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lative research on compulsory insurance
作者: 郭锋[等]著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
简介: 《强制保险立法研究》一书是在郭锋教授主持的“强制保险立法研究
”课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2006年度课题)基础上修改完稿的
。本书在体系和结构上基本保持了课题研究成果的原貌。本书主要包括以
下内容:
第一章“强制保险制度的法理分析”。广义的强制保险除包括强制商
业保险外,还包括大多数的社会保险。由于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在存在机
理和运行机制上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为研究便利,本书将“强制保险”这
一研究对象限制在“商业强制保险”的范围内,而不包括社会保险的内容
。在本书第一章中首先比较了强制保险、一般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政策
保险、财务担保等概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指出强制责任保险的“异质性
”,即:基于公共利益政策考量的特殊责任保险。在此基础上,本书对强
制保险的法定强制性、保障第三人利益以及商业性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运
作方式等特点进行了分析。作者指出,强制保险产生理论依据在于:潜在
加害人对购买责任保险动机的降低;潜在加害人对风险评估的不足;判决
无法执行(iudgment-proof problem)问题;保险人对道德风险的控制;危
险责任概念的迅速;以及基于公共利益的政策考量,强制保险产生的基础
不仅仅在于民事责任风险的客观存在,而且在于人类社会的进步所带来的
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强制保险的出现是社会、经济、法律以及政策考量
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作者指出,强制保险的立法价值取向在于:
强化了保险分散风险、消化损失的基本功能;强化了对受害人的责任保障
;具有促进社会公益、完善社会保障救济体系的作用。
第二章“普通法系国家强制保险立法概况”。本书对普通法系背景下
的美、英强制保险立法情况进行比较,重点考察了上述国家强制保险的产
生背景及其法律依据,作者认为强制保险立法在普通法系表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成文法是强制保险最重要的表现形式;第二,强制保险的确立并
不影响任意责任保险成为转移社会风险的最主要方式;第三,强制保险的
产生与侵权责任的社会发展趋势有着密切关系。
第三章“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强制保险立法概况”。本书对大陆法系
背景下的日本、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强制保险立法情况进行比较,总
结了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的强制保险立法特点。
第四章“我国强制保险的立法现状”。本书总结了我国强制保险的立
法现状,指出:随着责任保险在我国的开展,强制保险或类似的概念在我
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中并不少见,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外,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还规定了其他形式的强制保险,此
外,类似强制保险的概念在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均有体
现。作者同时指出,中国强制保险立法突出地表现出三大缺陷:规则的简
单化、效力缺陷以及立法定位的瑕疵。
第五章“我国强制保险制度的法律定位”。在此,本书论述了在我国
建立强制保险制度的必要性,重点分析了我国强制保险制度的定位,作者
认为我国未来的强制保险的定位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关于强制与自愿
的定位,责任保险领域中的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的协调发展原则;第二,
关于保险标的定位,应以被保险人可能承担的危险责任为保险标的;第三
,关于强制保险设立标准定位,应基于一定时期公共利益的政策考量;第
四,关于强制保险的立法权限定位,应建立一个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并列的多层次立法权限;第五,关于强制保险的运作模式定位,应坚
持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相协调的运作方式。作者指出:强制保险的理想模
式应是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的“双赢”格局,在这一模式下,使强制保险
在实施过程中承载其应有的社会效益功能,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模式达到立
法的预期目标。
本书第六章至第八章是对我国未来商业强制保险构建方案的具体阐述
。在上述三个章节中,作者结合我国现状,重点分析了我国在高危行业雇
主责任保险、医疗事故责任保险以及环境责任保险等领域建立强制保险制
度的可行性,并初步讨论了具体制度的构建问题。作者指出:借鉴发达保
险市场强制保险制度的成熟经验,设计出符合中国本土需要的强制保险制
度,是实务界和理论界面临的共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