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法.第五卷
作者: 谢晖,陈金钊主编
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简介: 自文明时代以来,人类秩序,既因国家正式法而成,亦藉民间非正式法而就。然法律学术所关注者每每为国家正式法。此种传统,在近代大学法学教育产生以还即为定制。被谓之人类近代高等教育始创专业之法律学,实乃国家法的法理。究其因,盖在该专业训练之宗旨,在培养所谓贯彻国家法意之工匠--法律家。 诚然,国家法之于人类秩序构造,居功甚伟,即使社会与国家分化曰炽之如今,前者需求及依赖于后者,并未根本改观;国家法及国家主义之法理,仍旧回荡并主导法苑。奉宗分析实证之法学流派,固守国家命令之田地,立志于法学之纯粹,其坚定之志,实令人钦佩;其对法治之为形式理性之护卫,亦有目共睹,无须多言。 在吾国,如是汲汲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