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及案例说明
作者: 盖地,陈珩主编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简介:·本书背景:进入新世纪后,随着《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相关会计准则的陆续颁布(或修订)并实施,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法的差异日益突出;为此,国家税务总局于2000年颁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2003年4月24日颁布了《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等有关规定;2003年10月20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财会[2003]29号)。《通知》明确了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执行新会计制度后,有关涉及所得税的交易或事项的税收政策,力图缩小税法与会计制度的某些差异(如承认会计制度对融资租赁的界定、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趋同),但还是重申税收的某些原则(如可确知性原则等),凡会计制度中有违税收原则的规定,必须定期进行纳税调整。《解答(三)》则是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就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达成的 “共识”——纳税调整及其操作方法。但《解答(三)》并非纳税调整的全部,仅仅是部分涉税事项的纳税调整。本书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规,对企业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以及错账三种类型涉税事项的纳税调整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概括,并以案例说明其具体的调整方法。
·本书目的:了解我国现行內、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与新会计制度的差异,正确进行所得税的纳税调整,降低企业税收风险与税收成本,实现企业的税收利益。
·本书特点:以我国现行税法与新会计制度和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等为法规依据,完整、系统地阐述企业的纳税调整;既有法规依据,又有具体方法:以PPT的形式表迷,形象直观,便于理解。
·本书由我负责进行结构设计、确定编写提纲、撰写第1章,由我的研究生张女老师撰写第2章、陈珩老师撰写第3章与第4章。本书由盖地、陈珩进行总纂定稿。
·囿于我们的水平,书中存在的缺憾,敬请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