标及制度发生相应的变化。国际私法的功能随着它的新目标的确立,也必要着眼于由解决个案的法律选择适用转入到构筑适合国际大市场运作的民商法律新秩序,从而实现在人类全球或整体意识不断要求下赋予自己的重大使命。正是由于要构筑国际民商法律新秩序,国际私法在范围上也必将进一步突破传统的观点。国际私法的范围问题本是国际私法领域一直未能得到解决的一个问题,争论的焦点在于国际私法的主要规范是哪些,是否包括统一实体法规范?对此,我们早就指出,讨论国际私法范围,必须抓住两个问题.一是抓住法律冲突这个核心问题,另一个是要有发展的观点,从而虽然没有冲突法就没有国际私法,但国际私法发展到今天,已不允许得出国际私法就是或只是冲突法的结论,因为这个结论不能使国际私法真正发展成为一个全面地、有效地调整含有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部门,不能使它随着国际经济民商事生活的发展而得到发展。事实证明,这种思考问题的方法是科学的。国际私法是随着解决各国之间法律冲突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其根本目的在于消除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国际民商法律的冲突,因而凡是与解决各国法律冲突有关的法律规范,就没有理由把它排除在国际私法的范围之外。而且对任何事物我们都须持发展的观点,因此,就20世纪以来国际私法趋同化的进程与结果来看,国际私法的范围必然会包括统一冲突法和统一实体法,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统一实体法更符合国际私法的本意。随着未来国际私法的进一步趋同,国际私法的范围将逐渐转向以统一实体法为主,统一冲突法和各国国内冲突法的作用和地位将会逐渐下降,成为起补充作用的规范。因此,在追寻国际私法的趋同化进程中深入挖掘趋同的本体,也是非常必要的。 蒋新苗同志随我攻读国际私法博士时,一直思想活跃、勤于钻研,经常有一些新的想法和独特的见解,却又天生含蓄,不显山露水。这本书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他做学问的严谨态度。值此付梓之际,特向广大国际法学界推荐这本著作。 [
作者: 蒋新苗著
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
简介:《法律逻辑学》主要内容:边缘法学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应用与发展规律的学科体系,边缘法学是知识创新和理论创新的实验场。它将法学与其他学科相结合,拓展了法律应用的疆域,扩大了法学研究的视野,增添了司法实践的方法,成为法律科学的新亮点。
作者: 蒋新苗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2021-06-01
简介: 本书立足国际私法本体研究,聚焦国内外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的热点和难点,结合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参照国际社会的立法例和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全面梳理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产生发展的脉络,科学阐述国际私法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深入挖掘国际私法新方法,客观揭示冲突规范的运作机制。全书拘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精心安排体例,科学设置内容,成于规范性、系统性、逻辑性、新颖性、独特性、指导性和可读性的有机统一。【目录】章国际私法的起源节国际私法产生的前奏一、昙花一现的中国盛唐时期的国际私法规范二、古代希腊准据法选择观念的萌芽三、古罗马万民法对国际私法产生的启迪四、欧洲大陆的属人法对国际私法萌芽的外在作用五、属地法时代的异化直接诱发了国际私法的产生六、古俄罗斯国际私法的萌芽第二节学理型国际私法的产生与传播一、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的产生与发展二、法则区别说在法国的进化三、荷兰法则区别说的继受与发展第二章国际私法范式的确立节大陆法系国际私法的确立一、国际私法成文立法的诞生二、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在确立国际私法范式中的作用三、大陆法系的本国法范式的定位与扩展第二节普通法系国际私法的确立一、斯托里的住所地法范式的确立与发展二、戴西的既得权说对国际私法的影响第三节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的启动一、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性二、从事国际私法统一化工作的国际组织及贡献第三章国际私法的勃兴节国际私法理论学说的革新一、大陆法系国际私法理论学说的革新二、英美普通法系国际私法理论学说的革新三、中国国际私法学说的繁盛第二节国际私法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发展一、现代欧洲国家的国际私法修立走势二、亚洲各国的国际私法修立走势三、大洋洲与非洲国家的国际私法修立走势四、美洲国家的国际私法修立走势第三节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发展一、国际私法统一化拓展的表象二、现代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走势第四章国际私法的概念节国际私法的名称与定义一、国际私法的名称二、国际私法的定义第二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内涵与外延二、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三、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冲突的实质四、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类型五、解决涉外民商事关系法律冲突的主要途径第三节国际私法的性质一、国际私法的定性二、国际私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第四节国际私法的现实价值与研究方法一、国际私法的现实价值二、国际私法的研究方法第五章国际私法的范围与渊源节国际私法的范围一、国际私法范围的确定依据二、国际私法规范的种类第二节国际私法的渊源一、国内立法二、国内与国际判例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四、国际私法一般法理、一般原则及特定学说第三节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一、确立国际私法基本原则的原由二、国际私法基本原则的分类与定位第六章国际私法的主体制度节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一、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内涵与外延二、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历史沿革三、国际法关于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规定与实践四、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所涉及的具体待遇五、外国人在中国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第二节自然人一、自然人的国籍冲突二、自然人的住所冲突三、自然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准据法选择第三节法人一、法人国籍的确定依据二、法人住所的定位理论三、外国法人的认许程序四、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准据法选择第四节国家与国际组织一、国家作为国际私法主体的特殊性二、国际组织作为国际私法主体的特殊性第七章冲突规范的结构与功能节冲突规范的法律界定一、冲突规范的定义与特征二、冲突规范的结构与类型三、冲突规范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与作用四、系属公式的外在表征第二节连接点的法律意义一、连接点的定位二、连接点的分类三、连接点的选择四、连接点冲突的解决办法五、连接点的晚近发展取向第三节准据法确定的程式与方法一、准据法的内涵与特征二、准据法确定的内外影响因子三、不同类型法律冲突的准据法确定对策四、确定准据法的方法第八章冲突规范的辅助机制节识别制度一、识别在国际私法中的意义二、识别冲突产生的原因三、识别的依据四、中国对识别问题立法的范例选择取向第二节反致制度一、反致制度的历史与现实价值二、反致制度的法律界定三、反致的构成要件四、反致制度的理论分歧与实践走势第三节外国法的查明与适用程式一、外国法查明的定性二、外国法查明的程式与方法三、外国法无法查明时的解决方法四、外国法的错误适用的解决途径五、中国的具体实践与立法建议第四节法律规避的防范机制一、法律规避的概念和性质二、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三、法律规避的方式四、法律规避的法律效力五、中国对待法律规避问题的现行态度与立法选择取向第五节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一、公共秩序的称谓与定义二、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产生与演变历程三、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功能定位四、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方式五、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理论发展与实践取向六、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运作维度主要参考文献后记【免费在线读】 第二版序 李双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的发展,以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际私法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尤其是2010年中国国际私法的单行立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出台以及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的颁布,进一步拓宽了国际私法的理论与实践发展空间。事实上,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起草工作于2002年启动,并开始形成了草案稿。此后,历经九年的努力,数易其稿,方于2010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自2011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随后,2012年12月28日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颁布,2013年1月7日实施。新的立法及司法解释标志着我国这一领域法律制度建设,已经进入到一个更系统化、更成熟的新时代。但是,就我国整个国际私法制度的全面建设而言,还有一个将本法更好地付诸实践的过程,以及如何进一步将法律适用法与国际民事管辖权制度和涉外民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两个部分进行整合,进而制定一部完整的国际私法典的艰巨任务亟待完成。这无疑是仍然需要国际私法学界为之进一步努力的新目标。与此同时,国际私法的理论研究也应及时跟进,全面、深入、系统地揭示国际私法的本体属性和机理,为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智力支撑。 正是基于这样的历史背景和现实需要,蒋新苗教授全方位跟进与反映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充分吸收和借鉴国际社会有关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的前沿成果,重新修订了《国际私法本体论》一书。2005年出版的《国际私法本体论》一书及其作者在十余年时间里斩获了无数光环、荣誉和奖励。《国际私法本体论》于2009年获得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2年获得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0年被鉴定为国内领先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当年随我攻读博士的“青瓜”小伙蒋新苗也越发成熟,光环绕身,2007年入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8年被评为湖南省芙蓉学者和优秀社会科学家、2012年成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15年成为国家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和“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016年当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2017年成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不过,他并未在荣誉与成就面前满足和停滞不前,即便是出任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后依然不忘学术研究的初心,不断拓展对国际私法和跨国收养法的研究。这本修订的《国际私法本体论》便是其近年继续拓展研究的例证。 该著作立足国际私法本体研究,聚焦国内外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的热点和难点,结合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参照国际社会的立法例和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全面梳理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产生发展的脉络,科学阐述国际私法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深入挖掘国际私法新方法,客观揭示冲突规范的运作机制。全书拘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精心安排体例,科学设置内容,成于规范性、系统性、逻辑性、新颖性、独特性、指导性和可读性的有机统一。 闻知此书修订再版,又欣然序之。著作之学术水平、思想水平、理论水平、论证水平和规范水平喜登新阶,堪称同类典范。此书既是国际私法本体研究中国化成果的反映,充分彰显中国特色国际私法立法与司法的成就和经验,又是融国际私法本体研究的世界先进范例于一体的集大成者,全方位追踪全球国际私法革新取向和学术前沿。一言以蔽之,《国际私法本体论》的思想火花闪烁在字里行间,资料收集分类及比较分析散发出前所未有的新鲜味道,研究方法的理论价值和现实功能释放出风行电照的辐射力度,建设性观点与对策渗透出不一而足的参考因子。 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名誉会长 湖南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