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英雄》拆解
作者: 顾晓鸣主编;李叙编著
出版社:二十一世纪出版社,2003
简介:英雄可以是“言不必信,行不必果”的人。
诚信免谈,承诺再讲。
友情可叛,半途能废。
宣称“让世界了解中国文化”(12月20日上海电台的报道导演的说法)的《英雄》所编制的情景,却是——
无名从说谎编故事开始(不是我教你诈),编的故事是残剑和飞雪的相互不忠和背叛、爱侣之间相互不诚信不宽恕(不是我教你狠)。
无名让长空把他生命交给了自己,却轻易地不假思索地放弃了,朋友以身相托的任务,影片似乎感到连交待一下也不需要。而秦王把“知己”的无名翦除更是理所当然,只是因为自己对自己的部下“摆不平”,就可以轻描谈写地把另一名英雄抛弃……这些以义相见的侠客尚且不诚不信,目标游移,出尔反尔,别说一般不懂字的精神、书法的精神、剑术的精神和英雄
相惜的凡夫俗子了。
这是哪个朝代的事呀?
堂堂英雄;凛然壮士,变得这般卑微委琐。为了票房和“有名”,对“无名”的戏路未加深思熟虑,就胡编一气。结果衍生出这么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意义系统。挚友和爱侣之间也无法沟通,武艺和剑术和禅悟也无法让战友心有灵犀一点通,非得用编计、设局、佯装、乱杀来解决这些爱国志士之间的关系和事件的走向。
最后,“无名”的临阵变卦,一下子宣告了:背叛“长空”的信托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秦王背信弃义诛杀“尤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为编导的某一想法而把积淀在千百年历史中的壮士和大侠的人格和形象侏儒化和负面化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或者说,为了给外国人看,乱改中国故事和中国文化精神,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为了票房,一切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对话文字粗糙直白,是影片内涵肤浅和支离破碎的后果,叙事本身缺乏一以贯之的动势,随意切割的段落和镜头又没有内在连接组成一个整体。于是,在“好看”的片段之间发生短路时,几句自报家门式的表白临时粘接特技和酷镜,是最廉价的手法。当眼球被画面和动作吸引时,贫乏的语言往往被观众忽视,这正是电视的弊端。电影也走上这条道,片面追求画面的冲击力,定然是一个原因。
在秦王和他的三千黑衣兵的众目睽睽下,“无名”英雄出场了,在秦王冷光逼人的视线中,“无名”开讲故事了;在弓箭手虎视眈眈中,“无名”等待着自己生死的判定……镜头都给了谁?“无名”的视点在哪里?编导可以有第三个视点,但失去了视点的“无名”们,从一开始就“低人一等”,英雄气短。
零次方101代编剧
咱封的,还没有写过剧本。
但他正在考虑2004年的贺岁片。
是轰轰烈烈的势头刺激了他,重新勾起他从小做编剧的梦想。当然剧本是否正规那就另当别论了……
不过他勇气可佳。第一个剧本就向着贺岁片发起挑战真的是有一点今天的那些名导演的风范,如冯小刚、张艺谋这样的大牌导演,要玩就玩大,挑战自我,冲向新的山峰。不过那零小子连山峰都没见过,还冲新的山峰,真的是看得高,望得高啊!傻得厉害来着。
蟑螂
著名记者,专门为国内的娱乐报刊杂志撰稿,但为了求得一身自由也就不与任何媒体签约,这可是今天流行的Ⅳ国际自由人一族哦。
零:我在考虑2004年的贺岁片,我现在有很好的想法,绝对灵。
蟑螂:是么,那我倒要听听了,我这人娱乐圈里里外外啥事不知道啊,2004年的贺岁片不来点绝活,你对得起2003年和2002年的贺岁片不?
零:那是!那是12002年的贺岁片是啥?就是那冯小刚的《大腕》么,那2003年的贺岁片是啥?不就是那张艺谋的《英雄》,想想看,这当中有什么联系不?
蟑螂:联系?看不出,一个是玩现代的一个玩古代的;一个玩几个大明星,一个只用两个大明星。一个是用尽了王家卫、徐克电影里的招牌大明星,完全是不一样的东西,我看不出有什么联系。哦(故作恍然大悟状)!片名都两个字!这算吗?
零:还真亏你娱乐圈内混那么长时间,白混。真是娱记,咱就不算了,你真不注意观察。《英雄》和《大腕》之间当然没有绝对的联系,但你想想,《大腕》是反映什么的,而《英
雄》前期又是玩什么的?
蟑螂:明白了!炒作!《大腕》预兆了《英雄》,《英雄》唱响了《大腕》!
零:恭喜你,你终于在这一时刻混出来了。我的想法就是以《大腕》的手法演义《英雄》的前期炒作,片名为《大腕英雄》,说白了也就是,是个大腕他就是英雄。
蟑螂:绝!那你的不就是贺岁片 贺岁片:贺贺岁片,他们一个票房超过4千万,一个票房超过1亿几千万,那你不超过1亿4千万不罢休么!
零:少来!那2005年的贺岁片别人不就会马上定为《大腕英雄大腕》啦!当然防盗版也是要做好的,张艺谋是空投胶带,这招用过了,不新鲜,来个绝的,花1000万买断盗版商,让他们绝对获利后他们也就不会盗版你的片子了。
蟑螂:这个是,《大腕》内有一段台词绝对绝,对于这盗版问题真的是一针见血。我来说给你听听,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
中国这音像产业这油水(儿)大着呢。没!我跟你讲啊,中国现在有两千七百万台DVD,每一台机器每年消费十张DVD,每一张DVD我们抽一块钱的版税,这一块钱乘十是十块钱,十乘两千七百万,这就是两亿七千万哪。两亿七千万?没错!
相信张艺谋肯定也想到过这点,所以他当年防盗版的工作做得如此之好,真是难为他了。连我这种资深的娱乐记者都没办法带照相机进入首映式……
零:哈哈!所以呀,不过我想张艺谋肯定是这样算笔账的:
中国电影产业油水大着呢。没错!
我跟你讲啊,中国现在有13亿人,每个人平均每年看一部电影,如果每一部电影我们拿票房2圆,二乘十三亿人,这就是二十六亿哪。二十六亿?没错!
中国的评论界,特别是娱乐评论,有种很奇怪的现象或者说习惯:什么新鲜人新鲜事一出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是一阵热捧,觉得差不多了,突然180度大转弯,以前的好处一笔抹杀,仿佛那根本就不是他们写的。余秋雨如此,赵薇如此,《英雄》自然也没能幸免。看来娱记们是下决心将这项优良传统发扬到底了。
本文的重点不在讨论媒体的态度,而是想说明,无论周围人如何评价,《英雄》我是一定要看的。首先,能引起争议的东西往往比有口皆碑更让我好奇;而且我做了多年的武侠迷,除了时下热播的蹩脚古装戏外,可说是逢武必看;加上是这么一部国产“大”片,又诞生在电脑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你很难用非议把我从它身旁赶开。
关于电脑特技,有人说,《英雄》做得也太完美了,已经盖过了故事本身的内涵;又有人说,《英雄》根本就没有故事,全靠武打的花架子撑着。特技在影片中该占多少比重才合适,这个问题见仁见智,姑且不谈;仅就质量而言,《英雄》所做的似乎并不像传说中那么完美。我就从介绍中看到过很煞风景的:秦王把剑扔在李连杰面前,说:“你自己选择吧。”那把剑
飞在空中的样子要多假有多假。我以为内地影片在这方面追不上《指环王》,至少也得好过《天脉传奇》,怎么说你也比人家有人有钱呀!可是一看到秦王那个片段我就起了个念头,要见识一下《英雄》的不完美可以到什么程度。这也算我想看该片的一个小原因。更大的吸引力自然来自演员。老张也不知哪来的面子,竟将我的“旧爱”说来说去,说到音乐上。谭盾近年的风头不可谓不劲,先在奥斯卡风光了一回,又搞“永恒之水”,再和某乐评家论战,知名度一路飚升。人的风格一旦成型就很难改变,出名后尤其如此;体现在作曲者谭盾身上,就成了《英雄》配乐抄袭《卧虎藏龙》的嫌疑。我个人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神秘园》的曲风还不是大同小异,唱片照样一张张的出,热销得很。何况《卧》片配乐得了奥死卡,今年《英雄》又要冲奥,谭盾顺手拣个现成朝评委卖个乖也在情理之中。至于两片音乐到底有多像,还得看电影的时候慢慢体会。
中国电影现在正走到瓶颈。一方面第六代导演的许多好片拿不到公映许可证,一方面第五代又给人江河日下、江郎才尽之感。这时冯小刚、张艺谋、李安等人挺身而出,力图凭借“敲洋木鱼念中国经”的运营方式,使国产片与世界电影工业的大潮接轨。此种尝试的效果姑且不论,就冲这份勇气,我也会买下在国内骂声一片的《卧虎藏龙》的VCD,也会死心塌地地去影院看《英雄》。
……